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倾城,优若-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七夜看了迹末泠一眼:“你觉得你哥哥有可能和白静合作吗?”
  “不可能!”迹末泠立刻回答,“他们两个人没多少交集,况且在紫国要亡国的时候和他们合作,有什么好处?”
  “我也不知道。”七夜冷然道,“但事情就这么发生了。末泠。”他忽然停顿了一下,仿佛有片刻的犹豫,“我觉得你该防备一下红王。”
  迹末泠跳了起来,打翻了地上的一坛酒。
  酒水渗进泥土里,看不出来痕迹,迹末泠脸色难看道:“你这话太没根据。”
  “你从来没有想过读一下他的思想和记忆吧。”是个问句,但七夜用的肯定的语气。
  “当然没有。”迹末泠不耐烦道,“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他想什么我比他自己还清楚。当初我想做的事,他一直全力的支持我。而且你可以派探子去皇城附近听听百姓的想法……现在的四国,包括你,七夜……再没有比他更受百姓爱戴的王了。”
  看来七夜的话是戳到痛处了……认识这么久,我从来没见过迹末泠这么烦躁的表情,此刻他就像是一只炸毛的猫,在努力维护这一样自己宝贵的东西。
  哥哥是他的软肋,这个我一直都知道,所以从来不去有意触碰。我想七夜也很清楚……那他干嘛要故意去踩猫尾巴呢……
  “他支持你想做的事,是因为你这个笨蛋想做的事对他毫无利害影响,甚至对他有好处……”七夜完全没理会身边忽然变出来的一只刺猬,继续说下去,“至于百姓爱戴什么的,崇拜的关系是两个人之间可能存在的最远距离……一个人人都挑不出来缺点的人,可能是一个把真面目藏的最深的人。末泠,我实话实说,你真的了解他吗?”
  迹末泠有瞬间脸色仍旧很难看,但接着,他呼出一口气来,在七夜身边坐下,笑起来:“没有人敢说完全了解另一个人……但小七……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是因为始终无法说出口……”他的眼神看向远方,过了一会儿才道,“你知道吗,哥哥一生的命运是因为我而转折的……”
  “在我出生前,我父亲很爱我母亲,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哥哥……他一直盼望着我的出生,现在想想真是讽刺……在我出生前,哥哥曾在紫国做过一阵子的人质……那段日子他应该过的不算好,所以我相信他不会和白静合作……因为我的出生,父亲派人把他从紫国迎了回来……后来就是这样,所有人都把我当怪物,哥哥有一次跟我说,我是他的守护者,他很抱歉本来应该是兄弟两个人一起承受的磨难全部让我一个人承受了,所以他给我绝对的自由,他并不喜欢做王,但他说我替他承受了本该是他命运里的磨难,此后我的磨难,就轮到他来替我承受了……
  小七……你能明白吗……”
  七夜没有回答。
  “小七,你有即使放弃最爱的人也不能放弃的梦想和野心,而我也一样……”迹末泠笑着,神情忽然静下来,“我有即使放弃梦想和野心,也不能放下的人……”
  他看着七夜:“这是我的坚持。”
  这两个人说话真是没有重点的,虽然关于红王的事似乎是终于听到了一点儿新鲜的论调,可我此时更关心的是他们口里的“优若”。
  “末泠……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吗?”过了好一会儿,七夜忽然说。
  迹末泠诧异的挑眉毛:“小七你还是第一次跟我说拜托两个字……不行不行,”他没听什么事先摇起头来,“肯定没什么好事,我可不答应!”
  “白痴。”七夜忽然展颜,“是你自己也想做的事。”
  他这一笑之下我看愣了迹末泠也呆了。主要是太意外了……
  “白痴你听好了,”七夜静静道,“你说有不能放下的人,我也一样,对我而言,他和我的坚持等重……末泠,帮我这一次,不要让我不得已去顺从命运被迫放弃其中一样……我已经放手了两次……你刚刚说的没错,他是不得已,我却不该就这样擦肩而过……末泠,”一只漆亮的眼睛染上了淡淡一层暖,“这次,把他带回我身边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10

