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夜风吹过,往事一一见底,那些躲躲藏藏的真相,有悲有喜。他说过,他不报仇,无论如何,他都没有再计较的心思,他只是想了解真相。如今,他既悲伤又欣慰着,悲伤于他父亲给他的假相,欣慰着殷扉遗对他的照顾。再次想起殷扉遗,想起那些在长安城、在丞相府的日子,他才明白,原来,他一直都错怪殷扉遗了。
抬头仰望这辽阔的土地,裳衫饮了一口酒,身手矫健的从房顶跳了下来。那些曾经以为自己永远也不会做到的事,经过时间的磨练,正在渐渐实现。
殷扉遗……裳衫轻轻念到,你可知晓,一个人如果被旁人被保护得太好,就会错失掉那个真正的自己?
裳衫对着长安的方向缓缓举起了酒坛子:利用也好,真情也罢,不管如何,谢谢你这些年对我的照顾。
他早就原谅殷扉遗了,不管是理智上还是情感上。以后,他是否能一个新的身份,平等的站在殷扉遗面前与他谈论世事?那是的他们,又将会有怎么样的光景?
那些吃过的苦,经历的难,通通都会化成让生命更加精彩的因素。不管怎样,感谢经历。
☆、第四十三章
果然,上次他们在落马谷发现异状后,胡立再次派裳衫带领着五百精兵前往探勘,却在前去的路上发现行军的突厥士兵。
“尹护军,在前方发现敌人,等待判别。”
“别冲动,你们先等着,容我前去查看。”裳衫驾马走上前方的山头,放眼望去,突厥来了约有两千人,阵容整齐,目前还不清楚他们的目的。看了许久,裳衫决定不能让他们继续前进了,于是,他气沉丹田,用突厥语向对方问道:“前方可是突厥国的军队?我是大康的护军,在此巡查,请你们撤离!”气沉丹田这个叫法还是胡立教给他的,这在远距离的作战中非常适合,既不会让声音显得过大充斥着敌意,又能够传到很远的地方。
对方带队的是一个中年的武将,听到裳衫话停了下来。却没有丝毫要回答的迹象,却在下一秒,五千士兵整顿整齐竟然直接冲了过来!
“护……护军,怎么会这样?”旁边的人被震慑到了,他们才只有五百人啊,这次战役……
“你先回去报信,让将军派人前来支援,其他的人,跟着我——冲!”裳衫却顾不得那些了,手举长剑,骑着萝卜一马当先,激起阵阵沙尘,如利剑一般直刺敌人最脆弱的心脏。
“冲啊!”喊叫声冲天盖耳,大漠豪情化作手中的利剑,杀敌报国。
无论如何,既然敌人敢前来挑衅,他断然不会退缩。
这五百人都是军队的精英,兵龄也都有好几年了,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即使面对对方五千士兵还是丝毫不见愠色。可实际上,这却是裳衫的第一次战争。
“保持好阵型,不要畏惧!”话音刚落,裳衫就对上了敌方的部队,迎面相击。战火打响,这是裳衫第一次杀人,长剑划过敌人的脖颈,温润的鲜血喷洒在他脸上,他突然觉得满目的荒凉疮痍,裳衫有片刻晃神,手摸上了脸上的鲜血,看着突厥士兵在他面前倒去,这……就是生命流逝的感觉吗?
“护军,当心!”队友的一声呼喊把裳衫叫了回来。
“知道,你自己保重!”裳衫眼睛一闭,用手一把抹去脸上的鲜血,手里的剑握得更紧了。
此间,对方将军一下子策马冲了过来,裳衫和他正面交锋。对方使的是大刀,裳衫用的是剑,力量不敌,对方身躯看似庞大,灵活度却不低,裳衫才学习用剑不久,哪里比得上对方的本领高超?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招招把裳衫逼到了死局。
“怎么?你就这么点儿本事还敢跑来向我挑衅?年轻人,太冲动了可不行啊!”相比于裳衫的狼狈,对方将军却显得很淡然,还有空开口调笑。
裳衫努力握紧手中的长剑,不行!近身战对他过于不利,他需要拉开距离。
对方将军大刀一下下砍过来,裳衫的虎口被震得发麻,他知道,不能再拖下去了。最后一下接应,他做出一个虚晃的招式,向左弯腰,拍了一下萝卜的屁股,萝卜瞬间会意,驮着裳衫立马跑到了大刀的攻击范围之外。
裳衫立在马背上,迅速的举起弓箭,连发三剑,前两剑都被对方用大刀挡住了,终于,最后一件擦过了对方的手臂。
“你……”对方将军闻到从自己手臂上传来的血腥味变得亢奋了起来,也不包扎,只是策马向裳衫冲过来,气势更加的强大,攻击更加的不留情。
在战斗中,裳衫的手臂被划过大大的一条口子,虽然他躲得很及时,可惜仍然伤到了后肩和手臂,他右手已经无法再用了。可是,将军的刀已经落下来……
“将军,刀下留人!”裳衫已经做好自己要被埋藏在这黄沙里的准备,却没想到一句话阻止了大刀的落下。
“他是二王子看中的人,那次特意告知我们,不能杀啊!”
