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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当家by谦少_-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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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夫脸上表情瞬间变得无比沉痛:“其实我是逃婚来的。我心中早有意中人,奈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你看戏看多了吧?”乾少不为所动:“还是你觉得靳风到时候去你婚宴还应该抱上两三个小孩?”
  
  “好吧,我在一个土匪窝里偶遇你们雷虎门上山采药草却被土匪头子绑架的大夫,一听是您雷大少爷家里的人,顿觉义愤填膺,可惜我打不过那个土匪头子,所以决定易容之后卖身为奴进雷虎门,为您鞠躬尽瘁……”
  
  怪不得这次雷三的伤好得那么快……
  
  乾少心里这样忖度着,嘴上说出来的却是:“怪不得最近有下人着了个凉吃了十多副药还不见好,原来是你开的方子。”
  
  “怎么可能!”大夫一脸如遭雷击的表情:“我唐家大少开出的药那都是药到病除妙手回春……”
  
  “你还记得你是唐家大少爷就行了。”乾少成功套出他的话,淡淡地道:“你堂弟唐璿要成婚了,回去看看吧。”
  
  “顺便再提醒你一句,在雷虎门里,我不是什么大少爷,我是雷二少爷,你叫我乾少爷就行了。”
  
  乾少这样说着,已经跨出门去。
  
  春。药的事没必要问了,唐门的人因为知道自己门派在江湖里名声不好,所以更加地清高,何况唐玦这种学医不学毒的怪胎。怎么会去配置被江湖人视为下三滥的春药。
  
  合欢散之类的应该是个玩笑。
  
  乾少有点明白,又有点惆怅。
  
  等到他回到自己院子的时候,他才猛然想起:
  
  什么摘沙果!那个院子里根本没有沙果树!                        
作者有话要说:虎摸求H的娃,顺便调查一下靳风攻受属性。



☆、跟踪

  乾少坐在屋顶上,旁边停着一堆鸽子,鸽子腿上都绑着他差遣出去跟踪大当家的杀手汇报回来的消息。
  
  不怪乾少用手段,实在是大当家行动太过惹眼——吃过早饭不久他就揣着一袋子不知道什么东西出了门,动作还鬼鬼祟祟,像是在防人跟踪。要是这样乾少还不知道有鬼,就白当风雷堂的堂主了。
  
  所以,他毫不客气地派了三个杀手跟在大当家后面,两个跟踪,一个用来传消息。
  
  传回来的消息十分详细:
  
  “此人进了集市,找到卖果子的商贩,买荔枝,未遂,买了五斤青枣。他怀中事物被证实是一袋银子,大概在三百两左右。”
  
  乾少扶着额头,无言以对。
  
  有人会揣着三百两银子逛那种农妇卖菜蔬果品的集市的吗?他是要把集市包下来?还是要拿这十几斤重的银子当武器防身?
  
  下一张上写着:
  
  “此人提着五斤青枣找到了有荔枝出售的商行——在此之前,此人先是在集市里盘桓三圈,遇到一个小贼,小贼假装撞上他,伸手从他怀里摸到钱袋穗子。欲抢钱袋而逃,但因钱袋沉重,摔倒在地,小贼现已被扭送官府。后此人又在集市里盘桓四圈,经属下判断,此人确实是迷路了。眼看天色将暮,属下无奈,扮作热心路人指引此人走出集市,属下擅自行动,愿受责罚。”
  
  那人前年在南疆押镖的时候因为迷路险些被野象群踩死,去年在西域又险些带着一队人走到流沙里去,还好自己去过沙漠,当时跟在他后面,远远地站在沙丘上大声警告了他。
  
  都在江湖上行走了这么多年,却连路都认不清,也算是个奇迹了。
  
  乾少有点头疼地扶住额头。展开最近的三张:
  
  “此人在商行买下甲等荔枝约十两,银钱花去一半。该商行正是风雷堂名下产业,因属下赶在此人到达之前关照过商行学徒,所以未曾短斤少两。”
  
  “此人怀揣剩余的一百五十两银子及五斤青枣及十两荔枝(乾少忽然能想象靳风扮成大肚子女人是什么样子了)进入了商行对面的绸缎庄,进门之后直奔内室陈列的内袍,挑拣片刻之后,买下一件亵衣……”
  
