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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了,为了老朋友,愿意破这个例。
除此之外,他一字一句都不肯唱,结果《倩女幽魂之人间道》里不得不找了一个人来为宁采臣配唱,成了他唯一的一次“假唱”。
八九年以前,《阿飞正传》也演电影,但即使是男主角,也没有太多发挥余地:《鼓手》里他是一个痴爱着鼓的执著少年;
《倩女幽魂》里是个被鬼神吓破了胆的懵懂书生;
《胭脂扣》里是个能放弃荣华却受不了平淡困苦、想爱又不能执著到底的豪门阔少;
《英雄本色》里是有点自私、好勇斗狠、但内心充满正义感和敬业精神的莽撞警官……
戏里有他不多没他不少,只有唱主题歌时才显得比较重要。
离开香港之后,他在海外过的是枯寂无聊的日子。
一个真正的明星是离不开人们的关注的,否则就失去了价值。但他讨厌偷窥人私生活的一些媒体记者——这种关注令人反感。
既然躲到天涯海角都躲不开流言,他干脆回到香港接拍新片。
娱乐圈一片哗然,指责他出尔反尔。
老友Chow Yun fat则公然支持他:“只要自己开心,不伤别人,做什么无关紧要,一时的话怎算数?”
Anita Mui也说:“只说退出歌坛,又没说不可以拍电影,何必缚手缚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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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3从客串到主角 。。。
他很感激老友守望相助,其实他更应该感激的人是Karwai Wong。
策划陈荣光给Leslie介绍Karwai Wong洽谈拍片事宜。
本来Leslie是以客串的形式出现,但两人越谈越投机,最后他就变成了剧中的男主角。
Leslie一向是一个很自傲的人,如果他认为你与他不是一个级数,他便不会理你。
但他却很折服Karwai Wong,认为他是香港最有前途的导演。
以前拍片都是导演来迁就他,但Karwai Wong绝对不会,他要求十分严格,Leslie做了一个表情,他会建议Leslie用另一个方法来演,尝试跳出自己的框框,也许只有这种工作态度才能擦出火花,才可以创造出好的角色。
不过Karwai Wong也是NG他最多的导演,最多曾NG了47次。
Leslie曾经说,他喜欢六十年代的风格。七十年代,他只记得有喇叭裤。但六十年代,就有好多大事发生。
玛丽莲?梦露的死,肯尼迪的遇刺,加上他家庭最完整,最似一个家也是六十年代,所以他对这个时期有种特殊的感觉。
再加上美指张叔平营造六十年代气氛十分成功,所以演来也加倍投入。
正因如此,Leslie豪不避讳自己对《阿飞正传》的偏爱,尤其在看过剧本后,更是喜爱的不得了,所以导演有什么吩咐,无论怎么辛苦都照做。
当时他随剧组去法国拍外景,之后又飞回加拿大探望家姐后,因为生活太悠闲,回香港后,身体发福了不少,因此Karwai Wong一见到他就下令让他马上减肥。leslie也只有乖乖听命。
不过他减肥可从不减口福,按他自己的说法“食是天下第一美事,怎能禁得住自己。”
他的减肥方法就是游泳,能在短时间内瘦了十几磅,就是天天游泳保持身材。
除了游泳之外,他也喜欢跑步,他说运动不是使肌肉减少,而是因为肌肉多做运动之故,所以拉得紧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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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4阿飞正传一 。。。
由于《阿飞正传》的背景是六十年代,所以要经常在菲律宾外景拍一些落后的地方。像拍他和AndyLau在火车上的戏,蟑螂、老鼠随地跑,而他怕蟑螂,AndyLau怕老鼠,两人整日跳来跳去,找地方躲避。再加上日夜赶拍,每天几乎只睡一个小时,leslie大喊辛苦,不过相比之下,他还是认为拍摄《倩女幽魂》时最辛苦。
《阿飞正传》故事以六十年代初期为背景,折射的却是九十年代人们疲惫的灵魂。
真实的反映了那个时代香港年轻人内心世界和生活状态旭仔是上海移民,他从未见过生母,自小由养母养大,因此长大后他成了反叛青年,渴望高飞,却只做着风流浪子。
对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女人都冷酷无情。
戏一开头,伴着鞋声,他以背影子出场。借买汽水挑逗卖汽水的苏丽珍(Maggie Leslie饰);同居后,因她要结婚,便分手。
邂逅艳舞女郎梁凤英LuLu,用耳环诱她返家,女郎从此不能自拔。
歪仔半夜由窗爬入旭仔家,撞见艳舞女郎,遂成心中女神,但她永不接受他。
苏丽珍想妥委曲求全,重回旭仔身边,遭拒,难抑失恋之苦,向巡夜的警察超仔倾诉。
旭仔因养母拒告生身母所在,故意与她作对,获知生母在菲律宾,前往寻根,却遭拒绝,不获一见。
旭仔抢假护照欲往美国。
一直暗恋苏丽珍的警察目睹了苏丽珍与旭仔的决裂后,决定改行去跑船。
在菲律宾,他又见到了旭仔,旭仔因抢护照而后逃跑,但在一列返乡的火车上被仇家寻到,超仔因故离开逃过一劫,旭仔身中两枪,超仔一直守着旭仔直到离开这个世界。
影片的开头,阴暗的楼道,一个人背影大步前行,脚步声“咚咚”作响,嚣张地回荡在空旷的空间里。
看不见他的脸,只能一路追随着他的背影,跟着他长驱直入,所向披靡,看着他闯入一个静寂的小店,自顾自地拿过想要的东西,对目瞪口呆的陌生女郎说:“你今晚会梦见我!”
