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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若见鬼-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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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古队的经验,对付那些暗器,陷阱等应该不是难事。十一个人,在不到一个小时之内连续死亡,这无论如何也不正常。

张羽诚脸色沉沉,淡淡道:“据说,有人不小心把祭坛的一个骨灰坛给踢碎了,打扰了那里的亡魂,所以,这是报应。”

正说着,一股阴风吹了进来,把帐营吹的刷刷的响,三戒和尚的尸体直愣愣的摆在那里。这三更半夜的,说这种事情,顿时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萧菲菲听的头皮发麻,寒毛直竖,心里有点慌,低声道:“这么荒谬的话也能说得出来,这事上哪有这么邪门的事情,我倒是说一些常年不见光的地穴,很多都有毒气,又或者是一些很厉害的机关、暗器之类的!”黄少连忙点了点头,支持萧菲菲的说法。

报应之说,只不过是一些迷信罢了,可是张羽诚却不同意,冷冷的说:“报应之说是迷信,僵尸的也只是传说中才有,又谁想到,果真有僵尸!”

只是一旁的颜峰也给他们泼了冷水,严肃的说道:“三戒和尚救了这个人之后,自已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地穴,等到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有一口气,只说了一句话,他说他在下面很邪门,有个女的在作怪,让我们找高人下去!”

众人面面相觑,不敢大声说话,周围就像包着一层诡异的气息。突然间,那具黑黑的尸体震动了一下,把众人给吓了一大跳。

张羽诚吸了一口气之后,才冷静道:“没事,这是尸体的手臂因为肌肉收缩,才会动的。”

三戒和尚在下面看到了一个女人,然后自己送了命。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人?

萧菲菲暗自镇定了下来,说道:“就算如此,我们能帮什么忙?”这三戒和尚跟霍家关系很好,如今他离奇死亡,萧菲菲怎么也脱不开身了,怪不得这蓝天宇这么自信。

蓝天宇开口说道:“伍老先生的考古队已经来到这里,我们蓝家的人也参与其中,这三天来,我们一共下地穴5次,不管我们多小心,最后还是酿成了惨剧!我们失去了六个人!”

“怎么死的?”

“中毒,各种各样的毒!各种各样的陷阱!”蓝天宇向黄少说道:“只有黄老弟神奇的医术,才能保证我们顺利的进入,解决这方面的难题。不过,这几天,我们也准备了最好的设备。”

“菲姐,你们霍家跟大佛寺似乎关系很深,能不能帮我拿点东西?”

“什么东西?”

蓝天宇说:“只需要三样东西,寺庙里常年上供时候留下的香灰、烛泪和佛坛旁边长年点着的油灯。”

这些都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萧菲菲却不知道有何用处,最让她不解的是,既然有这么多人死了,为何还要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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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传古规矩

 蓝星从一旁拿出了一样东西,这东西就是考古队第一次发现的文物,看起来这形状是一个马鞍,古迹斑斑的,已经老化,但是依稀能看出那层厚实得已经发绿了的牛皮。

这马鞍显得很独特,跟平常看到的不同,中间是牛皮,周围却用虎皮做饰品。

黄少看到这东西的时候,似乎觉得在哪里见过,不禁皱了一下眉头,缓缓的摸着这马鞍,脑子里在搜寻着自己的记忆。

他的鼻子问道了一股很熟悉的味道,忽然间他脑子里闪过一丝片段,一个黑乎乎的人影骑着一匹马,在拖着一个人狂跑,其他的人在旁边狂笑,他不停的用鞭子打在马的屁股上,这情形,而看的最清晰的,就是那马鞍。

可惜的是,只能捕捉这一霎那的感觉,张羽诚看到他的神色,惊诧道:“黄老弟,你知道这东西的来历?”

黄少摇了摇头,说道:“只是感觉很熟悉!”

一旁的十三菲偷偷瞟了他一眼,心里猜道:“大小姐说的没错,这人对文物这么熟悉,八九不离十,就是神风的人,如果这次能让他记起以前的事,那也算值得了。”

蓝天宇怪异的看了他一眼,说:“根据我们的推断,这东西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应该在汉代,这马鞍应该属于匈奴一族。”

黄少想到刚刚自己脑海里闪过的一些片段,隐隐感觉到跟自己的身世有关,看来,这地穴下面还有更多的东西,急忙说道:“什么时候我们进地穴?”

