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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包养男人的沉浮史-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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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名?” 
“对,是我写文章时用的名字。” 
“噢……”房东太太似乎恍然大悟,她从头到脚将晓雄重新打量了一番,“你是个自由撰稿人吧?什么时候把你发表的文章拿来让我看看。” 
“行,行。”晓雄含糊地回答。 
将房东太太打发走,晓雄急忙看信。信封上的字狗爬猫跳的,一看就知道不是父亲的笔迹,而是小妹一凤的字。 
哥: 
咱爸住院的钱不够了,他想出院。听说还得五千块,彩彩姐不让给你说,她说你刚寄过钱。彩彩姐说,她想办法。彩彩姐卖血了。 
哥,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我想要一个随身听,人家说在那边大商场买便宜得多。俺班贺宝珠有,不让我听。 
…… 
看了信,晓雄睡意全无。 
父亲凝固的脸像旧年画一样贴在他的眼前,脸上最醒目的部分是那副白边近视眼镜,因其大因其圆而使父亲的脸显得更小更窄了。 
眼镜是父亲残留的全部斯文,除此之外,他就是个完完全全的山民。 
“读出来”,“读出来”,“读出来”……父亲沙哑的嗓门在他的耳边周而复始地响着。那情形就像送葬的和尚在敲着木鱼,念着超生的经文。 
从小父亲就是这样在他的耳边念叨,希冀他能够脱离苦海,去往另一个全然不同的天地。 
父亲当年没有“读出来”。 
“川儿,你瞧这个人,这个人考到北京了。他在北京,他老婆孩子都在北京呀……”
父亲老是拿着那张毕业合影照给他看,父亲指的那个人看上去鼻子和眉眼儿都很平常。那个人就站在父亲的身旁,肩膀头一点儿也不比父亲高。 
父亲当年在县里读完高中,高考时因为差几分落了榜,结果就留在乡下做了代课教师。虽然只是几分之差,他的生活与那个“读出来”的人就天差地别了。 
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的所有旧课本,父亲都小心翼翼地攒着,那情形就像一个集邮迷集攒着旧邮票,等待着有一天它们会升值。 
是父亲用那些旧课本教他学完了小学的功课,他一天也没有进过小学的课堂。那几年是他们家最困难的时期,家里为了给母亲治病欠了许多债,不但无力为他拿学费,有时还得指望用他小小年纪挣来的那点儿钱救救急。读初中是父亲咬着牙做出的决断,再难再苦也不能断了儿子读书的路。
“读出来!”父亲给他鼓着劲儿,他拼了!他不信就读不出来,他不信! 
只是在很多很多年之后,只是在他一步一步地走到了现在,他才回过头看清楚了当年。其实从一开始,他就已经失败了。那是命,命定的失败。
那些成功的登顶者是从半山腰坐着缆车出发的,可是他却必须从山脚的谷底开始往上爬。没有可以指望的外援,他靠的是双腿和双脚,然而别人却有充分的外力助他们向上提升。那些人起步时就是最好的小学,然后是最好的初中,然后是最好的高中,因此他们拥有最好的学习环境,最好的教师,最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最高质量的课外辅导班……
正因为有了这些“最好”做着铺垫做着烘托,他们才有可能考上最好的大学,拥有了最好的前景并进而得以在最理想的社会位置上立足。
可是他呢?他没有上过小学,小学的功课是由父亲教他的。他在魏庙上的初中,他没能考上县一高,他以魏庙初中第一名考上了镇高中。三年后,他以镇高中的第一名考上了省城的汀州师范学校,他尽了全力。然而那仅仅是个不足为道的大专学历罢了。
他终于毕业了,可是汀州这个几百万人口的都市却没有他的位置,他只能重回家乡箕山,做一个乡镇学校的教师。不能,不能回乡重复父亲的人生!他已经知道什么是都市了,他发誓要成为这个都市的一部分。
是都市繁闹的商业大街告诉他什么是阔气有钱,是都市灯光变幻的歌舞厅告诉他什么是轻松快乐,是都市觥筹交错的酒楼饭店告诉他什么是奢华享受,是都市豪华的别墅群告诉他,什么是另一种生活…… 
