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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滴嗒,滴嗒,滴嗒,滴滴滴……不大不小的雨点敲落在玻璃窗上,在冰凉的坚硬上滑落。天是灰色的,在这多雨的城市,我几乎快要遗忘太阳长什么样子。我最讨厌下雨天,因为它总是让人没理由的郁闷。像我那短命的父母,就死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叮咚!”门铃像催命般响了起来。
我挪了挪身子,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窝进沙发里。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门外的不速之客显然比我有耐心多了,认定了屋子里一定有人,毫不放松地残害着我的耳朵。
为了我可怜的门铃不再被魔爪蹂躏,无奈的看了眼桌上显示着八十通未听留言的手机,终于磨磨蹭蹭地走向大门。
“你的坏习惯真该改一改,不要一到阴天就装死好不好?”比我高一厘米的男子,推开我挡住门的身体,大大咧咧的把自己摔进沙发中。脖子和手上带的铁链,随着他的动作发出清脆的响声。
“唉!”他夸张的叹口气,拿起桌上的手机大摇其头,“我这么悦耳的声音你竟然一个都不听,真是浪费啊?”
我懒得理他,整个人趴在地上。
“喂,今晚有好料哦!我朋友乐团的首场演出,绝对惊动万教、轰动武林,捧个场吧?”他用脚踩了踩我。
甄言是个摇滚乐的狂爱者,所以他接触的朋友都是些打扮的奇形怪状,类似流氓的人。通常他们走在街上,五米之内是不会有人敢随便靠近的。
我是他众多朋友中唯一的“异类”,没有夸张的染发,没有挂金属的饰物,更没有在任何地方穿环。我跟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格格不入。然而他却很喜欢黏着我,试图把我拉入他的生活中。
我腾的坐起,快速抽走他刚想点燃的烟,“我对那种吵的要死的音乐没兴趣。不要在我家抽烟!”
他无趣的对我摇摇手,“这次一定和之前那些感觉不同啦!是我死党的团耶,还记得以前跟你讲过的,那个叫简宁振的人吗?”
“谁会记得那些无关紧要的人!”
“学宇,你真冷漠。”他不以为然的把我从地上强拉起来“我不管你有没有兴趣,总之今天你一定要去。”
“喂,放开啦!你这是绑架!那种要人命的音乐会让我想死的!”
他突然回头对我微笑,“我保证从今晚开始,你会爱上它的。”
◇
从来不知道,原来摇滚乐会有如此之多的死忠者。
我被甄言强硬的拉来了闹市的一间酒吧。刚刚暗下来的天色,酒吧还没开始营业。细细的毫毛小雨并不能阻挡门口密密麻麻等候进店的客人。
我皱起眉,这是我从不会接触的地方。
“厉害吧?这些人可都是冲着『SADNESE』来的。虽然这是他们第一次在酒吧驻唱,不过之前在学校时可拥有不少歌迷哦!”甄言拉着我从后门直接走进酒吧,通过长长的走廊和厨房,他把我带到员工休息室。
弥漫的烟雾让我作呕,密封的小房间内挤了四个大男人。亮皮的紧身衣,五颜六色的头发和身上各处的穿环。我的眉皱的更紧。
“甄言,你来啦!后面那个是谁啊?”唯一一个理着光头的男子说道,他脖子上的纹身让我一阵头皮发麻。
“我的好朋友。”甄言始终拉着我的手腕,怕我掉头就走。“咦?宁振呢?”
“还没到,昨晚一定又在不知道哪个尤物的床上醉生梦死吧。”说话的是留着及腰长发的Eric。
我知道他,因为他是和我同一个学校的人。
虽然出席次数少到一双手都数的出来,但因为长了一张迷人的鸟脸,又弹了一手极棒的电子琴,以至于成为学校女生疯狂追逐的对象,每次上学势必造成轰动,连我这种懒得管别人死活的人,都知道有他这一号人物的存在。
他的话让其他几个人发出闷笑。
“学弟,真看不出来你也喜欢摇滚乐。”Eric笑着对我说,可在我的眼里,他的笑容参加了几分不易察觉的讽刺。
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在学校里我是一个怪胎,几乎没有朋友,也懒得与别人交谈,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独行侠,清高自闭的传言也接踵而来。不过他这样的人也知道我的存在,实在有点让人意外。我把头转向甄言,“我要回去了。”
“别啊,来都来了,听完再走嘛。”
我忍无可忍的板起脸,“我说我要走了!”
