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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与十二月(短篇集)-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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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耸耸肩,伸个懒腰,「打算回家睡懒觉。」 

「男朋友呢?」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我反问。 

他笑笑,「我见过,是个建筑师,香港仔一批新建的房屋,就是他设计的,是不是?」雪白的牙齿。 

「很普通的朋友。」我说。 

「很年轻有为,」阿良说:「常常来接你的。」 

「来接我也不一定是男朋友,即使一星期见我五次,还有两天可以见其他的女人。」我微笑,「这年头又不比从前,约会女孩子还得负责任?」 

「哦,」他恍然大悟,「那么我是老土,我总觉得对人家没诚意,不可乱约人家。」 

我收拾好桌面的东西,「我要走了。」 

「我可以请你去喝杯啤酒吗?」他问。 

「阿良,」我笑,「你才说,没有诚意,不要约人。」 

「我有诚意,绝对有。」他看牢我,「可以去喝杯啤酒吗?」 

星期六,无聊。 

「OK。」我说。 

奇怪,阿良给我一种舒适感,说话可以无边无涯,爱讲什么便讲什么,我的态度也轻松得很,大口喝啤酒,炒豆一把抓起往嘴边里塞进去,笑得前仰后合。 

忽然我发觉与世杰相处非常不快,简直「不可多说一句话,不可走错一步路」。 

我挽着啤酒杯问自己:你真想嫁世杰这种人?只为了生活安定?真为结婚而结婚?我自己都呆住了。 

我本是自由奔放的人,相当个人主义,我可不可以一辈子迁就世杰?况且他也不见得立刻要娶我,放弃其他的女孩子。 

阿良问:「在想谁?男朋友?」 

我笑。「阿良,你认识我也有一两年,我是不是那种人?我是个心肠如铁的职业妇女。」 

阿良凝视我,「是吗?在我走之前,我要好好看清楚你。」 

「走?我吃一惊,「你走到哪里去?不在公司做?另有高就?快说个明白。」 

「不不,」他仍然是那个诚恳的笑容,「我一家不过是要移民到加拿大去。」 

「移民?为什么?」我问:「有什么好处?」 

「也不是说好处不好处,香港太挤逼,太紧张,不要想像十年后如何,目前已经吃不消。」 

我不以为然。「一走了之?我不希望这么做,稍有自尊心的人都不愿寄人篱下,华侨是最最可怜的。」 

「可是香港也不过是殖民地。」 

「到底是中国人的土地。」我辩说。 

他摇摇头。「不,华侨并不可怜,事在人为,各人做法不同。」 

我瞪着他,含笑说:「年纪轻轻,充满逃避思想,不肯在香港面对现实,好好竞争,到那种北大荒去一日谋三餐,苦死人。」 

「是,」他承认,「香港充满机会,但我个性不喜竞争,我喜欢隐逸安乐的生活,闲时公园散散步,看看电视,抹抹车子,做一份收入够用,并且自己喜欢的工作,如此而矣。」 

我默然。他真是坦白。如果世杰也肯把他心中的事告诉我就好了。认识世杰半年,我没有收过他半件礼物,也没有得到过任何应允,我其实连做他朋友的资格也没有,我不过是一个永远等他电话的女伴。 

我很为自己不值。但是谁叫我有弱点叫:虚荣。 

这次我忽然想得水晶般清澈。 

「你很反对吧?」阿良问:「我知道你会觉得我没出息。」 

我摇摇头,「阿良,各人的兴趣不一样,我有什么道理干涉你?」 

「我比不得你的男朋友,他年轻有为,在社会上地位爬得很高,而我不是,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怔一怔。「你怎么如此说?阿良,况且世杰并不是我的男朋友,他女朋友多得很。」 

「他女朋友多得很?」阿良无限诧异,「有你还不够?我觉得你是最最好的。」他冲口而出。 

我呆住。阿良涨红了脸。 

世杰永远不会对我说这种话,他的精打细算,他的慎密,他不做任何对他无益的事,世杰太生意眼,太清醒,当然,他不介意缺乏生活情趣,但是我跟他过日子,同样地牺牲,就不值得了。 

我决定与世杰停止来往。因循对他不好,对我也不好,我如果一直以他的女朋友身份出现,拖下去拖下去,有啥意思? 

