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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特点。
沙场之上,是一个不讲原则的地方,往往一招就决定生死,哪可能逐渐提足功力?又何须留有余地?正是在这种严酷的环境里,冰剑突破了生理的局限,一出招就不留余地、提足毕生功力,一往无前。
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知自虽然惊讶,但是生死关头却一点也大意不得。三个所用的兵器是短而厚重的刀因,而对冰剑扑身而来的重刀并不畏惧,多年合作更是让三个人的配合充满默契,只见电光一闪,两把短刀迎着刀光而去,而站在中间的知自的短刀却轻灵一闪,如毒蛇般向冰剑的小腹而去。知从、自因的双刀稍快,而知自的刀稍慢,三个人的意图非常明显,那就是想让知从、知因的短刀架住冰剑的大刀,而给知自留下致命一击的空间。
“哼”的一声,冰剑右肩一侧,手上的刀骤然加快,在与知从知因两把短刀交击之后,手腕一转,大刀竖起来往下一沉,刀把在刻不容缓之间险而又险地点在直奔自己下腹的知自的那把短刀的刀尖之上。
四人在一击之后又回复了原来对峙的局面。
冰剑感到自己的手腕如同裂开一般,痛疼难忍。他知道如果不是自己近一年来行脚天下,努力修行,今天晚上肯定讨不了好处。成名多年的人物果然名不虚传。
其实知自三兄弟的吃惊绝不在冰剑之下。冰剑比他们年轻一倍有余,但功力深厚和对敌应变却如同一个老江湖一般,单看他选择先击中上面的两把刀再用刀把点在下面的刀的刀尖上,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一招看来容易,但事实上并不容易做到,首先是要有深厚的功力,没有深厚的功力怎么能拦着得三个的攻击?第二是必须有极好的眼力,把握到三把刀在时间上的细微的差别,才能分别拦住三把刀;第三是必须有胆量,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勇气用这样的险招。由于可见在自己背后的那个精瘦的青年也不会差到那里,只看他可以无声无息地解决了自己十个黑衣死卫就可以看得出来。正想到这里,知自三人身后传来一阵掌声:“啪啪啪……”
随着这阵掌声,一把声音传了过来:“三弟,你这一刀比砍向我的那一刀好多了!”
映入知自三个人的眼里的是一个虽然年轻,但已经挺着一个大肚子的青年,一幅商人的打扮。
“靠,二哥,你是自己人,出刀之下当然要留下一点余地。”
“不可能吧,我看是你奈我不何。”
来人说完这句话之后,转过身来对知自三个人说:“我叫小宝,而那个精瘦的青年是我的四弟夕刀。你也不要担心,他并没有一个人解决了十个人黑衣死卫的实力,这一切只不过是安排得比较好罢了,他带来的人比你带来的还多。”
听到小宝这样说,知自三个人除了苦笑之外,还能说什么?
一错再错的人,确实没有什么可说的。
长街静而无人,水气已经飘落在众人的手上,一片冰凉腻人,这是否如同少妇高潮时雪白的皮肤上渗出的汗珠?