那是一种令空气中欲望暗涌的,充满原始气息的性感,不是靠精致的外表或是健壮的身材,不是靠包装也不是靠□;
而是言行举止之际眉梢眼角之间散发出来的气场,以逼人的强势笼罩所到之处的每个角落每个人:“一九六零年四月十六号下午三点之前的一分钟你和我在一起,因为你我会记住这一分钟。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分钟的朋友,这是事实,你改变不了,因为已经过去了。我明天会再来。”
多么无厘头的交友方式,多么矫情的对白,设想现实生活中哪个男生来现身说法一下,一定撞得满头包,放在其他电影中,也一定具有Stephen Chow式的喜剧效果,唯有依靠旭仔这种势不可挡的杀伤力,整个故事才变得深沉,浪漫,顺理成章。
他从容地贴近她,盯住她,言辞斩钉截铁,眼中光芒闪烁,有一种几乎把对方吸住吃掉的强悍……
在他转身离开的一刹那,那惶然的女郎完全手足无措,几乎主动迎接他的吻,而他并不是要吻,他只是微笑着离开,心里清楚地知道,一切才都是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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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5阿飞正传二 。。。
今时今日,年轻的Leslie也正在开始自己的新生。
从艺十三年,他几乎已经经历了普通人的一辈子,光辉荣耀全部在手,江湖风雨一切见惯,却突然在事业的巅峰之际,宣布退出乐坛,此举如一颗巨型炸弹轰乱了娱乐圈也震动了全香港,成为当年演艺界最受关注的事件。
三十三场令数十万歌迷肝肠寸断刻骨铭心的演唱会之后,三十三岁的他,即将飞得更高更远,奔赴异乡开始不一样的下半生了。
生活充满变数,许多不引人注目的小细节,可能造成出乎意料的影响,此谓“飞”来横福或“飞”来横祸。
“告别乐坛”演唱会筹备期间,Leslie经朋友介绍,结识了声誉鹊起的导演Karwai Wong,后者希望请他客串自己的新片。
某个下午的某个咖啡室里,Leslie听Karwai Wong介绍了剧情,立即决定接受他的邀请,利用演唱会举行前的一个月时间,出演这部新片。
结果这部电影的剧本变来变去根本无法在他的演唱会之前投入拍摄,一直拖到一九九零年初,“告别演唱会”已经完成,Leslie宣布结束演艺生涯,登上飞机去了加拿大。
而因为Karwai Wong,激起了万丈雄心,将这只飞翔的鸟儿从远方引回故地,从此改变了他的下半生。
Karwai Wong本来打算邀请leslie扮演的据说,就是这位出场不多的男侍,关于这个人我们已经得不到更多的资料,只能够从大纲中感觉到他已经具有了“阿飞”的雏形。
由于Leslie的演绎功力令王导演喜出望外,于是将剧本一改再改,戏份一加再加,一切面目全非。
Leslie由一个客串变成影片的绝对主角,无名男侍人间蒸发,“阿飞”旭仔围绕着leslie的身影,在导演的脑海中渐渐浮现……
和其他与Karwai W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