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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到了本朝,这些事情都归了钦天监,尚槎他们这些史官,统统都去了翰林院的故纸堆。
倒是尚槎没有丢掉太多他二叔的本事,掐指细想,觉得燕祉祾动手的时日,马上就要就要到了。
果不其然,很快这懒散了数日的兵士队伍在看到了第二日的朝阳之后,突然变的肃穆起来,军规比往日执行得更加严格,行伍训练的战法也变得十分有素,这些变化在尚槎看来,就是在明显不过的开战的预兆。
不到半月之后,主帅莅临。这个人尚槎还是有一些印象的,是随着燕祉祾成为太子之后一步一步被栽培的心腹——姓傅名晟,就像傅理是傅瑾的远房亲戚一样,傅晟也是和傅理沾亲带故的。
这一点燕祉祾算的很好,傅家世代算的是名门,可并没有做过重臣的命,忠心不假,关键是没有那个力气不忠。不像尚家的望族势力,因而用起来放心许多。
傅晟其人武举出身,燕祉祾曾经亲自与他交谈几次,尚槎有幸听过一些,感觉见识还不错。只是可能傅家人都差不多,总觉得实战方面大约有些欠缺,该不会是纸上谈兵的主吧,尚槎稍微忧虑了一些,但是紧接着看到的那些副将,盘算一下,其实燕祉祾还是想到了。
副将相比较主帅而言,却都是动过刀枪的老人了,经验自不必说,不过行伍出身,战术略薄弱些,如此裨益一通,其实还是周全。所以尚槎又把心好好的放了下来,专心的等待各种派遣。
其实一个无名小卒能有什么事情要做,尚槎依旧可以到处乱窜,风言风语的打听着小道消息,和千千万万和他一样的人絮絮叨叨的说话,有唱着“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的年轻人,正在思念远方的新婚妻子。
“刚娶得媳妇吧?”尚槎就笑着问他,“想家啦?”
“这不是废话吗,”那个年轻人有些脸红,“谁在外面不想着回去?”
“啧啧啧,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才好嘛,”尚槎说道,忽而坏笑一声,有严肃地说道,“喂,和媳妇睡觉了吧……别真有个什么事情的,留个血啊。”
“……”汉子羞红了脸,又剜了尚槎一眼,“闭嘴吧你,用你教啊!我知道。哎哎哎,快别说我了,我看你也不小了,你家里怎么样?”
那人的话把球踢给了尚槎,问的他也有些不好回答,总不能实话实说,只好嘿嘿傻笑,“我?啊,我嘛,没有家室,一个人习惯了,就这么过来的。”
这样的回答显然不能令人满意,所以尚槎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我有喜欢的人了……两情相悦,这就够了。”
尚槎的话只能把人越弄越晕,平头百姓怎么会知道他在说什么,就是觉得很奇怪,既然两个人互相喜欢,干吗不成亲,干吗还老是一个人?思来想去也只是觉得可能大概是门不当,户不对,活活被棒打鸳鸯,一片叹息之声之后都觉得尚槎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愤愤不平,转而投军,这样就能弄个一官半职和些许银钱,走运的话飞黄腾达,肯定就能把那个姑娘娶回来了。
所以大家都纷纷这样勉励尚槎,整的尚槎更加哭笑不得,自己永远不可能和燕祉祾门当户对什么的,天下的官再大,不也是皇帝的臣子吗?笑话,谁还能把皇帝娶回家?
因而尚槎就连连笑着感谢大家的美意和勉励,说自己一定会奋勇杀敌,接着他又带着人念起了《无衣》,别说,那一段“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响起来的时候,都是雄浑的男子的中气,听起来的确很是震撼。
不过这样的闲暇只可能发生在没有战事的夜晚,主帅和副将接二连三的将将士们聚在一起振奋人心的喊话,便是开战的前兆。尚槎在人群里耷拉着脑袋听的无聊,如此慷慨激昂的说辞不知道能不能骗过乡野村夫,反正对于他这个修史的家伙毫无触动,尚槎看过太多冠冕堂皇的史册,里面都说打仗只是为了一个叫做“保家卫国”的目的。
多少名垂青史的献身,都被笼罩了太耀眼的光环。盖世英雄和无名小卒,一样都是人。没有高低之分,可是后者不为人所记忆,就好像那些为了早点回家而去拼命厮杀的征夫不值得被人尊敬一样,淳朴而自然的愿望其实更加值得努力。他们也不是逃兵,也没有投降。大人物才要打仗,可是大人物并不会亲自上阵。那些功勋的堆叠,都是建立在平民百姓的尸体之上!