“哼,即便如此,那我就留一条活口!绑了,带走!”
裳衫只是感伤自己的落败,却不知道,此次他遇上的是突厥善于征战的骁勇大将军,再加上敌方人数出众,这次战斗只持续了三个时辰,时间短得还来不及让支援部队赶到,部队死伤大半,裳衫被俘,他们毫无悬念的败了。
裳衫被俘获后,对方将军饶有意味的看了裳衫许久,摸着下巴:“二王子的人?小子,你说说,你和我们二皇子是什么关系?”
“我不认识什么二皇子,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哪儿来这么多废话!”裳衫眉头一扬,不屑的开口。
“要杀要剐?哼!我还真想把你办了来着!”话音刚落,将军就迅速的向裳衫后脑勺袭去,裳衫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打晕了!
“带走!”
从突厥那里分离出了一支小队伍押解裳衫,其余的人继续前进了。等到胡立赶来,只有这满地的伤兵在向他诉说着不久前才发生的事。
唔……身体好痛……什么在眼前明晃晃的?原来是太阳……他又为什么在一上一下的颠簸?这样的感觉过于陌生,他怎么觉得他失忆了呢?裳衫把眼张开一条小缝,发现自己正在一匹马上颠簸着,细看过去这马居然是萝卜,裳衫此时惊奇,却不知道在他昏迷被绑后萝卜踢翻了好几个想要驮着裳衫的马,突厥士兵无奈,这才让萝卜跟着的。他身体被横放在前头,身后有一个士兵在驾马,旁边有弓箭,太阳很大,晒得他头发晕,伤口经过简单的处理,仍然散发着疼痛感,这情况……哦,他记起来了,他遇上突厥士兵,被虏走了。
裳衫继续假装昏迷,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他前面大约有二十个人,后面已经没有马蹄声传来,已经没有人了吗?这突厥人还真放心他,也不把他绑起来,居然只派这几十个人押解他,难道真的是他太没用了,连敌人都看不起他?管它怎样,反正他能够逃跑才是真理。
继续在马背上颠簸了许久,裳衫已经琢磨好怎么逃跑的方法了。后面那个士兵看起来对他完全没有防备,裳衫突然从马背上跳跃起来,向马背上的士兵袭去,萝卜趁机扬起马蹄,突厥士兵预料未及,就这样被掀翻在地。裳衫翻身起来拉着萝卜的缰绳策马狂奔。
“快快!他逃走了!”这样大的动静所有的士兵都发现了,纷纷骑马追着裳衫。情况危急,被追上就不妙了!裳衫见此取下跨在萝卜身上的弓箭,连发三箭,箭无虚失。突厥士兵害怕,不敢再追上来,他轻易的就脱离了包围。
后来,北疆地区流传着一个“三箭定北疆”的传奇,就是源于裳衫这一手独特的射箭技艺。
现在他驾着萝卜马不停蹄地向东走着,身上的伤口经过刚才的剧烈运动已经裂开了,从后背到右手都是剧烈的疼痛。可是他不能停,他必须尽快脱离突厥的地界。
时间渐渐流过,在黄昏时分,湛蓝的天空下一片金黄色的树林突然闯入裳衫的眼球,鲜活突兀得让他措手不及。这是一幅怎样撼人心魄的风景?胡杨树高大的树干直冲天际,站立的笔直挺立,倒下的千年不朽。一阵清风吹过,近乎冷艳的沙漠里,黄叶漫天,飞旋的黄叶,一种接近于凄美的感觉在裳衫心中升起,生命如此,生生不息。
裳衫走近一看,有几具动物的白骨,秋日的风已经带有丝丝寒气。那张地图上有标记这片胡杨林,在这片树林以东一百里的地方就是飞雁山,再过去就是大康的辖地了。裳衫无意闯入这片胡杨林,只是天色已晚,此处倒是过夜的绝佳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