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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启凡代表吉雅生化公司远赴灾区第一线,带去了大量的衣物、药品、救援物资,积极投身于抢救禽畜、牧民的救灾活动中,电视里的胡启凡穿着厚厚的军大衣,眉毛上凝着雪霜,彻底成了白眉大侠。
胡启凡边咳嗽边接受记者采访,话讲得既实在又有水平,采访结束时记者声情并茂地说,胡启凡总经理一直带病参加抢险工作,曾一度昏厥,他的行为感动了许多救援的官兵将士。是啊,谁不热爱自己的家园,谁不渴望永远的春天,正是千千万万个胡启凡以自己的行动和精神给我们的百姓和民族带来了希望……
叶紫晶感动地看着画面,胡启凡的确是个优秀的企业家,他的爱心行动为他所在的公司免费做了一次公益广告,吉雅公司的形象将成功地树立于社会。
几天后,胡启凡的电话打到了办公室。
“病好了吗?”叶紫晶关切地询问。
“蒙全省人民的厚爱,已恢复如初。”胡启凡调侃一句:“紫晶,我上电视的样子不赖吧,有没有格里高利&8226;派克的绅士魅力?”
“有过之而无不及。”叶紫晶笑笑。
“你动心了吗?有没有一点点动心?”胡启凡乘胜追击。
“胡总啊,你该不是为了引起我注意才冒雪救灾的吧?”叶紫晶避重就轻,心里却佩服他的顽固。真是个负隅顽抗的硬派人物。
“那倒不是。”胡启凡一副认真的口吻,“不过在我生命垂危之际,脑海里浮现的全是你的影子,全省人民被彻底抛在了脑后,我是为见你才活下来的。”
叶紫晶无言。这个男人的这番话多少让她有些感动,她甚至不知该怎样拒绝他才好。
“紫晶,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你能不能也支援一下我,把我从这份无望的爱情困境中解脱出来?”
“启凡。”
“你不用现在回答我,考虑考虑吧!”
“我……”
“答应我,考虑一下。”胡启凡再一次打断她。他不希望遭到她不加思索的拒绝,任何一个男人都受不了这种干脆的打击。
“好吧!”叶紫晶不忍心再刺激他,毕竟他刚从病中恢复。
“谢谢。”胡启凡微笑着扣断电话,她终于松动了,这未尝不是一种转机。
叶紫晶呆坐在办公桌前,心不在焉,有什么不对吗?她明明接到的是胡启凡的电话,也答应要考虑考虑,可是,此刻,她脑海中浮现的却全是另一个男人的影子,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沥沥在目:很多年前他们就相识了,她称自己千变小魔女,他叫她洋娃娃,他帮她打走大块头,而后潇洒地走了……消失多年后,他成了飙车党人,成了类似黑道大哥似的人物。她呢?成了孤儿,成了他手下的打工仔,成了一个为生活而挣扎的平凡女孩。
再度的相遇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戏剧性,事件的推移却缓慢而冗长,他们似乎永远驻步停留于最初相识的阶段,仅仅为了见面而见面。他打电话,来接她,她听他电话,坐他车,顺理成章。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她会顺理成章地接受他安排的一切?因为是朋友,因为是旧相识。胡启凡呢?胡启凡不是朋友,不是旧相识吗?为什么从心里对胡启凡一直克制、推拒?为什么没有耐心听他的电话,坐他的车?因为他有追求她的念头,所以抗拒?多么合乎逻辑、合乎情理啊!叶紫晶,你骗不了自己,抗拒胡启凡是为了接受于浩风吧!论条件、人品、地位、家世,胡启凡远胜于于浩风,可你想也不想地认为你们不合适。如果于浩风提出来呢?你会想也不想地抗拒吗?你不会。也许你期待的正是他的追求……
我该怎么办?叶紫晶在心里自问,大脑一片混乱。这个冬天特别冷,雪特别大,象是试卷被一扯为八的纸片,雪片大如席。也许我该让这场雪,这个冬季窒息我荒诞的念头,远远逃离开那个寒冷如冬的男人,让他和他的世界见鬼去吧!
