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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甘示弱:“你的手,你的脚!”
邓石叫道:“疯子,你们是两个疯子!”他突然冲出了屋子,来到了对面的一扇门前,大力地按著电铃,我不知他用意何在间,那扇门已打了开来,一个中年男子,穿著睡袍,走了出来。
我一看到那中年男子,不禁怔了一怔。
那男子我是认识的,他是警方的高级探长,姓杨,和我是相当熟的,但我却不知道他就住在这里,这时我见到了他,不禁十分发窘。
杨探长看到了我,也呆了一呆:“啊,卫斯理,是你。邓先生,甚么事情?”
他究竟不愧是一个有资格的老侦探,一面说,一面望著邓石,又望了望我:“你们之间有一点不愉快?”
邓石瞪著眼:“杨探长,你认识这个人么?”
杨探长忙道:“自然,我认识他,他是大名鼎鼎的──”
可是,杨探长的话还未曾讲完,邓石便已不礼貌地打断了他的话头:“不管他是甚么人,我却不认识他,但是他硬闯进来,杨探长,我是领有枪照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我向他开枪,他可是自找麻烦?”
邓石的话十分霸道,但是他的话,是吓不倒我的,我冷冷地道:“邓先生,你做的事情,自己心中有数!”
邓石这家伙,像是对法律十分精通一样,他立即道:“我做了甚么事,你讲,你说话可要小心一些,我随时可以告你诽谤。”
和邓石相见,不会有甚么愉快的结果,这是早在我意料之中的,但是闹得如此之僵,却也是始料不及的。
我真想不顾一切地打他一顿,但是白素也走了出来,将我拉开了一步。邓石大声地骂道:“混蛋!”接著,退了回去,“砰”地一声关上了门。
我和白素,对著杨探长苦笑了一下,杨探长向邓石的门上指了一指:“这是一个怪人!”
我心中一动,杨探长就住在他的隔邻,那么,杨探长对于邓石的行动,是不是多少会知道一点呢?
我连忙道:“你已经睡了吗?我有一点事情打扰你,不知道你肯不肯和我谈谈?”
他犹豫了一下,显然他不怎么欢迎我这个不速之客,但是他还是答应了下来:“好的,反正我已经醒了,不要紧的。”
我和白素一齐走了进去,到了他的一间书房之中,我才道:“杨探长,你可曾见到过一些怪事,比如说,不属于任何人的一双手,或是单单地一双脚,而手和脚,都是邓石的?”
杨探长皱起了眉头,他显然是要竭力理解我的话,但却又实在听不懂。
这也是难怪的,事实上,如果我对一切全不知情,听得有人向我这样讲的话,我也会莫名其妙,不知人家在讲些甚么的。
第三部:用笨办法来窥伺】
我又将事情大致地向杨探长讲了一遍,并向他说明,这一切都是发生在他楼上。
杨探长总算耐著性子,听我讲完,但是他却摇了摇头:“你写的那些古古怪怪的小说,将你弄得神经衰弱了,当心你这种神经质,会遗传给你的孩子!”
我被他气得瞪眼:他全然不相信我所讲的话。
从杨探长面上那种已然十分不耐烦的神色看来,我知道自己再说下去,也没有甚么用处。我站了起来,笑道:“或许是我神经衰弱了,但是,我还有一个请求,希望你以后,如果发现了同样的情形的话,通知我一下,可好么?”
杨探长分明是在敷衍我,连声道:“好的,好的。”
他一面说,一面自己先走出了书房,他总算还维持著礼貌,将我们两人,客客气气地送了出来。一出了门口,我不等白素开口,便向上指了指,白素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我们立即向上走去,回到了成立青的房子之中。
我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不断地吸著烟,白素则默默地坐在我的对面。
我不断地喷著烟,将自己包围在烟雾之中,而事实上,我的确是身在一大团烟雾之中一样,直到如今为止,我甚么也未曾知道!
