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全场又是哄笑……
江谣暗暗为齐柳点蜡:她这个十七岁生日,过得真是…还真是别具一格啊!
欢笑时光易流逝,下午四点他们一行离开了动物园,刘鲁涛回复了从容,带他们去到岭南特有的农庄吃大盘菜。
现场钓了三条鳜鱼,每条都有两斤多重,与花蟹、白贝、鲜虾等海鲜贝类同焖,摆在一个巨大的青瓷圆盘里上桌。鲜、脆、嫩、香,原汁原味,最后,他们把汤汁都舀光了,就着白米饭,吃得干干净净。
齐柳的尴尬早就烟消云散了,这会儿摸着肚子,满足地打着嗝儿:“哎,太好吃了!早知道多钓一条鱼啊!”
姑娘,那一大盘子最少得有十斤内容吧?还不算米饭,排除吃饭渣能力的心月,您最少也干掉了1。5斤吧?
“齐柳,你太能吃了,真厉害!”心月星星眼看着齐柳,满脸的艳羡。
“那可不,你看,要不是吃这么多,我能长这么高吗?心月,你要加油,多吃快长!”齐柳因材施教,她个子的确挺高,比江谣还高半个头。跟刘鲁涛站在一起,一对同型号的热水瓶似的。
刘鲁涛笑得阳光灿烂:“能吃是福啊,我最憎那些女生不吃饭,说什么减肥!我们下回再来吃,多蒸几条鱼!”
“嗯,对,还得多放些虾!这种基围虾超级好吃啊!”
“好啊,明天我再带你去一家海鲜酒楼,他们家的基围虾做得特别好吃!”
“真的?涛哥,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打怪的感觉突然附体,不行了,哪有电脑啊?”
“今天晚上大马戏的票都已经买好了啊!我不知道今天是你生日,明天我登录账号送你几个装备当礼物啊。”
看着兴奋得又笑又笑的齐柳(^o^)/ ,江谣真是无力了——几个虚拟的装备当礼物高兴成这样,这还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好啊!(不过后来当她知道那几个虚拟装备有多贵时,已经无力吐糟了……)
她已经把礼物提前送给了齐柳,是一块手表。
心月好像是送了一块十字绣口金包还是啥的给她,江谣也没有特别去问。
吃完饭,原路返回野生动物园,他们今晚全体都住长隆宾馆。办好入住手续,放好行李,就前往大马戏舞台。
7点半,大马戏开演了!
大马戏表扬真是分分钟精彩,一幕幕变幻的背景和画面,让人跟着一起呼喊、欢笑。江谣却有些心不在焉,她抬头看了看坐在身边的秦峥,他正全神贯注地观看马戏表演,舞台变幻的灯光也使得他脸上的光影明灭不定。
觉察到了江谣的注视,他轻轻侧头,握了握她的手,温柔地问:“怎么了?紧张吗?”
“不紧张。”江谣回握了他修长的手指,不紧张,我已经完全计划好、准备好,今晚我会很放松的……
☆、第三十四章 玫瑰红酒
“你先洗澡嘛,我妈还要我回个电话呢。”
“噢……”
秦峥松开了拉拉扯扯的手,怏怏不乐进了洗手间。
“妈,你们回家了吗?要不,明天我和峥峥回来看看你们?”这里离江三妹家车程不到一个半小时了。
“傻妹啊,都说了暂时不用!你们俩好好玩,不要想着过来了,太匆忙!”江三妹有点生气了,“我们还在铜锣湾,嗯,今晚住君悦,没有赶回家。那帮小兔崽子还没有玩够啊,明天还要去海洋公园。哎呦,累死老娘喽!幸好不要再生了,扛不住!”
“哦。”
“哦什么哦啊,上个星期不就跟你说了吗?你们才过来一天两天怎么够?等暑假,让秦峥请假,大摇大摆地来!最少也要在家住三天,哈哈,怎么着也得带去各家各户走走看看啊!特别是大宅,一定要让梁美娟女士看看,哼,她还敢嫌弃我女儿?看看我找了个多么好的女婿,超厉害的脑外科专家!又高又帅又能干,可不比她家的狗崽子好一百倍、好一万倍!”
