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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卷录音带并不属于你姐姐。”
“那我就不知道是谁的了。”
“还有谁常常用你们的车?”
“我不知道,也许是哥哥的朋友,但是他们的女朋友加在一起至少有千余名,穷你一生也无法找到。”
“能够随意用你们车子的,恐怕没有几个人。”
“我为什么要帮你找?”露露问。
“因为我们是朋友。”
露露哑然失笑,“徐文约,我不认识你,我从来没有见过你。”
文约也知道自己太过份了。
这种牛角尖钻了进去简直脱不出来。
文思说:“交给私家侦探去办。”
幸亏还有一份正经工作,当作精神寄托,文约才不致走火入魔。
他常常到附近油站去加油,却再也听不到那首歌,见不到那个人。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文约有一夜看见那个女孩子。
她有洁白的皮肤,不施脂粉,单单擦鲜红色唇膏,温柔地同文约说:“我是别人的女友。”
文约连忙说:“我并没有不良的企图。”真的,他可以指天起誓。
那女郎嫣然一笑,转头而去。
然后梦醒了。
这大抵也可以算是绮梦了。
家里发生一点事:父亲下令,叫文思选择,要不进顺兴工作,要不出去升学,不准她继续游荡。
妹妹考虑了三天,决定前往纽约。
文约内心恻然,去送妹妹飞机。“不要玩得太疯。”“要注意冷暖。”“遇到喜欢的人,切记回来结婚。”
露露也在,文约邀她喝咖啡。
露露说:“没想到你如许友爱。”
“我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优点”
“是吗,说来听听。”
文约只是笑。
他与她打了三局球,三盘两胜。
她没有开车来,文约送她。
露露忽然说:
“文约,既然大家是朋友,我也不好瞒你,照实对你说吧。”
“我知道,你要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别嬉皮笑脸的,告诉你,我知道你认识的女郎是谁。”
文约一怔。
“我一直知情。”
“那何苦害我兜圈子。”
露露说:“每一个人都有苦衷。”
“说你的来听听。”
“他是我三哥的女朋友。”
“你怕我动手抢?我不是那样的人。”
“不,她同三哥断断续续往来有好几年,很痛苦很累的在一起,每次分手,大家都为他们松口气,但不一会儿,又开始纠缠,、永远没有了结。”
文约只觉得荡气回肠,“现在他们仍在一起?”
“两个人什么都不做,浪费那么些年,你要是介入,更不知是什么局面。”
“原来你是为我好。”
露露说:“你不用如此讥讽。”
文约笑了。
“我是自由身,为何对我没有兴趣?”
“我配不上你,露露,将来你的伴侣胜我千百倍。”
露露说:“最狡猾的人才会这样说,高招。”
文约无奈地笑。
“她上个月又到温哥华去了,这次去得最久。”
“会不会从此摆脱这段不愉快的感情?”
“我三哥前天才出发去找她。”
“要命,又不肯放过她。”
露露说:“我们见怪不怪,也许他们觉得幸福,毕竟世上有多少人能够终身以恋爱为事业,统共不用工作谋生?有时真羡慕他们,有这样一件大事可做,不愁寂寞。”
文约默然。
“喂,有空约会我。”
文约点点头。
“他们回来的时候,我叫你出来。”
“不用了,”文约说:“不重要了。”
“怎么说?”露露诧异。
文约叹口气,“我没有那么多时间,更没有那么多眼泪。”
露露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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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女
作者:亦舒
选自亦舒小说集《小朋友》
打五月份就隐隐约约的热起来,最最惊心动魄的夏季便宣告开始,这一热要热到十月中,七月刚开始,杂志社里已有三位同事中暑病倒。
难为模特儿,在摄氏三十五度穿上秋装拍照,非人生活。
薪酬最高的嘉露说:总比正月过农历年穿纱衣在寒风刺骨中面露微笑的好。
不过她们现在也根精明,一听说拍泳装,就问:去巴哈马,抑或嵛里?
