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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迷恋
有一款手机广告词很精彩:迷恋是一种时尚态度。
我对格雷的迷恋或者说他对我的迷恋是不是也是一种浪漫态度呢?有时我会想,我们迷恋的也许只是自己的激情而已。这样一想,心里也就不觉得对不起董事长了,毕竟,我跟格雷除了在大庭广众之下相处过几个小时,并没做什么出轨的事情。我们的E恋情跟时下流行的网恋其实也差不多,一切的激情也好,浪漫也好,都只能在这张无形的E网上抒发和张扬。
“TodayatmylunchreceptionIwillbethinkingofyou。Youwillbeasleepatthetimeandmaybeyoucouldvisitmeinyourdream?Ihopetofeelyouhere。”格雷在MAIL中写到;他的浪漫热情的确让人着迷。
他一直都很关心我的工作,而我又不愿意让他知道我尴尬的现状。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他对于我为了隐瞒实情而编造的关于工作的谎言,总是非常认真地对待,甚至天天追问一些细节的发展,常常让我有一种做骗子的罪恶感,他总算是让我领教到了美国人的单纯和认真。
现在好了,我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他关于我工作的一切了,并且还可以绘声绘色地为他描述一位出色的中国职业女性形象。我告诉他我要换工作了,我将有一个更加愉快的工作环境,他立即表示了赞成,并说希望我能喜欢我的新同事们。哈哈,我何止会喜欢,我已经着迷了!
去公司报到上班的第一天,我并没有见到我迷人的老板,据说她去上海了。这让我多少有点失望。人事部的胖经理在总经理室的外间接待室里为我布置了一个办公区,电脑、打印机一件不少。
中午吃饭时,给我留下良好印象的前台小姐主动过来跟我打招呼,她先作了个自我介绍;然后笑着对我说:“那天我一看见你走进来;就觉得你跟我们公司有缘!”她叫张兰,来自湖南长沙。
接下来几天,我从张兰口里陆续知道了一些关于我老板的情况。她叫肖雅,上海人,年龄今年刚好四十,复旦中文系毕业。她的学历让我吃惊不小,众所周之,复旦中文系是国内最好的中文院校,以她的天资她的美貌,何以弃文从商然后一路走到今天的位置?
上班的第一个星期,由于老板不在,并没有人给我分配具体工作,我只是照例看看公司的规章制度,熟悉熟悉公司的环境、人员。直到第二个星期一,我才看到我仰慕已久的女老板肖雅肖总经理。
这次她穿了一款黑色暗格的纯毛连衣裙,从裁剪和质地来看,绝对不是一般的牌子。她笑着对我说:“刚从上海回来,还来不及换衣服,是不是觉得不合时宜?”
“没有没有,只是奇怪你怎么穿什么都好看!”我说的是真话,从没见过哪个女人能把连衣裙演绎得如此高贵。
肖总身体不好,她定期要回上海作检查和理疗。这是她要找秘书的主要原因,她需要专人来帮她打理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并在她不在的时候,代她行使一些例行公事的权力。比如,签收各类报表,为出差人员的报销单等规范性单据签章批准。
我暗自窃喜工作内容的轻松,并且感觉应该还会小有权利。
第二十五章 女人的思考
新的工作无疑重新给我的生活注入了活力,我觉得整个人一下子变得快乐了,晚上的睡眠也不知不觉地香甜起来。跟我的美人老板肖雅也相处得很愉快,私底下她干脆就让我直呼她的名字,她说这样听起来会感觉自己年轻一些。
其实她稍微打扮一下,没有人相信她会超过三十五。天生丽质的美人就是不一样,那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自信和从容,是所谓的人造美女们无法在短时间里修炼得来的。
周末,肖雅让我陪她一起去参加了一个行业的聚会,尽管我对她已经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看到同业那些钢筋铁骨的男人对她尊重和崇拜的态度,还是让我大吃一惊,她的发言通常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男人们看着她的眼神里找不到半点猥琐。一个漂亮的女人被男人宠爱或是追捧都是平常事,可是,能得到作为竞争对手的异性真诚的尊重和崇拜,这的确是了不起的事情。一个女人要超越性别很难,一个漂亮女人要超越性别就更难!我还记得当初在台湾公司里被男同事们无言的轻视,现在想起来,那是我的确还没有足够的资本和能力让他们信服和认可。
本想跟着肖雅学做精彩的女人,现在知道先学会做个有尊严的人才是硬道理。
激情总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化的,我跟格雷梦幻般的书信里慢慢地也开始缭绕人间烟火。一阵痴人梦话过后,他常常会在信的末尾附上一两个比较严肃的问题,让我不禁有一种面试的感觉。有一天,他给我出了两个巨大的问题:
“Questionforyou:
Whatisyourwishforyourfuture?Whatdoyouplantodoinyourlife?”
