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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庭回到大帐,看到赵铎一个人坐在帐内,在等他的模样。
见世庭满面怒气进来,赵铎推了推手边的一盏茶:“渴了吗?来喝茶。”
世庭坐到他身旁,也不答话,拿起那盏茶,揭开茶盖,凑到唇边一饮而尽。
是一盏加了冰糖的花茶,放至温凉,世庭刚好觉得燥热,喝进肚子里说不出的舒坦。
“世庭,你刚才所做的事情,我都已经知道了。”
这一次,赵铎没有唤他将军。而往往赵铎在私底下这样喊他的时候,都是因为有什麽事要劝谏他的时候。
世庭放下茶杯,神情渐渐从愤怒变成沮丧。
“别的先不提。世庭,你告诉我……深更半夜,你为什麽要到那个马垫所在的营房里去?”赵铎望向世庭。
“因为……我刚刚明白过来,我为什麽要留他在身旁。”世庭略略低下眼,“赵铎……我对他有那种感觉。从第一次见他开始,就有。”
赵铎愣了半天,终於倒吸一口冷气,用手撑住额头:“……我的天。”
“不,你不要误会,不是喜欢,我不可能喜欢那种下贱的东西。”世庭抬眼望向赵铎,语速变得有些急促,“正相反,我讨厌他,讨厌的不得了……但是,他又有某些地方,莫名其妙的吸引我……我不知道,该怎麽去形容……”
赵铎点点头,打断世庭的话:“我明白。其实之前,我就隐隐有这种感觉。不过,总是不敢就这样确定罢了。”
“撵他走吧,世庭。再这麽下去,於你於他,都没有任何好处。”
世庭脱口而出:“不!不可能!”
听世庭这麽讲,赵铎不再说话,头脑从适才的震惊中,慢慢冷静下来。
世庭只有十五岁,虽说生在帝王家,早熟早慧了一些,到底还是个孩子。
世庭对那个马垫的莫名迷恋,大概相当於年幼的孩子迷恋於玩泥巴。只不过他比那些孩子,多了一份理智,从而也多了一份苦闷挣扎。
明明知道是肮脏的,明明知道是不好的,但就是那份禁忌感,让世庭想要追逐,想要弄清楚,因此才被吸引,才产生了某种莫名迷恋。
对,只是这样而已。其实说起来,真的不算什麽大事。
等到世庭再长大一些,有了更好的玩具,自然而然就不会再想去玩泥巴。
仅仅是一个无任何背景、性情懦弱的乡下男人而已,到时怎麽处理都行。如今,就让世庭恣意放纵又有何妨。
……
“赵铎。”世庭咬了咬下唇,“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自己很卑鄙……我因为他做了那种事,所以打了他,还对士兵们说了那些话……但是我心里其实……”
“不,将军,你没有错,而且做得很对。”
赵铎站起身,朝世庭微笑:“军中要严明纪律,本身就需杀一儆百。他既然那般肮脏下贱,你打他,就是为他好,也让别的人看到惩戒。”
世庭想了想:“话虽如此……”
“为那样一个人,将军无须考虑太多。”赵铎将双手放在世庭的肩膀上,与他四目相对,“想要留著的话,就留著吧。他是将军的马垫,将军怎麽处理都好……将军的目光应该放在天下,不应该为这种事苦恼不休。”
世庭犹疑片刻後,终於点点头。
赵铎说得对,他是堂堂戴王之子,志在天下,不应在这种事情上纠缠苦恼。
五
世庭一句话,阿良从此便住在了马棚内。
为了防止他逃跑和四处走动,兵营内的锻铁匠特意锻造了一个 铁项圈,焊死在他的脖颈处,连上铁链,牢牢锁在栓马桩上。
他不能够穿衣服,只能睡在稻草堆里。每天双全喂马的时候,顺便给他带来饭菜,洗马的时候,顺便打水让他洗澡,就像是养一头牲口。
然而最令他痛苦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双全不再跟他讲话。
在马棚里住了三日,日日换药,阿良背上的密布伤痕渐渐结了形状丑陋的痂,虽然仍旧刺痛难耐,但比起之前痛得整夜整夜睡不著觉,已不知好到哪里去了。
正午时分,双全端著饭菜来到阿良身旁,阿良坐在稻草堆上,终於忍不住朝他开口:“全、全哥……你瘦了,这些日子来,过得可好麽?”