“……”
对于江三妹这种无风也起浪、有风驶尽帆的风格,江谣只能无语。
“你在听吗?峥峥在干什么?嗯,在洗澡?”她的声音忽然低了下来,“诶,你怎么没一起去洗啊?哇,傻猪妹啊,我记得长隆酒店的房间很有feel的……好了好了,不打扰你们了,你快进去啊!嘿嘿嘿……”
在江三妹意味深长又意犹未尽的笑声中,江谣放下了手机。
说起来真是讽刺,自己其实不断从三妹身上汲取力量,学历比她高、年龄比她大,但在与男人相处、在与他人相处的事情上,却处处不如她。
江谣毫不怀疑,如果自己允许,甚至是夫妻敦伦的事情,三妹都非常愿意手把手教导……
可那事儿,真的没法子别人教导,只能自己学习,自己摸索,自己体会。
听着哗哗哗的水声停了,江谣连忙从自己的行李箱里摸出了一个小包,站在洗手间门口,一边紧张地等待,一边无意识打量着四周。酒店布置的确挺狂野,以米黄色为主基调,地板是棕黄色地毯,软绵绵地像走在草原上。白色的床铺,床尾铺着一条黑黄色豹纹的床旗。床头的墙上还有各种野生动物的平面雕像,跟床头灯、台灯、窗帘同一色系,营造出了一种暧昧而温暖的氛围。一片非洲草原的热情,让人心情也鼓荡起来。
“啊,谣谣,你在等我?”秦峥乐颠颠的,“早知道我就快点!”
“啊,我还没有洗澡啊啊,亲爱哒,稍微等一下哦!”
“不行,你昨天也是说稍微等一下,后来我都睡着了你也没出来!今天我不管!再说,我从来不觉得你脏,来……”
“嗯,不要嘛……我想先洗洗,一会儿这样……再那样……”
秦峥听了眼睛一亮,松手了:“那你要快一点啊,我等你!”
差点功亏一篑,进了洗手间,锁好门,江谣抹了一把冷汗,赶紧打开小包包。
小小透明的扁平玻璃瓶,里面装着玫瑰红的葡萄酒,大约就够喝一小口。因为紧张手心潮热,试了几次才拧开瓶盖,江谣闻了闻,微微皱着眉一口饮尽。微甜微酸,淡淡的酒味,还挺好喝的。
她连续刷了三遍牙齿,哈了一口气,很满意闻不到酒味了——秦峥自从见识她喝酒的各种迷糊后,勒令她不许再碰酒。
洗头发、洗澡,热水冲得身上发热,身体微微开始发热,热力随即扩散到了四肢,整个人处于淡淡晕眩,有点点迷糊,有点点飘飘然,但其实还挺清醒的状态。
擦干头发,用风筒吹干头发,想了想,又用松松笼住了两边的一绺长发,用软橡皮筋扎在脑后。
擦干身体,从小包包里拿出猫纹内衣裤穿好,猫尾巴——毛茸茸有些扎人,拿手上算了。
戴好猫耳发箍,深深呼了一口气,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加油!加油!你能行的!”
——她已经仔细看了《安妮日记》,来来回回看过好多遍。每一遍的感受都不同,从悲悯到同情,从同情到佩服。她还记得书中序言中引用的话:
“保留自己感觉和感情的历史,我等于活了两次,过去将会返回,而未来也就潜藏其中。”
江谣也仔仔细细翻看了几遍自己过去的日记,那些快乐、那些悲伤、那些愤怒、那些痛苦……秦峥曾经看过的,她自己也再看了几遍,却发现自己远远没有安妮的勇敢,那段不敢直面的历史、最阴暗的最可怕的往事,她居然在日记中只字未提。
脑子假装忘记,心也假装忘记,身体好像也忘记了……其实,全部都还在,像堆积埋藏在地窖里的垃圾,表面上看不见,但散发的恶臭却隐隐约约,不断横行作恶。
她也像安妮,老老实实回忆、老老实实记录:反反复复写在纸上,边哭边写,边写边嚎啕……当把这些阴暗写下来,她一遍比一遍更轻松,很神奇的,最后把这些纸张全部撕碎,淋漓尽致地痛哭着全部冲到了马桶下水道后,她新生了。
她也像安妮,在明亮的房间里,拿来了镜子,生平第一次仔细观察、仔细体会——它不丑!它是与天俱来的,它是自然的!
江谣甩甩头,甩去回忆,看着镜中的自己,她整了整了猫耳朵,深吸一口气——走向门外的那个男人。因为她知道——那个男人会包容她,会欣赏她,会为她疯狂,所有的底气源自这个男人爱着自己,深深地爱着自己。
台灯下,秦峥正端坐在沙发上看医学期刊,昏黄的灯光,让他清俊的脸有些模糊,但整个人专注安静,秀逸非凡;呼吸之间,悠远绵长;灯光淡化了他的容貌,却更突出了他的内在气质,那是一种来自精神的美,是一种专注的极致,飞扬蓬勃,没有任何雕琢刻画,就那么自自然然。白皙修长的手指持握书卷,偶然间轻轻翻页,那种俊秀韵致,又充斥了整个房间。
小猫女看呆了,心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