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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胜衣道:“还要看这一年之内他的遭遇如何?”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若是受了什么刺激,又能下定决心,一定可以的。”张千户再问:“他与方直是怎样的朋友。”
“生死之交。”沈胜衣目光一闪,“所以他这一次来到嘉兴,应该会跟方直一聚。”
楚烈道:“我看不一定,你与他何尝不是生死之交,可是他方才却将你当做陌生人一样,话也不跟你说一句。”
“不管怎样,我都要我方直谈一谈,也许他会知道一些我们要知道的事情。”
楚烈立即道:“我与你一起去”张千户截口道:“你去只有妨碍他们,难道你担心沈老弟知道了之后,不与我们说?”
秦独鹤冷冷的道:“他们既然是好朋友,为对方保守秘密,不是也很应该。”
张千户肯定道:“无论如何,他一定会给我们一个清楚明白的交代。”
楚烈转劝沈胜衣道:“这个人精打细算,很少出错,这一次相信也不例外?”
沈胜衣叹息道:“因为我的好奇心实在太大,何况那还是发生在我的一个好朋友的身上。”
张千户笑笑:“幸好嘉兴总算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在这里留下来,相信不会令你大难受。”
他虽然在笑,面上却一丝喜色也没有,不过,能够在这时候笑出来,也就是很不容易的了。
嘉兴无疑是个好地方,就拿南湖来说,除了烟雨楼,还有浮玉亭,菇云阁,钓鳌矶,菱香水榭,无一处不使人留连忘返。
可是沈胜衣现在又那里还有欣赏名胜古迹的心情!
风吹烟雨飘飞,湖面上仍然有鲜血漂浮,张千户又等了一会,才吩咐各人打捞体。
艾飞雨始终没有浮出湖面,悲凉的号角声中,江南四友手下的船只迅速结集在一起,也是没有人发现艾飞雨的身影,在浓烟消散之前,莫非他便已泗渡南湖,上岸溜走了。
沈胜衣、楚烈也就在号角声中一舟荡向岸边。
楚烈一篙轻点,舟行稳定,将及岸,忽然道:“老弟,你可知张家在那里?”
沈胜衣摇头:“不知道,但随便找一个人问问,相信也能够给我一个明白。”
“嘉兴城中,不知道张千户住在那里的人的确不多。”
楚烈将篙往岸边一插,道:“你若是要人用,只管叫人来通知一声,我一定第一个赶去。”
“好”沈胜衣一撩衣衫,纵身上岸,一抱拳,才转身上路。
楚烈目送沈胜衣去远,喃喃道:“好一个沈胜衣,总算没有令我失望。”
这几年以来,他已经不止一次听到别人提起沈胜衣,早就想找机会一见这个别人口中的英雄!
今天他总算如愿以偿,而且发觉这个沈胜衣,非独不讨厌,还一见如故!
他实在很想再邀沈胜衣喝一杯,可是他不知道,这时候非独沈胜衣未必有心情,就是他自己,心情也恶劣得很。
在他们江南四友之前,公然杀死他们的弟子的人,到现在,也还是只有一个艾飞雨。
江南四友确实已很久没有过问江湖上的事情,但到底也是前辈成名人物,这口气又如何咽得下?
沈胜衣的心情一样不限好,一路思潮起伏,将方才所发生的事情又重新思量了一遍。
他发觉艾飞雨用的剑法与平日并无大不同,只是每一剑都是以杀人为目的。
这一点与艾飞雨一向的行事作风完全不同。艾飞雨一向不大喜欢杀人,除非迫不得已又或者他肯定对方实在该死。
而且他一向恩怨分明,他若是与江南四友为敌,应该就只会杀江南四友,绝不会波及江南四友的家属弟子。
但适才所见,他却是显然要将江南四友,以及有关系的人都斩尽杀绝,一个不留。对那些人他显然深恶痛绝。
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仇恨,沈胜衣只希望方直能给他一个明白,他认识艾飞雨,还是这几年的事情,方直与艾飞雨却是由小玩到大的朋友。
方直似乎没有可能完全不知情。
想到这里,沈胜衣的脚步,更加快了,他当然怎也想不到,方直的所作所为,令他更意外。
君子可以说是一个崇高的荣誉,能够被南七北六的江湖朋友尊称为君子的人,相信就只有一个方直。
他事实是一个天生做君子的人,据说出懂事开始,他就已懂得规行矩步,一举一动都完全符合为君子的原则。
很多在别人很容易犯的错误,在他却是变了绝没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很多人都希望能够与他结交,却是绝少人喜欢与他在一起。
君子的生活,事实不是一种很有趣的生活,做君子也事实不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幸好这个君子从来不与人说教,所以与他相处的人还不致感到太没趣!
