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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耳朵也不知道听见了没有,鸟都不鸟林凡,自个儿在林凡肩膀上半趴着啃得欢快。
林凡鄙视的瞅了它一眼,看起来颇为嫌弃,嘴角却翘了起来,露出两颊的酒窝,眼中满满的欢欣。
拿出香肠,林凡咬了一口,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转头看着大耳朵,果然,这货饼干也不肯了,又直盯着香肠看。
林凡瞪眼了,一边掰了小块香肠递过去,一边疑惑道:“松鼠不是吃素的么?这可是纯肉食啊,你行么?别吃出毛病来,我可不是兽医。”
大耳朵接过香肠,举到鼻子下面嗅了嗅,咬一口,而后用尾巴卷住了饼干做储备,先把香肠吃了个干净。
林凡仔细瞅着大耳朵,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这货不是松鼠,这货绝对不是松鼠!
作者有话要说:过渡过渡,种田种田。
下一章林凡终于可以见到人了,哦也,撒花,可以不用再睡帐篷了。
6、chapter6 。。。
又走了几天,在林凡即将臭掉之前,一人一宠终于看到了人烟。
看着高高的城墙硕大的城门,想来这还是个大城市。
啧,大城市什么的最讨厌了,小村庄的话还好,脸皮厚一点帮人家干点农活就能换顿饭吃换个地方睡,城市么,没有钱谁管你啊。
终于走到了城门下,看着头顶上蜿蜒扭曲的字迹,林凡琢磨了半天也没看明白这到底是什么字,这个城叫什么名字。
走进城里,左看看右瞅瞅,很有水平的林某熊虽然啥都不懂啥都没见过,但人家有脑子,脖子不动眼睛乱瞟,佯装一副我什么都懂的淡定模样,其实心里嗷嗷乱叫疯狂咆哮。
这尼玛的神马世界啊,活生生穿越到游戏里了么?咋啥都有。
啊啊啊,这人是尖耳朵啊,难道是精灵?
个子不足一米的,明显是矮人,还有上半身是猛兽,下半身是人身的兽人。
这头发眼睛五颜六色的是人类?
一路走一路围观,林凡的注意力很快便从形形色色的人种身上转移到了美食之上。
满街小吃,那喷香肉味儿和翠绿的蔬菜,还有那造型奇特的丸子,惹得林凡口水直流眼睛放光,可惜只能看不能吃——木有钱。
谁知道这个世界的钱是什么样的,这世界的人都不说中文,上次遇到的那个老猎户说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鸟语,还是林凡一阵手舞足蹈肢体语,又在地上画来画去才让对方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语言不通真是恐怖,没文化,真可怕,没有钱,更可怕。
林凡耷拉着脑袋,索性找了个旮旯坐了,在街边光明正大的围观,肆无忌惮的吐槽。
看了许久,看到肩膀上的大耳朵都睡着了,林凡终于有了动作。
刚才看到一个兽人从小摊上买了个蓝色的坠子,把那个坠子挂在脖子上后,那个兽人就开始讲人话了!
经过林凡的观察,这里的人似乎都说一种共同的语言,类似通用语。兽人一开始明显不是说这种通用语,然而戴上那个坠子后讲出来的就是通用语了,看来那就是传说中的翻译器。
林凡兴致勃勃的走到那摊子前面,拿起坠子挂在自己脖子上,张开嘴。
果然,下一秒说出的就不是中国话,而是先前听过的那嘀哩咕噜的不知道什么的通用语。
“对不起啊老板,我刚从老家出来,身上也没有钱,语言也不通,所以我想您可不可以赊账给我卖我这个翻译器?我真的很需要它。
要不您看看我给您打工抵翻译器的费用,或者拿什么东西跟您换?”
老板鄙视的瞅着林凡,说道:“这么便宜的翻译器你都买不起,你到底是有多穷啊?
