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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再干净,今天终要沾上世俗的媚气啊,像是赞同我的话,林间的桃花一下子,随风起舞。
一片片的花瓣,随风起舞,像在奏响死前最后的一支舞。在那美丽的桃花舞中,我看到了她。
站在琉璃珏月的旁边,穿着一身粉红的长裙,两边的发微微挑起,盘在脑后,在耳边形成美丽的弧度。额头中间挂着一条,粉红色珍珠的头链。温柔并且温暖的笑着。
一瞬间,就像回到了前世。
我的母亲是个妓女,妓女,是我长大之后才懂得词,小时候,我并不懂,但小时候,我懂的无情这个词。所以,当平时总是抚摸着我的脸,不停的指责我无情,咒骂我,甚至是毒打我的母亲,突然温柔的对我笑,叫我暂时离开家,到门口去玩的时候,我是多么的开心。
因为,只有那时候,她像个真正的母亲,我会感到温暖。
但,当我长大到能明白妓女这词的时候,我就明白了。每当,她对我笑,叫我到门口的时候,就是她要接客的时候。所以,每次对我笑后,等待我的是更可怕的毒打……
在之后,只有每次,她要爬上我的床的时候,她才会再对我笑。
美丽而温柔,我既是喜欢她的笑,那让我觉得温暖;又是怕她的笑,那让我觉得无法忍受。最后,在我十四岁得时候,我离开了她。直到死前再没有见过她,而,她的笑成了我心中一根无法拔除的刺,无时无刻不痛……
现在,桃花飞舞间,我再一次见到她,再一次看到她的笑。
我不知道为什么,悲伤突然没办法控制,不停地涌现出来,眼里再也藏不住泪水,溢出了我的眼眶。
第二十二章 讽刺
我记不清,我有多久没有哭过。自从离开她,我再没有哭过;自从离开她,我一直都是笑着得。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什么是哭泣。
所以,每当看见小鬼哭时,我总是会转开头,因为,我怕,怕从他身上看到,我自己,那个哭泣的自己。
呵呵,我微微扬起了头,把头整个抬起来,看着天空,试图把眼泪逼回眼里。却是如何也做不到,用手遮住眼睛,嘴角微掀。
原来,不管过了多少年,我依旧在想她;原来,不管过了多少年,我依旧忘不了她……我的母亲,应敏敏。
思卿似乎是看出了我异常,却什么也没问,只是深深地唤了我一声“主子”
我放下手,转过身,看着他担忧的眼睛,露出了惑人的笑:“你以为我在哭吗?思卿,思卿啊,你不懂。”我摇了摇头,“我没有哭,我是高兴,高兴的眼泪都流出来了。哈哈……”
我在高兴,我是真的在高兴啊~
在再一次看向她的时候,我就停止了流泪。我流泪并不是要说明什么,我说过,我从来不是个无情的人,但自从离开她,即使再看到悲伤的电视剧,我也已经习惯不去流泪了。
因为,自从离开她之后,我明白,哭泣,是件多么愚蠢的事。就像现在,我是多么的愚蠢。
“落坐”随着一声又尖又细的声音,所有的人逐渐找到自己的位子,开始了这三年一次的四国聚会。
“听闻,墨天最近十分宠爱一名叫应无情的人,不知道今天是否来了?”提到我名字的是昇国的君王玥沉星,四国皇帝之间都是直呼名字,毕竟,大家都是一国的头,谁也不愿意称臣。
玥沉星,不是我说,四个君王中,他是长得是最不好的,肥头大耳,笑起来像个弥勒佛,看起来最是无害。他的儿子玥轩离则完全不同,剑眉星目,是个极英俊的二十岁青年。
“是啊,我听珏儿说,应无情是个有趣的人,我倒是想见见。”应声的是琉璃珏月的老子,琉璃炫晖,是个三十左右的成熟男人,一脸的狐狸相。
“我也有听说,倒是想见见。”说话的是一个四十出头温柔男人,蠹的皇帝,释禹岩。
突然觉得好笑,真是沾了千疏墨天的福,陪在他身边三年,能惹来三国君王的兴趣。是不是该开心。
“无情,既然大家想见见你,你就站起来,让大家看看。”
“是”似乎看到懋国那些臣子讥笑的眼神,我却觉得无所谓。难不成以为我会感到羞愧。缓缓将耳边的发勾自耳后。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桃花林间冷冷清清:“臣,应无情,见过各位。”恭恭敬敬的弯下了身,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嘲讽的一笑。