这时我身后的门突然被拉开,一个戴着漆黑墨镜的中年人探头进来,“客人已经坐满了,你们,赶快上台!”
众人一起皱起眉头,“老板,我们主唱还没到。”
那个看起来极像黑社会大哥的老板,双臂抱在胸前,“我管那么多,总之你们现在就上去,随便弹几首也要把客人给我稳住!”他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扭过身开着刚才那几个意气风发的男人,现在个个垂头丧气。
“真是的,宁振在搞什么鬼!”Eric烦躁的挠了把他那头乌黑亮丽的长发。
“TEN,怎么办?”其他两人问着一旁沉默不语的光头。
他弯身拿起桌上的两把琴递给他们,“没办法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忽然间,一种恶劣的心理浮现出来,我突然很想看他们出丑的糗样。推了推甄言的肩膀“走吧,出去看看。”
他显然有些惊讶,“你要听他们唱歌?”
我拉出一抹讽刺的笑容,“没有主唱的乐团怎么唱歌?”
◇
不算大的小酒吧里挤满了人,不是普通的吵闹。
甄言似乎和那个老板很熟,拉着我艰难的穿过人山人海,一屁股坐到了老板那一桌。“喂,不是盖的吧?SADNESE魅力不可小观哦!”他对老板说道。
老板不置可否的耸耸肩,用下巴比了比走上台的四人,“搞砸了今晚,他们就没有明天了。”
很显然的,台下的客人对少了一个人质疑起来。轰的一声像开了锅,比刚刚叫的更凶。
“简宁振哪去啦?我们是来听他唱歌的耶!”
“靠,没有主唱上台,你们还表演个屁啊?”
“叫主唱上台啊!”
台上的几人显得有些尴尬和不知所措,毕竟是没经历过风雨的菜鸟乐团。
我斜眼看了看捂起耳朵的甄言,有点幸灾乐祸。
“不想听的人,现在可以滚出去。”始终戴着墨镜的老板突然站了起来,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却让原本吵杂的酒吧整个安静下来。
刚刚起哄的几个人,都低下了头不再出声。
老板很酷地指了指光头TEN,“你们开始。”
像被重新施于信心,四个人笑开颜来。震耳欲聋的音乐在室内响起。台下观众也一改刚刚的不爽,口哨、尖叫声四起。
这种转变是我始料未及的,抱着看好戏的雀悦心理,如同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下。我转过头看了看甄言身旁的墨镜老板,更肯定这家伙是黑社会。
看了看随着音乐摇摆起来,而无暇顾及我的甄言,我有些气愤地站起来打算离开。
突然一个男子从我身边经过,匆忙之间狠狠把我撞回椅子上。我怒气冲冲的转过头,却看见他长腿一跨蹬上舞台,只留下他身上擦的古龙水,淡淡的环绕在鼻息间。
他的出现使观众的尖叫声更高出几倍,台上几人如被灌入了力量振奋了起来,就连我旁边的甄言都吹起口哨来,“宁振!加油!”
我索性靠进椅子里打量起这个迟到大王。半长的金发随意散在颊边,饱满的额头,锐利却勾人的眼睛和红润的嘴。他很白,配上黑色的皮衣增添了一股神秘感。
不可否认的,他的外表非常迷人,够酷够炫,很适合走摇滚路线。
“很抱歉各位。”简宁振低沉略微沙哑的男音在空中响起:“我迟到了。”
他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酒吧内的尖叫分贝拔高冲天。接着响起的摇滚乐把所有人带入一种疯狂的境界。
我没有离开,就那么坐在那里。没有随着疯狂喊叫,亦没有被他们的歌或是音乐吸引的如痴如醉。说真的,他们唱的什么、弹的什么我都不懂,也提不起一点兴趣。
甄言比刚刚还兴奋,甚至拉起我的手像其他人一样晃动起来。
我只觉得丢人。甩开他的手,腾的站了起来,冲他喊道:“我回去了。”
“别走啊,结束一起回去!”甄言急忙站起来拉住我。
“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