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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她想起了一件事,抬头问莫言:“你知道吗?刚才这些东西30块钱肯定可以买下来,你不是挺能划价的吗?怎么不再划划价呢?”
莫言答道:“我还不知道30块能下来!但是现在是男生给女生买东西,这帮卖东西的最爱宰的就是这样的,更何况还有你的朋友在,为了你的面子,我多花点儿钱算什么。”
容颜的脸上略显出一抹红晕,眼角间的一丝笑意一闪即逝,却又装着板着脸说:“你呀——,就是一个冤大头。”说着她自己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莫言看到她娇憨可爱的样子,不禁心神荡漾,出于色狼的天性——这种天性大体上相当于职业习惯,确切的说应该属于条件反射。他随即说道:“你知道吗?我认为对于我而言世界上最重要的有两件事:第一、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第二、就是为你充当冤大头。”
顿时,容颜又笑了,同时脸羞的通红,不敢看莫言,也不说话,只是低着头用小勺轻轻的在刨冰碟里划来划去。女孩儿的心已经荡出了涟漪。
此时的容颜,在莫言的眼里有一种令他窒息的美,因为最能打动莫言的表情就是害羞,最令莫言喜欢的性格是温柔和善良,每个男人都有弱点,谁也不是百毒不侵。
看着容颜美态,他不禁看痴了。忽儿,容颜抬头偷偷看了莫言一眼,竟然发现他正傻傻地看着自己,一下子脸羞得更红了,她立刻逃开了莫言的眼神。显出一种做作、娇柔、忸怩的表情,噘着小嘴儿,用一种极低的声音,低到莫言根本听不到声音,只能看到她的口型,也不知道她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对莫言说:“干——嘛——?”——容颜太可爱了,简直就是可爱之极,莫言此时真有一种冲上去吻她的冲动,他的大脑陷入了一片迷茫。
第一章 难以抗拒的容颜6
图书
男人骗女人时候:把真话当成假话说出来,或是把假话当成真话说出来,其效果往往会好上十倍——
在卖图书的地摊上,他们两个人终于找到了逛街以来的第一次共鸣。只不过容颜看的都是言情小说,而莫言看的都是武狭小说。容颜买了一本《张爱玲全集》。
莫言说:“你买张爱玲干什么?张爱玲写得不怎么样。”容颜一瞪眼,还没来得及说话,莫言紧接着说:“我是说她和你比起来,写的不怎么样。其实,就其个人水平而言写得还是不错的。”
容颜本欲发怒的脸色又缓和了,忍不住笑了笑。略带一些不屑的口吻说:“哼——,你看过张爱玲吗?”
莫言装出一副很拘谨的样子说:“本人确实没有看到过张爱玲本人,不过她的作品还是有幸曾经拜读过一些的。”
容颜笑盈盈对莫言怒目而视了一会儿,问道:“喜欢看《倾城之恋》?”
莫言谦恭地说:“我更喜欢《金锁记》。《倾城之恋》固然写的不错。不过这样的作品我也能写出来,而且写得并不见得比张爱玲写的差。可是像《金锁记》这样的作品我绝对写不出来。”莫言这个人一向比较狂妄,容颜对此倒不是很在意,不过她确实没想到莫言对张爱玲的作品也很了解。
于是有点惊讶地说:“一般都是女孩儿喜欢看张爱玲的作品,你怎么也爱看?”
