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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扬那天从工作室回来,看到电视新闻,只是挑了下眉。
今年三月初,石雕终于竣工了,各家媒体争相前来参加揭幕大礼。
红布拉下的那一刻,伊莉莎白一世手握权杖,身穿鲸骨裙彩衣,凛然生威地端立于石台上。
整块石材只以刀斧敲凿而不细磨,却传神地表达出女王塑像眉宇间的英气,以及独特的女性魅力。
那每一道刚中带柔的曲线,每一处繁复的衣物线条,领口那圈荷叶边的特殊弧度,都让人不敢相信这是由一块生硬的石头雕刻而成。
最重要的,是刻印的部分。
伊莉莎白一世执着权杖往前平指,权杖顶端有个方钻模样的饰牌。牌上以隶书阳刻着四个中文字:「横被四表」——大小差不多是十公分正方形。
那一天到场准备做记录的金氏世界纪录评审委员,嘴角抽搐;富豪的额角,画下三道黑线。
当然,金氏世界纪录是绝对不可能了,不过作品仍然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作品,现在也已经送进白金汉宫里。
只是符扬特立独行的倔傲性格再度掀起一阵话题,再为这俊美酷帅的东方王子增加无数粉丝。戴维森也唠唠叨叨地念了他好几个月就是。
「快起来啦。」
「不要。」
她终究不敌强权,一场热呼呼的晨间缠绵于焉展开。
被单凌乱,四脚纠缠,强烈的爱欲喷薄,几乎让人晕眩。
三十分钟后,成萸终于脱身,狼狈地捞起衣物飞快穿好,莹亮的眸与嫣红的颊上留着欢情的颜色。
「我不管你!你再不起床,我不进来叫人了。」她匆匆起床准备早餐。
啊,小鸟儿飞走了,那他赖床就没意思了。符扬抱着沾有她香气的枕头,闻了一闻,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起身。
五分钟后,淋完浴、神清气爽的大男人走进厨房里,替自己倒了一杯咖啡。
「头发又长长了。」他背靠着餐具柜,一手拨了拨微湿的刘海。
「晚上我再帮你修一修。」成萸盛好两颗荷包蛋,侧眸估量了一下他的发型。
他有怪癖,从小就不爱让陌生人碰他的头发,以前在台湾的那个理发师傅从他四岁开始就替他剪,一直剪到五年前来英国为止。这五年间期因为他的工作越来越忙,他们也越来越少回台湾,所以就改为由她来剪。
一开始成萸还剪得坑坑巴巴,跟狗啃没两样,幸好这几年来越做越顺手,已经能帮他理出还算不错的发型。
符扬继续啜饮咖啡,欣赏她像个尽责的小妻子,在厨房里为丈夫张罗吃食的模样。
他真爱看她!
如果十年前有人告诉他,他会爱上来家里投靠的那个小女孩,而且从此死心眼地只认定她,再看不进任何女人一眼,他铁定会拿起手边最大最重的石材往那个人头上扔过去。
但是,现在,事实胜于雄辩。想到自己小时候老是爱欺负她,还会打小报告陷害她,到头来把心赔进去的也是自己,真正不是不报,只是未到啊!
他满足地轻叹一声,把咖啡杯往旁边一放,下一瞬间——
「符扬,你在干什么?我要煎培根。」成萸发现自己被丈夫健硕的体魄压进墙角。
「我吃你就够了。」符扬含着她的耳垂,模模糊糊地撒娇。
「你……刚刚、刚刚不是……你明明……」轰!她体内的红羞弹再度爆发。
「我又想要了。」不能怪他啊!谁教她软绵绵的声音,连抗议听起来都好甜好温存,教人怎么受得了?
「那、那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是昨天晚上,昨天晚上的份做完了,今天的份还没有!」
怎么每天还有「份数」规定的吗?成萸又羞又窘地闪躲他的唇。
「符扬……不要……不要啦,要迟到了!唔——」被堵住。
这男人委实是需索无度!
