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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妳同在-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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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她不会招供的。”恽云原想打消中校的残虐欲望,
“那就更得让她尝尝……痛苦的味道。执刑吧,少尉!”中校命令他。
恽云僵立着,“执刑!少尉!”恽云猛地,“不!我不能!”
“为什么?”中校并不意外。
“处长,如果他是男人,我可以听从你,但她是个姑娘,我……不行的。”
“姑娘,她这个姑娘已经刺杀了太子,倒比男人还厉害,你不执刑,那我就叫阿富汗……”
阿富汗一听,狞笑着把他的汗毛粗长的双手伸向英韵,恽云知道阿富汗是西郊监狱最残暴的打手,他折磨女性的手段无所不用,“住手!我干!”恽云朝中校大叫。
中校亲自把电压调高,“就这样,少尉,干吧!”
恽云看着被缚的英韵,她已浑身汗湿,神情萎弱,恽云的手颤抖地摁到电钮,强力的电流凶猛地穿透英韵的躯身直达颅顶,她四肢的每个指尖,身上的每寸肌肤都锐痛欲裂,无数只毒牙齐集在她身上死命噬咬,英韵剧烈地挣扎,在这坠落的刹那,她听见自己狂跳的心如巨浪般啸叫,“不!我死也不!”她失去了知觉。
恽云汗如雨下,他看着英韵被自己亲手用电击昏,他长吐了一口气,“你就别醒过来了。”
“把她弄醒!”中校的声音使迷离的恽云回过神,青铜把一块酒精海绵摁在英韵的鼻子上,浓烈的酒精气味大量吸入英韵的呼吸道,它象神奇的唤灵术,渐渐地把英韵的灵魂招引回来。
中校疲累地点支烟,“你还不肯招供?你要知道,你现在在替那个指使你犯罪的家伙受罪,而那个人还活得好好的,他不会来救你,你这样做值吗?你不觉得你被一个非常阴险的人利用了?”
英韵已经不想听这个摧残自己的敌人的任何话语,他对她就是死敌。
青铜看看中校,中校恼火地点点头,青铜再次摁住电钮。英韵脸色煞白,她不停地挣动,难受地仰起头,灵魂已被化成了缕缕轻烟,不断飘升飞扬……
“她又昏过去了。”青铜又拿起那块酒精海绵。
中校见昏厥的英韵汗湿遍体,头萎垂在一边,“这个本来应该尽享富贵荣华的贵族小姐,现在成了如此悲惨的阶下囚……”他毫不手软地,“继续!”
英韵的眼睛被汗水不停地遮挡,她已看不清这几个不断折磨她的男人,她只觉得她的血管里有一条蛇在不懈地钻动,血管被渐渐扩张,最终不可遏止地爆裂,她浑身的血一下冲到了体外,英韵又昏了过去。
“还要继续吗?”青铜问已发呆的中校,他也被英韵的惨相搞得神经过敏起来。恽云坐在一边,一言不发。阿富汗绞着手,“让我来吧!处座,女人没有不怕我的,青铜,你把她弄到地上,我用最残暴的手段来消耗她……”
“她不怕你的,阿富汗。”青铜不以为然。
中校无奈地,“她不怕男人。她要是怕男人,也不会去杀龙龑了,她完全知道自己被捕后将遭遇到什么,她不怕!”
阿富汗不服气,“又没试过,你们怎么知道,无论如何她是个未婚的姑娘,姑娘和女人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畏缩,后者无谓,她胆子再大,总要脸吧?我让她把脸丢光了,她会不怕?再说,她是贵族人家出身,脸比性命还要紧。”
“正因为她是贵族出身,我们才不能对她那么做。她命贵!背后有座大山依靠,连总统本人都对她的外公留有几分尊敬,阿富汗,这位小姐,你不能碰!如果换了别的什么姑娘,哼!早就给糟践烂了。”
“那还审什么?处座,我们象傻瓜一样陪她熬夜,又不会有任何结果。”
“有结果的,她现在的存在仅仅为了一个目的,——受虐,她必须因为她的复仇行为付出相等的代价,总统夫人就是这样命令我们的,让她受够活罪,然后,再下地狱当鬼。”
中校冷冷地,“青铜,最后再来一次吧!”
