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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有种-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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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知我者大哥也!”

    冰剑一边大笑,一边走了出去。

    天涯笑了一下,低下头去,目光又回到了手中的书上。
第十一章 归鸟之战
    湖长郡,帝国中部大郡,下有归鸟、程兴、德安、清化、吉平、安武、康安七县。自明蕊379年6月有民起义以来,大半年已经过去,形势已经不受控制。

    归鸟县,位于湖长郡的诸县中部,地形如归巢之鸟,故名为归鸟。其它各县如群星般拱卫着,再加上河流大川,确实是一风流之地。但是此时湖长郡已经不在帝国的控制之下。

    明蕊380年初,起于湖长郡七县的近十支农民共20000余人齐集归鸟县,推举行得为大盟主,主持一切军务。

    “大盟主,帝国军队已经到达康安县,预计三天之后就会到达这里。”

    行得从堆积如山的各类公文中抬起头来,摇了一下头,心里苦笑。他知道自己或许在打仗方面是一把好手,但是说起治理,那绝非自己所长,但是既然自己已经成为大盟主,这些事就不得不理。此时听到探子的回报,皱了一下眉说:“给我有请各位将军。”

    “是。”

    行得从高高的椅上望着整整齐齐地站在自己面前很远处的一群将军,心中不由得产生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就是自己已经是一个端坐于龙椅之上的帝王,下面的这班只不过是自己的臣子罢了,一丝微笑挂在了他的嘴角上。

    行得很快地就意识到自己的笑容并不适合于此时的情境,连忙板起脸来说:“帝国军队已经来围剿我们,据探子回报,三天之后就会到达这里,不知诸位有何高见?”

    “哈哈哈!来了就打呗,还有什么高见不高见的?”

    说话的一个五短身材,叫苏河。他有着结实得像是用生铁铸成的身体,宽大的肩膀,披在身上的铁甲敞开着,露出长着一丛乱七八糟的黑毛的胸膛。久经日晒风吹的四方脸上满是青丛丛的胡楂子。此时正瞪大着铜铃般大的眼睛大声叫着。

    “就是,苏大哥说得对,来了就打,帝国的那几个兵,还不够我们塞牙缝!”

    这次说话的是孔典,一个和苏河一样有着巨大的脑袋和乱草般胡子的人。他和苏河一样是土匪出身,除了懂得用巨大的斧头砍人之外,什么都不懂。

    听到两个人大声狂叫,行得心里不由得一阵不舒服,但是还是笑着说:“此时不同往日,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是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帝国已经多年没有战争,因此守城的都是一些非正规的军队,战斗力极差。但是此次来打我们的却是帝国的正规部队,不可小视。”

    “那就大盟主看来,我们应当如何?”

    一直没有出声的志克突然说道。

    “此次来的帝国军队30000人,人数较我们为多,我们的军队没有经过训练,所以战斗力肯定比不上他们,所以绝对不能硬碰硬。我决定放弃现在已经占领的湖长郡的各个县,主动撤退,那班小子如果追上来,我们就找个地方好好伏击他。”

    苏河一听,连忙急声大叫道:“不是吧?撤出县城?我们好不容易才夺下来的,为此死了不少兄弟,就这样撤出去,就算我们肯,跟着我们出生入死的兄弟也不肯。”

    行得脸色一沉,阴着脸说:“现在是你是大盟主还是我是大盟主?我已经决定了,不要再多说。各军准备一下,夜色降临的时候,我们就撤离归鸟县。”

    说着站了起来,看也不看苏河等人,转身就往里走去。

    众人目瞪口呆了好一会,也都纷纷散去,各自准备去了。

    入夜,开始下起大雨来。

    身披黑色铁甲的行得从列队的士兵前慢慢走过,浑身湿透的士兵用尽全身力气高声叫道:“大盟主!”

    行得微微地点了一下头,一声不响地继续往前走去。

    这并不是一个行军的好天气,但是形势却迫得他不得不如此。再加上下午和众将之间的不愉快,也让他心情非常不好。

    很快地,行得所带领的起义军就在夜色中离开了他们用近7000士兵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城池,没入夜色之中。

    两天之后,帝国军队30000人,其中骑兵10000人,步兵15000人,其它兵种5000人,比原定时间早了一天到达了归鸟县。但是,他们进入的是一座完全没有抵抗的城池,因为原来占领这里的人早就已经撤走。

    光席此时正骑着高头大马在归鸟县的大街上走着,而在他身后跟着一大班各种各样的人。

    “哼,这班杂种走得可真快啊!来人哪,传我将令,全军继续追击,我要把这些胆敢犯上作乱的贱民们杀得个一干二净!”

