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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怨恨的看着这些人,在一片怒吼声中,女孩怨恨的死去了。女孩子的血洒了一地。
村里的老人说要撬掉了女孩所有的牙齿,把她的头砍了下来和牙齿一起埋在林子,把女孩的身体当场焚化了,并说不许再踏入这里。说是这样她就不能复仇了。他们就这样做了。
可是他们万万没想到,当大家在混乱中做完这一切的时候,掉出了四颗牙齿,因为女孩不能出来报仇,她的冤魂诅咒着村里的人,谁要是捡到她的牙齿,谁就会和她一样,痛苦的死去。然后,开始报仇!
“就是这个诅咒。我就是捡到牙齿的人。”老头颤栗着说。
“可是,你并没有死!”明子心慌的说。
“是的,那是因为我没有拿那第四颗牙齿,我丢了它们。当我遇见那女人的时候,我把牙齿丢进火碳里。她嘶叫着消失了。可我从那天起,嘴里的牙齿开始脱落,开始慢慢溃烂,人不断消瘦下来,变的面目可憎,没有人再理我,说我是个鬼。这就是她给我报应吧!”
“那那些牙齿呢?”明子急切的问,一种不祥的感觉四散到身体各个部位!
“扔了,在林子里……”他邪邪的笑了。
明子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自己脖颈上的牙齿坠子。
“它被一个也喜欢收集牙齿的人捡了去。就是你!!!!!”老头冲着明子大声叫嚷,“我的噩梦结束了,因为你将代替我去到她的世界——死!你逃不掉的,因为你拿了四颗牙齿。”说完,老头隐没在黑暗里。五、逃避不了的死亡
明子死命拽着脖颈上的链子,可不管我怎么拽也断不了。
她面如死灰,挣扎着爬到门口,天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老头不知去向,他似乎是朝林子的方向跑去了。老头说有四颗,可明子只有三颗牙齿,她抱着侥幸慢慢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身后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叫声,那个苍老的声音响彻半边天空。林子里,没有人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只是传来如此痛苦的叫声。
接着是诡异的笑……一声声,冰冷的回荡在林子上空,沉闷的声音似乎想传入明子的耳朵——一旦开始,就逃避不了……
而此时的明子已经坐上回家的的士。她什么都不知道。
又是午夜,明子被一阵阵的牙疼弄醒。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昏昏沉沉起床,天没有亮。月亮照旧透了进来。她借着月光照着那面宽大的穿衣镜。
“啊——”明子惊叫着,她的嘴,开始慢慢溃烂,速度之快,牙齿开始一颗颗脱落,血肉模糊的一片。明子吓坏了。但却有一颗却完好的在上面。
她记起来了。那是很小的时候,她因为蛀牙拔了牙齿,就因为在医院里看见那么多可爱的牙齿,她也才喜欢收集牙齿的。后来,拔掉的牙齿一直没长,医生帮她装了颗假牙,因为在里面,就算假牙也看不见,不影响美观,明子也就同意了。
难道……这牙齿!
“就是第四颗牙齿!你终究是跑不了的,拿过我牙齿的人都是跑不了的。”明子看见镜子里那个女人就在我身后。
明子啜泣着:“你死又不是我的错!为什么要缠上我。那个老头至少是你同一个村里的人。可我什么都不是!”她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
“你还没有想起来吗?真正的故事。去告状的小孩不是男孩,是个女孩子。也是个爱收集牙齿的女孩,她为了想拿走我的牙齿,所以去告状!她看着我被活活打死,兜里却藏着所有的牙齿!而那个女孩——就是你!”声音狰狞的说着。女人的黑眼仁完全没有了,只露出恐怖的眼白,死死盯住我。
“我,我。是的。血腥的记忆。”明子眼神呆滞的看着镜子。
十几年前,她还小,因为和村里一个女孩一样喜欢收集牙齿,所以,她们是很好的朋友,可因为另一个女孩总是能找到漂亮的牙齿在明子面前炫耀。明子开始嫉恨,她疏远了这个女孩,见别的小孩就说那个女孩是个魔鬼!女孩没有了朋友。
而明子开始发疯似的去挖别人的坟墓,为的就是要让那个女孩知道自己的收藏比她好!但是,村里人都发现坟墓被盗,追究起这件事!明子不知道要怎么办,她把这些牙齿藏到那个女孩那里,只有她们知道的林子里的藏宝处!
