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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狐徒(完结)作者:红衣果-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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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胡不休没有给他反抗的机会,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反驳,就见胡不休手一扬,一个缠枝牡丹青花大碗倒扣着凭空从天而降,将他罩住。一道白光闪过,瓷碗翻了过来,原本只有缠枝牡丹花纹的碗底上赫然多了一只栩栩如生的小狐狸。
  
  胡不休掂了掂手里的瓷碗道:“小鬼,你可是走狗屎运了,要不是念在你这个月在我这打工还挺老实的,你就是烧一辈子高香也没机会得到这种好机缘啊。”



2、醒狮 2 
 
  白居圣刚从外面办完事回来,他的家地处偏僻,驱车到市区快也得个把小时,所以平时他并不爱出门。但今天求他办事的人,过去跟他有点渊源,衡量再三,他还是答应帮这个忙,过去了一趟。
  干了一天活,耗费了他不少灵力,不禁让他感到有些疲乏。
  
  车子停在挂满翠绿叶子与晶莹果子的葡萄架下,房门仿佛有自主意识般,在他走下车子的瞬间便自动打开了。古旧的实木大门发出沉重的“嘎吱”声。要不是这门实在古旧的厉害,别人还以为这是扇自动门呢。
  
  白居圣对这种“灵异事件”似乎习以为常,他若无其事地径直走了进去。就在他踏进门的一瞬间,一件不明物体从天而降,狠狠砸了下来,目标直击他的脑袋。
  千钧一发之际,白居圣仿佛后脑勺上长了眼睛一般,手往后一捞,就把那不明物体接住了。
  
  “狐狸戏牡丹?”白居圣皱眉看着手里的青花大碗,突然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当他将碗翻过来的时候,他的预感果然应验了。
  碗底不似普通瓷碗般有落款,取而代之的是一串歪歪扭扭如同小学生水平般的文字:
  贤弟,愚兄近日觅得一璞玉,本欲收之为徒,奈何天敌来袭,愚兄自顾不暇,唯将之托付于尔。
  写得倒是冠冕堂皇。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你还欠老子一个人情,现在该还了!再不济你也可以将他留下当苦力用嘛。
  
  依白居圣的性子本来是不想理会的,不过在看到下面的一行小字时他叹了口气,无奈地手掌往碗底一拍。一只浑身长着银毛的狐狸便从碗里拍了出来。
  
  小狐狸淬不及防,一屁股摔到地上,化作了人形。他疼得龇牙咧嘴:“我靠!你就不能温柔一点?!”
  
  白居圣完全不把小狐狸当一回事,他把只剩下一朵缠枝牡丹的瓷碗扔进垃圾桶,自顾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等他轻啜了一口香茗后,才慢悠悠道:“你会些什么?”
  
  小狐狸当别人家苦力当久了,下意识道:“我会洗衣做饭带小孩。。。。。。”
  
  白居圣的意思其实是问他会点什么神通,毕竟胡不休是托自己收他为徒的,想来也该有些许能耐。没想到他会这样回答自己,白居圣一时倒是被逗乐了。平常表情严肃、八风不动的脸上难得有了点松动:“我没记错的话,胡不休是让我收你为徒,不是要给我介绍老婆吧?”
  
  说实话,玉米对面前这个人还是有点害怕的,这是一种动物的本能。比起胡不休那装腔作势的仙风道骨,这个人面容清俊、宝相庄严,气度淡然。特别是那眼神,透着一股威严之气。玉米想起以前有人形容菩萨的双眼“俯视众生,最是慈悲也最是无情”,这句话套在这人的身上倒是适合。
  老狐狸说要给他介绍个大仙当师父,他当时还不以为然呢,现在倒是有几分相信了。
  
  玉米他老娘玉面狐狸入了仙籍之后,也与一些仙君有过来往,神仙长得什么样子,他还是见识过的。不过还没哪个仙君能让自己产生这种本能的害怕,就像老鼠见了猫、兔子见了鹰、羊见了狼。。。。。。
  小狐狸没出息地往角落里缩成一团。白居圣看了敛眉道:“算了,就先留下给我当助理吧。”自己并没有故意施加威压,他就已经被自己的气势慑住了,看来灵力确实不高。
  
  等了两分钟,对方仍然没有反应,白居圣回头一看,那小狐狸早已打回了原形,变成一个银色毛团在墙角瑟瑟发抖呢。
  白居圣叹了口气,敛起四溢的神力,小狐狸这才从毛团里露出一双葡萄般的水汪汪小眼。
  “做饭吧。”白居圣是真的饿了。
  小狐狸得令,“跐溜”一声逃命般窜出房外。等离开了房间,感觉不到那人的强大的灵力压迫他才喘了口气,这才突然想起:“奇怪,神仙也要吃饭吗?”
  