而且,这件怪事,和以前的怪事,绝不相同。以前,我曾不止一次地陷身入迷雾之中,但是我慢慢地发现线索,发现光明,追踪而去,自然而然就可以从迷雾中穿出来了。
可是,这一次的不同,我虽然在迷雾中,但是全部光亮,全部线索,都在我的面前,这一切,就是邓石。我已经知道了一切事情,全和邓石有关,然而我却没有法子进一步获得甚么。
如果我潜进他家中去,很可能他用极不客气的手段对付我,正如他刚才所说那样,如果他将我在他的屋中枪杀了,他全然没有罪。当然,我也不会那么容易便死在他的手下,但那已不是好办法了,因为要窥视一个人的秘密,最好的办法,是别去惊动那个人!
我想了许久,白素才道:“你可是在想用甚么方法去侦知他的秘密?”
我点头:“我想趁他不在屋中的时候潜进去,一则不是好办法,二则,只怕发现不了甚么。”
白素道:“我倒有一个笨办法。”
她说著,伸手向地上指了指。
我立即明白了她的意思:“你是说,他住在下一层,我们可以在这里钻几个孔,去窥伺他的行动?”
白素道:“我正是这个意思,这是一个笨办法,但却有效。”
我来回踱了几步,决定采取白素的这个办法。当我决定采用了这个办法之后,我的心中不禁十分后悔,因为我已向邓石讲起过我在上面的这件事,这将使他有预防。但事已至此,也只好如此了。
我和白素离开了这幢大厦,我自己拟定了一个计划。
第二天,我托一个朋友,在一家建筑公司中找到了那幢大厦的图样。那样,我就可以确知成立青住所下面,哪些地方,恰好是邓石的房间。
我又和一个做机械工程的朋友商洽,他替我设计了一套无声的钻头,可以钻出四分之一吋的小孔,钻头是特铸的合金钢,可以透过钢筋的水泥工程。而且,还有吸尘设备,吸尘设备的作用是,当我在钻孔的时候,不会有丝毫灰屑落入下面的室中。
那样的话,被邓石觉察的机会就少得多了。
要俯身在小孔中观察下面的情形,未免太辛苦了,所以我又准备了四枝小型的电视摄像管,那是特别定制的,摄像管的镜头,是四分之一吋大小的。
这样的话,当小孔钻成之后,我只要将电视机摄像管伸下去,就可以在四具电视机上,看到下面三房一厅中的情形了。
我的这些安排,化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当我准备好这些时,已经过了新年。我请了一个私家侦探,监视著邓石的行动,他一离开家,我就在成立青的屋中,开始钻孔。
虽然一切设备全是最现代化的,但是要钻透呎许厚的钢骨水泥,也不是容易的事情。而且,我的操作必须极其小心,如果落下些水泥粉末,那么他一定立时可以知道有人在他的天花板上钻孔了。
而且,我又不能日夜开工,我必须接到那私家侦探的信号之后,才能开始工作。
当我钻成了第一个小孔之时,又过去了两天了。
这个小孔,是通向邓石的起居室的,也就是我们曾经进去过,却又被他逐出来的那地方。
钻成一个小孔之后,我就不那么心急了,因为邓石外出,我可以工作,邓石一回来,我便可以在电视萤光屏上,注意他的动作了。
第一天,我看到邓石一跛一跛地走了进来,他被我踢了一脚,伤得不轻(我坚信我踢中的就是他的脚),过了将近半个月,还未曾痊愈。他在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打开了一只皮包,翻阅一些文件。
他的行动,可以说和常人无异,他看了一会文件之后,便打开了收音机,我可以听到爵士音乐的声音,他原来是一位爵士音乐的爱好者。
他在起居室中耽搁了将近一小时,便进了房间。
他在房间中做了些甚么,我无法知道了,因为我只钻好了一个小孔。
又过了两天,我又钻好了他卧室的小孔,这使我发现了十分吃惊的一个秘密。
邓石的卧室,相信是世界上最古怪的卧室了!
他的卧室,缺少了一切卧室中都应该有的一件东西:床!或者说,既然没有床,那就不是卧室了,但是那又的确是卧室。
没有床而我仍然称之为卧室的原因,是因为那的确是卧室,因为邓石一进了这间房间,便躺了下来:躺在一只箱子中。
邓石在起居室中,看来完全和常人无异,而当他一进了那间卧室之后,他简直成了另一个人,甚至可以说,他不是人,因为没有一个人是像他那样的。
那间卧室正中是一只箱子,那就是邓石所睡的东西,那箱子约有六呎见方,可以供他躺进去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