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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死回来-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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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的……没事的……”叶晨宇闭上眼睛,失去了视觉,其他的四感变得敏锐。
他清楚地感觉到怀里孩子是真实存在的,属于小孩子偏高的体温慰藉了他的身体。
就好像在冰天雪地里抱着一个暖炉一样舒服。
“小涵……小涵只要继续叫我哥哥就好了。”
叶涵宇把脸贴在他的胸口,听着从里面传来如雷鸣激荡般的心跳声,微不可查地勾起一个微笑。
银灰色的眼眸里带上了些许暖意,微笑的幅度非常小,但是那笑容给人的感觉,却是温暖如三春之阳。
“……嗯。”
我会的,哥哥。


、第 94 章

S市的基地建设和当初的T市基地差不多;或许要好点:叶晨宇他们临时落脚的复式小洋房水电气一应俱全,精装修,以S市这个阶层的洋房水平来说应该是挺好的——不过叶涵宇不懂这些,只当是叶晨宇一行人是公款出差,所以基地这边厚待他们,这才安排了比较好的住宿条件。
叶晨宇在洗澡;先行被自家大哥洗白白出来的小女孩拿毛巾有一下没一下地擦着还在滴水的头发,站在窗边看外面的景色。
这里大约本来就是一个小区;走的公寓楼和小洋房结合的路线;一半是十多层高的套房住宅;一半则是两层的小洋房。小洋房是坐北朝南的格局;加上前面没有高大建筑挡着;采光也充足,如果不是末世的话,这里的洋房足可以卖上几百万的高价。
可惜遇到了末世,这些还没卖出去的洋房直接被ZF收编,如果被开放这地段的房地产老总知道了,大概会像是被剐了心头肉一样痛苦吧——当然,前提是那位房地产老总还活在这末世之中。
七八月正午的太阳像烈焰一样炙烤着走在路上的人,可是,看那些人麻木的表情,仿佛此刻外面不是足以让末世前的人死命窝空调房里不出来的40°高温一样。
就某种程度上而言,叶涵宇很熟悉这种表情。在克利蒙斯的时候,她曾经数次遭遇丧尸围城。在那段城未破而援军未到的时刻,她无数次在街上迎面而来的人脸上看到这样麻木的表情。
那是几乎已经放弃了一切尊严,只想着浑浑沌沌地活下去了的表情。
“在看什么?”叶晨宇伸手把人抱在腿上,拿过她手里的毛巾,开始仔细擦拭还在滴水的头发。
也不知道小涵这早出来的五分钟在干嘛,居然还在滴水……
叶晨宇把小丫头的头发擦到半干之后,停下来,以指代梳,理顺凌乱的头发。细软湿滑的头发在指间划过,带起一种仿佛丝柔般的触感,男人心情很好地眯起眼睛,忍不住就低头,亲了亲妹妹的脸颊。
小女孩刚刚洗完,脸上还带着热水激起的红晕,身上淡淡的香味是属于孩子本身的奶香,叶晨宇这回特地选了没味道的沐浴露给她洗澡,效果这就出来了。
亲完脸,叶晨宇顺势把脸蹭进了小女孩的颈窝间。细白的脖子就在旁边,叶晨宇拿鼻尖蹭了蹭小女孩的脖子,闻到的全是小孩子的体香。
我们家小涵果然最漂亮了!
带着这种傻瓜一样不知道从哪个逻辑得出来的想法,叶晨宇没话找话:“小涵……一个人害怕吗?”
“以前不怕,”叶涵宇认真地想了想,才回答道,“后来,有点怕。”
“嗯?为什么?”叶晨宇没有抬头,继续蹭着,吐出的呼吸喷在小女孩的皮肤上,痒痒的,让后者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被这么个问题拉走心神,叶涵宇回忆了一下,才开始说:“因为,之前不知道要做什么。”
不知道要做什么,和不害怕,有关系吗?