  ·
  
  “呃。。。。。。那个,大仙请用膳。。。。。。”玉米将一盘烤鸡端上桌。他斟酌了许久用词,最后决定喊白居圣“大仙”。虽然胡不休托白居圣收自己为徒,可白居圣现在没有正式收他当徒弟,只说留他下来当个助理,师父是不能喊的;喊主人什么的又显得不伦不类;要是只喊名字的话又不够尊重,人家可是大仙啊。。。。。。虽然直觉告诉玉米,白居圣身上的仙气不够纯正,但那也只是直觉,没有任何依据,毕竟以小狐狸的修为要看出他的真身是什么东西,估计得是上千年之后的事吧。
  
  “叫我白先生就可以了。”白居圣淡淡应道。说完执起筷子,将一块鸡肉夹进嘴里。那动作端庄又优雅,玉米还是第一次看人吃东西也能吃得这么好看,不禁看得出神。
  白居圣发现玉米还站在自己身边发呆,便指了指旁边的位置:“一起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哈哈。”小狐狸马上兴高采烈地答应,但在屁股沾到椅子的那一瞬间,出于本能,身体自动连人带椅子挪到了桌子的另一边。虽然白居圣已经将自己身上的灵气威压收敛了许多,但对于玉米这种刚能化形的小妖精来说,还真是扛不住啊。
  
  虽然要面对白居圣鸭梨很大,但小狐狸却完全没有要离开这里的打算。老实说,在这里工作可比以前轻松多了。虽然说是助理,不过要干的活非常少,洗衣打扫卫生这些脏活累活玉米是完全不用沾手了,人家白大仙只要手一挥施一个咒法,不过是眨眼的功夫就全都自动办得妥妥帖帖,让玉米叹为观止。
  也许是刚到这里的时候那一顿饭做得合白居圣的口味,玉米这个所谓的助理,唯一的工作就是负责白大仙的一日三餐。
  
  小狐狸在这里可是活得滋润啊,首先,雇主(师父?)易相处。其实与其说易相处,不如说没怎么相处。白居圣每天除了吃饭的时候会准时出现外,其余时间都躲在自己房间里不知道干些什么。反正玉米也乐得轻松,一个人独占偌大一间房子,爱看电视看电视、爱听音乐听音乐,爱怎么捣鼓都行,简直就把这里当自己家了;
  
  其次,工作轻松,除了做饭什么都不用干。就连买菜也不需要他亲自出门,每天只要打开冰箱,里面绝对早已被塞满了。虽然不知道那些菜是从哪里来的,他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也觉得很神奇,不过这里是大仙的家嘛,发生任何神奇的事情都是应该的。玉米很大大咧咧地这么想。
  
  而且雇主(师父?)的性格还不错。虽然平常话不多,对玉米的态度不冷不热,但也尚算体贴。最起码玉米来到这里之后,每天晚饭做的都是白切鸡、烤鸡、麻油鸡、盐焗鸡、照烧鸡、酱油鸡。。。。。。人家白大仙也没抱怨过一句,还全部吃光了。
  
  总而言之,作为一个暂时的安居之地,玉米对这里还是很满意的。
  
  ·
  
  吃过晚饭,白居圣没有如同往常一般马上回到自己的房间,而是把玉米留了下来问话:“你。。。。。。叫什么名字?”
  
  玉米脆弱的小心肝碎了一地,自己来这里怎么说也有一个星期了,大仙竟然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说实话,玉米暗地里还是对白居圣带着点小粉丝的仰慕的,这可是比自己老娘还厉害的大仙啊!现在被“偶像”这么忽略,说不失落那是假的。不过转念一想:白先生想起要问我名字了,那就是说他已经开始在意我了啊!
  玉米的心情马上雨过天晴,笑弯了一双细长的凤眼:“我叫玉米。呃。。。。。。就是吃的那种玉米的玉米。”
  
  白居圣点点头:“这小名倒是挺可爱。”
  
  “呃。。。。。。嗯。”玉米不好意思跟“偶像”说,那就是自己的真名。这事也怪他老娘,毕竟谁会给自己孩子取这么滑稽的名字啊?
  
  白居圣又问:“几岁了?”
  
  “205了。”玉米如实回答。
  
  白居圣若有所悟:“还是个孩子,难怪。”20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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