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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关于一次性写完
说实话,我是第一次写这么长的作品,也是第一次在起点上面发表作品,以前我在榕树下或新浪网的书友会中写作,写的都是一些短篇的。
也有可能是第一次在起点网站上写吧,我几乎是一次性就把所有的故事情节都写完了。这是我的个性,从小时候开始,我如果在做一件事情,就会集中精力在尽短的时候里把它做好。所以,写作也不例外。
关于作品中的故事情节,其实和我的生活相去甚远。我从来没去过香港,但在写这本“如果可以”的时候,我却把故事的地点选在了香港。因为个人认为,只有在香港这样的地方,才会出现罗祺锋这样的大款,才会有像林天华这么酷这么有性格的总裁,也才会有像罗静这样重情重义,不同凡响的女人。
关于结局
其实写“如果可以”,爱情不是主题。不过,在书中,主人公罗静却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她为了林天华,做了许多常人无法企及的事情,在刚开始构思的时候,我也想过要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可是再三思量,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如果可以”的主旨,其实是罗静和冷星寒,宇文俊和林天华之间的恩怨情仇。所有一切的事情,都是由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产生的。故事本来的结局是,林天华出车祸双腿残废,宇文俊在罗静离港后,来到林天华的病房欲对林天华行凶,可惜事与愿违,林天华没有杀死,却杀死了随后赶到的罗静。原来,罗静还是放不下林天华,来到病房看林天华,没想到才到病房,就看到了宇文俊的枪指着林天华。罗静情深意重,就用自己的身体替林天华挡了这一枪,而宇文俊看到了随后赶到的警方,又望着死在自己枪下的罗静,心灰意冷,也举枪自尽了。林天华呢,当他看到了罗静的尸体,他才蓦然发现其实在自己内心深处,深深爱着的那个人,就是罗静,只可惜,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悯然。
不过,在写作的过程中,我觉得,这部作品是以第一人称写的,这样的话,作为主人公的罗静,她在死后是不知道林天华对她的感情的,所以就放弃了这一想法,变成了现在的这样。
关于书中有关侦察的情节,因为我是个外行,可能在某些细节问题上会有所偏差,在此希望书友能够给予原谅,同时也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
正文
其实写“如果可以”,爱情不是主题。不过,在书中,主人公罗静却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她为了林天华,做了许多常人无法企及的事情,在刚开始构思的时候,我也想过要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可是再三思量,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如果可以”的主旨,其实是罗静和冷星寒,宇文俊和林天华之间的恩怨情仇。所有一切的事情,都是由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产生的。故事本来的结局是,林天华出车祸双腿残废,宇文俊在罗静离港后,来到林天华的病房欲对林天华行凶,可惜事与愿违,林天华没有杀死,却杀死了随后赶到的罗静。原来,罗静还是放不下林天华,来到病房看林天华,没想到才到病房,就看到了宇文俊的枪指着林天华。罗静情深意重,就用自己的身体替林天华挡了这一枪,而宇文俊看到了随后赶到的警方,又望着死在自己枪下的罗静,心灰意冷,也举枪自尽了。林天华呢,当他看到了罗静的尸体,他才蓦然发现其实在自己内心深处,深深爱着的那个人,就是罗静,只可惜,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悯然。
不过,在写作的过程中,我觉得,这部作品是以第一人称写的,这样的话,作为主人公的罗静,她在死后是不知道林天华对她的感情的,所以就放弃了这一想法,变成了现在的这样。
关于书中有关侦察的情节,因为我是个外行,可能在某些细节问题上会有所偏差,在此希望书友能够给予原谅,同时也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
如果可以
如果可以,我要嫁给你。飞过山,越过海,为你栖息。我温柔的心,炽热的情,对你来说,也不过是一种多余。想你的日日夜夜,是真心,是真意,你可曾体会?
——题记
如果,人生可以如果吗?
可以,人生又会有多少的可以?
