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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儿?开封府的流行病还没解决呢大人能去哪儿?”包炯一讶,随即追问道。
展昭还没来得及回答,一旁王朝已经急匆匆跑来,冲两人一抱拳,开口道:“两位大人,包大人请你们赶快去他的书房。”
“知道了。”包炯顿时精神百倍地跳了起来,招呼上同样趴在一边懒洋洋的警长就冲着书房跑去——那样子,丝毫不见之前的一点颓唐。
到了包拯书房,包炯才注意到事情似乎很不对劲——不仅仅是他之前送来的老人,连那“孔雀”也站在一边,正饶有兴致的打量着包拯书房内的摆设。由于包拯清廉乃是出了名的,书房内的摆设也不过是与朝中几个交好的清流往来时赠送的书画(看看那下面的落款,再联想一下自家祖宗那绝对不优秀的书画技巧,包炯只能说他祖宗占了大便宜……),也亏得他好耐性,一点一点地看下来。
“大人,出什么事了?”
“之前在开封附近官驿,发现了一具男尸。”包拯也不绕弯子,皱着眉毛直入主题,“但待我去检验之后,却发现那人并非像上报上来一样是病死,而是……中毒。”
“毒杀?”包炯倒是不觉得这毒杀有多么难断的。要毒杀就得有毒药,而毒药这玩意儿从来不是好弄的——哦,对了,那些总是能搞出乱七八糟神奇毒药的“大侠”除外。瞥了眼那边展昭,包炯又问道:“只是这样?”
“若只是这样,那边好了……”包拯叹了口气,“那死者我认识,不是什么过往的客商,而是陈州通判方瑜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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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五章
通判的地位可以说是低于一州知州,但是绝对没有哪个知州敢得罪通判——通判虽然官位低,但却有直接向皇帝上奏的权力,知州的政令也需要通判签署才能下发。通判乃是本朝太祖创设之职,较好地解决了了五代以来的藩镇武人专权、偏远藩镇成为独立王国的问题,同时也起到了监督官员廉政的作用。以上,摘自公孙知道。
包炯对官制相当不了解,咨询了公孙策之后才大致明白了这个陈州通判突然死到了开封附近的官驿里面是怎么回事——简直就是昭告天下“陈州有问题!”么,也难怪自家祖宗脸色那么难看了。
毕竟,陈州,可不是一个一般的地界。包拯在朝中最大的对手,庞籍庞太师之子庞昱,便在陈州当一个安乐侯。
姑且不说这位“庞籍”庞太师和历史又有几分冲突(包炯觉得,如果论冤枉,这位甚至还在陈世美之上——陈世美不过是被冤枉抛妻弃子,这位可是硬生生从一个知人善用清廉能干政绩卓著的名臣变成一个千古传唱的奸臣,他不冤枉谁冤枉?),光那庞昱就绝对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作为贵妃娘娘胞弟,这个庞昱可比正牌皇后曹皇后的家人更嚣张几分。陈州本就接近辽国,掌握商路,是个富庶之地。庞昱更是借了这里的地利之便,当起了逍遥自在的土皇帝。满朝文武对此多有不满,称外戚掌权本就有违本朝太祖定下的规矩,但皇帝在这里倒是难得的坚持,因此庞昱至今还是在边城逍遥快活着。
也为此,陈州通判方瑜世可是包拯亲自挑选出来的官员,清正廉明,性格耿直,有他在陈州,那安乐侯好歹能略微收敛点。如今方瑜世离奇死亡,还是死在这么一个地方,也难怪包拯如此担忧。
“而且那毒也有古怪,据那驿站的官役所说,方瑜世入住之时还很正常,虽行事遮掩,但是面色正常,不像是中毒的样子。”包拯轻敲着眼前桌子的桌面,“而且方瑜世昨晚并未吃驿站内准备的饭食,经仵作验尸,他的口中、喉咙、鼻腔、手上皆无毒,身上也没有伤口……”
包炯凝眉思索,据他所知毒杀要么从嘴巴进去要么从血液进去,毒烟也有可能,虽然的确有那种号称“沾在皮肤上就会死”的毒药……不过,在这个年代会有么?
“哟啦,不带伤口也不是毒不死人哟。”那边包炯捡回来的孔雀忽然开了口,“那位老人家不就是没伤口、没服毒,但是照样中了毒?”
