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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见过的人,无关紧要的梦,无论是单纯的梦境,或者在某个时空发生的事实,其实与孟的关系都不大。
要命的是,孟却忽然想起来了。
遥远的过去,他遗忘了的曾经。
他也曾经那么吃过一个人。
只吃过那么一个人。
却是他的爱人。
糜稽的前生。
摸着空荡荡的额头,抱着就算瘦了许多依然肉呼呼手感十足的糜稽,孟觉得满足,可也越发心疼难当。
难怪,难怪自己在这里,怎么也找不着他。
却原来,是被自己吃掉了。
那时候,他的眼睛是睁着的,带着笑,手边也就有武器,却宁可,被自己生生吞吃了。
孟一手抱着糜稽,一手却忍不住放到嘴边,等糜稽闻到血腥味儿抬起头时,他已经吃掉自己一节手指。
糜稽的眼中满是怒火,孟却带着笑:“没事,我只是想回味一下……”这么多年,特别是最初不够强大的时候,孟其实没少经历被咬掉几块肉啥的,最凶险的一个几乎大半个身体都被吃掉了。不过,那也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能伤到孟的生物,他已经许久不曾遇上。因此,就连忽然想尝试一回被啃咬的滋味,也必须自己来才行。
身上疼了,心里反而没那么痛了。
但好像招惹到小爱人了?
孟讨好地蹭了蹭糜稽的脸,糜稽依然怒视着他,孟只好舔了舔自己的手指,很快,那节手指又长了回来,在糜稽唇边蹭了蹭,糜稽终于哼了一声,凶狠地咬了一口那节手指:“不想要了和我说,揍敌客虽然主业杀手,但其他生意只要价格合适,也是做的!”想截肢啥的,他随时奉陪!悄不声儿折腾损伤他的合法财产,那算啥?
孟又叹了口气,是啊,结了婚,自个儿就不只是自个儿的,做什么都要想着爱人才是。上辈子那个,说让自己吃了就毫不反抗地由着自己吃了,也不想想,自己这心里……
可是糜稽已经前尘尽忘,孟也不愿意拿前事让他烦心,偏心中委实后怕,只好抱着糜稽细细亲吻,没有□,只是珍惜。
幸好,我还是找回了你。
作者有话要说:没时间抓虫,咋办?不抓虫开定制太不负责任了,可抓虫啥的,真心没时间。两篇文的番外要憋,还有一篇新文承诺日更中,过年也好忙,放假这几天,比不放假时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