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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这么不长眼呢,咯到爷的脚了!”伸了伸懒腰,岳长乐睨着地上哼哼的老人,满是轻蔑,“爷的脚金贵着呢,你这一脚是想踩断爷的腿是不?”
他站起身来,蹲到老人面前,拿着扇骨敲了敲大爷的头,十分嚣张地说:“告诉你,你这药,还有这碗都是我岳家的东西,我家不嫌弃给你们,你居然不知道感恩来踩爷,活得不难烦了是不是?要是被我爹知道,用不着爷出马,我爹的一个小指就能捏死你!哼!”
“就是,老头子你不看看你踩的人是谁,岳家是你惹得起的么?还不快磕头认错!”张随尖着嗓子附和道,那一脸的狗腿样只看得一旁的人牙痒痒。
地上的老大爷一直“哎哟哎哟”的微哼着,张随许是见岳长乐对自己的提议没有什么意见,胆子就更大了起来,直接一脚踹到了老人的身上:“臭老头子,叫你道歉呢,听不到么!你这个老不死的快……”
“张随!”
张随被吼得一个激灵,回头一看见是那个青衣道士正朝着这边走来,他看了眼岳长乐,识趣地收回了即将踹出去的脚。
青衣道士走到两人身前,清冷的目光将两人扫了一遍,接着俯身察看老人家的伤势,将之扶了起来:“老伯,您没事吧?”
老人家年事已大,又是磕又是踹的,早就有些吃不消了,抖着手指着地上碎得四分五裂的药碗,反复说着一个字:“药……药……”
青衣道士按住老人家的手,安抚地轻拍了拍:“老伯放心,贫道还有药,等会儿再给您一碗。”
老人家这才松了一口气,微弱地点了点头。
“游素!”岳长乐大叫起来,“你到底有没有把本爵爷放在眼里!”
青衣道士冷淡地看了他一眼:“见过小爵爷,不知小爵爷有何吩咐?”清冷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寒冬里的冰凌,直教人的心冷了半截。
见道士这副态度,岳长乐气得不轻,指着道士的鼻子骂道:“我爹请你回来是给我治头伤的!你成天跑来这个鬼地方给这群穷光蛋送药是什么意思?!本少爷的伤难道还不如这群下贱的人重要?!你是不是搞错了,巴结人都巴结错对象,脑子有病吧!”
“小爵爷,请自重!”游素沉声斥道,清冷的双目闪过一丝厉光,原本苍白的脸色更加不好看了。
“自重?”岳长乐居高临下俯视着眼前清瘦的道士,冷笑一声,“你他妈连我的命都不管了,我凭什么尊重你!张随你说是不是?我爹请回来的狗奴才不给我看病,倒是对这群穷光蛋殷勤,还用我家的药我家的碗,他当我岳家是冤大头呢!”
张随像是第一次见岳长乐发这么大的火,连忙顺着他的话说:“是,就是!从没见过这么不知羞耻,忘恩负义的东西,少爷你的伤都有些时日了,始终不见好转,这狗道士还有闲心管别人的事,实在是不识抬举!”
游素安静地听着主仆两人的叫骂,苍白的脸上看不出丝毫改变,半晌只捂嘴轻咳了几声,他一向身子不好,动怒的时候脸上虽不见神色,一咳起来却很难停住。
街上的百姓见岳长乐如此嚣张,连他身边的小厮都对着自己的恩人指手画脚,气不过的人便出言辩驳了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张随骂了回去。
想是岳长乐无法无天惯了,城里百姓对他都有所印象,即使忍不住反抗也真正反抗不起来。
如此一来,始终沉默的游素和满口污言秽语的张随比起来,岳长乐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像是跳梁小丑,被耍了一样,终是忍不住怒火,跑到施药的地方,一把推开药桶前跟着游素一起施药的家丁,抬脚一踢,将药桶整个踢翻在地了。
“我叫你施药,叫你施药!哈哈,你施啊,再施啊!”不解气,便将一旁的药碗举起来,一一砸得粉碎。
“少……少爷,别,您别……”陪着游素一起来施药的家丁李甲被暴怒的岳长乐吓得不轻,想要上前阻止,却被岳长乐一把推到了人群里,张随还趁机踢了他一脚,弄得他一下岔了气,半天起不来。
