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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域华章ii夙魇-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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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百岁是每个种族成年的一致年龄,一旦成年身体便会永久定型,容貌将不再改变,身体各方面的素质会一直维持在顶峰,并且直到消亡都不会改变。
  
  成年时所有圣域种族最在乎的重大时刻,成年意味著可以参与权势纷争,可以一步步地向上攀登,不断达到地位的上层。
  
  到那时哥哥也就该登基开始长达万年的统治了。
  
  我喜欢哥哥,有时我想,要是我们永远都这麽大其实也好。我们可以一起在草地上打滚,一起荡秋千,我可以一直靠在他肩膀上,听他给我讲故事。
  
  只是哥哥越来越忙了,我上幼稚园,有时一连几天都见不到他。上次找他的时候,看他眉头皱得紧紧的,眼镜片刻不离的定在一份文件上。
  
  我想跑过去安慰一下他逗他笑,可是被他门口的侍卫拦下,他们说伊甸殿下,埃利奥特殿下吩咐您现在要去练习书法,让您今天独自用晚餐不要打扰他。
  
  我就这麽被打发走了。
  
  现在学的东西挺无聊的,整天就是读书练写字,小测验考试。据说等我三百岁以後,就会有专门的学校教我学魔法。不过哥哥的魔法师有人单独教的,不知道到时候我是不是也这样。
  
  我想学魔法,非常非常想学。
  
  我那是有一个极其渺小的愿望。
  
  “哥哥,等我长大了,我不想当骑士,不想到前线奋勇封杀敌。”
  
  “为什麽?每个男孩子小时後都会有一段热血的时期吧,当大英雄不是很荣耀吗?”
  
  “但是上战场会看到太多人死的,我想在後方,用魔法保护大家。”
  
  在我100岁生日时,哥哥送给我一串蓝色的风铃,是海贝形状。做工简洁但精致,一看就是哥哥特意给我定做的。
  
  蓝蓝的色彩就像艾茨的明空,简单又纯然。我十分宝贝的将它挂在我寝宫的窗户上,微风拂过,可以听见叮叮咚咚的脆响。
  
  我时常坐在窗台上,伸手拨弄这串风铃,就好像听见了哥哥清朗的嗓音,和自己甜腻的笑声。
  
  我的童年时代,短暂但幸福。
  
  孩子什麽都不知道,所以孩子无忧无虑。高兴是因为有人和自己玩了,生气是因为和小朋友吵架了。什麽都不用担心,什麽都无需记挂所以孩子最幸福。
  
  只是这世上“幸福”都会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短暂”。

作家的话:
我发誓只有这一章如此幼稚~
PS:接上一步,是时间轴的最开始,谜题一步一步解开,倒退出来的却是更加不可逾越的鸿沟。
  就是两个天之骄子相爱相杀的故事……

☆、夙魇 第2章

  Chapter 2
  
  晴空碧天,白衣的天马飞奔在清晨朦胧的烟云中,飘渺的薄雾迷惑视线。天马非得平稳,白翼轻振,与浮云相伴,与疾风相随。
  
  翩然的连起祝福的轨迹,悠闲地画出愉悦的符号;光线像融了的奶糖,粘稠的粘在身上。
  
  艾茨广阔的苍穹上,阳光美得不切实际,只有我和哥哥两人并肩骑马飞翔。
  
  一百五十岁以後,我就不再上幼儿园了,而规定到三百岁才可以进入学校正式学习,所以我闲置了好长时间。
  
  “哥哥,听说圣翼族人都能用魔法长出翅膀,那他们岂不是可以向天马一样,随心所欲的非在天空中了吗?”
  
  我的小天马名叫“朝阳”,它头上有撮毛是罕见的橙黄色,它年龄不大,但作为我的天马还是绰绰有余。
  
  我时不时的摸摸小天马翅膀上的羽毛,手感好的让我恨不得拔下几根插自己身上。
  
  云朵像棉花糖,细细软软的。哥哥比我飞得快多了,但他控制著天马的速度,优雅的挺著背颔首。
  
  “确实如此,这是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在战斗中也极为有利。可据我所知,与生俱来的能力鲜少被随意使用,圣翼族人平时都不会展开光翼。”
  
  我咋著嘴:“那太可惜了,听说很漂亮呢。我要是能有一个圣翼族的小夥伴,我就天天看著他的翅膀片刻不移眼睛。。。”然後撒娇:“哥哥,我想找个圣翼族的小夥伴。”
  
