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伴随着暧昧的音乐,那老板侃侃而谈他的人生经历,嘶哑的声音令我觉得眼前的男人定是饱经沧桑。
他的经历果真是曲折又丰富,大婶已经毫不掩饰对他的好感,大赞他有男人味,那老板张嘴哈哈大笑起来,满嘴的烟味扑面而来,令我有些许反感。
我说,大叔,您今年几岁了?
那男人听后一愣,估计是对“大叔”这个称呼有点接受不了。
他说,三十六。
我说,大叔,对小女生有兴趣?
也许我是太够直白了,大婶在我大腿上狠狠捏了一把,示意我不要再说下去。
但那老板似乎比我更直白,他微笑着说,是的。
我说;那大叔是不是想追我姐妹儿?
这次大婶换了攻击部位,在我的屁股上很用力地捏了一把。
出乎意料的是,那人没有因为我的问题而尴尬,平静的说,也许。
我噢了一声便再也没说话,实在是大婶下手太重,那男人回答的又过于朦胧,弄得我实在是没有说下去的欲望。大婶跟他倒是挺谈的来,从国内到国外谈得是不亦乐乎,其中关于台湾问题他们就讨论了很久,就好比一对情侣睡在一起不谈情不做爱,而是讨论国际政治问题,想来实在是怪异。
出了酒吧,我才看见该男人的真实面目,长的不难看但绝不属于英俊的那种,身材用“伟岸”二字便可形容,是一个看上去稍有安全感的成熟男人。
大婶压低声音对我说,你不觉得他像韩国的一个明星吗?
我用牙缝里挤出的一点声音说,至今没发现有比他丑的。
大婶听后颇为不满,竟说,你不觉得他很像裴勇俊吗?
我想大婶是看韩剧看得走火入魔了,裴勇俊最起码也是个眼镜王子,这男人不仅眼镜没戴,长相更是相差甚远,大婶的眼睛真是不中用了。
大概是我们悄悄话说得太多,那男人颇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其中饱含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不满。本来我对他的印象并不是很差,可就是因为这一眼,我觉得这个高大的男人有些委琐。
那男人说要开车送我们回学校,我想此男人实在是居心叵测,一方面向我们炫耀他的豪华轿车,一方面想装绅士赢得我们的好感。想到此,该男人在我心中的形象又委琐了一大截,一边的大婶却是兴奋异常,典型的傻不拉叽。
结果上了他的车后,那男人就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想奶奶的你追大婶问我名字做啥。
我说,萍水相逢,无需多问。
大婶那丫说,装什么神秘,她叫萧佳。
我顿觉得大婶确有做长舌妇的潜质,虽然名字告诉他并无大碍,但大婶此做法甚是违背了我的原意,我心里有点不爽。
那男人却说,刚才忘做介绍了,只碍灯光太过昏暗,我叫林冲。
我思来想去觉得此人说话太过狡猾与蹊跷,灯光昏暗跟介绍名字有何关系?
但是他叫林冲,着实委屈了水浒里的那位豹子头大英雄,我要是施耐庵早从棺材里跳出来告他侵权了。几经折腾,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已经委琐得不堪入目了。
到了学校,那男人跟大婶在车中话别,两个人脑袋凑在一起很是亲密,虽然我对此林冲没多大好感,但此情此景还是勾起了我和龙炎在一起时的美好回忆,一想到往日的种种美好,我是无限思念上眉头,但一想到龙炎如今对我的不闻不问,我又是无限辛酸上心头。
回到宿舍,大婶兴高采烈地说林冲开的是法拉利,我叹了口气说难不成你真看上他了,这回你可想好了。大婶不回答,只一个劲儿地在那少女怀春的笑,想当初她第一次见了李扬也是这副德性,我不禁慨叹大婶的爱情来得真是迅猛。难怪大婶在QQ上的留言是:“让爱情来的更猛烈些吧!”
大婶的第二春来了,而我等待的只是龙炎的归来。
当我接到龙炎信息的时候,已经是半个月以后了。
“宝贝,为什么要丢下我?”