冰剑长笑一声,双眼一睁,气机大盛,脚尖在地面一点,双手握住刀柄,身体微侧,仿若雄鹰掠过长空一般向站在正中的知自扑去。
知自短刀一横,身形下挫,准备硬接冰剑这一凝聚了毕生精力的一刀,而知从和知因两把短刀则取直线向冰剑双肩刺去,从距离上来说,冰剑在击中知自之前,如果不变招,定然会首先被知从、知因的双刀所伤。
攻敌必救,是正确的战术。但是事情并没有按知自三兄弟所设想的那样去发展,空中的冰剑双肩如游鱼般轻灵地闪了两下,避过了知从、知因刺向自己双肩的双刀,手上的刀也竖了起来朝知自砍去,划空而来的冰剑所形成的冲力全部灌注在刀上,何止千斤?知自虽然知道此时不能硬接,但是却毫无选择,只得提足所有能提起的功力向上迎去。
让知自吃惊的是两刀交击之时并没有想象中应该有的沉重的力量,但是紧接着小腹向上一点的地方传来一阵剧痛。在失去知觉之前,他知道在双刀交击那一刹那,冰剑刀头向上,整把刀斜着向下在自己的刀口上划过,刀上所蓄的所有力量全部传到刀把上,同时由于自己所有的功力都集中向上迎击冰剑的刀,双肩以下可以说毫无防备,在这种情况下击中自己小腹的刀把造成了致命的伤害。只是知自直到吐出最后一口气,仍然不明白冰剑如何能使用出这种违反了常理的招式。
战斗至此已经结束,巫郡最大的长街重新恢复了平静,因为那一辆马车已经消失在夜色之中。
车辆里天涯、小宝、冰剑和夕刀围坐在小机旁,酒香火暖;车厢外,夜空中的水气确实如同少妇高潮时雪白的皮肤上渗出的汗珠。
“夕刀,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今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是被迫的。”
“是的,大哥。”
由于帝国多年没有战乱,经济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民的文化的需要,帝国的酒楼、茶馆等地方出现了许多以说书为生的艺人。在巫郡发现自己的天涯城主无缘无故地失踪之后,他们同时也发现在巫郡出现了一些陌生的说书人,他们口里所说的正是天涯和冰剑为什么会离开巫郡。当然,据这些说书人所说,他们所说的一切也仅仅是猜测,并不是真正的事实,只是茶余饭后的消遣的谈资罢了,是当不了真的。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人们竟然把这些说书人所说的一切都当了真。世界其实很简单,一件事如果只有一种解释,人们往往都相信,因为不相信这个还能相信哪个呢?
说的人多了,听的人多了,假的都会变在真的,更何况这件事情本来就是真的?
夕刀手下有各种各样的人才,不仅仅有杀手,还有善于写书的人和说书的人,这些人为了生活,不得不写书,也不得不说书。既然写别人也是写,写自己人的也是写,为什么不写自己人呢?
写天涯和冰剑故事的人中就免不了会有夕刀的人。
清晨,太阳刚出。
帝国。花园小亭处。
“帝主。天亮了。”
莫北身一震,仿佛从睡梦中醒来一般:“天亮了了?”
望着滚动着的露珠跳动着晨光,他知道自己已经在这里站了整整一夜。
“巫郡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冰剑回到巫郡,帝国四灵被杀。”
莫北沉默下来。他知道这些事实只能构成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天涯与冰剑已经成功地逃出自己在巫郡布下的第一道、也是最有可能击杀天涯的第一道追杀网。他也明白,从此以后,要想再追杀天涯与冰剑,将难过蹬天,毕竟天涯与冰剑分开的机会不多,三年来也仅有这一次,谁也不知道下一次会是在什么时候。
莫北想起三年前见过的那个冰剑。阅人无数的他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也许是近百年来帝国最出色的人物,也正是从那时开始,他就下定决心,如果这两个人不为自己所用,就不惜一切代价将其击杀,以绝后患。
“冰剑不是远在大漠?”
莫北摇了一下已经有点僵硬的脖子问。
风吹过。帝国花园里种植着的那些树木哗哗作响,空气中还夹杂着几丝花香,恬静得让人心醉。
站在暗处的人并没有出声。
莫北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他知道站在暗处的他也不清楚这件事。
是自己太心急而忽略了什么以至于让冰剑骗了自己,还是天涯他们已经有了足以躲避帝国庞大的情布网的实力?如果是后者,那情况就非常恶劣了。
“不惜一切代价,击杀天涯和冰剑。”
莫北说完这句话,又站了一会,慢慢地转过身去向大殿走去,那里有满朝的大臣等着他,因为他是这个伟大的帝国的帝主。
早朝,是帝国不变的惯例。
身为一国之主,他必须将那些可能威胁到自己统治的人全部击杀,以绝后患。有时,只能宁可错杀一千,不许一人漏网。
双方都没有选择的余地。
当天,帝国发出了最高的悬赏通辑令:凡发现天涯冰剑者,赏黄金千两。击杀两人者赏金十万两,官拜帝国将军。
这是帝国成立以来最高的悬赏。因此,总有一些人不惜一切代价地开始做一些事情,为的当然就是黄金高官。
世界上,并不仅仅是书中自有黄金屋,拳头中也有黄金屋。血的颜色岂不也和黄金差不多?
漆黑的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