  因为怕语言表述不够确切,那位忠心耿耿的属下还在旁边画了一幅小画来描绘那件亵衣的样子:
  
  那是一件显然是男人穿的白绫亵衣,对襟,宽袖,衣摆上面用北方刺绣特有的鲜艳得让人眼瞎的绒线,绣着两只胖得像水鸭子一样的……鸳鸯。
  
  乾少看着这张“形神兼备”的图,忽然觉得心口隐隐作痛,只怕是当年在江南和折梅手梅之言那一战时受的旧伤又复发了……
  
  实际上,是因为他手上,跟踪大当家的属下最后一张纸条上写道:
  
  据属下三人目测之后,一致认同,这件亵衣,与堂主您的身量十分吻合。                        
作者有话要说:摊手,我不是在卖萌,我是在铺垫大当家失身的过程……



☆、雷五

  雷大回来的时候,也是下午。
  
  他当真如乾少所说,带着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也确实如乾少所说,叫做春花。
  
  长得倒是不错,据前去替那女人安排房间的胖厨娘说,那女人长着杏仁眼,身体也不错,皮肤红润,细腰丰臀,是宜男的长相。
  
  雷五没有去看,但礼数还是周全的,雷大介绍说那女人是救了他的,父母双亡,因为在村里受恶霸欺压,无依无靠,所以雷大才带着她进了雷虎门,希望给她找个针线上的活计。
  
  雷五坐在自己的书房里,硬梨木的椅子硌得他背疼。
  
  他坐在这并不舒适的椅子上,眼前一阵阵发黑。
  
  他小时候是世家子弟,后来家境沦落了,被父亲托给旧友——也就是他师父,他师父是雷虎门原来的掌事,也是一身的文韬武略,因为情伤蛰伏在这个小门派里,渐渐也就习惯了。
  
  雷虎门虽然是江湖门派,但是门内人对文人都是很尊重的,他虽然在镖师里排行第五,但却是手握除了门主之外最大权利的掌事。他自小就聪明,和乾少实在是物以类聚。
  
  他从来没有这样毫无理由又不可挽回地失败过。
  
  雷五对雷大的心思,并不是什么秘密,他自己也并不避讳。
  
  说不清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的,大概是习惯了逗弄那个人,看着他像蛮牛一样面红耳赤,就觉得分外有趣。逗弄得多了,渐渐也就生出了别的心思。
  
  其实那个人有什么好呢?长得只能算中上,一身的蛮力气,莽夫一个。真要斗起来的话,自己略用点心计,那个傻子就是有十条命也不够输的。
  
  怎么偏偏就看上他了呢。
  
  雷五记不清楚了。
  
  雷五只记得,有次武林盛会,自己舞了一套剑,舞剑的时候吟的是李太白的“侠客行”。被一个武林前辈称赞为‘雏凤清于老凤声,实在是不枉了这首好诗。’”这件事也就这样过去了,其他的人都没怎么记得,偏偏是雷大那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武夫,追着乾少问那首诗是什么,是谁写的,乾少被他缠得烦了,骗他说是白居易写的,那傻子也信了,还追着街上住的教书先生问白居易是谁。
  
  仿佛还发生在昨天的事,但是一转眼间,已经人事全非……
  
  自己和那人的名字,一个雷大,一个雷五,这么些年来,自己真真假假地试探了那么多回,那个人却始终懵懂。
  
  直到这时候,才发觉自己有多可笑。
  
  那个人至始至终,都只是把自己当一个兄弟,所以容忍,所以憨厚,所以每次被欺负得面目全非过了不久又没记性地凑上来,所以始终不曾放在心里……
  
  放不下的,只有自己而已。
  
  其实被欺负的人不是最危险的,危险是欺负他的人,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他底限,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会离开,所以总是不敢依赖欺负他的感觉,却又总是忍不住地依赖这种感觉。
  
  等到他抽身而退的时候,自己却已经戒不掉了。
  
  雷五靠在椅背上,用账本盖住了自己的脸。
  
  他是雷五,他当然不可能哭。
  
  他只是隐隐地,眼睛有点涩。                        
作者有话要说:摊手……好晚了噻,今天上完课已经九点半了,吃个晚饭到了十点半,再玩个游戏……
明天再补昨天那章。



☆、荔枝

  大当家回来的时候,天已经断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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