莫言看张爱玲的书有两个原因:其一、莫言格外喜欢文学,这是主要的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迎合女孩子,也就是说,既然很多女孩儿喜欢张爱玲,如果你要是比较了解的话,在和女孩儿交往的时候,一方面可以增加谈话的内容和乐趣,从而拉近距离,另一方面可以给女孩儿一种令她意想不到惊奇,这种惊奇往往更容易赢得女生的芳心——是赢得芳心,而不仅仅是赢得好感。尤其是对于容颜这样的才女,更为有效。
当然,一般人是不会把第二种原因直接说出来,但是莫言自有对付女孩的方法,他对容颜说:“我看张爱玲的书有两个原因:一、本人再怎么说也是本系四大才子之一,所以说对文学作品吗,多少还是要看一点的。二、本人知道像容颜这样的女生,往往会比较喜欢张爱玲,所以为了达到我不可告人的目的……”此时莫言语气一变,用一种非常强调的反问的口气大声继续说道:“……我能不看她的书吗?看来以后我要是成了大文学家,有一半功劳属于你,因为是你激励我多读书,读好书。”
容颜的脸又被羞的通红,愠怒地跺了跺脚,喜悦和心跳,羞涩和满足一下子涌进心里。莫言这传说中的飘香一剑,一瞬间把容颜的芳心打的乱颤,头脑已经乱哄哄的了。她呆了一下,没有说话,就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在书摊上挑书。但是已然心不在焉,神不守舍了。
把真话当成假话说出来,或是把假话当成真话说出来,其效果往往会好上十倍——莫言则是最精于此道的一个家伙。刚才莫言对容颜说的明明是真话,可是聪明如斯的容颜,居然还是不信。而且还被他弄得意乱情迷,一塌糊涂。
第一章 难以抗拒的容颜7
卖当劳中——被束缚的悸动
男人要博得以女人的喜爱,不仅仅要表现出你的才华和幽默,切记一定要在适当的时候犯一些错误,以证明女人是正确的,来满足一下她的心理。
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莫言知道容颜喜欢喝卖当劳的奶昔,所以执意要带她到卖当劳吃饭。容颜一再说没有必要,随便吃点东西就算了。莫言没理她,立刻叫了一辆出租车,也不管容颜愿不愿意,就把她硬推上车。
莫言明白:容颜虽然嘴上说不愿意,其实心里是很愿意的。而且,第一次请女孩子吃饭,不管实际花多少钱,男孩一定要表现出大方来,并且吃得也要相对比较不错。其实莫言或许没有必要这么做。不过他还是喜欢这样做。他认为:这并不是男人在冒傻气,充当冤大头。这实际上是一种礼节,是男人和女人最初交往的礼节。另外一点,吃卖当劳相对来说是比较便宜的,因为两个人吃麦当劳,花几十块钱就够了。但是要是吃中餐,起码就要找一个比较不错的饭馆,而这样的饭馆的菜,每个菜都得二三十元一个,两个人至少要点四个菜,再加上酒水,也得一百来块钱。
尽管莫言不太喜欢卖当劳,因为他觉得麦当劳的饭没有营养,而且最主要的是味道比较单调,缺乏灵性。中餐的同一个菜,你在不同的饭馆里会品尝出不同的味道,如果你在这个饭馆不爱吃这道菜,换个饭馆你或许就爱吃了。可是麦当劳就不一样了,如果你有一种汉堡不爱吃,那么并不是你在其他的卖当劳的店里也不爱吃这种汉堡,而是连这家店的几乎所有的汉堡你都不爱吃了,因为卖当劳的饭的味道是基本一样的。但是他知道容颜格外喜欢喝奶昔。——今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容颜高兴。
女人有时候是很容易满足的。坐在卖当劳里,容颜满意的笑着,看着莫言说:“你怎么知道我爱喝奶昔?”其实这是大一的时候,两个人聊天容颜无意中说的,像莫言这么善于追求女孩子的男生是不会忘记这些细节的!
莫言就直视地看了她一会儿。把容颜看得都有点不好意了,他才调侃地大声说:哎——,我就是知道,怎么地吧?哎——,我就是知道,你能把我怎么样——?”
容颜被气得哑然失笑,愤愤地说:“你就是一个神经病,我能把你怎么样?我可不敢惹你。平时我还真没看出来,你竟然是个疯子。”
莫言笑道:“你的意思是说,本来我平常是很正常的,但是今天一看到你,就立刻变的为你疯狂了。你也太敏感了吧?太自信了吧?”
容颜的脸一下子又红了,她低声说道:“胡说八道。”之后就低着头吸奶昔了,不敢再看他了。莫言最喜欢容颜害羞的样子。每当容颜表现出来这种样子的时候,都会令莫言神魂颠倒,意乱情迷。
卖当劳里的人越来越多了,已经有点人山人海,这让他看着脑袋真是有点儿发大。莫言是一个很情绪化的人,他越看这么帮来吃饭的人,他就越来气!
他认为:——
有一些人是崇洋媚外,赶时髦,他们为了表现自己很欧化,很现代,而刻意地来吃麦当劳——这是最傻逼得一类人。
当然还有一类傻逼人——就是像莫言这样的人,与异性同来的冤大头。
另外一些是小孩,他们被卖当劳的广告所诱导,还有一些麦当劳的廉价的小玩具所吸引,于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