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俞思冕不死心道:“家里没有马车吧?”
“隔壁杨大叔家有,我以前借过的,我去问问。”莫尽言说着往外走。
“算了吧,小莫,没准人家自己要用的,再说了,有马车也未必有车道啊。”俞思冕还是不死心。
“有车道的,我以前赶车去过。”确切来说是坐马车去过。
俞思冕彻底没脾气了。
不一会儿莫尽言两手空空地回来了:“还真没有,杨大叔自己要用。”
俞思冕笑逐颜开:“我说了吧。走吧,骑马去,累不着它的,最多我们路上多歇一会。骑马比赶车还快,我们快去快回,你不是说还要去给你师父祭扫的?”
莫尽言只好上了俞思冕的马,没办法,比起俞思冕来,他更不愿意和陈平生同乘一骑。虽然陈平生不会介意,但是自己总是尽量避免跟同性太过亲密的肢体接触,当然,俞思冕除外。
俞思冕翻身上了马,坐在莫尽言身后,拉着马缰绳,将他圈在怀里,双腿蹬着马镫:“驾!”一声,催着马儿上路了。
陈平生连忙打马追上去,马上还挂着两个装满祭品的食盒。
俞思冕一手持缰绳,一手揽在莫尽言腰间,头伸过来,下巴正好枕在他的肩上,这动作在外人看来,就是两个普通的骑马人。但是莫尽言知道这动作有多亲密,他的心肝儿怦怦地跳着,背上热烘烘的,连毛毛汗都出来了,就那么僵硬地靠着俞思冕,连动都不能动。
俞思冕的热息喷在莫尽言的脖子里,像一根鸟羽落在莫尽言的心上,若有若无地撩拨着,燥热从他心底升腾起来,身子也不由得软下来,后背贴上了俞思冕的胸膛。
俞思冕勾起嘴角笑了,他微侧过头,在莫尽言的耳廓上印上一吻。莫尽言整个人如烧红了的木炭,浑身上下都发热发烫,他自己都不知道,此时他眼神迷蒙,面上色若春花,□逼人。可惜的是俞思冕也不能全窥得这风情,只能从后面看见半张脸的风华,他搂着莫尽言,心中无限柔情和冲动。
========================================================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懒蓝、幸福和wolftail三位姑娘的地雷,你们太客气了。感谢大家支持正版,如果还喜欢我的文和风格,红着脸求个包养,请收藏一下我的专栏^0^非常感谢各位!
52、第五十二章 祭祀
许哥一声长鸣;从空中俯冲而下,惊破两人之间脉脉萦绕的情愫。莫尽言一惊,从俞思冕怀中直起身子,伸出胳膊:“许哥;来!”
许哥在空中滑了个漂亮的弧圈,稳稳落在了莫尽言的胳膊上。莫尽言将它带到怀里,摸了摸它被风吹得些许凌乱的羽毛,用脸颊亲昵地用蹭了一下许哥的脑袋。
看得俞思冕羡慕不已。他自然不是羡慕莫尽言有许哥,而是羡慕许哥能够得到莫尽言毫不掩饰的亲昵。
“这雕是怎么来的?”俞思冕随口问道。
“前年去福山打猎的时候捡到的,那时候许哥刚学飞,摔断了翅膀;我捡回去了。”莫尽言想起刚开始捡到许哥的情形,那时候连手都抓破好几处;谁知道后来竟会成为他的伙伴呢,“那时候它可凶了,我熬它的时候,都以为失败了,它被它母亲还救走了,后来不知怎么自己回来了。”
“生活总会馈赠那些努力付出的人。”俞思冕含笑总结道。
莫尽言偏着头,想了想,会心地笑了。
不一会儿,许哥挣开莫尽言的怀抱,扑拉一下呼扇着翅膀飞走了。
“它去哪儿?”俞思冕问。
莫尽言的目光追随着许哥的身影,它并不飞走,而是在天空中盘旋着,似乎在等候什么。“应该准备捕猎。”
话未落音,许哥便呼啸着直冲而下,消失在小山后头,过了不多久,许哥飞了起来,不过爪子上抓了个灰色的东西。
俞思冕兴致勃勃地问:“是老鼠吗?”
