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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已经是相当留情的了。”林晓露一笑。“你的家产是不了这些的。”
“那么,我还得谢谢你了。”顾士礼讽刺地欠了欠身。
“不客气!”林晓露也回了一句。
两人面对着面地坐着,神色都是非常地平静,一点那种谈离婚的火药味儿都没有,倒像是一般夫妻间寻常地聊天似的。
突然之间,林晓露感到他们实在是非常适合做夫妇的两个人。
“二百五十万。”顾士礼在讨价还价。
林晓露不说话,只是很坚决地摇着头。
“你不要当我不知道,悉尼的公司已经成了个空架子。”他的脸色有了几分难看,“现在你还要五百万,胃口也大了点吧!”
“公司运行得不好,那是常有的事情,这和离婚有什么干系呢?”她慢条斯理地,“我又没在外面养下私生子来,这理到哪儿都是说得过去的。”
顾士礼沉下脸来,“别给我说什么理不理的,也别在那儿摆出一副受害者的样子,你真正在乎的就是一个钱字,你心里也就这一回事情而已!”
林晓露一呆,她是这样子的人吗?不!不是的!她这不过是在自我保护罢了。
不等她辩驳,顾士礼就撂下一句:“这字我是不会签的,有什么你去找我的律师说好了。”转身走了出去,而且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两人之后的几次见面都是在公众场合,依然是客客气气的,大有有话好好说的味道。可事情还是没有什么进展,离婚是他们勿须争论的共识了,但在财产分割上却陷入了僵局。林晓露是咬定了五百万不松口的,而顾士礼又不肯就这么便宜了她,也不愿意让步,双方你来我往地出招、接招、拆招地磨蹭了好几个月,比生意场上的谈判还要费功夫,却还是没有个定数。
既然协议离婚这条路是走不通的了,林晓露就选择了起诉。她手上有顾士礼婚外恋的证据,要打赢官司是易如反掌的事情,找哪个律师都是一样的,但她还是找到了“风云律师事务所”,一来,她是要求个万无一失;二来,她也是想多一个接触项毅的机会和给他某种暗示。
随着和项毅来往的次数增多,林晓露就越来越发现他虽然没有太大的成就,但是还保持着那些男人少有的淳朴和正义感,分明是一个值得信赖的男人。这对于今天“过尽千帆”的林晓露来说是最有吸引力的,是远比那些成功人士更可爱、更具安全感,她的心里就越来越看重他了;而每当他们在相对凝望的时刻,她又会觉得自己变回了十八、九岁,又完全没必要在男人面前用心机、玩手段了,没有了一点点的压力,整个人都很轻松了。而那如梦的情怀和七年前的旧情又统统都回来了,点点滴滴的,全是那样的亲切和温暖。毋庸置疑,能够和这样的男人共同度过人生,应该是件相当幸福的事情吧!于是,她想拥有他的心思竟然胜过了当年!
但是,她也并不敢做出太明显地表白或举动来。倒不是因为项毅已经有了个叫何姗姗的女朋友的缘故,这对经历过欧风美雨熏陶过的林晓露来说根本就不是个障碍,别说她还并不是他的妻子,就是已经是结了婚的,那也是可以竞争的———只要项毅爱的是自己。现在的问题是,她知道她为了胜诉去抓了顾士礼的把柄,他也不是省油的灯,自然也会留心着她的错处的,她就得小心自己的行为了,绝不能给他什么口实,以免功亏一篑。所以,他们的来往的次数虽然不少,却还是停留在老同学的阶段上。
她只有等待,得耐心地等到事情了结了再说罢。
如今,似乎一切已经是尘埃落定,自由又是触手可及了。这一次,她不愿意再去艰难地寻寻觅觅,再去放弃了,她是应该紧紧地抓住些什么了。否则,她这一辈子都会遗憾的。
想到这里,林晓露拿起了电话……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暗示?
第二十二章暗示?
