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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刚是一家名为《粉色幻想》的耽美小说月刊的作者,这也算是他的副业了。这是一家专门刊登国内耽美作者原创连载文的杂志社,旗下有很多风格各异的作者,在国内销量很好。如果杂志中的某篇文章得到读者的热烈回响,《粉色幻想》就会将其结集出版成书,因此也成为众多耽美作者的必争之地,竞争之激烈自下必说。
虽然吴刚从事耽美小说的创作已有多年,无奈笔下的男男主角们都是他平日里憎恨、唾弃之人,故事情节常常是虐来虐去,少有甜蜜温馨的片段,因此他还被读者冠以“后妈”之名。
“广寒宫(注一),读者们一致认为你的文章没什么感情,写的故事总有事不关己的感觉,虐得太厉害,这方面你能否改进一下?”
女编辑的话语是温柔的,可在吴刚听来是字字钻心啊——为啥?因为这是吴刚的死穴,感情!感情!到底要怎样才能写出感情啊!
***
窗外风雨交加,每过几分钟,天空就会惊现闪电白光,然后轰隆升的雷声也会滚滚而来,起先是闷闷地带着尾音的长久不绝,渐渐地,雷声越来越近,越来越短促响亮。
“呀,讨厌!”每次雷声一起,附近初小的小女生们就会塞作耳朵,尖叫、闪躲,好闪电就要劈在她们身上一样。
这些鬼丫头,胆子也忒小了,吴刚嗤之以鼻。
这时,一道青白闪电无预兆地,劈向了离吴刚不远处的树干上。
“呀!不要劈我!”吴刚叫得比初中女生们还要响亮、清脆。
拖着工作了一整天的疲惫身体,吴刚步履蹒跚地走进家门。怎么没开灯啊?都这么晚了,难道阿兔还没回来?
“阿兔,你在吗?”
没响应,吴刚顺手打开灯,朝儿子的房间走去。只见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阿兔,蹲在角落里划圆圈。
吴刚一见阿兔的小脑袋晃啊晃的,就知道又有什么事让小家伙不高兴了,这是他生气时的习惯动作。吴刚强忍着笑意,蹑手蹑脚地一步一步地逼近阿兔……
“站在原地不许动!”
“是!是!”冷不防阿兔发号施令,吓得吴刚立马举起双手作投降状。
“你怎么啦?什么事让你不高兴啊?跟爸爸讲讲,让爸爸开导开导你。”吴刚嬉皮笑脸地讨好儿子。
阿兔不信任地白了老爸一眼,“不用了,你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你听听,你听听,这就是新世纪少年的榜样,这就是“最受欢迎的白马王子”,这就是祖国的小花朵啊,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才啊,儿童教育制度的彻底失败啊!吴家的不孝逆子啊!天煞啊!
“老爸,你又在絮絮叨叨咕哝什么?”
“哼,狗嘴怎么了,狗就不好啦?狗是人类的朋友,对人类誓死效忠!狗的种类多么繁多啊,长相也不尽相同……(以下省略N字),狗嘴里长的当然是狗牙,狗牙就不好啦?总比你那句子龅牙强!”
“行了,行了,是我错了还不行吗?我说一句,你要说一百句。”面对老爸的口水攻势,阿兔不得不求饶。
“上个礼拜国语老师制定了一篇作文名称,今天发下来了,可我的分数却不是全班最高的,比坐在我邻座的‘崔小胖’还低两分。”(阿兔喜欢给人起绰号,大概是跟他活宝老爸学的。)
“什么,你老师也太不给你面子了!”吴刚愤愤道。
(这种话也不太像家长会讲的……)
“你的国语老师是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
“男的?那就对了,他一定是嫉妒你受女生欢迎,不过,他这种手段是阴了点。”
(这种话,要说是身为十一岁孩子的父亲的人讲的,你也不会相信……)
阿兔又白了老爸一眼,故意不接他的话,重又说道:“他说我的文章没什么感情。”
顿时,吴刚只觉得犹如五雷轰顶,脑子里一片空白。
感情!又是感情!