罢罢罢,我把自己的虚荣估计太高,我情愿做个穷希僻士也免得精神痛苦。 

我喜欢穿平底靴子,牛仔裤,坐在公园当中吸烟,看天上白云飘过,看秋叶落下。我真是个胸无大志的女人,根本没心思高攀人家去做阔家少奶奶。 

阿良说:「你倦了,有点心不在焉,我送你回去吧。」 

我把啤酒喝完。「你什么时候离开?」我看着他。 

「我会想念你的。」他说:「我们同事好多年了。」 

「谢谢,能够被想念总是好的。」我说着也不禁有点茫然。 

「如果你路经加拿大,会不会来探访我?」他问我。 

我摇摇头,「我很难会到那地方去,我只喜欢欧洲。」 

「如果我寄飞机票给你呢?」他问。 

我吓一跳,「我们不会有这种交情,机票说贵不贵,也是一笔钱,心领了。」 

阿良又说:「我会想念你的。」 

我拍拍他膝头,「我们走吧。」 

回到家,我的感觉极佳,随即有点担心,我一直不知道坐对面的阿良心中会有这么复杂的念头,很明显地他对我有意思。 

他是一个好人。 

一个好听众。 

很迁就我。 

与他在一起,大大小小事我可以作主,点菜、喝咖啡、买东西。阿良对我实在很好,甚至买一个饭盒,也照顾到我,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同事,现在他要走了,心事也说明白,选择在我。 

我把选择放在眼前: 

(1)世杰。我不爱他,他不爱我,但是基于两个人的现实需要,结婚也是有可能的。我可获得做建筑师太太的荣幸。 

(2)阿良。跟他到加拿大小镇去过沙漠般日子,但志趣相若,未来不可卜,他不会令我饿肚子。 

我叹口气,两个选择都不高明,但又有什么办法?睡吧。 

星期日。世杰没音讯。世杰大概与黄金女郎重修旧好。我不觉得奇怪。她比较配他。」 

我独自在房中练习。一个星期没见世杰,他并无交待一句。由此可见半年交往不值一文。 

倒是阿良打电话来找我。 

「问候你,」他说:「没出去?」 

「呵,没有。」我说:「你好吗?」 

「能来看你吗?可以到你香闺来稍坐?」 

我心情不大好。「改天吧。」我还在笑,「星期一见。」 

「星期一是公众假期,我们不能在写字楼见,你会出来见我?」 

我实在有点感动,我必需要报他「知遇之恩」,现在的男孩子怎度肯对一个普通的女子如此恳切? 

我说:「星期一,请早上十时到我家来。」 

「好,我星期一来接你。」他愉快地挂上电话。 

电话随即又响起来,我想,这小子忘了问我的地址。 

打来的却是世杰。 

「呵,世杰,好吗?」我很冷淡,他不见我,我一样好好活了一整个星期,连眼睛也没红过。 

「我们一星期没见了。」他说。 

「是,」我客气地,「好吗?」因为我对他再无所求,自尊心完全恢复,声音很动听很具魅力很自由。 

他沉默一会儿,「你为什么不找我?」 

「不大方便,」我说:「你不想见我,我不便勉强。」 

他强笑一声,「你知道,我一个朋友自纽约回来了。」 

「听说过。」我说:「我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我得陪她,对不起。好久没找你。」 

「呵,没关系,谁比谁重要,你最清楚。」从前我并不敢顶撞他,但现在不同,反正我是配角,配角有配角的做法。 

「明天出来好吗?」 

「明天,约了人。」我说:「世杰,我们改天再约吧,再会。」我不耐烦地挂上电话。 

他是亿万富翁或是皇帝又有什么用,他又不爱我,又不打算提拔我。仰人鼻息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我乐得在我自己青菜淡饭的世界里自得其乐。 

世杰喜欢我穿旗袍着高跟鞋,喜欢我熨头发,喜欢我脖子上挂串珍珠作淑女状,我觉得很累,这不是我本来面目。男人都喜欢女人为他们改变作风,显得他们有影响力,除了……阿良。 

他真是个好人,懂得尊敬别人。 

我们并没有杨帆出海,到鹰巢夜总会跳舞,在嘉蒂斯吃法国某,我们——信不信由你,坐在漆咸道的小公园里谈话,一说好几个钟头。 

小公园内一点风也没有,印度人很多,小孩子在滑滑梯,我与他东南西北无所不谈。要离开这个地方了,这个地方往往变得很动人,很值得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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