    说着一拉马头,出城而去,在他身后,跟着一大班各种各样的人。

    归鸟县之北,有一宽阔的平原,叫香江平原。自古有平原的地方多半有河。这里正好有一条大河,叫香江河。

    天空依然灰蒙蒙,前几天大雨刚过,此时小雨不停。

    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大片黑暗,此时正迅速地冲过来。

    在连续几天的急行军后,此时早就已经气喘吁吁的士兵们不由得停下了脚步,不住地向对方问道:“那是什么?不会是敌军吧?”

    一个士兵瞪大了双眼看了一会,大叫道:“看起来很象,他们不是已经逃跑了吗?怎么突然之间又杀回来了?这下怎么办?”

    这句话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很快地就引起了队伍的骚动。大家都在大声地说:“他们不是已经逃跑了吗?怎么突然之间又杀回来了?这下怎么办?”

    “你们看那黑鸦鸦的一片,都不知道有多少人呢?”

    “他们会不会直接就冲过来?”

    “我们这次不用死吧?”

    “完了完了,我还没有娶老婆呢!”

    ……

    骑在马上的光席马鞭一挥,“叭”的一声落在了一个正不由自主地往后退的士兵的身上,大叫道:“怕什么?这些只不是一些乌合之众,以前都是光着脚丫种地的农民,你们堂堂的帝国士兵怕他们?给我摆好阵势,他们冲过来的时候就给他们迎头一击。”

    队伍在一阵慌乱之后终于静了下来,因为所有的人都在盯着那越来越清晰的一大群所谓的过去只是光着脚丫种地的农民。

    地面在颤动着,仿佛一下接一下沉重地敲击在众人的胸上。

    光席阴沉着脸,看着排队列在自己面前的士兵的脚都不由得一点一点地往后退。多年的带兵经验让他知道自己的这些手下已经让敌人的气势压制住,这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如果这种情形继续下去,当敌军冲到来的时候,说不定自己的军队就已经不战而潰。

    “骑兵听令,给我冲!”

    随着光席的命令,10000骑兵由慢而快,再由快而如闪电,往前扑去。如同闷雷般的蹄声响起,大地在轻微的震动。10000支竖起的雪亮的长枪,渴望着在不久之后痛饮鲜血。

    随着往前扑去的10000骑兵,那天际如去般来的敌军速度已经变慢,光席看着这一切,心里不由得雄气大生,大叫道:“来人啊,给我击鼓三通,步兵跟随骑兵往前冲!”

    战鼓已经敲响,其中的风情已经足以让人忘乎所以。

    如林的刀枪突地往空中一指,一起大叫:“冲啊!”

    行得正站在高坡上,看着那越来越近的骑兵,一丝狞笑爬上了脸,大叫一声:“来人啊,传我将令,决堤放水!”

    “是!”

    一面红旗竖了起来,不紧不慢地摇了三下。

    飞速往前冲的骑兵一看到对方竖起了红旗,知道对方已经开始下命令,为首的骑兵将手上的长枪一举,回头向着紧跟在自己身后的大队军马大叫道:“杀啊!杀了这班光着脚丫种地的农民!帝国军无敌天下!”

    “啊……”

    当他回过头去想奋勇杀敌的时候,却只能留下一声没有感完的惨叫声。

    白浪滔天,冲在前面的10000骑兵就这样消失在洪水之中。

    “我的妈啊,这倒底是怎么回事?!”

    紧跟着骑兵的步兵看到冲在前面的10000骑兵连惨叫一声都来不及就已经消失得无形无踪,不由得心都砰砰狂跳。在前排的能亲耳目睹这一切的士兵更是牙齿不由自主的发出“咯咯”的碰击声,脸色发白。

    灾难并没有过去,突如其来的水在淹没了骑兵之后,又向紧随其后的步兵呼啸而来。

    突然,一个恐怖的声音从已经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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