  我的心脏因为过于兴奋剧烈的跳了一下。
  晚城。上玄月舞。优若。倾城。七夜。
  我为什么之前会没想到呢,那夜一舞倾城的人正是这位“优若”,而他既然倾了整个城,自然城主也包括在内……
  我的舌头被自己咬破了,血腥气充溢着口腔,腥甜的味道。
  优若就是倾城。从白羽那里逃出来的倾城,被七夜带出来的优若……和穿透白羽胸腔的匕首相同的东西……月氏……红王……夜王白静……
  我兴奋的舔着自己的嘴唇,虽然还没尝到口,但想象中那滋味已经让我血脉喷张了。
  含……我的含……你等着……等着我……马上……马上我就能……晚城、紫国、火国……我找到了四国之中以前从未存在过的一个交接点……虽然现在看起来似乎是无关紧要……呵呵……含……你等着我……我要……
  亲眼看着你步向地狱。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我每章的字数永远这么飘忽不定的~哎~
  写东西的坏习惯。
  总之又是一卷结束了




☆、1(1)

  把夕颜公主送至安全的地方后,我和优若一道越过雪国的山谷,七天后,我们来到了火国境内。本来我答应了七夜,如果救出了优若就直接带他去晚城的,不过既然要走火国的路线,不如顺道去看看哥哥。
  我有些年没回去过了,即使和哥哥见面,也总不在火国境内。
  火国的繁华,是四国之最。
  端国地处偏远,雪国常年大雪,紫国近些年来内乱不断元气大伤,只有火国天时地利人和占尽,又有一位难得的明君在位,虽无雪国这些年来的霸势,但也丝毫不见逊色。
  我提前给哥哥寄了信,因为带着优若,所以两个人在路上多耽误了些时候。
  我理解他的心情,他恐怕已经好多年都没这样自在闲适的走在人群中了。我最没想到的,大概是,他居然有些怕生了。
  假如我有片刻不在他身边,他就只会乖乖待在那一处等着,不动也不说话,路过的人纷纷侧目,他静静站在那儿,帽檐压的很低,脸上是一点点不安的神色。
  我叹了口气,几年前,我第一次看到他时,明明是那样明丽鲜活的少年的……
  因着他的表情,我的心里总是柔软了几分。放柔了表情,放低了声线,像是怕吵到什么。他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见到、爱上的那个人了。
  只是,放不下。
  我这一生不算执着,只不过,年少时,第一次,一个特别的存在……要一生难忘,并不算难吧。彼时最好的年华,遇到那个最特别的人……此后漫漫余生,即使再遇到更好的,也不可能越的过去的。
  所以我说感情是这世上最最奇怪的事,你没有办法定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情是什么……爱不过是最最笼统的一种说法罢了。
  但是人在民风淳朴路不拾遗的火国,又是我的故乡,我没办法不活泼开心起来。
  其实这次回来,我最关心的事,是我那个老大不小就要推销不出去了的哥哥的终身大事。
  年前,有小道消息传,莲王来百原皇城做客,红王盛情以待,莲王玩的乐不思蜀。一日两王对弈,席间莲王一位贴身侍婢不小心打翻一盅茶在红王身上,红王一见之下惊为天人,急欲向莲王讨得此女,莲王顾左右而言他,第二日,莲王不顾挽留,急急赶回谦尾。
  这消息估计三分真七分假,也许是广大爱戴我哥哥的八卦民众们,和我一样,为自家这位岁数越来越大的剩王忧心不已……以至于大家提起我哥哥来,总是一副长辈嫁不出儿女时愁愁的口吻。
  不过,这位莲王身边忽然火起来的美人,我却是认识。只不过若是哥哥真的看上她,事情还真麻烦了。
  莲王虽然娶妻,但坊间关于他“人妖”的传言从未消停过,这也不怪善良诚实的民众们,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得了这些个不靠谱的称谓,还不是他自己瞎折腾的。
  莲王的妻子叫赫荔,大家闺秀一只,端庄美女一枚。和莲王那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娃娃亲,本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谁想到,等到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年纪了,本来要好的两个人忽然一起翻脸,合伙抗婚起来。当时端国那叫一个天翻地覆风起云涌,气的希濂的老爹一病不起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