未来的期望?人生的企划?
天啊,从小到大,诸如“新学期打算”、“新年展望”之类的东东就是我的死对头,每一次不是抄袭就是复印之前的陈年老货。基本上从小学到大学,无论内容还是格式,几乎就没有产生过太大的变化。
这一次,我真正地为此思索了大半天,想想我的女老板,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我不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难道我要告诉他,我的理想近期是西藏旅行,长期是环球旅行?我的人生企划就是嫁个象他一样的白金王老五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唉,恨己不争啊!记得美国男人尤其不喜欢依附性太强的女人,最后我只好冠冕堂皇地告诉他,我对未来的期望是拥有自己热爱的事业,我的人生企划是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
不知道他对我的此番豪言壮语会作何想法,他会信吗?想必热恋中的人一般分析能力不会太强吧。
所幸见面的日子就要来临,我不必再继续面对这类可怕而又令人困惑的问题。
我跟格雷开始为我们即将到来的第二次握手激动不已,我们甚至天真地约定了见面时的着装颜色,届时,我将以一袭白裙出现在香港机场,迎接在降落之前刚换上白衬衫的格雷。
但是我心里仍然担心我们能不能一眼就在人群里认出对方,毕竟我们只有过短短几个小时的相对,在彼此眼里又都是外国人,据说外国人在没有熟悉前都象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
时间,有时是腐蚀剂,有时则是催化剂。我跟格雷的感情经过二个月的飞鸿传情,已经快到沸点了。他说过,让我们在上次结束的地方重新开始。
第二十六章 激情的香槟
因为白色很醒目,我远远地就看到穿着白衬衣的格雷跟他巨大的绿色旅行箱,也许因为同样的原因,他的眼睛也一下子就在人群里捕捉到穿着白色连衣裙的我。
相见的场面没有我们想象中的热烈,没有热泪盈眶的拥抱,也没有激动人心热吻。格雷只是极其绅士地吻了一下我的前额,然后就退后一步微笑地看着还有些害羞的我。
“Iwanttolookintoyoureyes。”格雷常在信里这么写到。
今天,我们真的可以四目相对了!一路上,出租车里,船上,我们就这么傻乎乎地相互对视着,全然不顾旁人怪异的目光,似乎在找寻这六十多天信中热恋的彼此。
现实与想象的距离有多远呢?在我们,不过数公里。
当我们象一对活宝一样白裙白衣地出现在伊和TIM的面前时,我跟格雷的默契已经严然一对相恋甚久的情侣了。我们四人再次相聚在长安的凯悦酒店,那位热情的烧烤师傅已经不在了,温柔的灯光中,我依稀又看见了初次相见时的格雷,我还清楚地记得,当他谈论他带有浓郁中国特色的设计时兴奋的表情。
格雷用他法国式的浪漫眼神看着我说:“你看上去比第一次见你时还要漂亮。”真的吗?但无论如何这话听起来就是顺耳!而他,却让我觉得眼前的情景是如此地恍惚而不真实,这就是那个每天与我在网上、电话中热恋的男人么?为什么感觉有些陌生?
TIM平时是不喝酒的,但他今天晚上特意破费为我们点了一支九二年的法国波尔多红酒,他说重逢的日子不能没有好酒。我喜欢他用“重逢”这个词来注释我跟格雷今晚的相见,听起来没有陌生的感觉,反而透出一种喜悦的期待。法国是红酒的故乡,格雷曾多次在信里提到过他故乡的红酒,他说多想跟你对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