莫尽言看了好一会儿:“应该是只兔子。”
许哥很快朝他们飞来,在他们头顶很高处就将爪子松了,东西掉了下来。
俞思冕勒住马:“我下去看看,你在马上等我。”
跑过去一看,捡起来大声对莫尽言说:“果然是只兔子,还非常肥。许哥真厉害。”
许哥重新落回莫尽言胳膊上,爬到肩头上开始梳理羽毛,也不介意他捡了自己的猎物,大概是知道他和主人关系好,不分彼此。
俞思冕拎着兔子回来,重新跨上马,将兔子给莫尽言看:“有三四斤呢,晚点烤了吃。上次你烤的兔子味道真不错。”他想起他们在南騀岛重逢时的情景了。
陈平生打着马从后头赶上来了,他虽然一个人骑马,但是却得提防着那些祭品瓷盘不要被颠坏了,所以倒走得比他俩还慢。
“怎么不走了?”陈平生问。
莫尽言笑道:“等陈哥啊。刚才许哥抓了只肥兔子,俞大哥说一会儿烤兔子吃。”
陈平生笑起来:“好啊,只是一只有点少啊,我们四张嘴不够吃呢。”
俞思冕笑道:“没关系,一会儿我们再猎几个。”
莫尽言这才注意到,原来俞思冕身上还背着那把柘木弓呢,只怪自己一直都心不在焉,没有注意到。
一路上歇歇走走,终于到了地方。陈平生拎着一个食盒,渡江去祭祀自己的家人去了。俞思冕牵着两匹马,跟在莫尽言后头,穿过满目疮痍的荒村,走向布满坟茔的后山。
俞思冕走快两步,伸手抓住了莫尽言空着的那只手,莫尽言看了一眼他,并没有挣开。此刻,他需要一些支撑和温暖。幸而,今天重走这条山路的时候,有自己最希望的人陪着。
今年冬至的时候,他正在南騀岛造船,没有时间回来祭扫,所以才在大年三十这天来祭扫。
莫尽言祭祀父母的时候,俞思冕也跪下来恭恭敬敬地叩了三个头。莫尽言虽然觉得奇怪,但并没有多问什么,也有他自己的私心作祟,希望俞思冕和自己不分彼此。
祭扫完莫氏夫妇,俞思冕搀扶起莫尽言,收起东西,牵着他走向坟场的另一端,最后在聂世翁的坟前停下了。
莫尽言惊奇万分:“俞大哥,你怎么知道聂世翁葬在这里?”
俞思冕苦涩地笑一下:“从建宁回来的时候,来看过一回。”
莫尽言一下子明了,他是来寻聂世翁和自己的坟吧。
俞思冕将三牲祭上,倒上酒水,点上纸钱和香,跪在聂世翁坟头,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世翁,一定是您在天有灵,保佑言儿逢凶化吉,让我们得以重逢,谢谢您。我一定会好好照顾言儿,不会再让他受半点委屈。芸姑娘下落未明,您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找到她的下落,活着,我会将她带回来;不在了……我也会将她归葬在您身边。”
莫尽言跪在一旁听着,鼻子发酸,差点滚下泪来。
俞思冕伸出手,抓住莫尽言的手,抬头看他,给了他一个温暖的笑。
莫尽言也想回一个笑,但是的眼泪没有止住,自动滚落了下来。
俞思冕伸出手,温柔地抹去他脸上的泪珠:“傻孩子,今天过年,要高高兴兴的。世翁您说是吧?我们要走了,您要保佑言儿岁岁平安。也保佑我们早日找到芸姑娘的下落。”说着将酒壶中的酒尽数浇洒在坟头。
下得山来,两人在村口的大榕树下等陈平生。这棵大树原本是莫尽言儿时的嬉戏场所,人们也常在这里歇息、聊天,地面被踩得实实的,每一个气根都曾被磨得光光的,现如今那儿已经长满了青苔和杂草,落满了榕树的果实,腐烂了,积了厚厚的一层黑泥,显出一种衰败荒凉之气。
榕树上的大铜钟已经不知去向了,挂钟的那个位置,留下一道深深的凹痕。莫尽言将脸朝向了村外,他不忍心直面那个已经面目全非的村庄,这是他儿时的乐土,如今,却成了一个巨大的坟茔,埋葬着一个村子的过去,还有数十个冤魂。
“那儿居然有只兔子。”俞思冕突然叫了起来,“小莫,要打吗?”
莫尽言转过头来,俞思冕指给他看:“就在那儿,刚躲进去。”原来在一堵断墙后头。
莫尽言摇摇头:“还是不了,去别处吧。”
俞思冕点头:“好。”他似乎能理解,虽然只是一只野兔,小莫也愿意将它当做是乡邻的生灵。
许哥去外面转了一圈,啁啁鸣叫着回来了,一时间惊动了不少野兔,起码有四五只之多。这里自从出事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愿意来这里,倒成了小生灵的乐园。
许哥落上莫尽言的胳膊,他伸手摸摸它的食囊,鼓鼓的:“许哥吃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