所以尚槎越听越乏味,越听越头疼,心里嘀咕道,“什么时候我要是做了主帅,就一句话——‘兄弟们,打完了咱就回家!’这多省事啊,你罗里吧嗦的那么多,连我都不想听,文绉绉的尽是废话!”
虽说是废话,可到底也是个过场。一番热血沸腾之后,大家都高呼着“炎国万年”和“吾皇万岁”,士气似乎真的算是高昂。尚槎一个人像苍蝇似的搓了搓手,默念一句“燕祉祾”的名字,便随着其他人一起,拿起了刀剑。
身上这一件并不太合适的铠甲已经穿了很些日子,尚槎随着所有人一道披挂上了武器。这时上面又传来了号令,今晚夜袭黎国,夺他边地小城,算作首战。
由于目前的局势并不紧张,这样的夜奔赴死,还是采取着自愿的原则。奖赏也很是丰厚,除了平日以外的抚恤,更是有白银五十两就在面前。
夜战不比白日,首先便是暗夜行军,之后又要举着火把厮杀,真的是风险很大,难怪要以重金为赏——毕竟重赏之下会有勇夫,不多时,还是纷纷站出了许多人来。
步兵不少,骑兵也有。神机营现在还用不到,因而并未预备。领兵的那位副将,尚槎对他不很熟悉,只记得这也是武将的世家子弟。觉得这些小事还是能够办的不错,所以尚槎就不多想了,也参与到了这次的征战之中。
尚槎不缺那五十两银钱,只是想早些去实战一番,先知道一下阵势的好,就算他能够把《孙子兵法》倒背如流,就算他习得《尉缭子》所言何事,如果不亲身经历那些血与火,灵与肉的碰撞,尚槎大约一辈子都不懂刀兵。
况且也正是因为夜战的特殊性和不易,尚槎可能会因此愈发贴近他要知道的战场究竟是什么。因而他义无返顾的走上前去,加入了这一次夜袭的部队,连带着脸上的表情也消失了玩味,换做了冷峻的思量。
作者有话要说:
☆、夜袭
不过在第二天天亮之前,尚槎就已经开始感激自己所做的这个决定了,这样的决定,让他第一次在战场上的记忆,变得温婉了许多,没有那么惨烈。
打过仗的人往往都会在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痛,会对于生死变得麻木,会对于一切变得冷漠,会噩梦连年,内心不安。尚槎一开始就怕这个,所以选择了在夜间开第一次杀戒,或许这样一来,上天看的就没有那么真切了,人在做,天在看,如果黑夜是上天暂时打了一个瞌睡,那么就在这月黑风高的时候,让刀剑饮一次血。
当时夜色迷蒙,火把的光更是朦胧,如此的遮蔽,大概会让杀戮变得有了一点点诗情画意的味道吧,哪怕“尸横遍野血河淌,家亲久泣十柱香”,到底也是看不真切的,眼不见心不烦。一颗头颅便可以换来晋爵一等或者是白银五十两,这样的买卖算下来,战争是最大的投资——以命相搏,也有最大的收益——金钱官位。
有失有得,或者说,一旦活着回来,就是无本生意却获得万利,如此的好事,难怪上有所好下也投之。
尚槎随着所有人一样的步履匆匆却不发出太大的声响,摸索着向黎国的地界行军。这样的急行军过了一段时间,终于觉得又有了亮光若隐若现,半夜时分的安详气息十足,看来是即将抵达黎国了。
眼见得越来越逼近目标,领兵的将帅下令点燃了火把,以便疾行冲锋陷阵。这时候尚槎才觉得这一队伍显得如此浩大,火把串在一起就像一条火龙一样,粗看上去足有万八千人的样子。
尚槎重重的舒了一口气,也亮起了自己手里那根松油节的火把,那种光芒是带着橘红的凄厉,照的人模糊不清却显得肃穆。
但是当时的情景不容许尚槎发什么呆,没有太多的呐喊,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