本来神话似的世外桃源,都被我们去滥了,一点神秘感也不剩。
早十多廿年,谁去留学,大伙儿准羡慕得眼珠子掉下来,现在?留学生一毛子一打,每年回来三次,毕了业也不易找到理想工作。
社会繁华富庶进步,以前难能可贵的事,现在唾手可得,再也不算矜贵。
真的,人类已登陆月球,还有什么地方是不能去的呢。
于是同老板说:去,去康城拍泳照。
结果满街碰见熟人,本市一半以上的电影工作者都挤在那里看热闹:游客、扒手、小贩、掘金女、太阳油、舞男,整个碧蓝海岸遭受染污,以后再也不想念它。
总是怀旧,以前的欧洲不是那样的,以前可以租一部开篷跑车,沿意大利东部亚玛菲公路开车到罗马,一边惊涛拍岸,另一边景色如画……
“喂喂,又做白日梦?”
我惊醒。
女秘书爱玛笑着把照片堆在桌上,“仲夏夜之梦,记得吗,威利老莎写的故事真有一手,那意境美得叫人心向往之。”
“冰箱里有什么冻饮?”
“啤酒,沙示,柠檬茶。”
“有没有绿豆百合汤?”我饥渴的问。
“你来做呀,好不好,大家都爱喝。”爱玛似笑非笑。
我叹一口气,用手捧着头。
“为什么烦恼?”
“江郎才尽。”
“你又不姓江,不怕不怕。”
“天热,大脑闭塞。”
“奇怪,小王他也那么说。”
“你呢,爱玛,你不觉得吗?”
“我没有大脑。”她笑。
真是聪明人,有智慧的女子从不与人比聪明。
没有脑子,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识人士来搭救,怕什么。
我取起照片,“谁拍的?”
“小王。”
我按亮了灯看透明片。
“陈腔滥调。叫小王进来。”
爱玛去了。
小王呱啦呱啦的叫进来,埋怨,发牢骚,指我难服侍,吹毛求疵,同时,要求停薪留职。
他要歇暑。
他使我想起家中女佣,每逢八九两月,定要歇暑,正当最多衣服要洗烫的时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后来我辞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当然,小王与女佣不一样,但心态却绝对类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紧,至少找个新模特儿。”
“略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电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没有妹妹?”
“没有,亦无表妹、堂妹,还有,教女朋友亦决不出来抛头露面。”
“再用这种照片,我们杂志的销路有危机。”
“你不要,我拿到别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费高三倍,贵杂志荷包涩,嘴巴噜嗦,我也不想再犯践。”
他拉开门,冲出去,嘭一声关上门。
吵起来了。
在金风送爽之秋日,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
我用手托着头。
读者不停要看新的东西,我们却想不到新的东西。
哎呀呀,怎么办。
托着头也不管用。
“叫小王进来。”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爱玛说:“不如你也凉快凉快去。”
“冷气已经够凉。”
我无聊地拾起一本杂志,参考别人的内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将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钟,又决定看一看,许这个人狗口会长得象牙来。
照片落出来,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个女孩子与一只沙皮狗,她穿着很普通的白衬衫,头发包在头巾内,背境是无穷无尽的草地。
这明明是一辑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龙。
女孩有一双如姻如雾的芍药眼,淡粒,脸庞秀丽得让人一看之下暑气全消。
好家伙,小王把这样的宝贝留着自用。
谁知阴差阳错,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爱玛,“小王回来叫他马上进来。”
旧瓶不要紧,却一定要装新酒。
我们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发掘新人,简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过,略平头整脸便称美人,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识,奇怪。
我取过外套。
爱玛问我,“哪儿去?”
“游泳。”
“疯了,”爱玛说:“全热疯了。”
回到公寓,淋一个浴,把帘子全放下来,开足冷气,拔掉电话插头,也许老板会请我辞职,但我认为足够便是足够,今日谁也别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轻,最多十七八岁,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岁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样,而当她们到了五十岁,还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