留在都市里有钱,有钱才能留在都市里,几乎是从迈进校门的当月,他就开始找机会四处打工,以求养活自己了。他做过家教,干过商品推销员,替矿泉水公司送过水,甚至偷偷去货运站做过按件计酬的装卸工……那一切都是为了钱,钱。他要抹去自己身上那些箕山人的痕迹,他要脱胎换骨地成为都市人。都市人拥有的气味他也要拥有,都市人会玩儿的一切他也要会玩儿。
当他第一次在美发厅做了发型,换上西装打上领带,他发现他比许多都市人更都市。宽肩蜂腰,一米八二的身个儿,笔挺地往落地镜前一站,真是帅呆了也酷毙了。他学会了打保龄,学会了打沙狐,学会了唱卡拉OK,学会了跳舞。
偶然的一天晚上,他在一家舞厅的门前站着。那家舞厅的门票贵了一点儿,五十块钱一张,让他有些犹豫。忽然,他听到身后有人低声说,“喂,你愿意陪我进去吗?我可以给你买票。”
那嗓音清亮而尖细,听上去像个女孩。他回过头,看到了一个混浊而粗重的胖太太。裙子只有二十岁上下,皮肤的年岁却加了倍,还有加了倍的香水味儿。他只是稍稍迟疑了一下,便点了点头。
胖太太点了桌台,要了果盘和红酒。舞厅里灯光幽暗,偏于一隅的那个桌台也就暗得几乎只能看到轮廓。那幽暗让他庆幸,女人带给他的不良的视觉减弱了,剩下的只是一些感觉。伸出胳膊钩住女人的腰,手感是丰腴的,颤颤晃晃,仿佛那是一块硕大的果冻。踩着舞曲的拍点,他带着她走,感觉里是一种滞重和沉笨,就像小拖轮拽着一艘歪歪斜斜的大货船。
他恪尽着“陪”的本分,一曲又一曲地随那胖女人走下舞池。有那么一瞬间,他心里闪过了悔意,一张五十块钱的门票就买断了他在舞厅里的自由——那种如鸟儿一般四下翩飞,如风儿一般随意游走的自由啊!
可是,很快他就释然了。五十块钱,那对于他不是个小数目,那是十个盒饭,那是一百个包子! 
一次五十,就算是打工吧,他自嘲地想,就算是在扛麻袋。 
他坦然地扛着,他那份坦然让麻袋觉得很满意。果盘里的水果吃完了,桌上的红酒喝完了,终场的灯光亮起来之前,那女人说,“你愿意去吃夜宵吗?” 
当然,当然,累了一晚上,他的肚子也饿了。
她带他去“粤海酒家”吃晚茶。那里的灯光是明亮的,两人相对而坐,他清清楚楚地看到那女人的脸上布满了那瓶红酒的颜色。面前的筷子动也没动,她就那么看着他吃。看着看着,她忽然开口说,“你愿不愿意陪我开个房?付你这个数行吗?”
那句话像个耳光一样打在他的脸上,他心里先是愤慨地想,哼,把我看成了什么人。片刻之后,他又释然了,走到这一步,往下再走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就算是多了个打工项目吧,就算是加了个夜班。
于是,那女人就在“粤海酒家”的客房部开了房间。那是他的处男作,在完成的过程中他始终处于被动,拙于应对,甚至有那么一点被强暴的感觉。当然,其中也不无肉体的快意,还有一下子就到手的三百块钱。
他不是没有想过,这种做法有些不堪。他也下过决心,下次决不,决不……可是,即使他找到了诸如小家电产品送货员,广告公司业务员这类打工的杂活儿,到了晚上他也会情不自禁地走向歌舞厅、咖啡馆、茶社,去寻找那些脸上写着孤寂的太太们。
从那所师范学校毕业,揣着含金量不高的大专文凭,在这座都市里辗转找了几份招聘的工作,那点儿钱那份忙那种累,让他懒洋洋地打不起精神提不起兴趣来。他已经习惯了从太太们那儿轻松快乐地挣钱,稍一懈神,他索性让自己滑入了泥泞的习惯里。
他的手机几乎是为女人们服务的专用品,此时手机铃声响了,他知道那是又来了生意。 
“喂,晓雄,是我呀,阮珊。”他听出来了,那个软软耷耷浮浮泡泡的声音。 
“给我打电话,什么事儿?” 
“跟我一起去新马泰玩一趟,机票我已经给你订好了。” 
“是嘛。你就没有想过,万一我不去呢?” 
“你一定会去的。吃住游玩的费用除外,我再给你另开五千块钱的酬劳。” 
 


一个被包养男人的沉浮史 
 
 5。 走火入魔
 
  
星期天钟蕾喜欢睡懒觉,她十点多钟才起床,喝了杯牛奶,就蜷在沙发里,闭着眼睛听音乐。
DVD音响里播放着肖邦的钢琴曲,《小狗华尔兹》。钟蕾仿佛看到那只小狗了,法国女作家乔治·桑的那只小狗,像它的女主人一样时而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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