叶晨宇疑惑地抬起头来,却发现小妹脸上并没有那种耍人时的表情,而是很认真的神色,这就说明了,这确实是她的想法。
“不知道要做什么,不知道要去哪里,不知道以后怎么办,”小女孩一口气说了三个“不知道”,缓了口气才继续道,“那个时候,行动完全没有目的性,想的也只有,不要死,活下去而已。可事实上,也并不是很害怕死亡。”
“……为什么,不怕死?”叶晨宇轻声问道,虽然隐隐约约地猜到了,但是他想亲耳听她说。
即使,那个答案会很伤人。
“别人会想着回家,想着去找爸爸妈妈,去找儿子女儿,他们有挂心的人,有爱的人,有无论如何想要保护、想要让其活下去的人,有无论如何想要达到的地方……可是我没有。”
那时候的她,没有想要保护的人,没有无论如何也要到达的地方,没有想要回去的家。
叶晨宇对当时的她来说,不过是熟悉而又陌生、连是好是坏都不能分辨的养兄,湖滨区只不过是曾经住过的一栋房子而已。
她认可的亲人,只有爸爸,或许还要加上江卿雪。
但是爸爸早已死去,尸体被烧成灰葬入地底,她连父亲的坟在哪里都不知道。
母亲在她的印象里生病了,常年住在疗养所里,她几乎没去看望过,原本就因为软禁而岌岌可危的母女亲情一并淡薄,直到看到她的死也不过是报完仇了就放下了。
明明在湖滨区的房子里准备了食粮,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可以在那里一直待到叶晨宇来找她,但是想到之后的地震,她离开了湖滨区,去了大学城。
地震只是借口,连同湖滨区靠山而建担心有泥石流也是借口。
人员稀少的富豪聚集地,和人口密集的大学城,哪个的危险更加大,普通的十岁小孩不知道,但她会不知道吗?
当然知道。
两方的危险性几乎等同,区别只在于一边是自然灾害,一边是活人转化而成的亡灵天灾。
叶涵宇告诉自己因为自己了解丧尸的弱点,所以比起几乎不可抗拒的天灾,还是面对丧尸有更大的逃生机会。
但心底一直有个声音发出嘲讽般的话:真的吗?如果是克利蒙斯的格兰蒂娅,那面对刚刚转化完成的丧尸,绝对能从中杀出来,但是……失去了施法能力的叶涵宇,以一个十岁小孩的身体,还是车祸之后还带着伤的虚弱小孩身体,真的有办法面对那么强大的丧尸,确保自己毫发无伤不被感染不变丧尸吗?
答案很明显。
叶涵宇知道自己骗不过自己。
因为她不想死,但是求生的意念也不是特别强烈。
要说活够了,穿越前加穿越后再回来,她总共也不过是活了二十年,远远不到活腻了的地步。
但她的求生意念并不强烈,尤其是在回到这个世界之后。
叶涵宇望向窗外,在克利蒙斯的时候,大约是因为不在自己的世界里,她还能用“活着回去”的念头,坚持着。
即使那个世界已经没有了挂心的人,没有了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但是……那里,是爸爸死后长眠的地方。
如果离开了那个世界的话,爸爸就看不到我了,就不能在天上好好地活着了。
爸爸告诉过我,叶落归根,所以,即使是死,也要死在故土之上才行。
所以我要回去,所以,我要活下去。
抱着这样孩童的信念,她从那个九死一生的世界里活过了十年,然后在某个事件中,穿越回到了她本来的世界。
回到了原先的世界,原本的目标就消失了。
她的行动,自然的,变得毫无目的。
唯一的衡量标准,大概就是……在克利蒙斯所受到的教育吧:
救助每一个你力所能及的人。
这是克利蒙斯用无数血和泪的教训得出的结论。
那些拥有强大武力的人总是活跃在对抗丧尸的前线,哪怕是拿不出报酬的小村庄,他们也会不远万里赶去,为的仅仅只是击退出现在那里的高级丧尸。
看起来,非常不可思议。
明明是离自己足有千儿八百远的地方的丧尸入侵,明明自己的实力并不能保证自己从那样的战斗中活下来,明明同样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击退它们……
但是,为了那万分之一的可能,仍然会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阻挡它们前进的步伐。
哪怕是用自己的身体略微挡住它们前进的速度,那些死去的人的头颅,也会露出笑容。
克里蒙斯的人很强大,很勇猛,很无私。
只有亲身经历了一切的人才知道为什么。
强大是为了不要死,勇猛是为了保护重要的人,无私是因为……
如果不在这里阻止丧尸入侵,也许下一个,下下一个,下下下一个……遭到袭击的,就是自己的家所在。
隐藏在强大、勇猛、无私下的理由只有一个。
那就是自私。
因为不想自己的村落遭遇攻击的时候旁人漠不关心袖手旁观,所以要在别人遭遇困难遭遇袭击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这样以后当自己陷入危机的时候,别人也会来帮助自己。
克利蒙斯的人同样自私,同样小气,说来说去,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自己,为了心中的家。
在那样的世界里生活了十年的格兰蒂娅,被打上了鲜明的克利蒙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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