“你写的是什么内容?”过了好一会儿,吴刚才回过神来。
“我写的是前几天如何把一只癞蛤蟆弄死的故事。”
“……”
这就是新世纪少年的榜样,这就是“最受欢迎的白马王子”,这就是祖国的小花朵啊……(以下省略N字)
“呵呵,”吴刚努力压制着心中的熊熊怒火,说道:“阿兔啊,你写这样的文章是不行的,太灰暗了,做人要积极一点啊,人生还是很光明的嘛。莫非……你和那癞蛤蟆有仇?这样的话……”
“那要写什么?”为了防止老爸继续仿效唐僧,阿兔赶紧打断了他。
“你可以写一些身边美好的事物嘛,比如……你眼前不就有吗?”吴刚故意往阿兔身边蹭了蹭,算是与他拉近距离。
“你是说你吗?”
见阿兔有些不屑的眼神,吴刚立刻正色道:“写我有什么不好?我是这么美好的一个人,也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我把一腔热情和关怀都给了你,你可以具体描写一下我对你情深似海的父爱嘛,又有感情又积极向上。”
“好吧,好吧,下次写作文我就写你。”
嘻嘻嘻!终于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阿兔啦,不知道我在阿兔笔下是个什么样子?嗯,嗯,一定是充满慈父光环的伟大形象,呵呵。
对啦!我的小说也常常被编辑说没有真情实感,我竟然没想到还有这一手啊!
吴刚右手紧握拳头,敲击着左手掌心,嘴里喃喃自语着。
“老爸?”
“阿兔!我决定了!我不要再写那些我憎恨的丑恶男人了,我也要写美好的事物,我要写帅哥,真正的帅哥!而且还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吴刚握紧拳头在儿子面前宣誓。
“那祝你一切顺利。”拿这样的老爸没辙,阿兔只好敷衍两句。
“可是……你知道哪里是帅哥出没最多的地方吗?”吴刚问道。
“公共澡堂。”
“什么啊,这种不行的,那里尽是些欧吉桑、老头子的,真正的帅哥才不会去那种地方呢。再想想,再想想!”
“有是有的,不过……”阿兔见老爸两眼放光的恐怖表情,有些犹豫该不该说。
“快说!快说!”
“……GAY吧。”禁不住老爸的一再催促,阿兔还是不甘愿地说了出来。
“对啊!我本来写的就是BL小说,以真正的同性恋为人物设定是再合适不过的啦。我怎么没想到呢?原来还有这一手啊!”吴刚继续右手紧握拳头敲击左手掌心。
“老、老爸……你要去GAY吧吗?”
“嗯,嗯。”
“这、这好像不太好吧,那里可是GAY吧……”
这时的吴刚双眼燃起熊熊火焰,斗志昂扬地摩拳擦掌起来,全然无视儿子的告诫。
“……老爸,去是可以,你可千万别做违法乱纪的事啊!”
这时,一记响雷“轰”的一声在屋顶上炸响,两人都吓了一跳。
“你看,老天爷知道你预备干坏事了,叫雷公来劈你了!”阿兔说着,朝吴刚扮了个鬼脸。
“死阿兔,兔嘴里吐不出狗牙!”
***
这座城市的GAY吧不少,大大小小的都有,经过连续几天的熟悉场地,吴刚终于选择了一间叫Stehlen(注二)的酒吧。
选择这间酒吧的原因嘛,因为它堂堂正正地坐落在繁华的银邪(注音:ye)路上,这条路上人来车往,热闹非凡,是城市的主干路,万一发生什么事,易于逃跑。(三十六计中,他最会用的就是这条。)
这间酒吧规模着实不小,外观采用全欧式风格设计,夹杂在众多高档建筑楼群中间,依然十分显眼。一到晚上,镶嵌着无数小彩灯的酒吧更是灯光璀璨,熠熠生辉,恍若童话里的城堡。
因为GAY吧通常都开得十分隐蔽,这么惹人注目的GAY吧,吴刚还是第一次见到。开这间酒吧的老板不是很有权势的人,就是不懂行情的白痴!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一条黑影鬼鬼祟祟地混进了Stehlen酒吧的大门。那人头顶鸭舌帽,配一副深色眼镜,身着黑色短袖T恤衫,下身是深蓝色牛仔裤。
尽管他本人并未注意,但他这身自以为掩人耳目的行头,实为大大的惹人注目。因为这间GAY吧并非寻常酒吧,来到这里的客人都是衣着体面的有钱人,而他们中的多数看上去并非是同志。
在身着华服的人群中,一身可疑装扮的男人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