“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说话的是琉璃炫晖,话中带着淡淡的失望。
“我看今天,桃花开得如此之美,不如,请应公子为我们弹奏一曲可好。”
“无情,不会弹琴,即使是我,也是没有见过他弹奏。”千疏墨天知道,我不会弹琴,那种东西,我怎么会呢~
“真是可惜了,那么应公子如此受墨天喜爱,究竟是因为什么呢?”虽然是调笑的话语,但话里充满讽刺的意味。我看着琉璃炫晖,笑了,他是在嘲笑我呢;还是在嘲笑千疏墨天,果然胆子比另外两个君王大啊。呵呵~~
第二十三章 妖精
“无情,你自己说你会些什么,不要让人看笑话!”隐隐话里有着威严,看起来,要是我说不会,大概不会是个好答案。
其实说实话,我根本没有什么才能。相比古人,我不会吟诗作对,不会弹什么古乐器,更不会跳什么舞。而千疏墨天也从来不会要我做这些,毕竟,他的妃子不乏会这些的。
但是,我会倒真会一样才艺,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才艺。
那就是唱歌,呵呵,其实说才艺,说它是钓人的工具更正确。小鬼不知道,思卿不知道,千疏墨天也不知道。知道的人都在前世,每天,上完班之后,我都会去‘夜色’——gay吧兼职,那的歌手。
说起在夜色当歌手,其实是很意外的事。那时,我看上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为了与另一个人争夺。于是,我站在了那台上,而谁知,那一站,就是站到了我死前。
我会接受,不仅是因为钱,还有那个面具,在舞台上,我可以戴着面具,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在那里宣泄着我所有的不满与不甘。
而重生后,我并没有隐瞒我会唱歌的事实。只是,到了这之后,我没有想唱歌的欲望。在这里,我没有那么多的不满与不甘,因为那些,我都已经留在了前世。
既然想看笑话,那就看吧~我会在意些什么呢。跪下,将两手放在地上,俯下身“臣,实在是惶恐,如果,各位真得想看无情的表演。那么,无情在这就献丑了。”
“怎么会呢,倒是我们有眼福了。”释禹岩依旧温柔的笑“只是,不知道应公子要表演什么,可是需要乐器?”
我连翻白眼的力气都不想浪费,难不成他以为我的歌声,有好听到轻唱就能把他们唬住。我可没那个自信啊~叫人去借了古琴,但我却是不准备弹的。
在我收了思卿之后,我才知道他是真正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连武功和医术也是在行的。那时,我甚至是怀疑过的。
思卿,就像是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子弟。根本不像是需要出来卖身为奴的人。但,一想,又觉得自己是多虑了。应无常没有利用的价值,应无情更没有。我不觉得有谁,会浪费这么好的一颗棋子,就为了对付我。
借琴的空档,我把音谱告诉了思卿,琴是要由他弹的。我想了很多歌,但都不适合,我在夜色唱得大多是暧昧色情的歌。看着一个个正人君子,我知道那些歌是不能唱的。
抬头看了看千疏墨天,脑里灵光一闪,开心地笑了起来。有首歌是及适合唱的,越想越适合,笑得越发开心了。
古琴在思卿的撩拨下发出了动听的弦乐,随着伴奏,我抬起手,抚摸左眼下的泪痣,唇微微张启,一声声清冷的声音缓缓流出:
道不尽红尘舍恋,诉不完人间恩怨,世世代代都是缘。留着相同的血,喝着相同的水,这条路漫漫又长远。红花当然配绿叶,这一辈子谁来陪。渺渺茫茫来又回,往日情景再浮现。藕虽断了丝还连,轻叹世间事多变迁。爱江山,更爱美人。那个英雄好汉宁愿孤单,好儿郎,浑身是胆。壮志豪情四海远名扬。人生短短几个秋啊~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哪~西边黄河流,来呀来个酒啊,不醉不罢休,愁情烦事别放心头。
我该说,应无常不仅长得美,连声音也是极其惑人的。一首爱江山更爱美人,从嘴里唱出来,极尽情感,极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