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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你看,我们的孩子多漂亮。”黑曜开心的笑着,将两个小家夥抱到小六面前。两个小家夥都不是调皮的孩子,没有让小六受到太多的痛苦,很干脆的来到了这个世上。
两个小娃娃是半妖,有着粉嫩嫩的肌肤,还有毛茸茸的可爱的尖尖狗耳朵,以及可爱的尾巴。
两只大眼睛,黑亮的,就好像是最最纯净的宝石,没有一丝的杂质,倒映出小六的影子。
“等孩子满月後,你们去我们天外吧,天外也要为他们庆祝。”初始的延续是一双,就是说天外和妖界将会越来越繁荣强盛。
“好吧,等我们回去妖界,然後再去天外。”天外和妖界是一体的,黑曜没有反对。他们的孩子将来有可能不止会继承南妖王的名号,甚至会继承妖界,继承天外。
两个小娃娃的满月宴办的隆重,比黑曜和小六的婚宴还要隆重,他们虽然是半妖,但他们身上有五族人的印记,来参加的客人大部分都是五族人,极少一部分是跟沈家关系真正亲密的世家。
满月宴後,黑曜带着小六回去了妖界,他们站在妖界最高处,一人抱着一个小娃娃,将他们高高举起。
阳光从空中洒落下来,投洒在两个小娃娃的身上,下面是妖界众妖的齐声欢呼,妖界南妖王的王子出生了,妖界将迎来开拓进取的新一代的妖王。
黑曜和小六相视而笑,属於两个孩子的时代即将开始,而属於他们的幸福已经到来。他们会继续在妖界幸福的生活着,直到永永远远。
END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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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緣
转眼间,五年过去了,两个小包子经历了姗姗学步,牙牙学语,到现在已经能在妖界和沈家之间来去自如。
如果要说其中的功劳,炎魔功不可没,他说对沈飒一见锺情,就做了一块牛皮糖,狠狠的黏上了他。
五年来,炎魔在沈家的时间,比在天外魔界还要多,就是迟迟不能让沈飒答应他的追求。为了让沈飒点头,他甚至不介意做下面的那一个,为沈家开枝散叶。
而两个小包子,就成了他用来亲近沈家,亲近沈飒的武器。於是,两个小包子的修为是蹭蹭飞速增长。
这一天,炎魔又来妖界南妖王的王宫里偷带小包子,他没有得手,只偷了一个,就在黑曜的怒目下,迅速的穿过空间去往沈家。
另一个他遍寻不着的小包子,却是在小六那里。两个小包子回沈家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黑曜他们不想被炎魔偷渡回去。
小包子之一,也是哥哥的半妖,名叫沈悦,双胞胎的老大随了小六的姓。
在炎魔潜进来,要偷带他们兄弟两个时,沈悦正在追着小六养的小魔物跑。那是小六带回来的小土拨鼠,是天外土拨鼠族群送给他做宠物的。
但小六没有让它做宠物,而是让它自由生长,跟着小六的小土拨鼠受益匪浅,灵智比它的族群要聪慧许多倍,从而让它慢慢的向着高一阶晋升,照这样的速度,它能逐渐的摆脱魔物的身份,脱胎换骨成为新的魔。
沈悦在第一眼看到小土拨鼠时,就喜欢上了它,还给它起了名字‘沈舒’,小名叫‘吱吱’。
他每天‘吱吱’长,‘吱吱’短的叫着,并且连晚上睡觉都要抱着吱吱睡。吱吱是魔物,跟在沈悦的身边,随时随地都能受到他身体里的魔性滋润,灵智开发的越来越快。
初来妖界时,吱吱还没有小六的手掌大,现在他的身长是小六两个手掌大小,很方便被沈悦抱在怀里,抱来抱去。
“吱吱……”沈悦跑进中庭,张嘴就喊。
伴随着一声‘吱吱’叫喊,一道浅紫色的影子飞速的扑进他的怀里,让他抱了个正着。
沈悦坐到栏杆上,让吱吱坐在他的膝上,将一颗妖界的灵果喂进了吱吱的嘴里。