不是过了新婚期,男人对床头人的欲望会降低吗?为什么他五年来还是一个样?除了她不方便的日子,或者他在外面巡回展出,他几乎每个晚上都会要。
符扬的体格又比她强健太多了——基本上,他比许多男人都强健太多了。才二十五岁的他,正是精力旺盛的黄金期,硕大体型又直逼西方男人,那滑亮的黑发,平顺的肌肉线条,与炯亮的黑眸,在在充满野生动物的性感魅力。
他是个欲望很强的男人,而她却不是一个贪欲的女人,有时候真有种应付到力不从心的感觉。
其实,他若出门在外,成萸真的、真的不在意丈夫在途中找个「适当管道」发泄……
「你忘了上次在车子里发生的意外了?」情急中,她想到一个好借口。
正在吮吻她香颈的男人一顿,立时回过神。
「你验过了?」
「嗯。」成萸的双颊像烧红的烙铁一样,不过总算让他停下来了。
「中奖了吗?」符扬紧盯着她。
「没有。」
「你想要小孩吗?」他松了口气,想想又问。
她垂下长睫,摇了摇头。
「那就好。小孩子麻烦死了,又脏又臭,又吵又闹。」符扬喃喃抱怨,「一有小孩,生命全给他们绊住了,我们绝对不生小孩!」
「那你就就节制一点啦!」脸红的她故意推推他肩膀。
符扬咕哝一声,无奈地退开来。
趁情况受到控制,她连忙闪向安全地带,「我要先出门了,今天的期末报告一定要在九点以前交到助教那里。」
「先吃完早餐,我再载你去学校。」符扬对她勾勾手指,率先入座。
成萸顿时警觉地望他一眼。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好。」她摇摇头。「昨天你到校门口接我,有几个同学差点认出来,幸好我们离开得快。」
「怎么?我就那么见不得人?」符扬的黑眉嚣张地一扬。
「剩几个星期就毕业了……」她轻声说。
为了让她能安心地在英国读大学,他们两人都同意,不让同学知道她丈夫就是知名度日益升高的「E。Y。」,对她日常生活的困扰会比较小。
英国的小报文化是举世皆知的,符扬也舍不得让她一天到晚在外头躲摄影机,她从来就是怕生的个性。
「好吧!早点回来,我傍晚回来接你,晚上一起去Sketch吃饭。」每次她一拿出这副软软的口气央求,他就投降了。
「嗯。」她温柔微笑。「晚上见。」
最后一个学期,成萸的课已经很轻,到了下午就没课了。
想到第一年来英国,当时语言不通、环境不熟,触目所及都是白肤淡发的洋人儿,心里满满都是逃跑的冲动。每一天从语言学校回到公寓里,躲在浴室中都只能仿徨哭泣着,想念台湾,想念哥哥。
这一路走来,都是符扬在撑持一切。头一年他甚至把工作量降到最低,每天就是陪她上语言学校,接她下课,一起吃饭逛街上图书馆,几乎二十四小时都在她身旁。
成萸不是不感激的。
但也无法避免地想到,如今的离乡背井和仿徨无助,不也是因为他吗?
每次心里对他的行止有一丝好话,马上就会再冒出一个推翻的想法,接着再因为自己轻易质疑人家的善行而感到心虚;从小到大,这种矛盾情绪已经变成常态。
总之,他们已经结婚了,走到这样的结果,她已无力改变太多。心理上只有一种自我安慰的感觉——起码这个选择,是所有选择中,损害性最小的一个。
成渤完成了硕士学业,回台湾接下符伯伯的电脑公司,不必再为她牺牲,而她有一个在外人眼中看来绝对是美满理想的归宿。一个女人的一生,还能要求更多吗?
认命了。五年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了下来。她不再多想,不再多看。
既然下午没课,离晚餐又还有一点时间,成萸晃到伦敦最大的百货公司去。
下个月她毕业之后,符扬答应带她回台湾看看亲戚朋友,她得帮台湾的亲友买些礼物带回去。这些年来几乎都是符家和成渤来伦敦看他们,符扬的工作忙碌到让他们没有太多时间离开。
大哥上个月才来英国出过一趟差,他的礼物不太急,倒是荔帆姊那里,得替她多带两条丝巾回去。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哥哥和荔帆姊今年后半年应该会结婚吧?上个月成渤来的时候,成萸注意到他多看了两眼街上的结婚礼服橱窗。
当时她还打趣地问成渤:「哥,你跟荔帆姊也交往那么多年了,你还不把人家娶回家?」
成渤浅浅一笑,「应该快了吧!大家年纪也都到了。」
「真好。」她点点头,愉悦地踏进百货公司大门。
待会儿可以绕到爱玛仕挑一条丝巾,不过她想先去其中一个珠宝专柜。上回在这里看到一副钻石耳环,荔帆姊在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