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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劫-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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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宝伸手捏了他脸蛋一下,抛开别的不说,罗浮这样子的确很招人,要让一些女人看见了,肯定得抱着一顿蹂躏。
  
  出去的时候蓝宝背着一个背包,肩上停了一只小鸟,红嘴蓝背黄胸脯,小孩似乎对小鸟很忌惮,不时瞄着它,蓝宝不明白这俩到底有什么古怪,小孩似乎不吃饭也行,要是给他吃的呢,他也能吃下去,似乎还挺享受的,吃完几个酱鸡爪,连酥脆的骨头也嚼碎了,吃完意犹未尽地吮吮手指,虽然依然是没有什么表情的样子,却也能够感觉到他举手投足间传递出来的信息多了起来,不再是机械般的冰冷。
  
  蓝宝给他换了身衣服,小孩个头刚到蓝宝肩膀,头发太长了,跟叫花子差不多,乱糟糟一团,都打结了,蓝宝拿剪刀给他剪了,手艺有些惨不忍睹,剪得一绺长一绺短,狗啃一般,他自己的好不了,只是因为给自己剪不方便,没有剪得很短,仍然长得垂到肩上,幸好天气不热。
  
  幻境内的泉眼不冒水了,蓝宝也不知道野外的水源干净不,也不敢随意用水,给小孩用湿毛巾擦擦脸就算了,幸好他身上不臭。
  
  时已黄昏,狗仔不在瞭望哨了,是另外两个不认识的,盘问了许久才扔下绳梯让他们进去,蓝宝也没有很在意,末世中警惕性高一些是必须的。
  
  狗仔不在基地内,他和几个人出去狩猎了,只是对象不是动物,而是丧尸。基地内还有几个人,他们一共才十几个,算是很小的团体。
  
  昨日狗仔便告诉蓝宝,环着B市的那条大河河上几座大桥不知道被谁炸了,因此市内的丧尸基本到不了樟木镇,基地比较安全,但天气开始冷的时候还要防着南下的丧尸团,他们准备秋天就离开樟木镇,不知道蓝宝的实力,也没有贸然邀请他加入团体。
  
  蓝宝不想结队,他打算直接去西北,反正有幻境,他单独一个人安全比较有保障,也不用顾忌什么。
  
  狗仔他们在天黑前回来了,蓝宝上午来的时候一直戴着放风面具,也没人要求他摘下,狗仔一时看见他的面目,露出意外而了然的神色。
  
  晚饭很简单,蓝宝不好吃白食,拿了几斤大米和一袋真空包装的腊肉出来,狗仔也没跟他客气,一手拿过去给了队里唯一的女人,也是厨娘,年纪有三十多,风韵犹存,也是很彪悍的人物,说话做事干脆利落。
  
  蓝宝将几个苹果给了狗仔,狗仔吃惊地瞪大眼睛:“苹果?他妈的我一年多没见到苹果了,从哪里来的,看去很好吃的样子。”
  
  也不等蓝宝答话,一口就咬了小半个苹果,含含糊糊地说了声“好吃”,将另外几个给了其他人分,至于蓝宝会不会回答他的问题,他也不在意。
  
  樟木镇往北去300里地有个大营,那里已经形成小规模的幸存人类集聚地,只是也不是固定不动的,会随着丧尸团的动向而迁移。
  
  第二日一早,蓝宝和狗仔道别,踏上了去西北的行程。
  
  第三天到达狗仔所说的大营,这大营就像个临时的集市,交易方式大多是以物易物,也有用丧尸能量晶石交换的,但是极少。
  
  蓝宝全身都裹在衣物里,只露出一双眼睛,连眉毛也遮挡起来,不过类似打扮的人也有,并不显得突出。因为没有需要交换的东西,他显得有些漫不经心。拐角的时候偶尔抬头,看见一个非常熟悉的背影,蓝宝浑身的血液热了起来,飞奔到那个人身边,还差两步他伸出的手就要搭到那人的肩膀,却在最后一瞬垂下。
  
  不是他。不是赵诺成。身高体型很像,但也仅此而已。那人被惊动,疑惑地回头,见蓝宝怔怔地站着,只是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走远了。
  
  自清醒之后,蓝宝总会不自觉就想到赵诺成,听到什么声音,就以为是赵诺成出现,现在连看到相似的背影,居然也要上前确认一下了。
  
  虽然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但蓝宝内心的冬天还远远没有过去。
  
  不能赶路的闲暇时间里,他开始练习射击,弓弩的机身比较重,有十几公斤,“入睡”的时间内他的身体得到能量的改造,无论是力气,速度,耐力等都比以前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他还没有习惯,意识和身体并不能同步,往往有时间差,他现在主要就是练习如何熟悉地运用自己的身体。
  