将嘴里的灵果细细嚼了嚼,一股甜甜的味道弥漫在吱吱的唇齿间,当它将灵果吞咽下去後,身形立即发生了变化。
一个有着浅紫色头发,浅紫色双眸,皮肤白白嫩嫩的小娃娃,就躺在了沈悦的腿上。他的身高约莫,是正常婴儿的三分之二,体重也较轻,几乎没有什麽重量。
“我是沈悦,来,跟着我说,沈悦,悦。”沈悦似乎知道,吱吱在今天会化形。原本土拨鼠一族是魔物,是不能化形的。
“深…约…岳…”吱吱虽然刚刚化形,还是婴儿形态,但他能开口说话,就是舌头不灵活,喊出来的声音带着一丝僵硬。
“是沈悦,悦。”沈悦耐心的纠正。
“深…约…沈…悦…”吱吱叫了好几声,才叫出了他正确的名字沈悦。
“我是沈悦,你是沈舒,也是吱吱。”沈悦指着自己说‘沈悦 ’,又指着他说‘沈舒’‘吱吱’。
“我…是…沈…悦,你…是…沈…舒,也…是…吱吱。”吱吱却是犯了孩童牙牙学语时的常见错误,将‘我和你’给颠倒了。
“不对,不对。”沈悦摇头,却没有再让他跟着说,而是将他抱了起来:“走,我带你去见父亲和爹爹,等你再长大点,就能分清楚‘我和你’了。”
吱吱安静的躺在他的臂弯里,浅紫色的双眼直直的看了好一会沈悦,忽然用小手紧紧的抱住了沈悦的胳膊,将小脑袋贴近他的胸前。
沈悦笑着收紧了胳膊,为了吱吱对他的亲近还有依赖,他大笑着飞奔向小六的所在。他的笑声,还有欢快的话语响彻在王宫上空:“吱吱,跟着我吧,我准许你做我的第一侍卫……”
许多年後,吱吱成了沈悦第一侍卫,成为了天外新的魔,还成为天外魔王的伴侣。那时,沈悦继承了天外,成为新的魔王。而他跟第一侍卫吱吱的缘分,或许从小六接下吱吱时,就已经注定了的。
番外2
炎魔从不相信一见锺情,更不相信他会一见锺情,但偏偏他就是遇到了。在看到沈飒时,他的心砰砰的狂跳起来,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了。
一个声音在心里大声的呐喊着,就是他,就是他,就是他了,我的伴侣!
沈飒的容貌承袭了沈明,俊逸,但他的气质却承袭了沈蓉,让人一见如沐春风。他的脸,他的神情都是柔和的。
这种柔和不是假面的柔和,也不是表里不一的柔和,是真的柔和,才会让炎魔一见锺情,才会让他不可抑制的爱上了沈飒。
他爱上了这个如同清风一般的男子,想要跟他共度晨昏,想将他带回天外,跟他长长久久的过日子。
对,过日子,这是他在凡间学到的词,两个人的生活可不就是过日子吗。
但是,沈飒没有响应他的爱,没有向他一样动心,动情。
炎魔没有遇挫就退,他不想等其他人得了沈飒的心,才去後悔,那时没有尽力争取。
沈飒没有对他一见锺情,不要紧。只要在今後的相处里,沈飒能对他动心,就可以了。
不过,炎魔既不是黑曜,也不是跟沈家有密切关系的五族人,他没有理由久居在沈家。
可是,他又怕他不在沈家时,沈飒会被他人抢走,就动起了脑筋。将主意打到了两个小包子的身上,他藉着去看初始的名义,时不时的偷偷将两个小包子带回沈家。
美其名曰让沈家人多看看小包子,其实却是用小包子做障眼法,只要一到沈家,他就将小包子交给沈明和沈蓉,他则紧紧追到沈飒身边,跟他寸步不离。
沈飒想视他为空气,但却做不到,炎魔不知从哪里学来了,花样百出的求爱大作战。
今天送来天外最美丽的花儿,明天送来天外最好的魔石,甚至还学着凡人的求爱方式,邀请沈飒去约会,去看电影,去屋顶看星星。
但是,他做了很多,沈飒待他还是淡淡的,炎魔苦於无法突破他的心扉,就去向天外公认的风流魔求教,怎麽才能攻陷一个人的心。
“投其所好,我想,你能做的也就是这个了。”风流魔扫了炎魔一眼,给了他一个主意。
投其所好,说着简单,但是做到就难了,关键是炎魔不知道沈飒喜欢什麽。
他注意观察过沈飒,却找不出他的心头好。沈飒对什麽都淡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