生活是现实的,现实是残酷的。每个人心中都有太多太多的如果,但现实之中却有太少太少的可以。
但我觉得,一个人还是有如果要好一点。
每一个如果,都代表了一个梦。
每一种可以,都是一种现实。
虽然说梦想不一定会成为现实,但现实中没有的,最起码可以在梦幻中去找寻。
人生最大的悲剧不是死亡,而是梦想的消失。
如果没有梦想,就不会有浪漫与希望。
我是一个喜欢造梦的人,对生活充满了期望,对爱情渴望得到浪漫。所以整天都喜欢在如果和可以之中游荡。
说起这首如果可以的小词,那就不得提起我的挚友琦琦了。
琦琦是我来到香港后认识的,她是电台“飞越世纪”的主持人。
美丽动人,温柔娴静,浑身上下尽显女性之美。而我却热情好动,甚至还有点野气。
就像如果和可以的关系一样,我的世界里大多都是如果,而他的生活却几乎都是可以。
换言之,我是浪漫主义者,她是现实主义。
我俩虽然性格不同,但相处的却很融洽。
唯一不融洽的,大概只有谢霆锋的问题。
我自小就喜欢自由洒脱,一心只想让个性抒发。怎样想就怎么做,有时甚至还会有一些冲动。
但我并没有生活在真空中,我是生活在人群中。所以,我除了抒发自己的个性外,还要顾忌别人的感受。
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若是太顾忌别人,就会委屈自己,从而在心底产生了压抑。
心理学上认为,人们许多伤害自己,伤害别人的冲动,都是来自于压抑感。压抑使许多不满郁积于心,使渴望得不到满足,从而导致一种强烈的心灵摧残。而谢霆锋却不一样;他完全是为了自己的个性而活着,敢怒敢言,敢爱敢恨。
简直就把我所特有的本质发挥了淋漓尽致。有了这一层的心灵相通,又怎能叫我不喜欢他呢?
可琦琦却一点儿也瞧不起霆锋,说他没品味,太俗气。
尽管琦琦这样说,但我还是依然和霆锋站在一边。那首有关如果可以的词,也是为他作的,琦琦看了以后,当时差点切腹。
认识霆锋,是因为我的一位同行。
当时我有一篇报道,本来是可以上头条的。谁知我们报社的主任却心血来潮地要报那篇《谢霆锋,不和道死字怎么写》。我当时十分的气愤,认为做这方面报道简直就是无聊。但当我负气地看完那篇专访后,我心中的感觉却只有一句话可以形容,那就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谰珊处”。
他那敢作敢当,直言不讳的个性,简直就是我的翻版。
当然,对于一个你喜欢的歌星或明星,你并不需要崇拜。
在我的心里,值得崇拜的只有我自己。对于霆锋,更多的我只是欣赏和支持。欣赏他的人,他的音乐。
对于他满天飞的绯闻,我想若是一个支持他的人,是不应该太在意的。
琦琦在什么事上都和我心心相印,唯一在霆锋的问题上我们是水火不容。
比如今天晚上,她宁可独自一人去游香江,也不肯跟和我一块儿去参加霆锋的首次个唱。
子潇是太忙了,琦琦又不肯陪我,看来我今天晚上注定了要一个人孤独到底了,幸好有霆锋的首次个唱给我安慰,否则的话……
我望着镜中的自己,这已是我换上的第五套衣服了,深色仔裤,红色的T恤,再配上一双酷劲十足的靴子。但是,自我感觉还是不怎么满意。
转过头看了一眼时间。
我的妈呀!已经七点四十五分了,今天可是霆锋的首次个唱,如果耽误了开幕式,那将是我本世纪最后悔的一件事了。
来不及多想,我哼着小曲快步奔下楼去。正想到对面去拦一辆车,忽听“砰”地一声,我肩上痛了一下,脚下一个跄踉,差点还跌倒了。
原来我罗静出门不利,在大街上撞到了人。而且还把对方的手机给撞掉了,敢情对方正在通话吧!
一想到这里,我心中不由涌起了万般歉意。连忙弯腰拾起手机,在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