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的喉咙里觉得有个东西在梗着,痒得难受,我把头埋在被子里哭得很大声,我为我们这样的互相折磨而痛心。
去租屋的路上,我脑子里不断闪现出他的脸,那张要强而倔强的脸。我们相爱,却又互相伤害,追根溯源只怪我们个性太好强,为了一个田甜,我们互不理睬,这样的痛苦又能怪谁呢。我们的爱情不够成熟,关键是我们还跟孩子一般地活着,有着幼稚的自私。
打开门时,满屋的酒气刺激着我的神经,我已经知道里面是怎样的狼籍。坐在床上的龙炎看见了我,只是匆匆一眼,他就埋下头去。
我没有说话,默默地收拾着房子,看着无序的倒在地上的酒瓶,我在心里默数着酒瓶的个数,当数到第一百个的时候,我不顾一切地跑到床边抱住了他,不需要任何理由,只是心疼他,我需要感觉他的温度,他的存在,我比任何时候更需要感觉到他。我们不断地说对不起,不断地请求原谅,我们其实都很脆弱。
那一天,我们和好了。
晚上我收拾桌子的时候,看见杯子下面压着一张涂得乱七八糟的纸。
我以为是张废纸,本想扔掉,却看见下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
是龙炎略显凌乱的笔迹:
我每天在家里等你,可你一直没有出现。
看不到你,我就很难过,难过得睡不着觉,因为另一个枕头是空的。
因为睡不着,所以我喝酒,我想只有睡着了在梦里才能看见你的笑脸。
我错了,我不该那样地走开,还那样地跟你说话,我真的错了。
你是我最重要的人,所以不要丢下我。
看着如此单薄却真实的文字,我的眼眶顷刻间湿润了,认识他,我发现流泪原来如此简单。
龙炎老是穿着我给他买的那双鞋,我实在看不下去一天到晚他只穿一双鞋的行为,我说你这样鞋子不破你脚也该臭了,他竟然乐呵呵地指着那双已经失去往日光彩的鞋说,穿着它就等于跟你在一起。说得我就跟双鞋似的,为此我愤愤不平了好几天。
正当我跟龙炎欢欢喜喜过日子的时候,大婶那儿却出了问题。大婶说把那林冲给甩了,一脸义愤填膺的表情,这次的恋情短暂得只维持了半个月,有惊讶但也在意料之中。
大婶跟林冲约会的时候,林冲大多时候是滔滔不绝,话题不是国家大事就是公司业务,开始大婶觉得林冲果真够男人,很是崇拜。可是约会老讲相同的话题,大婶就跟猫老吃不到新鲜的鱼一样心烦。
一次,大婶终于按耐不住打断了讲得口沫横飞的林冲,说,冲,我们谈点别的好不好?
林冲说,好。
大婶说,冲,你除了工作还有其他的爱好吗?
林冲说,有,文学。
大婶听后颇为惊讶,欣赏的说,那你喜欢什么书呢?
林冲说,《金瓶梅》
大婶惊呼,那不是禁书吗?
林冲说,禁书又如何,我认为它代表了一种思想大解放,里面关于性的描写更是大胆又豪放,鄙人甚是崇拜。
对于林冲话题转变之快,大婶颇为汗颜,觉得此人很难看透,高深莫测。
大婶尴尬地说,我听说过,但没看过。
林冲见大婶面露潮红(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尴尬),便伸出他的禄山之爪爱抚大婶的手背,弄的大婶是一阵颤抖,不过大多是因为反感引起的。
林冲继续说,我认为做爱只是一种运动,你认为呢。
大婶无语了,耷拉着脑袋做缩头状,此时大婶觉得林冲是个脑袋里充满黄色思想的危险人物,先前对他的崇拜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冲见大婶不说话,以为大婶默认了,顿觉找到了知音,一下紧紧握住了大婶的手。
林冲说,今晚去我家如何?
这句话令大婶更觉得林冲委琐无比,当场回绝了他。
林冲问她为什么,大婶找理由说,我不是处女。
林冲立马做狂喜状说,不是处女岂不更好,我不在乎这个。
大婶本以为他那年代的人应该很在乎这个,但是林冲却前卫得出乎大婶意料,结果大婶以晚上有课回绝了林冲,逃离一劫。
大婶至此不敢见林冲,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大婶提出了分手,林冲只做了一下挽留便宣布放弃,可见大婶做出分手的决定是多么英明。
我想,林冲能从文学一下谈到做爱,进度之快乃自盘古开天地以来第一人,这样另类的人大婶自觉接受不了,分手乃是必然。
灰色空间(1)
大婶的短暂爱情结束了,接下来等待我们的是一个很大的难关,用某校领导的一句话:逃课是要付出代价的。
当我跟大婶去上本学期第二次光顾的专业课时,老教授看着我们特乐的说,你们是旁听生吧。我跟大婶一听汗都出来了,忙说我们就是这个班的,老教授推了推眼镜盯着我们看了半天说,实在是没见过你们呀。结果对了一下名字,老教授特愤怒地指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