项毅百无聊赖地站在沈琪家那个将近一百平米的客厅里,听着唧唧喳喳地笑闹声浪,看着各色人物在面前穿梭个不停,闻着各种香水和饮料混杂在一起的古怪味道……他很有些头昏目眩起来了。
“项毅,你自己招呼自己呀!姗姗还得帮帮我的忙呢!”女主人沈琪从他身边路过时留下这句话和一阵香风。
项毅笑笑,不知道怎么样答话才好。而沈琪也并不需要他的回答,径直袅袅婷婷地去迎接其他的来客了。他不禁松了一口气,没办法,他就是不擅长和姗姗这些朋友打成一片,觉得她们又故作又肤浅的,简直聊不到一块儿去,光是听听她们说话,他也感到累人了。而何姗姗的那些知交好友也是很看不上项毅的,背地里都把他叫作“木头”。尤其是姗姗最要好的朋友沈琪,自己虽然没成就什么大事业,但嫁得了一个成功人士也算是女人的一大成功了罢,眼界就高了起来,总是摆出一副了不起的样子对朋友的另一半评说贬低一番的,她一向就认为项毅有些低能,人倒是个好人,可一点赚钱的本事都没有,料定了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出息,她就很替姗姗不值了,劝她“算了吧”的话并没有少说。有几次,何姗姗在和项毅争吵时不免就在项毅面前说漏了嘴:“你这人真是没用,难怪琪儿说你是……”项毅也就知道了她那些朋友对自己的看法,自然也就更加地不喜欢她们了,能避免和姗姗出去应酬就尽量的避免了。
刚开始,姗姗每一次出来还要拉上他凑热闹,可看他老是木呆呆地不啃声,反而扫了大家的兴致,也不愿意再拉他去“丢人现眼”了。除非是那种必须得带男伴的聚会,她是不会想到他的。就像这次,是沈琪主办的高中同学聚会,不成文的规矩是人人都要带伴儿的,这固然是为了扩大交际圈子,暗地里也是有些展示、较量的意思在里面的,她如果没有男朋友陪伴那不是很没面子么?好在项毅这人木是有些木,可外表上却还是挺有派的,在旧日同学面前也不会太掉价儿,还是可以带得出来的。不过,还是要多加指导才行的。于是乎,每次一出去她就像个形象指导,而项毅就是个三岁的小孩子般被她从头评到脚,两人是没有不起争执的。
“瞧你!为什么不打领带?”到了沈琪家,姗姗还在唠叨。“这西服的颜色也这么老土,简直就像是个老头子!”
以项毅自己的意思是想穿套休闲服就算了的,可姗姗非要他穿西装不可,他依了她吧,她又挑剔起他没领带来了,深蓝色的衣服配白色的衬衣也没什么不妥啊,她还是有那么多可说的,简直就是在吹毛求疵了!再想起她一向都是那样认为他这有问题、那不行的做派,生气时总是说:“我怎么就找了你这种人作男朋友呢?”这话实在是有些伤人,同时也让他心生疑惑了,为什么他们会走到一起呢?在姗姗之前,他亦是与几个女孩子交往过的,有亲戚朋友介绍的,也有自己在工作中认识的,其中并不乏可爱的类型,但可能是受到林晓露不告而别的影响,他对女性总有几分不敢信任,在感情上就放不开来,别人与他来往了几次不免就觉得无趣起来,自然也就没了下文。而姗姗开始大约是被他的外型和实际条件所吸引,表现得相当的主动,再加上她本身就不是那种内向型的人,挺能自说自话的,这让他轻松了不少,顺其自然地就发展了下来。可她现在全然忘记了当初是她追的他这码子事情,反而动不动就摆出一副“上一当”的样子来,而且又总是以此要挟似的要求他去配合她的种种安排却从不顾及他的计划和感受,项毅就很不是滋味,甚至是有气了,实在想掉头一走了之。
他的声音就大了:“我是老头子,配不上你,那我走了得啦!”
姗姗正要回嘴,沈琪就满面春风地迎了过来。“哎呀,两个人斗眼鸡似的在吵什么呢?”
“没有呀!”姗姗失口否认,脸上的怒气像变魔术似的就消失了。
项毅知道她是个好强的人,可偏偏有很多地方是比不过沈琪的,唯一略胜一筹的倒是项毅了。他是不如沈琪的丈夫有钱但并不到处留情,这一点就足以令她很有面子了,所以她是不肯在沈琪面前上演“人民内部矛盾”的。想着这女人的虚荣心之强,他又不禁有些好笑了。
接着客人的陆续到来,姗姗也像是个女主人似的忙得不可开交起来,她在人群中如鱼得水、左右逢圆着,哪里还记得有一个他呢?项毅也就更加地无聊了。
事实上,他也实在无法有聊得起来。虽然,在沈琪家办的这个同学会是他参加过所有的聚会中最有气派的了,不仅是场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