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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者陵墓-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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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转身面对他。
  他以为自己会成为下一个猎物,没料到巨大的蜘蛛只是用冰冷如同绿宝石一样的四对眼睛望著他,除了嘲笑著他的狼狈之外,还有著他看不懂的什么,然后迅速拖著清督爬上墙壁,消失在他的眼前。
  整个事情的发生,其实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已经结束,但是管家几乎是花了两倍的时间,才有办法动弹,才有能力放开喉咙,喊出早该出口的恐惧。
  ** ** **
  “清督死了。”
  将小部分意念留在清督身体里的朔华,是除了管家之外,第一个知道这个讯息的人。
  他并不意外,早在发现妲塔勾结上公爵的那时,他就知道清督的命运。
  也许会有人说为什么他不提醒清督,为什么残忍的看著他被杀死?
  答案是,他没那个义务,也不该去干涉。
  如果他提醒了清督妲塔的存在,那么清督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背叛公爵逃离千迦越,一种是将所有的事情告诉公爵。
  如果将妲塔的事情告诉公爵,那就算省去大部分形容词,还是会牵涉到朔华一行人的消息,以公爵精明的脑袋,并不难继续往下猜测,到那时候清督为了避免死得太过凄惨,只能选择透露大部分的讯息给公爵,即使明知道这样一来朔华可能会杀了他。
  但是不说,公爵不但会杀了他,还会杀了他全家,两者权其轻,他自然不可能背叛公爵的信任,背叛朔华绝对是比较好的选择。
  所以,在他发现妲塔跟公爵勾搭上之后,他本来多的是机会跟时间提醒清督,但是他没有那么做,跟身分的暴露比起来,清督的死只是让他少了一个棋子,一个跟他毫无感情关连的棋子罢了。
  “你们没说妲塔可以变成蜘蛛……真恶心。”
  天籁立刻运用自己的能力,瞧见了此时此刻命案现场所发生的事,从蜘蛛身上碧绿的八只眼睛,跟那两道算是明显的纹痕,她不难猜到这庞大生物的本尊。
  但是从一个绝顶大美人变成这模样,天籁全身的鸡皮疙瘩全部跑了出来。
  虽然她的个性比较大而化之一点,但是通常女孩子怕虫类的还是占大多数,尤其还是这么恶心庞大的一只。
  “那是因为我们也不知道。”上次只见识了她变成豹的模样,原来还可以变成蜘蛛啊!
  天籁看出朔华对这件事的心不在焉,一点都不重视的样子,因此干脆就放弃继续追问,在电脑上将整个千迦越的地图越来越完整地绘出。
  朔华实质上可说是他们这个小队的队长,如果队长都不在意的一件事,那她这个队员也就没有必要多操心,一边的两人比她更早深知这一个道理,因此一个继续在地底深根做光合作用,一个则是捧著不晓得又从哪里搜刮来的书籍正慢慢地看著。
  因为这个跟清督借来的府邸够大,后来她跟雷圣还有树海干脆就直接偷渡进来,上百个房间每天找一个住,整理的仆人根本就没机会抓到这几个可以说是白吃白住的“客人”。
  “我刚刚说的东西,你都懂了吗?”朔华继续刚刚因为清督的死,而中断的话题。
  他最近正兴致高昂地在教导雷圣各式各样的知识,目前首要的,是能够让雷圣在战斗中可以照顾自己,甚至是布置帮忙同伴的法阵。
  法阵,也就是当初他用来对付蓝龙的方法,他在推敲过许多次,并且做了一些简单的实验之后,发现这东西,只要够聪明够机灵,即使没有钥石的帮助,也可以做出像是地球中古世纪魔法或是中国道术的效果,重点就在于材料和阵法公式。
  他将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系统性的教导雷圣一次,然后拿出几颗带著能量的石头,开始解说各种能量的石头,放在什么样的方位,以什么样的顺序完成整个过程时,可能带来的反应。
  其实,他自己也不是很懂,但是他的优势就在于可以轻易地感觉到各种力量的波动,所以当他拿著这些石头,顺著整个空间里的力量波动走时,每一瞬间力量的改变,正巧告诉他每个石头该放的位置。
  位置知道了,放置的时间知道了,接著就是看结果,他只是顺应力量的规则设了法阵,至于结果,他一个初学者怎么可能会知道?