她把女孩约到那里,自己躲在大树后面,等着女孩把牙齿挖出来。这一切随着她的安排进行着,她跑出来,惊恐的叫着魔鬼,跑去告诉自己的父亲,说是女孩挖的坟墓,撬的牙齿。一切遂了明子的心愿!
可当明子看见女孩死时的恐怖表情,她害怕了,扔了那一大包的牙齿,她跑了,不想再看见这女孩,直到自己搬出村子,才将这事淡忘!
“哼,是该我报仇的时候了!你以为你逃的了吗?”说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滚到明子手边,是那个老头的!两个眼睛只剩下黑窟窿,舌头伸出老长耷拉在溃烂的嘴边!女人阴阴的笑着!
明子只感觉脖子被越勒越紧,透不过气来!
她的嘴已经溃烂的不成样子!那第四颗牙齿从嘴里滚到了门口!其它的,还栓在她脖子上!死死勒住了明子细瘦的脖颈,她的脚开始胡乱的踢腾,舌头,慢慢伸了出来!
电话响了,没有人接听,父亲的声音响了起来——留言:“女儿,我明天来城里看你!你好久没回家了……”明子伸到半空中的手垂了下去!珠子四散滚落,噼里啪啦的,夹杂着女人尖锐的笑声。
那剩下的三颗牙齿开始四散滚落。
深夜鬼影
第一百一十六章
羊吃人
这并非是个鬼怪力神的故事,但却说明其实人比鬼怪更可怕,更残忍,即便是羊这样温顺的动物,在人的作用下也可能变成狼。
就如同托马斯.莫尔在一本叫作《乌托邦》的书中写道:“绵羊本来是很驯服的,所欲无多,现在它们却变得很贪婪和凶狠,甚至要把人吃掉,它们要踏平我们的田野、住宅和城市”。
事情的起源来自于我得到了个久违的一星期假期,收拾好行李和必备物品,和同事做了简短的告别便离开了所在的城市——一直向往如同纪颜一样无拘无束四处旅行的我,终于得到了一个短暂的改变自己生活的机会,自然十分高兴,当然,可惜的是落蕾并无法同我随行,作为专栏的负责人,她是无法离开的。不过她依旧叮嘱我,七月十五将近,出门还是小心点为妙。
不过当我犹豫改如何挥霍这本来是最普通却对城市人最为珍贵的时间财富的时候,一个大学时期的同学忽然邀请我去他所在的农村。他是一个从村子里出来的普通学生,并不如普通爱情小说里那样十分的优秀,也没有认识一个欣赏他才华的富家女,更不会有事没事搂着人家的肩膀大吼你爱不爱我,我一无所有。当然,他更不可能上演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总之可能令大家失望了,他只是一位普通的乡村老师。
其实他可以不用回去,而且他也不十分愿意,可是这是一个承诺——全村人凑份子供他上了大学,可能你会说不是有助学贷款么?但是生长在城市里的我们有怎能明白不肯要嗟来之食的自尊和在前途与尊严之间的无奈,一旦接受了钱,无疑在自己身上打上了烙印,联系次数多了说贪财,生疏了则说忘义,更何况那些微薄的钱财还只是为了家境最贫寒或者考入名牌大学的学子们准备的,我的同学既没到家徒四壁也没有考的非常优秀,所以相比之下,他宁愿接受了乡亲们的捐助,或者说是一笔交易更恰当。最后他答应一定回来好好教育那帮睁着大眼睛拖着鼻涕的孩子们,虽然大学生活多少改变了他,可是找工作的时候他依旧做出了回去的决定。
“男人的承诺不能乱给,既然给了,就要履行到底,除非我死了。”当我询问他原因的时候,同学微笑着如此回答。
一晃过了三年,既然他主动邀请我,看来他起码过的不坏了,我向来厌倦了去那些所谓的人为景观的游览,但凡是经过加工的东西,都丧失了灵魂,按照一些人的说法,物非活物,景非活景,如同那制作精良几可乱真的标本,它始终是标本。
他的村子里这里并不十分遥远,这也是我愿意去的原因之一,毕竟一星期的假期有限,我要好好分配统筹优化一下。在经过六个小时的高速列车和两个多小时的颠簸的客车旅途,我带着疲惫在夜色中看到了那个村子。
与其说是村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绿色草原,我几乎以为自己到了广阔无垠的内蒙,四处搭建的羊圈和片片的草场让我觉得十分诧异,难道这里也可以适应养羊么?
当我困惑的时候,一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