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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星期三是与她约图书馆见面的日子,请你告诉她”我哭了,那是三年前的事。现在也渐渐平和一点了。时间可以平复任何创伤,我上着班下着班。
有一天下午在百货公司门口碰见了珍妮。
是我先跟珍妮打招呼的,我知道是她先看见我,但是我不先叫她一声,她决不会先开口,实际上做女人也难。她笑了笑,站住了,她手中挽着大包大包的东西,身上穿着出色的衣裳,她穿衣服并不考究,只拣名贵的、特别的来穿,没有性格,她的化妆与发型也如此,流行什么跟什么,没有风流姿态特色。
我不打算跟她吃茶,只站着与她聊几句,她闲地表示后天有个舞会,在乡村俱乐部,请我去,我应允了。然后她便拿出那只粉盒来扑粉,又摆头发,我十分难受地站在她身边。
她打扮得十足,看上去不过七分美,真不能想像下了妆是什么样子,倒不如平时脸黄黄的女子,使人有一种想像——伊打扮起来是什么样子?”
她提醒我:“后天。八点正。”
她虽然是笑着,我还是想起红楼梦里“女儿悲”的曲子来了。
我碰见过珍妮,但以后没有再见凯莎玲,我实在没有空跟一个打字小姐坐在冰店时说长话短的,听她们说老板有多少个女朋友,老板娘的钻戒有多大。不一定每个打字小姐都如此,总有好的,但在哪里呢?
我有一个教授说过:“天下这么大,一定有一个梦里情人完全符合标准的,说不定正也在等着,可是在哪里呢?在火地岛?在仙西巴?在肯雅?在青岛?生命的发展并不理想。”
我怕女人,女人总有法子找藉口自得其乐,打自学生起,到女戏于为止,都有这个毛病,女人。女学生家里不够钱,住在人家中做女佣,煮饭扫地,待洋人吃完了饭才下厨房,偷偷半夜起来看电视,都一样有本事骗人——“我的房间是白的…”谁的房间,工人房罢了,即使住一辈子,也不过是替洋人做杂工,做杂工不如替同胞做,免得败坏了其他的华藉女学生的名誉。真可怕。女戏子也一样,有生气的地方,就喊嫁人,嫁不掉,便去美国读书。女人太会哄倒了自己也就连带哄倒了全世界,因此就百难之中高兴一阵子——可怜的女人。如意从来不骗人,也不懂得编自己,她冷冷的观看着自己的生命,冷冷的观看着这些人。
这些年来我跟她学得多——人各有志。这是她的老话。如意说在世忽忽几十年,人家爱怎么就怎么,偏有我这种人,目无下尘,自以为是,没事拿来气,气,活该气。她可不气,她压根儿正眼不去瞧那些莫名其妙的人。
到今天我还没学会她那一套。
我只觉得寂寞,无边的寂寞。托人去看她,过节寄一个卡片,有什么好处,我想念她,对她来说,有什么好处。即使她知道我想念她,又有什么好处。
如意是太聪明了,她是有资格说“我为聪明误一生”的人,我为聪明误一生。咱们俩的一生已经完了。此刻只等头发白起来,等着做神仙去。可是母亲还要我去拣老婆。
后来那个叫菲腊的男同学捎来了信,说如意也问候我。菲腊说我们两个人神经兮兮,多年同学,又知道双方地址,还玩这种通迅息的玩意儿,不算浪漫,是肉麻。我想着认为很正确,着实的鼓起勇气,写了几句话,那几句话并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我正好在看《射雕英雄传》,里面一个男的对女主角说:“悠悠我心,岂无他人,为君之故,沉吟至今。”我的中文勿灵光,也不知道这四句话最初出自何处,只觉得非常的合用,便用上了。那封信是马上冲出去寄的。如意没有回信。
我总忘不了她,她怎么低头的一笑,纤纤美美的头在教授面前,教授怎么为她颠倒,低着声音为她解释。她怎么穿着最好的大衣在大门等我,怎么样偶尔对我透露一点心事。我真的并不想跟她睡觉,虽然结了婚是要同床睡的,那是另外一件事,但是我只要见到她,便有种晕眩的感觉,那时候以为是年纪轻,见识少,感情太丰富。现在才知道,这是可一不可再的感觉。
