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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系列外传之剑缘-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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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搂著砚台,刚要破空而去,就见砚台从怀中掏出一袋金币,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就有这些钱了,给你们,以後少做这种事情,碰上厉害的对头,不就死定了吗?”说完扬手一洒,那金币化作漫天的钱雨,纷纷洒落。

一直到了高空上,龙墨才无奈笑道:“砚台,你太善良了,那些魔物们都不值得同情的,他们这麽谦卑,是因为遇到了咱们,如果今天遇到的是别的弱小魔物,只怕这些家夥连一条裤子都不会给他留下的。更何况,你这些钱,只是满足了那些强大的魔物,真正可怜的弱小魔物,根本得不到。

砚台叹了口气,又嘟起嘴巴道:“你以为你说的这些我不知道吗?但既然他们是这样一个团体,那些弱小魔物也是依附强大魔物生存的。强大魔物有肉吃,他们也能跟著喝口汤吧。若是强大魔物只能喝汤,他们岂不是就要活活饿死了吗?虽说是魔族,到底也是生灵。”

龙墨注目看了砚台半晌,忽然温柔一笑道:“恩,你说的也对。只是当初我听娘说,砚台你可是很厉害的,就因为我娘给你起的名字难听,所以都不肯很快的现出身形,常常吓得他以为忘记了咒语,如今对一群魔物,怎麽又如此善良起来?

“哼,臭小子,敢讽刺我。”

砚台忍不住拿翅膀在龙墨的背上拍了一下,撇撇嘴不屑道:“你娘给我起的名字本来就不好听嘛,那条笨草龙,笨的连个好名字都不会起,砚台砚台,永远都要让人磨墨用,永远都要做奴隶,怎麽样,如今果然应验了吧?我不但要替他冲锋陷阵,如今还要伺候他的儿子,真是一辈子都注定当奴隶了,这都是因为那个名字带来的厄运,我当然不愿意出来了……”

他不等说完,就听龙墨大喊道:“哪有啊,我哪有把你当奴隶,砚台,我可是把你当做亲亲爱人的。”

砚台斜了他一眼:“有什麽分别吗?爱人也是奴隶。”

“这怎麽可能?先爱上的人才是奴隶,我爱上了你,真正的奴隶是我啊。”龙墨叫屈,一双眼睛满含著深情的看砚台。

“真的吗?你真那麽爱我?”砚台斜睨著龙墨问,看到龙墨猛点头,他呵呵一笑,悠悠道:“那好啊,我听你娘说,第一次被那个,是会很痛很痛的。那你能不能为了我,只在精神上爱我就好呢?我一点儿也不想进行什麽双修……”

话音未落,龙墨就大叫起来:“那怎麽可能?砚台,我已经忍的很辛苦了,你怎麽可以提出这样残忍的要求呢?精神上的恋爱,哦,老天,你不觉得这根本就是狗屁说法吗?爱一个人,是要灵肉合一才算完美的嘛。”

“滚……”砚台一脚蹬开龙墨,觉得不解气,又用背上黑翅使劲儿拍了他几下,大叫道:“说来说去,妈的你还是要让我做奴隶,哼,还说爱我,都是假的。真正爱我,就要为我考虑啊,我不喜欢做的事情,你也不能做,这才是爱不是吗?”

龙墨挨了揍,却是满不在乎,重新搂住砚台的腰,嘿嘿笑道:“我爹当初那麽爱我娘,我娘那麽怕痛,可他们不还是生出我来了吗?至於那种事情,忍一忍就过去了,不信你去问我娘,他现在肯定不痛了,不但不痛,大概还欢喜的紧呢……”

“好了,不要再说了,我一直以为你爹的脸皮就够厚了,如今才知道,你这个儿子论起脸皮厚度,简直就是青出於蓝而胜於蓝。”

砚台不屑的冷哼,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忍不住疑惑道:“对了龙墨,为什麽刚刚我明明是唱歌,但那些魔物却说是什麽散魂魔音,还说失传已久,是不是因为我唱的太难听啊?”

“怎麽会?砚台你明明唱的很好听。”龙墨面不改色的撒著谎:“就是因为你唱的太动听了,所以那些家夥们都听的呆住了。如果你再唱一会儿,他们的魂魄就要为你的歌声沈醉,渐渐的就不能自拔。散魂魔音嘛,顾名思义,就是说魂魄都飞散了,那散到哪里去了呢?自然是散到你的歌声里了?所以那些魔物的误会,是对你最高的赞美。”