换,你拿什么换?我看你全身上下都没个值钱东西,衣服倒是挺特别,料子也很奇怪,说不定能换个好价钱。”
卖衣服?没门儿!我这几套衣服都是师父给买的,让我卖掉?十辈子都不可能。
林凡摆摆手,干笑道:“这衣服可不成,我就这么几套衣服,您看看要不我给您打工?或者您介绍个活我去干也行啊。
出门靠朋友,您帮帮忙。”
摊贩老板是个四十几岁的大婶,看起来应该是人类。
一头墨绿色的长发盘在头顶,脸上皱纹纵横,让林凡莫名的想起了如花。
在林凡的无赖神功和纠缠大法下,大婶仔细看了看林凡,勉为其难的点点头,对旁边卖烤肉的大叔说道:“死鬼你给我看好了摊子,我去去就回。”
一旁的大叔赶忙点头答应,满面笑容的恭送大婶。
哦~,原来这俩是一对儿?看来大叔惧内呀,啧啧。
大婶拉着林凡走进了前面不远处的一家店里,看起来貌似是个酒楼,大堂里食客满满,传说中小二(?)正忙着端菜,穿梭在桌椅之间。
大婶拉着林凡走到类似吧台的地方,对桌子后面不停拨弄石头的大叔说:“比尔,又麻烦你了,这小子我在摊上买了翻译器,不过却没钱付账,他说可以打工还钱,我想你这儿前两天不是招人么,就叫这小子来你这儿算了,他一从乡下出来的孩子,你看他这蠢样估计也没啥心眼,咋样,你看成不?”
林凡右嘴角抽了抽,心中不由腹诽道:大婶我还在呢,现在我也有翻译器了,我可听得懂你说什么,再说老子哪里蠢了啊!明明一副聪明灵活的英明样!
比尔大叔将林凡从头看到脚,又看了看林凡肩上的大耳朵,缓缓点头,“成啊,反正都是招人嘛,让这小子先干一阵子看看。小子,会端盘子吧?”
林凡赶忙堆起笑容,频频点头,“会会,劈柴挑水我都会。”
大叔一副你真是土包子的模样看着林凡,吧嗒吧嗒嘴,“劈柴挑水我们这儿可用不上。
我这里可是大酒馆,布托可是全国排的上的大城市,哪和山野小村似的还要挑水劈柴?我们可都用魔法结印代替火力风力。”
看来这个城市叫布托,林凡赶忙拍马屁,“真厉害啊,不愧是大城市大酒馆,好厉害,魔法结印我都没见过呢。”
大叔立马得意的眯了眼,挺了挺他的大肚腩,看林凡也更加顺眼。
将大叔问的详细问题随口忽悠过去,林凡跟着一个伙计来到了后院,换上工作服立马开工。
满大陆到处都是的翻译器真是很便宜,在饭馆端一天的盘子就能买一个。
于是,在酒馆老板的监督下,林凡折腾了一天,终于赚足了钱,交了翻译器的费用,顺便也从来往食客的嘴里知道了这个大陆的基本信息。
由于这里什么种类什么样的怪胎都有,所以像林凡这样打扮怪异呆头呆脑的家伙并不多么引人注意。
看这比尔大叔貌似人还不错,如花大婶虽然说话刻薄但其实还挺实在,毫无头绪的林凡决定留在酒馆继续打工,积攒自己的旅费。
打工期间,林凡省吃俭用,一切向钱看。偶尔余出的零花钱都给大耳朵买了吃食,企图增加友好度。
不过大耳朵似乎还没忘记自个儿是被林凡抓来的,只有求饭吃的时候格外乖巧四处卖萌,平时鸟都不鸟林凡,这让林某熊有那么一米米伤心。
在这酒馆里呆了四天,林凡总算将这个世界的消息打探的差不多了。
这坑爹的世界叫帕缇拉大陆,崇魔尚武,人种繁杂,类似欧洲中世纪的发展水平,没有电,没有车,更别提电脑和飞机了,据说船都是用帆的。
轮船是神马?帕缇拉居民表示毫不知情。
奥泽,卡兰,尤塔,多利斯四国鼎立,占据了帕缇拉大陆的大半土地,人口也最为密集,经济相当发达。
四大国均为多种族国家,以人类为主要人口,同时也有矮人、兽人、精灵,以及人类与其他种族的混血。
精灵么,就像各个电影游戏里描写的那般,很少入世,集中生活在帕缇拉大陆东南方向的精灵岛上。
矮人多生活在卡兰与奥泽交接的矮人部落里,擅长冶炼与制造,是以这两国的手工艺品以及兵器在大陆中享誉盛名,军事力量强盛。
兽人力大无穷骁勇善战,多生活在尤塔边界的肯拉森林,近水楼台,尤塔的兽人和混血最多,战力最强。
多利斯虽然哪都不沾边儿,但他那强悍的法师部队和大陆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国家,也足以让它成为四大国之一。
而林凡所在的布托城,正是多利斯的五大主城之一。
好不容易将这些乱七八糟的名字和地理位置记入脑中,林凡折腾着刚学会使用方法的火力结印,争取早日将这锅水烧开。
这是个先进并落后的世界,虽说这里科技水平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