不少人都奇怪,若不是他的父亲剩给他那么大的一座酒楼,他将会做什么工作谋生。
也有人曾经问及他这个问题,却是得不到答案,因为连他自己也回答不出来。
好像这样的一个君子,竟然会偷偷的溜进青楼去嫖妓。
沈胜衣的运气一向都不错,今天更就是奇佳,他一心一意要找方直,才进嘉兴城大街,竟然遥遥看见了方直。
嘉兴并不是一个小地方,若说巧,这实在巧极了。
方直一袭青布长衫,与一年前沈胜衣见他的时候并无多大不同。
他今年不过三十出头,走起路来却像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儿。一手横在胸前,一手负在腰后,每踏出一步,距离都一样,就像是量度过才走的,那种稳重,远远超越他的年纪。
好像他这样走路的青年人相信并不多,所以沈胜衣一眼便将他认出来。
他正在横过长街,目不斜视,并没有发现沈胜衣,继续走自己的路。
沈胜衣并不奇怪,他清楚知道,这个人眸子长得庄正,走路也真的只往前望,除非有人跟他打招呼,否则绝少会左顾右盼。
他方待扬声招呼,方直已走进了一条小巷内,不由得有些奇怪!因为他也很清楚,这个天生做事不晓得转弯,绝少抄捷径,平日往那里,一定是往大路走的。
他连忙加快脚步,追上前去。
到他走到巷口的时候,方直已经差不多走到小巷子的尽头。那条巷子并不阔,左右都是人家的后门,高墙一道紧接着一道,阳光射不到,有些儿阴森。
这时候也接近黄昏了。
沈胜衣本来就有些奇怪,方直竟然会走进一条这样的巷子里,现在再看见方直走路的样子,不由就傻了眼。
方直两只手部已左右张开,左一扒右一划,耸肩缩胸,两只脚非独没有分寸,而且一时用脚跟,一时用脚尖,一跳跃的,走起来非常滑稽活像一只大猴子。
只有在非常得意,非常兴奋之下,一个人才会这样忘形,而好像方直这种人,即使乐极,相信也不会大着形迹。
沈胜衣认识方直以来,从未见过他这样走路。
到底是什么事情令他这样兴奋?
沈胜衣一个念头还未转过,方直转过巷子一个弯角不见。
他的脚步不由自主踏进巷子内,追了进去,一路走,一路的思想没有停过。
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事情能够令方直这样忘形。
转弯又是一条巷子,但比较宽阔,也长很多。
沈胜衣才转过去,遥遥就看见方直双手互搓,走进一户人家的后门。
也在那刹那,沈胜衣听到了几下得意已极的笑声,相距虽有一段路,这笑声转来仍然很清楚,可想而知方直是真的非常得意,才会发出这么大的笑声来。
沈胜衣也从未听过方直这么大声笑。
难道令他得意忘形的东西的事情,就在那屋子之内?
沈胜衣不想扬声叫住,那笑声入耳,还是打消了那念头,只是加快脚步,追了过去。
鲜红的门,红得就像是鲜血,在沈胜衣还未走到之前,已经关上。
门外并没有什么东西识别,唯一与这条巷子两旁其他的门户不同的,就是这道门的颜色。
一般人家的后门也甚少样上这种鲜明的红色。
沈胜衣在门前停下,打量了一遍,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鼻子却嗅到了一种淡淡的脂粉味。
这种脂粉味,嗅来令人不怎样舒服,那刹那,沈胜衣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有一个既庸俗,又肥胖,涂着廉价脂粉的女人才在身前走过。
连他自己也奇怪,为什么竟然会生出这种感觉来。
门两旁都是高墙,白垩仍新,虽然照不到阳光,看来仍有些刺眼。
一株月桂从墙头伸出,枝叶浓密,青绿色的树叶在风中“籁籁”的作响,彷佛随时都会飘下来,那之下却连一片落叶也没有,显然经常都有打扫。
沈胜衣看看那道高墙,看看那株树,负手打了几个转,终于伸手在门上敲了几下。
那两扇门很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