看着那救命的汤药就这么铺了街道一地,浓厚的药味在空中久久挥之不去,有些孩子当场被吓哭了起来。
“哭哭哭,哭什么哭!老子还没死呢!”岳长乐指着一个瑟缩在娘亲怀里的小孩儿气势汹汹地骂道,看那架势,像是要上前给小孩儿两下子似的,吓得年轻的妇人满脸惊慌,紧紧护住了自己的孩子。
岳长乐忽而眼神一缩,脸色变得极为难看,他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不砸东西了,也不骂了,像是累了,略微有些失神,目光始终落在那对可怜的母子身上。
“闹够了吗?闹够了就请小爵爷回府,贫道立刻为小爵爷诊病。”游素低沉的声音有些粗重,说完狠狠咳了几声,即使压抑着,也没能将咳嗽声压在喉咙里。
岳长乐听游素如此说,未再出言刁难,一旁的张随自然也识趣的适可而止。
“各位乡亲实在对不住,贫道明日再来施药,没有领到的请多多包涵。”游素和善地对受惊的人群说道,“李甲,收拾一下,我们回去吧。”
如此,一场闹剧就这般草草收场,唯有空气中浓烈的药味,满地的狼藉,证实着这一切才刚刚发生不久。
人群缓缓散去,只有些不放心的人,犹犹豫豫地磨蹭到游素的身边,对他小声地说:“道长,小心呐……”如此可见岳长乐真是臭名昭着。
街角一边,两个身材高挑的男子沉默地看着这场闹剧,其中那长相俊美异常的男人像是见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微微扬起了好看的嘴角:“这便是不学无术,狗仗人势。”
另一个头戴风帽瞧不清样貌的男子转头望了眼身旁的人,像是有话要说,却终是沉默了下来。
男人见他欲言又止,似乎猜到了什么,沉声笑道:“失望了吧,这就是人间。”
☆、第十回
钵多罗不太明白庚炎的心思,伫在门前,看着空中皎洁的明月发愣。
这里是相府的一处荒院,白日里在街上看到的那个纨绔子弟,原来是摩罗国宰相岳古楼的独子岳长乐。
小目曾经告诉他,挲迦耶城里前些日子死了一个人,后来他才知道,那遇害的便是从小伴在岳长乐身边的一个小厮,至于岳长乐怎会福大命大没有命丧雪蟾精之手,连岳长乐自己也不知道。
小爵爷岳长乐虽然保住了性命,头上磕出的伤却至今都没有痊愈,偶尔天气炎热起来,还会发炎,生疮流脓。
据相府里请的那个青衣道士所说,是因为浊气入体,腐骨蚀肉,所以很难治愈。若要想办法医治,便要以妖孽之血为引,拔出所有的附骨浊气,才可有一线生机。
钵多罗虽猜不透庚炎为何选择隐居在相府的荒院,但大致猜得出应该跟雪蟾精有关。
不过,这荒芜的庭院不论从哪里看,都像极了寂静的优罗钵界。
唯一的区别,是优罗钵界永无黑夜,恍若白纸一张。相反的,人间的夜便是无穷无尽的昏暗,若无一点星光月辉,便是伸手不见五指。
站在门前许久,钵多罗忍不住缓缓闭起双目,微微扬起头来,沉默地感受着这凡界的天和地。
他忽而觉得,曾经去阿修罗城时,怯于窥视凡间是多么大的损失。
这与自己的世界,是多么的不同……他甚至觉得,这样一个有黑有白的世界,才是他应该归属的地方。
过了许久,钵多罗睁开双目,荒芜的庭院内,一袭白袍的神尊仍旧沉默地坐于月下。
钵多罗忽而问:“天尊的混沌之地,是白天还是黑夜呢?”
石桌前的人影,身子恍惚动了一下,围绕在他身旁的萤火精魅,像是一颗颗流星闪烁不定。
“混沌之地,何来黑白之分,天下之色尽于其中。”男人淡淡回道,夜色下俊美的容颜,在精魅闪烁的绿色荧光下,像是笼罩着一层薄雾,朦胧得令人窒息,“在混沌,颜色是最不缺的东西。”
“虽是如此,可万千颜色,凡尘尽收于囊中,和混沌相比,怕是也丝毫不逊其色。”钵多罗抬手抚开吹乱的发丝,走进庭院,坐到男人对面。
那原本还围绕着男人的小小精魅,全部缓缓移到了他的身上,依附在钵多罗的衣服帽檐上,就好像为他镀了一层荧光,令他变得模糊缥缈起来。
“一为神域,二为浊世,普天之下,何物不是出于混沌?你认为,这两处有可比的地方?”庚炎淡淡说道。
“既然如此……我们不请自来,似乎不太好……”这般做,恍惚有失他仲古天尊的身份。
“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