  或许是有前生记忆的残留,他熟练掌握弓弩的时间很短,仅仅一天时间就能隔着上百米射中固定的靶心,这也与弓弩的优质机能分不开,也不知道那个店主是通过什么渠道得到这些弓弩的。
  
  轻而韧的竹或木是箭杆的首选材料,一路上蓝宝收集了不少,开始学着做箭杆,不过竹木制作的箭杆的杀伤力始终不如铁制钢制的,罗浮说他可以运用法术给他批量制作,前提是要有钢铁,有能量晶体给他提高修为。
  
  罗浮能以飞鸟的形态在空中充当斥候,遇到大批丧尸的时候蓝宝就选择绕道或者直接进入幻境,等丧尸走过再出来,小批量的则直接干掉——主要打手是小孩,因为他不记得自己的名字,蓝宝给他起名从戎,出自唐刘商诗:“少壮从戎马上飞,雪山童子未缁衣。秋山年长头陀处,说我军前射虎归。”
  
  这两年小孩其实有长高,只是蓝宝也没想到自己都这个年纪了居然还能长高,穿以前的衣服短了才发现。蓝宝被动的“二次发育”,显得小孩没有变化,虽然小孩面上仍带有些许稚气,但逐渐棱角分明的轮廓和日显灵动的双眼,都足以证明他必将成长为一个能令女人疯狂尖叫的魅力男人。
  
  杀了几百头丧尸,才得到100多颗晶石,出现的几率不高,但是明显与其他丧尸不同的每一头丧尸都有晶石,晶石的体积也要大一些,或许这些晶石的出现就是丧尸进化的契机。只是不知道人类的进化是不是也伴随着晶石的产生,假如这个设定成立,那异能者的安全堪忧。
  
  虽然罗浮说晶石里的能量含量极高,但蓝宝对它们并不是非常重视,都丢给罗浮了,至于他是拿去修复阵法还是提高修为,蓝宝暂时不想干涉。
  
  除了惦记着家人和赵诺成,蓝宝心里还会想起多吉,这头贪吃的大狗,他询问过狗仔,一些偶遇的人,有没有见过多吉,他们几乎都是摇头,只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跟他说:“我见过一头很大很大的怪物,可是它的毛是金色的,不是你说的棕色。”
  
  蓝宝很失望,不知道多吉跑哪里去了,不过应该没有事吧,它很聪明,虽然有些贪吃,但不至于为了食物将自己陷入危险之中,对它威胁最大的,恐怕还是人,就怕有人要对它不利。
  
  进入C省后第二日,罗浮又找到一个移动营地,蓝宝照样进去逛了一圈,太久没有和人打交道,难免觉得遗世独立,即使不与人交谈,看看他们,听听他们说话也是好的。
  
  “需要特别服务吗?”一个站在街边的女人跟蓝宝打招呼,落落大方,没有丝毫的扭捏。
  
  蓝宝开始并没有注意到她,听到她跟自己说话才认真看了两眼。
  
  那是丁瑾瑜。
  
  蓝宝蒙着脸,丁瑾瑜并没有认出他来,兀自在搔首弄姿,她穿得很少,虽然冻得瑟瑟发抖,仍然努力说服蓝宝跟她走:“很便宜的,给点吃的就行。”
  
  两年前丁瑾瑜还不到三十岁,虽然有些狼狈,但是个很有教养的成熟女性,并没有现在这些风尘气,她仿佛一下子老了,眼角出现了明显的皱纹。
  
  蓝宝摇摇头,蹲在丁瑾瑜后面不远的面目模糊的女孩冲他吐了口水:“呸!吝啬鬼,我妈技术很不错的,别后悔啊。”
  
  蓝宝觉得胸闷,退开几步,转身走了。
  
  即将走出营地时,忽然远远听到一声熟悉的“嗷呜”声,蓝宝还没反应过来,一道金色影子闪电般从远处掠过来,蓝宝被撞得摔倒在地,一头拥有流金毛发的动物热情地伸出大舌头,在他身上舔起来,蓝宝顿时全身水淋淋的,犹如洗了个口水澡。
  
  蓝宝吃了一惊,眼前这个身影很熟悉,只是毛发颜色不对,虽然把他扑倒了,却没有恶意,就像宠物见到主人一样。蓝宝眯着眼睛看,看到这头动物的大头颅上两点白毛,内心一动,出声:“多吉?”
  
  是多吉没错,多吉听到自己名字越发地热情了,将蓝宝压得喘不过气,从旁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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