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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青颇为恼怒地抬头,见叶修筠的书僮小禾正靠在门旁一脸鄙视地瞪着他。凌青来做客几次,回回都是不请自来,偶尔还动手动脚。小禾的性子不像他主人那样温和好说话,若不是叶修筠拦着,有一次甚至差点拿着扫帚将凌青扫地出门。
凌家在当地是富甲一方的名门望族,凌青又是嫡长子,自幼颐指气使惯了,谁见面不是谄媚奉承,偏生到这里碰了不少钉子。不过说也奇怪,他只要一见到叶修筠,再大的火气也会一瞬间烟消云散。他生性风流,遇到心仪的美人,不弄到手誓不罢休。j□j不成用钱砸,钱不成就用强的,闹得再大也能被自家财势压下去,到最后再怎么烈性的美人都会死了心,乖乖随他入府承欢。
遇见叶修筠是个意外。月前凌青名下的一座书坊账目出了问题,往常他不放心上,打发下人处理就好。然而那日不知为何,来了兴致屈尊亲身前往,一进大门就看见了前来订书的叶修筠。那日叶修筠的穿着没有在山野中这般随意,身着晕染翠竹纹路的素白长衫,腰佩青玉,头上一方纯白暗纹丝巾,一副温润如玉翩翩公子模样,凌青顿时惊为天人。
事后派人打听,得知那人是个茂才,乃边塞人士,带着书僮前来江南求学,参加过当地秋闱,不料想结果名落孙山,之后便在深山隐居下来,至今已有三载光阴。
凌青借着送书的名义接近对方,一来二去攀上交情,见面就以友人相称。叶修筠盛情难却,待他如知己好友一般。只可惜凌青的心思没有那么单纯,一声好友是远远无法满足的。叶修筠似也知晓,只是不捅破而已。凌青明白做一道功夫茶是不可操之过急,感情之事总要两情相悦才为上佳,于是也乐得陪对方耗下去。
凌青冷冷瞟了一眼远处怒眉冷对的小禾,心中暗骂若是此刻真把叶修筠按在桌上强上,你个奴仆又能奈我何?若不是看你家主人面子,早就打断你的狗腿。
“小禾,再去取些茶点过来。”
叶修筠温润的声音响起,神色依旧淡淡的,没有半分不自然,仿佛刚刚对方的失礼行为从未在他身上发生过。
小禾冷哼一声,拂袖入屋。叶修筠又转向凌青道,“小禾年少,难免毛手毛脚一些,请不要介怀。”
凌青打开折扇笑道:“我倒无妨。他这种脾气,也只有你这般随和的人才能容得下他。不过奴大欺主,不如将他打发走,我再送予你几个乖巧听话的仆从如何。”
叶修筠微笑了下没接话,指向凌青面前的杯盏道:“再不饮,茶就凉了。”
凌青这才想起叶修筠为他泡的那杯茶,他捧起茶杯细细品了一小口,清洌茶香瞬间萦绕齿间。意犹未尽再一品,却发现清洌的不只是茶香,似乎还有竹叶清新的味道。
“这是……”
“破晓前竹叶上的露水,煮茶别有一番滋味。”
凌青忆起清晨的偶遇,原是那人起早去收集竹露,惊叹道:“修筠真乃妙人也。”
叶修筠谦虚道:“附庸风雅罢了。”
“哈,你又何故自谦。”
此人相貌好看,心思也是颇为雅致,凌青觉得自己当真是捡到宝了。
叶修筠虽身为茂才,却好似并无庙堂之志,在此地三年从不走师访友,也不轻易下山,当真是个完完全全的隐世之人。叶修筠唯一与俗世牵连的,就只有书籍一项,却又不是考学者惯看的四书五经之类,他只爱看野记杂谈,尤其对一本名为《牡山杂记》的书颇为执着,几次三番重金委托书坊去寻,始终一无所获,纵使后来凌青动用人脉关系,也依旧无功而返。叶修筠道那曾是他在家中的藏书,只因后来发生变故,书便莫名失踪,至今仍无下落。凌青调查过他的背景,知晓他是没落官宦之后,便理解了他为何无意涉足官场,却仍要背井离乡前往江南考学的原因。
何必呢。只要跟了我,保你吃香喝辣,何必考那劳什子的乡试。跟了我,不只是《牡山杂记》,就算是要天上的月亮,我也定能为你摘来。
自小凌青想要什么便有什么,这叶修筠背后全无势力背景,更是手到擒来。在他看来,叶修筠就是一只已经落入猛兽圈套的小动物,何时下口,不过看猛兽的心情如何。