“真的吗?真的是这样的?”砚台还是有些怀疑,不过龙墨脸上没有一丝心虚的笑,於是他选择了相信这番鬼话,毕竟好话总是很容易让人接受的。

切,还嫌我娘笨,你又能聪明到哪里去?龙墨看见爱人满足的神情,在心里一边摇头一边偷笑。

两人反正也不著急,就在魔族的上空飞著,偶尔会落下去,去魔族的城镇里逛一逛,或者到酒楼上用膳。令龙墨和砚台吃惊的是,魔族的食物竟然非常的好吃,尤其是野味,其鲜美就算是比起龙族的海鲜,也不遑多让,甚至要略胜一筹。

走走玩玩,转眼间,龙墨和砚台就在魔界游历了一个多月,在这一个月中,或许是因为吃的东西多的关系,砚台的两只翅膀迅速成长壮大,如今已经是两片又黑又亮的大羽翼了,都伸展开来的话,足足有近三米长,比他整个人还要大得多。

“呵呵,一直听说魔界并不是贫瘠的,如今看来,果然这话不错,看这富饶繁华的景象,比起人间,龙界,仙神各界,也是毫不逊色的。”漫步在魔都烽烟城的街道上,砚台看著熙熙攘攘的街道,忍不住发出感叹。

魔族一旦拥有了化成人形的能力,容貌大多都是俊美的,在这魔都的街道上,有七成以上都是化成人形的魔。也有一部分明明有能力但却不愿意化形的魔隐迹在人群中,剩下的极少数,就是低等魔族,一般是作为仆人或者坐骑而游走在大街小巷之间。

巍峨庄严的魔宫就矗立在魔都的最中心,飞在半空俯瞰,才发现这座魔宫占地之广,内中宫殿的繁华,著实令人乍舌。以至於砚台不停的叹气,摇头自言自语道:“这麽庞大的魔宫,该不会魔恪太子每天都要在傍晚的时候发动所有的仆人去寻找那条路痴章渝吧?”

“你操什麽心,章渝既然是太子妃,身边肯定是一群仆人簇拥,还怕他走丢了吗?”对於砚台的担心,龙墨是不以为然的。不过这街上的景色不错,又已近中午,一阵阵喷香的空气就在身边打转,反正也不急著去魔宫,所以他拉著砚台就进了一家装潢的金碧辉煌的大酒楼。

捡了几样砚台和自己喜欢吃的魔族菜肴点了,利落的小二陪著笑将他们请上二楼雅座,安排在靠窗的位置上。

“真有趣,这个小二看来魔力还是很低微的,尾巴还没有化去,看他拖著那一条长长的尾巴穿梭来去,呵呵,太好玩了。”砚台用单手支著下巴,笑容满面的看著离开的小二,目光落在那条拖著的长尾巴上,显示出浓厚的兴趣。

“你不会连这个也好奇吧?”龙墨笑著摇摇头,然後转身看看楼下,只见下面很多人都时不时的抬头看一眼砚台,哦,确切的说,是看向他身後的那对黑翅。他心想在别人眼里,你这对翅膀也很有趣,还有心思去研究人家的尾巴呢。

魔族工作的效率很高,长尾巴小二很快就端著两个大托盘过来,将龙墨要的酒菜米饭一一摆上桌,待忙活完了,他忽然直起身子,严肃的看著砚台道:“我们魔界有句古话,叫做笑人者不如人,这位客官不也是没有完全化形吗?看看你那翅膀,可比我这尾巴还要大得多了。”

他说完这句话,就又露出一个微笑,施施然离去。看样子,若不是奉行“客人至上”的职业准则,这位长尾巴小二是很想和砚台比试一下的。

龙墨和砚台同时爆发出笑声,不过想起小二严肃的表情,两个人很辛苦的控制了音量,魔族的智慧并不甚高,除了几个像魔恪那样的存在之外,大多数魔族的智力还是很低下的,因此,在力量主宰一切的魔界,魔力被看作是衡量一个人实力的唯一标准。

刚刚那小二因为魔力还不够将尾巴完全化掉,所以一直都引以为耻并且努力修炼,因此砚台的话虽然并没有鄙视的意思,但他却认为这是砚台向自己发出的挑衅和侮辱。

“好了,吃饭吧,还笑,人家小二都把你当成魔族的飞禽了。”龙墨宠溺的摸了砚台的黑色羽翅一把,夹了块山鸡肉放进砚台的碗里,砚台不喜欢喝酒,所以吃饭时只吃白米饭。居心不良的龙墨有好几次都想把亲亲爱人灌醉,好进行某些只有酒後发生才不会被痛揍的行为,不是做爱,但大吃豆腐总是可以的,不过很可惜,都被砚台严词拒绝了。

龙墨很郁闷,不知道砚台是天生不喜欢喝酒,还是因为识破了自己的不良企图。但不管怎麽样,砚台滴酒不沾这是事实,再不甘心他也要认。

这家酒楼的厨子烹饪手艺不错,砚台和龙墨吃的非常开心。龙墨不停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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