双全望了阿良一眼,阿良的心顿时抽搐了一下。
双全的眼睛里,充满了冷漠和轻鄙:“……你以後,最好不要再和我说话,免得被人看见了误会。”
“但、但是……”阿良嗫嚅著,几乎要哭出来。
“你害得我还不够吗?!”双全看著他的模样,终於大声咆哮,“虽然蒙将军恩典,也因为往日的一些功劳,我仍旧可以留在这里养马……但是,你知道这里的人都怎麽看我吗?!他们都在背後说我什麽吗?!都是因为你!你这个下贱的东西!!”
“为什麽我还要天天面对你!!!”
阿良在双全的怒斥中沈默著,低下头,将身体缩成一团。
双全跺了跺脚,愤然离开。
阿良将脸埋进臂弯,开始小声啜泣。
从没有见到双全这麽生气,或许……或许他真的害了双全。
但是,他不知道那夜发生的事会害了双全,他不知道那样做是错的。他只是想报答双全,想让双全开心舒服。
从没有人告诉过他,那样做是错的,从来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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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旗的第二十天,终於有人前来拔旗。是个十六七岁的低阶士兵。
众人都道他出生牛犊不怕虎,等著他做出头椽子。谁知,他竟然真的得了千两黄金,官升一级,调到世庭身旁做了护卫。
这时候,军中众人才知道後悔,後悔为何当初自己未曾前去拔旗。同时,他们也开始相信世庭的令出必行。
如此,世庭统领三军所必须的“威”与“信”,就这样被建立起来。
……
世庭与赵铎坐在大帐之中。面前,是那拔旗的士兵。
他穿著护卫兵的轻甲,身形颀长矫健,头发乌黑,有著麦色的健康肌肤,眼睛明亮正直,脸庞还带著些稚气。
宛若丛林中的兽,有种野性单纯的漂亮。宛若古印度神话中,勇敢无畏的少年神祗。
世庭看见他,心里就有几分喜欢,笑道:“你叫什麽名字?”
“禀将军,在下名叫雷肃。”士兵恭声回答。
世庭又问:“为什麽会想到来拔旗呢?”
雷肃望向世庭:“禀将军……因为在下斗胆猜想,将军是在用南门立柱之典。”
世庭略略有些惊诧:“听你应对,倒像是念过几天书的……你既知如此,又为何到今日才来拔旗,不怕被人抢先?”
“是,家父便是教私塾的先生,在下前年参的军,之前一直跟著父亲。在下等到今日才来拔旗,是为了让这件事流传更远更广,以便於将军此举得到最大成效……至於被人抢先与否,和将军的目的相比,就实在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听过这段回答,世庭不由微笑:“难得你能想得如此透彻,看来此番,我倒是得了一个好助力。对了,前年的话,你不过十四五岁,那时年龄尚幼,为何来参军呢?因为战乱离散、饥寒贫苦麽?”
雷肃摇头:“在下原先与家父居於王城,平安喜乐,虽不是大富大贵,却也衣食无忧。至於十四五岁便从军……将军今年也不过十五岁,却已统领三军。”
“生逢乱世,好男儿便该早早发奋图强,找到自己应该行进的方向,建功立业,留万世声名。”
世庭不由击了两下掌:“说得好!”
此时世庭心里对雷肃的感觉,喜欢上又多了一层欣赏。
赵铎在旁边,唇畔挂著微笑,看他们一问一答。和世庭一样,他也很喜欢这个眼睛明亮正直,有志向有抱负,又识得大体进退的雷肃。
如果他没走眼,雷肃将来一定会成为世庭身旁,不可或缺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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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岁月匆匆,转眼间五年过去。
世庭成长为二十岁的俊美青年,将南边境治理得井井有条,手握重兵,拓疆千顷,被封为武威镇南大元帅。
赵铎仍然任世庭副将,在世庭身旁,寸步不离左右。
那拔旗雷肃,则成为了先锋官,作战勇猛灵活,战功无数,深得世庭宠爱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