叶紫晶打开文件夹,集中精力,重新投入到工作中
第十九节:这是一座没有庇佑的城市
乡村俱乐部,因大雪冷清了许多,许多平日荒唐的饮食男女们被寒冷封杀在家,暂时地收敛起浮躁的心绪,准备迎接新年的到来。
圣诞夜,她加班,他泡酒吧。
元旦夜,她加班,他泡酒吧。
除夕夜,她将加班,他将继续泡酒吧。
于浩风临窗而坐,不带任何感情地观察世界,窗外一片银白,干净、洁白得如同裹尸布。城市的眼睛在积雪的映照下闪闪发亮,烟雾随着他的脸孔逐渐在室内扩散、消弥。
罗红陪几位客人说罢话,径直走向于浩风。
“还要点什么吗?风哥。”尽管她年长于他,但她习惯了这种称谓。认识他的人都这么叫他。
于浩风做个“不”的手势,再指指对面,示意她坐下。
罗红不是一个讨厌的女人,很长眼色,做事也很有分寸。这几年,她一直帮他打理这家酒吧,生意很好,赚了不少钱。
“快过年了。”罗红从烟盒中抽出一支烟,点上。她抽烟的姿势很优美,堪称化粗俗为高雅。
“小丽好吗?”于浩风随口问道。
“她挺好,小嘴很甜,已经会叫妈妈了。”罗红眼底闪过一丝母性的慈爱。小丽是她的女儿,智商偏低,4岁才学会叫妈咪。也许在外人看来这无关紧要,但对罗红而言,是个惊喜,她的女儿终于学会叫妈咪了。
于浩风点点头。
罗红的丈夫在一次飙车意外中丧生,腆着大肚子的女人喝了许多酒,吃了许多安眠药,却没死成。于浩风不但救了罗红,还及时抢救下了受药物影响濒临死亡的小丽,此后,他担负了她们母女的一切花销,并以罗红的名义注册了这家酒吧。
“除夕夜,还在酒吧过吗?”罗红犹疑地看他一眼。
“为什么这样问?”于浩风掸掸烟蒂,他习惯在节假日泡吧。
“你该找个知心的女人了!”语气象悬浮在空气中的烟尘,若有若无。
于浩风没有接话,知道她另有所指。
“追女孩子应该积极主动一些。”
“你很有经验嘛!”于浩风眯缝起眼睛。
“我经常把漂亮女人介绍给男人。”
于浩风不置可否,继续吸烟。
“好了,来客人了,我去工作了。”罗红软软起身,迎向走进酒吧的客人。无论四季,她总是一袭长裙,剪裁得当的裙型衬得她曲线玲珑、婀娜而富有女人味。
罗红脸上堆满笑容,能在风雪夜来这儿的客人理应得到特别的关照与热情。她没读过公共关系之类的课程,但她的直觉远胜过最优秀的公共关系学老师。
男人真是种奇怪的生物,永恒信守的规则却是一“逃”字,从单身逃向婚姻,再由婚姻逃往单身,不肯移动的人少之又少。男人互相告诫的一句话:在你找到最好的方式之前必须不断地尝试。
最近,于浩风的生活出现了故障,是的,是故障,生活的这辆老奔驰在某个衔接点上出现了问题。以前,他一醉便大睡,永远奉行:梦里走过多少路,醒来依旧在床上。美好的白天总是被这样晃悠过去。但这段日子,他的生活发生了些许细微的变化。起先,是睡眠拒绝他,也罢,这半生,不是处处都遭遇排挤吗?亲人、朋友、快乐、阳光……而后,是他开始赌气,好,无眠就无眠,长夜独醒,睁着一双醉眼环伺生活的同时干脆为自己验伤。可是,伤在哪儿……
于浩风隐隐觉得罗红刚才有意无意地暗示着什么,可他不愿多想。他从来不把任何人的话放在心上,在他看来,任何话,尤其是女人的话最终都演绎为谎言。没有哪个女人会发自内心地认同另一个女人,这比杀死她还让她难受。
罗红也许是个例外,可她也是个女人……于浩风饮一口酒,他流动的血液中起码含5;的乙醇,总有一天,他不是死于飞车就是酒精中毒症。
叶紫晶是个女人,一个好看的女人,仅此而已吗?于浩风暗问一句。对她自己也仅仅是玩玩吗?她和其他女人有什么不同?她漂亮,这不是理由,他的女人都很漂亮。她独立、坚强、聪慧、可人……于浩风列出一大堆词藻却没有满意的。她莫名其妙、无理取闹、出口伤人、自以为是……她在拒绝他!她不象其他女人,因了他的喜爱就肆无忌惮地拼命索取,蛇一样缠住他,表面上爱得不得了,转眼就熬不住寂寞逃向另一个男人。女人是善变的动物,可叶紫晶不一样,她不轻易接受任何人……于浩风亲眼目睹她拒绝开宝马车的翩翩少爷。她努力工作,努力生活,却从不把男人放在眼里。于浩风的心异样地抽动了一下,也许正是她的不以为然刺激了他,他希望她爱上自己,以此来满足男人自大的虚荣心。
于浩风掏出手机,拨通了叶紫晶办公室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