  哥哥看著我浅笑:“那你一会儿许愿时可以说啊。”
  
  今天是我200岁的生日,哥哥没有为我举行生日宴会,倒是特地陪我去一座未开垦的荒岛上“庆祝”。
  
  哥哥说著算是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可别觉得他很大方,艾茨海岛岛屿众多,小荒岛更是多到只能用“1号”、“2号”、“3号”来命名。
  
  …………………………………………………………………………………………………………………………………
  
  “朝阳”降落在荒岛上,带下一连串金色的剪影。岛上没有勃勃生机,但却多了几分随性和不羁。
  
  我和哥哥跨下马,任它们自己去休息。
  
  荒岛上其实并不清凉,甚至还有些清幽的美。郁郁葱葱的树木横斜,斑驳的树影汇成清浅的地上河。我一直就很喜欢这样的景致,平时看惯了一板一眼的建筑,今天看见纯自然风光,自然眉开眼笑。
  
  “哥哥,我很喜欢这个岛,你真了解我!”
  
  前方是一片开阔的草地,绿油油的小草参差不齐,甚至有些凌乱。零星的野花遍地散落,遥相呼应是大地的眼睛。
  
  我跑了几步,转过身来冲哥哥招手,“你快过来,你看著一片空地,是不是很适合建造一座木屋……还是说,木屋干脆建在一棵大一点的树上?”
  
  没等哥哥跟上来,我又往另一边跑去:“哎呀呀,你看哥哥,这个树枝多粗,往这上吊个秋千多好!”
  
  接著奔向反方向:“哥哥,这有一条小溪,你看溪水多清澈!里面游著好多的鱼呢,你给我捉几条好不好?”
  
  “……”
  
  简直是个小疯子,兴高采烈的跑来跑去,想象著创造一个自己的理想国度。朝阳从远处向我跑来,嘴里衔住一支快要枯萎的野玫瑰。
  
  “哥哥,我打算把岛上全都种上玫瑰花!”
  
  “哦,你种玫瑰做什麽?”哥哥看起来很意外,他大概以为我要把岛上改造成一个新型藏书馆。
  
  我不屑的撇撇嘴,道:“你没听所过麽,以後交女朋友都是要送玫瑰花的,还是越多越好。我自己种玫瑰,以後送给女朋友一大把亲自种的花,那显得多有诚意……唉,不过,可惜……”
  
  我看看自己肉肉的小手,还有小小的脸蛋,再想想周围一群没长开的丫头,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找到女朋友,心情陷入低落。
  
  哥哥被我说的话逗乐,哈哈嘲弄的笑了几声:“你还想过女朋友的事情?这些东西都是谁教你的,这麽不入流。”
  
  我想起了小时候看到哥哥和不同的女孩子“亲亲”,略略思考了下,以後我也会和女孩子“亲亲”吗?怎麽亲呢?什麽时候亲呢?
  
  ……我满脑子暂时被这些东西占领,脸上微微燥热,捋著天马脖颈的手力气用大了。小天马嘶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这才回过神来重新看向哥哥。
  
  我这辈子最讨厌一句话:伊甸,你还小。
  
  果真,哥哥又说:“伊甸,你还小,有些东西不宜太早了解。等长大了你再想想,就会明白你曾经的想法是多麽肤浅。”
  
  哥哥也真傻。
  
  我才100岁就已经知道,很多东西,到适宜了解的时候,往往已经晚了。
  
  後来我再来这个岛就是独自一人,它成了我的私人领地,已经不准外人随意进出了。
  
  我带了许多的花种,因为不会施魔法,所以埋种子浇水等一系列琐事只能亲力亲为。
  
  终於体会到劳动是一件多麽不易的事情,每天我大概会在岛上呆四五个小时,其中不是种玫瑰花就是建木屋,於是我一改幼年王子的作风,比劳动人民还劳动人民。
  
  深红色的花瓣鲜血般妖冶,娇豔欲滴的玫瑰绽放笑容。
  
  玫瑰虽然漂亮,但是真的不好养。就说修枝剪叶就不是我能做得来的,手被划破成了家常便饭,我也终於明白了带刺的玫瑰不要采的道理。
  
  等到这些花花草草打理的差不多了,十几年的时间也就过去了。
  
  然後我开始往岛上搬哥哥的藏书,把他的藏书室搬空了一半。我喜欢上了这种宁静无忧的生活,每天一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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