张羽诚向帐营外面一望,说道:“天快亮了,我们白天有一天的时间准备,晚上天黑我们进洞。”

“晚上进洞?”

“没错,晚上天黑的时候,咱们先让眼睛适应了黑暗再下去,这样更安全一点。”

地穴下面这么危险,万一不小心,只怕连命都没有,十三菲忧心重重,轻声问道:“大傻,你真的要进去?”

黄少经过这阵子的研究,发现自己的体能异于常人,对自己非常自信,微笑道:“以我的身手,自保不成问题。再说了,我们人都来了,总不能让人家笑话咱们,对不对。”

“大家放心,这次我们准备了专业的探照灯,电力,亮度都能让我们满意,不用担心晚上光线的问题。”

天亮之后,蓝星开车送十三菲回大佛寺,张羽诚也跑了一趟县城,去准备他需要的东西,蓝天宇带着黄少熟悉附近的环境,马俊峰屁颠屁颠的跟着他们,话不多,但是心情却很好。

蓝天宇这人很会说话,这次跟黄少是第二次见面,但是以他的交际能力,很快两人就像认识了很久一样的朋友,谈得甚欢。

当他有意无意的问起黄少的来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答案。

黄少无奈苦笑,他不是不想回答,但是这问题,自己都弄不清楚。

“黄老弟,既然不方便,就当我没问。朋友相知,贵于心!我入俗了,让老弟见笑了。”蓝天宇哈哈大笑,拍了拍黄少的肩膀。

在江湖上,真正的高人,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来历,而且这样的人,也不愿意人家知道他的底细,在蓝天宇心里,黄少就是这样的人。

入夜,张羽诚带回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众人也不明白这些东西有什么用,不过看他神色,似乎宝贝得很。

营地里的人忙忙碌碌的,有的在摆弄着一些仪器,有的在派发军用电筒和探照灯,一伙人都在为今晚入地穴而准备着。探照灯和一些设备,是蓝天宇他们专程从外国进回来的,非常先进。这探照灯发出的光很特别,并不耀眼,但是能照亮周围几米内的范围,有如白昼,这是美国特别为那些探险的人设计的。还有最先进的防毒面具,已经简化成类似口罩一样大小的,诺大的氧气瓶变成了手拇指大小的一个氧气生成仪。

别小看这手指大小的氧气生成仪,在无氧状态下,它能提供至少18个小时的氧气。

军队的军官担心考古队的安全,特定指派了四名荷枪实弹的战士准备跟着考古队。

蓝天宇带了两个人过来,其中一个是个老头,他这个考古队的领队,姓童,大家都叫他童博士,另一个是他的助手,也是他的得意门生。

童博士一脸白须,颇有点老神仙的风范,显得很瘦,一米六不到的个,可是说话却很大声,底气十足。他的徒弟叫火宵,典型的一个胖子,肥头大耳的,才二十多岁就像四十的人一样,挺着一个大肚子,说话柔声柔气,还挺尖酸刻薄。

介绍了黄少和张羽诚之后,火宵瞟了小孩一眼,惊讶的对黄少说:“黄先生真是新一代的好男人,到哪都带着孩子,难得难得啊。”

黄少脸上一红,说道:“这是我小弟,俊峰,过来叫人。”

马俊峰见这人对自己的大哥不敬,不禁反讥道:“孔夫子说过,十个胖子九个坏,原来真的没错!”

众人听闻,面面相觑,童博士诧异的看着马俊峰,问道:“这孔夫子有这么说过的吗?”

马俊峰冷哼了一声,抱手于胸前,大声说道:“你不知道吗?看来你学问也不怎么样,回去多翻几本书来看!”

“受教,受教!”童博士见这小孩说的理直气壮,不像是说谎的样子,认真的点头,转头向张羽诚说:“伍兄在我面前提起过你,这次全靠你了!”

“不敢,不敢!童博士在考古界是大名鼎鼎,经验丰富,小弟在这方面怎么也比不上。”

可是火宵却不睬,冷笑了几句,看到张羽诚似笑非笑的表情,他高傲的抬起自己的头,对张羽诚说道:“伍伯伯说张先生在考古方面颇有心得,到时候我可要向你学习学习!像我这么聪明能干的人,都要跟你学习,你就不要太谦虚了。”

说话间,一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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