这么些年来我没有回英国。我痛恨乘飞机,如果要再去,我情愿先到新加坡搭和谐号。如意喜欢和谐号。她做了好几只和谐号的模型,研究它与气流的关系。离开她以后,我只见到脂妖粉怪。我不快乐。再不快乐,我还是去了乡村俱乐部。珍妮小姐的交游广阔,请了一大堆抛头露脸的女人。
这堆女人,什么上电视的,演时装的,唱歌的,跳舞的,都有,都是一式的打扮,都是周游列国常闹事的,口气都奇大。我很自曾形秽。幸亏珍妮小姐把我招呼得很好。
她问:“你老是穿黑色西装,白色衬衫?”我答:“是的。”
“为什么?”她问。我发现了她女人的温柔,我觉得这是凯莎玲所没有的,凯莎玲像一只打了咸水粽子。跟凯莎玲这种女人出去一百次,她也不会注意到我穿黑穿白,她只要有人替她付茶帐。
我对珍妮说:“是的。我喜欢穿黑色。”
她问:“你喜欢黑色,还是喜欢穿黑色?”这话问得很有意思。
我说:“我只是穿的,我喜欢红色,那种浓稠,像血一般的红。目前女人指甲油那种红,很多人不欣赏,我认为很美。”
我跟她跳舞,她的舞跳得不太好,在夜里灯光下看来,她还过得去,毕竟是生过孩子的人了。那天晚上来了好几个年纪轻的女孩子,都是才十七八岁的,也没有什么青春,香港这地方虽然人杰地灵,就是出不了美女,女孩子都像话梅,没有水蜜桃子。
那天晚上出来,我一整套西装,不想那么早回家,开车子到舞厅去坐。看多了疯疯颠颠的干金小姐,到这种地方去享受一点安静也是好的。
大班拿来了名单,老规矩,我随手一点。
没多久来了一位小姐,穿着旗袍,瘦瘦弱弱,有几分风韵,叫伊凰,坐下来,拿起瓜子,并不放进嘴里,只在两只手指中磨,她照例问:“先生贵姓?”我说姓宋。她那件旗袍是好料子,淡灰色的绣花麻纱。她的脸仿佛是瓜子型的,棕色的眼影,棕色的唇膏,棕色的指甲,长长的假睫毛,有点电影中“卿本佳人”的味道。
上等舞厅是有点情调的,黯红色的光照得我很舒服,忽然松弛下来了,默默的坐着。男人逛舞厅有道理,唯有在这里没有昨天明天,只有这一刻。
“宋先生哪儿玩多?”她问我。我说:“多在舞厅走。”她笑,“我从来没见过宋先生。”我也笑。成熟点的女人说话都很有意思。
“宋先生不跳舞?”
我说:“我只是来坐的,你不嫌我,就陪我。”
她笑,“怎么敢嫌来先生?”
于是我们便对坐着。我真的舒服得几乎要叹气了。但是我没有要带她出去的意思。
哪里的女人,就该让她呆在哪儿。舞女在舞厅好。打字小姐在老板房里好,大学生在教授前好。不要移动她们,不要做上帝做的工作。
我付了小帐,付了台子钱,就走了。伊凰没有过台子,大概不算是红舞女,她也有她的故事,但是现在要说的也不是一个舞女的故事,现在还是说我选老婆的故事儿,可是麻烦得紧哪。
也有男人一定认为百步之内,必有芳草,娶了舞小姐,逼她们做芳草,叫她们做贤妻良母,不仅要贤,而且要比一般妇女更贤,这才显得出男人感化有功,这是干什么?我始终没搞明白过。
伊凰在我走的时候,说:“宋先生,再来啊。”她也是一个好看的女子,”我应该带她出去吃宵夜,到她家去消磨一段时间。但是我想到她所认识的云云众生,她对每个人都说“某先生,再来啊!”我对于名女入红女人,人所共知的女人一点兴趣也没有,尤其是大腿屁股给人瞧惯的女人,这种女人也知道被瞧腻了,就找个男人,匆匆忙的结婚,专给这男人一个人看——但是别的男人又怎么想呢?别的男人会暗笑或是明笑——他老婆的屁股大腿咱们都比他先瞧过。我不能够这么做,我是一个凡人,我没那么伟大,我要娶,还是娶如意这样的女子,即使做错了什么,是一种选择的错,明智的错。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事。
回到了家,我洗一个澡,躺在床上看杂志。我比较喜欢看一些容易懂的小说,简单的,表面化的,没有含意的,特和喜欢看花好月圆性质的,因为我到今连女朋友也没有一个,更不用说是老婆了,故此心理变态,喜欢看一个男人娶七个老婆的故事。
看累了就睡觉。梦中还是见到如意。咱们在结了冰的湖之搓手呵白气,笑着走路。只差那么一点,真的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