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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犬游记_黑白喵-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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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可得千钧之力,可是在那七星山谷里面没什么大件东西让他试试,他忍了很久了。
“你小心点,我把钟掀开。”包炯手扶在大钟下缘的一个豁口上,对着里面的人喊道。
“……好。”
包炯眯了眯眼,双手一用力,偌大的铜钟被他的手缓缓抬起,再一加力,整个钟被他猛力掀到了一边。
看着眼前被掀倒的铜钟,包炯心情极爽——这么大的钟怕不得有一两千斤?有这么个力气,到时候如果能回现代,奥运金牌想拿什么级别就能拿什么级别,变了性选择再多一倍……
不过“掀”这个动作看不出他的力气有多大,包炯擦了擦手,走到被掀倒的铜钟旁,然后直接把整个铜钟举了起来。嫌不够力,还顺手挥舞了两下,这才满意地把钟放下。

“小壮士好大的力气!”一旁被包炯忽略很久的男人忽然开口,“楚霸王力能扛鼎,想也不过是如此了。”
“过奖过奖。”包炯客气了两句,在心里颇有些洋洋得意——西楚霸王那是什么档次?不过他脸上依旧是不动声色,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男人。
一身他看不出是什么等级阶层的打扮,但看起来像是书生,年纪大概在三十四五岁左右。皮肤黝黑又让他有点像一个长期劳作的庄稼人,但是他手上没有庄稼人常见的老茧,倒是染了些墨汁,这么看来又更像是书生……
穿越了一千年的时空,包炯之前累积下来的让他颇为自得的看人经验有九成都没了用,让他不禁觉得有些郁闷。搁在一起,打量打量再加盘问几句,就算不能判断出此人到底是什么来历,至少能看出是不是个犯罪嫌疑人……
于是,郁闷之下的包炯习惯性地问了这么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然后得到了那个让他险险扑翻在地的回答……

“你是……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一句话包炯至少换了三次气才说完整了,“……包大人……?”到最后简直是气若游丝。
“在下正是。”
一时间,见到偶像的强烈喜悦和幻想与现实的巨大冲突让包炯近乎无所适从,眼神飘忽嘴唇微颤面色发红——跟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
“小壮士?”
“……包大人日理万机,怎么出现在这种地方?”包炯语气有些艰涩。
“今日旬休,但有人来报自己兄长失踪,我便过来看看。”包拯指了指脚下地面,青石砖铺的地上明显有撬挖痕迹,“在这里发现了那失踪之人的尸体,想不到那恶贼居然趁我检验尸体之时飞刀弄断这大钟吊索,这庙已破败,罕有人来,若不是小壮士经过,包拯相比凶多吉少了。”说完又是一揖,包炯立刻闪开不敢受——不管是史书出了问题还是时间出了问题,眼前可是他祖宗!不知道高了多少辈的祖宗!换了一般情况,别说是差距这么大的,哪怕是爷爷奶奶给你行个礼,谁敢傻不楞登的在那儿受着?
包拯行完了礼,便又对包炯开口道:“小壮士可否帮我把尸体挖掘出来,送往开封府?”
“……现在?”包炯一愣。
“若是我现在回府找专人来,可能那恶贼又会到此将尸体移走。”包拯道,“只能赶快。”
包炯很想说实在不行我们一个留下一个报信,不过如果是包拯留下他很有可能又遭毒手,包拯报信也很可能在路上被人敲了闷棍……他不由笑道:“既然今日旬休,那大人为何不能等明日带齐了人手而来?”一个部下都不带就跑出来,包炯忽然有点怀疑自己的祖宗是不是真的那么聪明了……
“一日不来,则冤魂一日不得昭雪。包拯是这开封父母官,怎能坐视子民冤魂哀泣?”包拯语气平常,不像慷慨陈词,倒更像是在陈述什么天经地义的道理。
“……我明白了。”包炯只觉得心里一松,心情更多了几分欢愉——看来,不管眼前人如何不符历史,他终究是包拯。
那个让他视为偶像,崇拜了十几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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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七章
不过……