“草民……中毒了?”倒是那位一直旁观“官老爷们”讨论的老人家最先愣住了,他只知道自己突然没了意识,可不知道自己居然中了毒。
“是啊。”一边“孔雀”点了点头,“我们那儿有种办法,在你体内埋了只虫子,虫子里面灌了毒。若是时间久了,虫子醒来,想要钻出去,自然就会先把毒液吐出来。然后虫子自己从鼻孔嘴巴里面爬走了,当然什么痕迹都找不到了。”
开封府中人面面相觑——还有这种下毒法子?太……匪夷所思了点吧?
“哟啦,你们汉人没见识,别当这事儿是不存在的。”“孔雀”得意地咧了咧嘴,露出满口白牙。
“哦,那照你这么说,这是你们那边的办法?”包炯挑眉一笑,“中原人惯来没有这么下毒的,现在整个开封府,能下毒的不就是你一个?”
“呃……怎么可能!”“孔雀”顿时一惊,“我才到了这儿没几天,这种虫子至少也得在人体养上好几天才能动弹,怎么能是我做的……”
“那么,你的族人有谁可能出现在陈州?”一旁展昭恰到好处的接上,包炯愣了愣,随即啧了声,扭头朝向一边。
“我来开封就是为了这件事!”“孔雀”突然激动起来,“我们族里丢了东西!是很重要的东西!开封府不是有个包青天么?能不能帮我们找到?”
“……”自家祖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万能了?想想包拯自己还常常把东西乱放导致只能借警长去找东西的窘事,包炯忍不住想笑。
“对了!大人,草民有冤情啊!”让“孔雀”一提醒,那边老人家也忙不迭开口了,“大人,草民的女儿冤枉啊!”
如果说“包拯”二字是包炯的兴奋剂,那么“冤枉”二字毫无疑问就是包拯的兴奋剂。包拯立刻示意包炯先把“孔雀”带出去问明情况,自己开始询问那老人。
“喂,他为什么不听我说话?”被扯出去的“孔雀”不满道,“你知不知道我丢了什么东西?那可是……”
“不知道,”包炯直接一句话回去,“是什么?”
“蛊卵!”说到这个,“孔雀”的脸沉了下来,“是蛊王产下的卵!”
“蛊?”一旁一起出来的展昭——包炯再次无视了他——皱了皱眉,开口道:“你是苗人?”
“对。”“孔雀”点了点头。
“哪个苗?”包炯依稀记得苗族人好像是根据衣服颜色来区别分类的,看了眼眼前这位,包炯发现好像不管什么颜色都能在他身上找到——赤橙黄绿青蓝紫,整个一个天边的彩虹。
“彩衣。”“孔雀”微微一笑,脸上的表情显出一种罕见的恬静,“我是彩衣苗族的人。”
“……没听说过。”包炯沉默片刻,得了这么一个结论。
“彩衣……”倒是展昭若有所思,“万虫之王彩衣皇?”
“那是什么东西?”包炯瞅了眼展昭——这人简直能和公孙知道相提并论了。
“以前在江湖行走时曾经听过说,彩衣苗是苗族的一个分支,擅长用虫制蛊,但人数极少,又隐居在深山里,所以一般无人知晓。”
“那你是怎么听说的啊展大侠……”包炯咕哝了句,“果然‘江湖’里面没什么好鸟……”
“我们的确是没人知道啊,不过‘万虫之王彩衣皇’说的倒是没错。”“孔雀”颇得意地说,“虽然苗疆擅长炼蛊的人很多,但是只有我们才是真正的万虫之王,所以,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到那蛊卵,不然……”
“孔雀”的眼神黯淡下来,声音也低落了几分:“不然……会出大乱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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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二十六章
据“孔雀”(他自称叶亚)所说,他口中的“蛊卵”乃是他们彩衣苗族世代相传的“蛊王”所产下的卵,经过不同药物的培育可以发展成不同的蛊虫,可以说是极危险的东西。彩衣苗虽说是世代炼蛊,但大多不以蛊术害人,蛊术对他们与其说是一种工具不如说是一种兴趣爱好,但也不是每个族人都有这么豁达的想法。叶亚的族人中有个和他同辈的叫叶添的人,就认为他们不能固步自封,而应该去外面见见世面,干点大事业。但他这种想法不为族人所容,导致叶添在族内颇受排挤,最终盗走了蛊卵,逃出族去。
“那为什么就你一个来找他?”包炯看了看叶亚,这小子分明就是一个未成年,十六岁都不知道够不够,他家大人也真有勇气。
“彩衣苗的女孩子不能随便抛头露面,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