他们又围拢到英韵身边,“你很勇敢!柯英韵,可是你要知道,你母亲最害怕的就是你的这份勇敢。”
英韵的新衬衣已折皱、沾污得如同旧衣了,她看着眼前这个刽子手,英韵的沉默使中校亲手摁住了电钮。
电流无情地钻入英韵的体内,象头贪婪、暴烈的怪兽肆意撕咬她的血肉筋脉,炽白的灯光疯魔地直射入她的眼内,她看见一大片迷化的世界。不,她再也看不见任何的人与物,她还是那个不辱使命的永恒胜利者吗?在通向天堂的道途上,她还将经历多少狱火的惨烈烤炼?她无法确知命运的最后部分,它正在她面前日趋显然,那是用她染血的名字给历史进行烙印的伟大而狠毒的时辰,英韵被摧折得趋死离生的主体正因奋力的超拔而臻于圆满。
青铜铁青着脸把半昏半醒的英韵拖到地下廊道里,两个刚刚押送她来的男警迅速跑过来,他们的皮鞋踏在地上犹如死神的脚步轰然作响,可是英韵还没有死。警察强行挟持起她,沿着廊道拖拽而行。到了灯光敞亮的电梯间,她坐在徐徐上升的电梯里,恍恍惚惚,两个体高影黑的男警象两座虚晃的山体。
她被男警抛到警楼门外的地面上,两个女警又紧紧挟住她的双臂,她们的手有一种令她心寒的冷酷。她们拖拽着她,最后把她无情地扔在狱室的地上。
曙色演变出了灿亮的日光,昏迷中的英韵慢慢睁开眼睛,她不习惯扑伏于地的姿态,她想爬到床上去,她的手已抓到床脚,但又乏力地停了下来,“妈妈,我现在成了什么样子了?”汗水顺着额角纷纷淌落,视线又开始模糊,英韵终究疲软地仆倒于狱室的地上,在清新、六月的圣京早晨。
十三美男子
    三年前的六月仲夏,英韵回到阿奶身边,开始她大学时代第一个暑假。
梦卿当时正跟她新认识的男朋友米峰走入恋爱的浅滩,而英韵则天天捧着巴克斯推荐的J国青年作家岛的代表作《禁色》,他要英韵和他同时发表评论,并登上《才子》。
梦卿经常给英韵写信,对她诉说漫长夏日的寂寞,恋爱的喜悦,她希望暑假早点结束,“我很想念你,英韵,离开你才发觉自己是这样被你所吸引。”她还告诉英韵,才子社的同仁都在惦记她,巴克斯甚至抱怨英韵为什么不是圣京人。
巴克斯是第一个迫不及待给英韵写信的男士,他催问英韵阅读《禁色》后的感想,英韵知道巴克斯是急性子,故意逗他说“暂不奉告”。朱丹来信向英韵提了大二年级的学习要求,他象个长者。白朗信里谈的不是自己,而是可森,英韵从他的信里看出可森似乎在惦念她。
可森的信最后一个到,大概他一直在犹豫,他的信平常中见真性情,英韵觉得可森的情感波动。她赶紧回信,平和地述说自己的暑期生活,她必须冲淡那快要到来的危险之爱。
可森不甘地来了第二封信,他总想从英韵那儿得到点情感回应。英韵其实很感激可森,他是才子社中对她帮助最大的人,但她的感激里面没有爱恋的幻觉。英韵从懂事起就明白这个世界上的人不大可能相互关心,除非利益一致。她清醒地牢记,“冷酷的世间,冷漠、虚伪多于怜爱、珍惜。”跟可森相比,她更愿意信赖梦卿。梦卿的女性情怀,即使可森这样讨女人喜欢的美男子都无法替代。英韵在第二封回信里,语气稍稍温和了一些,她甚至把《禁色》的评论先给可森试看,但她心里十分清楚,“男人跟女人有本质的不同,所谓的身体不同,灵魂也不同”。
英韵给可森的回信明玫看到了,她不知里面写的什么。更令她不快的,可森剧院里的一个场记对明玫说,曾到剧院找可森的那个圣大女孩子“聪明又温顺”,明玫想英韵是孤傲不群的人,连她都对可森“温顺”,可想英韵对可森也是有点情意的。
开学了,英韵回到圣大,她与巴克斯的评论一起登上《才子》,结果她的《男性之子》引起文学院师生轰动,她把《禁色》的男主角同作者岛、以及J国极端主义观念放人一个思想框架,男主角=岛=完美之男性,其对立面女性被完全否定,书中充斥着高度男性化的男性面目,男性的垄断,所向披靡的自由王子,无情残忍的男性荣耀,“伟大的岛不过是一个孤高的和尚迷”。
英韵的猛力批判盖过巴克斯对岛的赞誉声,同学们都跑到图书馆借《禁色》。朱丹大呼快哉,白朗悠然道,“这小家伙了不得!”巴克斯败下阵来。
周末,才子社在朱丹家举办“月神沙龙”,晚会上,明玫风头十足,她和白朗、巴克斯等男士翩跹起舞,梦卿十分收敛,她只和可森对舞几次。明玫注意到可森大部分时间都在陪英韵说话,一个温和,一个恬宁,明玫暗怒。
第二天,可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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