  所以,这些日子来,千迦越常常有“天然”意外传出的消息。
  尽管整个首都的卫兵严阵以待,试图找出原因,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案例有机会找到答案。
  而一大一小的两个罪魁祸首,时常因为结果超出预料太多,有很多次都是灰溜溜地偷偷回到府邸里重新更衣沐浴,身上多了不少伤痕,累得树海必须成为“共犯”帮忙治疗。
  “懂了!”
  雷圣毕竟还是个孩子,因此尽管朔华并不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老师,不过由于法阵这种东西所造成的效果,比什么呆板的玩具都还来得有趣,所以就算实验已经失败了不晓得多少次,小孩子学习起来依然兴致勃勃,很努力地把朔华所教的杂七杂八的知识全部记在脑海里。
  “懂了就好,不过现在有一个很大的问题。”
  朔华瞪著摆在前面,目前算是实验成功的一组法阵,他跟雷圣决定称呼它为“铜墙铁壁”,只需要零碎的七颗约一克拉黄宝石就可以完成,但是形成范围只有一平方公尺的大小。
  在法阵之内的范围,可以阻挡绝大部分的物理攻击,不管是敌人的拳头,还是远方射来的飞箭,在法阵开始的一个小时内,可以说是无敌状态。
  听起来很棒,但是朔华觉得这是垃圾,一平方公尺的范围实在是太小,而且整个法阵是固定的,只要一出法阵,还是一样会被打死。
  这样一个小时效用的东西,就要耗费七颗一克拉黄宝石的能量,如果是他还没关系,反正他自从有了第二颗钥石之后,随时都可以把用完的能量重新补回宝石之中,但是雷圣可没办法。
  如果有一天他离开,没办法帮雷圣补充这些宝石的能量时,这些法阵所耗费的金钱,会是非常可怕的一个金额。
  现在他该研究的,必须朝两方面进行。
  一方面,必须假设他不在雷圣身边,而且雷圣无法补充这些宝石能源的情况下,为了将来的传承著想,他最好从现在开始教雷圣一些搜刮宝石的手段,以备不时之需,否则将来雷圣恐怕会因为玩法阵而饿死街头。
  另一方面,是试试在没有钥石的情况下,一般人有没有办法掌控这些自然之力。
  如果可以,那么将来雷圣就不用担心金钱消耗过剧的问题,他只需要收集足够分量的宝石当容器,每次用完就重新汲取自然界的力量补充进去,那么各式各样的法阵就可以反复使用,这样一来,法阵的发现跟研究,将会对这个世界产生更大的影响。
  综合两方面看来,他现在必须要做的事是……收集容器,也就是宝石,每一种大小的宝石。
  “有人知道,菲嘉首都哪个人最有钱吗?”
  “丞相?公爵?”虽然不知道他要做什么,树海闲著也是闲著,帮忙找出两个权势最大的两个人,以他的观念,人类社会里,权势跟财势是绝对相关连的。
  “不会是,我猜是商业工会会长。”跟官比起来,在经济最强盛的时代,最有钱的向来都是商人。说完,天籁皱眉,她觉得这个问题答案的背后,朔华想做的事,绝对不会是什么值得称赞的一件事。
  “国王。”没有人想到冷暮会回答,但是这的确是一个好答案。
  现在不是什么民主或是资本主义时代,而是皇权至上的时代,在这种情况下,国王也许不会是最有钱的那个,但是拥有最多宝物这点,绝对不会少了他。
  “国王啊!这个难度可能高了点。”
  “你想做什么?”她就知道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事。
  “没什么,想想而已。”在这种日正当中的时间,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都不好做,所以现在当然只能想想而已……
  ** ** **
  “真是可观。”
  千迦越城外,三个人落在树林的林梢上,一个看起来年轻总是充满活力的少年,手中按著一样奇怪的东西在眼睛上,又圆又大的眼珠子,直直盯著城门口不曾移动。
  之前他们本来是想进城补给一下食物跟生活必需用品,结果却意外地发现城外四周,竟然有人在找寻一个叫做炼血的亲人。
  怪了!
  炼血不就是他的名字吗?
  他怎么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有亲戚了?他的亲人早在数年前的宇宙尘爆中全死光了。
  难道是他星球上的仇人追到这里来了?
  但是他记得自己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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