想着想着,凌青不禁得意起来,啪的一声抖开折扇摇了几下。他相貌还算俊美,姿态颇有几分潇洒,但时节尚未入夏,山间空气湿寒,令人怎么看都觉得不合时宜。相比之前叶修筠的自谦,这才是真真正正的附庸风雅。
正巧小禾拿着茶点过来,便暗自讥笑了下。而叶修筠专心于执盏饮茶,只装作没看见。
饮茶之后,叶修筠将买书的钱交给凌青。凌青明白这是打算逐客了,告诉叶修筠他所要的书几乎都齐了,可惜还是差那本《牡山杂记》,但他会抓紧去寻。说着还掏出个书单,想要与叶修筠核对,其实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多留一些时辰。
叶修筠婉拒,说你办事定不会有错漏,就用不着打开包袱一一核对了。再说你一人打理着那么大的家产,时间本就不宽裕,还要独独为此事上心,真是过意不去。
凌青贴着叶修筠的耳边调笑道,过意不去那就以身相许吧。
叶修筠的身体僵了下,但随即微笑着退一步,道自己若是生为女子的话,定会以身相许的。
凌青知道这人又开始装傻,但见对方如此彬彬有礼举止得体的模样,又生不起气来,只好告别离去了。
凌青前脚离开,小禾后脚便对着他的方向狠狠啐了一口。对叶修筠道这人分明没安好心,为何回回偏要笑脸迎对。
叶修筠叹道这里并非边塞家宅,身为他乡客,有些事往往由不得自己做主。小禾听罢也默然了。
叶修筠叫小禾先将书籍搬至书房,道自己先去换身衣服,然后就进了屋。
一关上门,屋中顿时变得阴暗起来。叶修筠端了盆清水,解下草履,开始清洗粘在脚上的泥巴草屑,没注意到背对着他的窗外伸出来张人脸,眼珠正瞬也不瞬的死死盯着他。
凌青其实并没有离开,他出门后远远地听见叶修筠说要换衣服,于是就色迷心窍的扔下小厮顺着小路又绕了回来。
叶修筠肤色雪白,一双脚也是生得极为柔嫩白皙,在阴暗的光线中仿佛白玉雕琢般的鲜明刺目。
脚洗好后,叶修筠起身开始宽衣解带。凌青咽了下口水,更加目不转睛地盯着,生怕错过一丝一毫的乍泄春光。
就在叶修筠剥下外衣,露出里面白色中衣的时候,凌青的头莫名其妙挨了一记,痛得他差点喊出声来。转过头,却只看见一道鲜红的痕迹,一闪就不见了。凌青骤然想起清晨所遭遇的那些诡异事,只感觉脊背发凉,不敢再作停留,捂着头马上溜走了。
☆、牡山杂记
叶修筠爱书,几乎爱到痴迷的地步,经常捧着本书倚在榻上,目不转睛地翻着,自日上三竿看到夜幕西陲,废寝忘食雷打都不动一下。一次小禾熬了莲子羹,他目光黏在书上,接过来就往嘴里灌,都没尝出小禾粗心把盐当成了糖,直到后来渴的到处找水喝,才意识到不对。小禾总是说他,要是把对闲书野书的心思放在四书五经上面,不只是举人,连状元都能考下来了。
叶修筠摇头直呼夏虫不可以语冰,说等回了乡,蕊儿见她的心上人短短几年被我整成啰嗦管家婆,岂不是要恨死我了。
小禾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出口的话却依旧不客气:蕊儿早就恨死你了,若不是公子你赖在江南不肯回乡,我与蕊儿不止成了亲,指不定连孩子都满地爬了。
蕊儿是小禾的青梅竹马,他们二人都是孤儿,在叶府中被抚养成人,长大之后一人留在府里伺候老夫人,一人跟着少爷在外闯荡。算起来,也有三年多未见了。
叶修筠道既然都这么长时间了,今年秋闱之后,无论是否榜上有名,都要回次家看看,到时再将蕊儿许配与你。自父亲染病过世后,叶府好久没热闹一回,母亲也定会赞同的。
小禾听后笑得简直合不拢嘴,在院中蹦蹦跳跳的就差飞起来了。叶修筠在旁看着笑,说快要做人家夫君的人了,还这么孩子心性,小心蕊儿看到心中不安稳,闹着不肯嫁你。
小禾激动道我这是高兴坏了,等我娶了蕊儿,我定会对她好好的,像座大山似得挡在她跟前,日日为她遮风挡雨。
叶修筠是看着小禾长大的,他们两人在外人面前是主仆,暗地里叶修筠一直拿他当弟弟对待。看小禾高兴,自己也欣慰,心想能有着这样一个心心念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