虽然确定了此包拯不负他那么多年的崇拜,包炯依然有强烈失意体前屈的冲动,原因么……
“既然是大人举荐的人才,想必没什么问题。”包炯眼前的儒雅男子欣慰道。
“……”这么毫不考虑没有问题么?包炯自觉自己实在是很可疑的一个人——他为了省却编造出身经历的麻烦,用了最简单的两个字解释了自己的过去——忘了。
全文是……
“在下那日醒来便发现自己在一个神秘山谷,在里面遇了个世外高人,学了些功夫,此前的事情,却着实是记不清了。”
千钧果倒不是不能告诉包拯,只是包炯担心皇家知道这件事情会去大动干戈的搜索山谷。虽然黑衣人没有明说,但包炯也看得出他在那里有几分避世的意思,自然不希望有人搅扰。
至于功夫,黑衣人毕竟教了他冰丝锐刃爪,也没什么问题。
“记不清了?”儒雅男子疑惑道,“却是为何?”
“在下不知。”包炯装无辜。反正他的的确确是不知道自己为何在那神秘山谷里面——至于“此前的事情”,谁都没规定怎么才叫“此前”吧?
不过比较让包炯无奈的是,他这套说辞居然真能蒙混过关,那儒雅男子问过他姓名之后便不再多问,反倒是一边的包拯反复询问他究竟是不是真打算当捕快。
包炯不明所以,想不明白不过是当个捕快为什么还要前后思量——在他家里可是从小就被父母灌输了“警察光荣”这么一个想法,来到大宋的第一反应自然是要当个捕快。
见包炯不明所以,包拯叹了声,把事情跟他讲了明白:
捕快、衙役、仵作,这些相当于后世警察的职位,在眼下的大宋朝却是明明白白的贱籍,一旦为此业,三代子孙不得参加科举,也不准出钱捐官,哪怕是三代之后,当官都必须在三品以下。
说白了,在一千年后颇为威风的警察,在一千年前,是连平民都称不上的。

听完这番话包炯一阵沉默,良久,才开口道:“我还是想当这个捕快。”
“为何?”
“为何……”包炯歪了歪头,这为什么他真说不好——他从小就知道自己长大要当警察,到了后来连他自己都不认为他除了警察有什么能干的了……况且,那些为了当警察专门练出来的专业技能,不当警察岂不是荒废了?“在下虽然记不清前事,但一路走来对包大人的声名是极为钦佩的,若是能在包大人手下效力,哪怕贱籍亦是无妨。”
“你……唉。”包拯叹了声,对一旁儒雅男子道:“束竹,名册先不要登记了。既然我与这位小壮士恰好同姓,那不妨说他是我老家之人,到京投奔我,府里的事情也可让他帮手——但他并不是现役捕快。”
“明白了,大人。”被称之为束竹的儒雅男子微微一笑,拱手道。
包拯又转向包炯,说道:“我知你心意,但是不管怎么说,一入贱籍殃及子孙,总归是不好的。你且在府里住着,凭你那一身本领,若想谋个好差事倒是不难——只是要找合适的时机罢了。”
包炯心知包拯是好意,拱手道:“且听大人吩咐。”
“我们恰巧是本家,我又觉得你颇为亲近——你说你今年二十多岁,我比你大怎么说也大上一纪,且认你一个小辈,可好?”
“在下惶恐。”包炯这句话一点不掺水分——年纪算什么啊,如果一定要说的话,包拯家里面所有人,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那统统是他包炯的长辈。
别说包拯只是认他一个小辈,哪怕是认他当了孙子,那他的辈分也是瞬间提升了几十倍啊……
包炯心里不禁浮出一句话:你是我祖宗,你全家都是我祖宗,你是我全家的祖宗。
祖宗同志尚不知包炯心里面无限的囧,笑道:“说这话倒是我有些轻慢了,你可有字?”
“尚无。”
“那……我为你取一字,便叫明庭可好?”包拯笑道,“也算我占个便宜。”
“……多谢大人赐字。”

明庭,明庭,包炯不善文字,但也知道这名字的意思——光宗耀祖。
光宗耀祖,说到底不是光了您老人家自己……
啧啧,倒真不愧是他家的祖宗,不动声色的甚至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如此轻松的占了一个便宜——包炯除了感慨这果然是老天庇佑的运气之外,也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包炯算是有了一个(至少看起来)合情合理的出身,如愿以偿的在开封府住了下来。
闲着没事的时候,他也顺便打听了一下那位束竹先生——后来才知道此人大名公孙策,乃是开封府的各种师爷以及管家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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