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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当时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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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一篇武侠,本是计划用第一人称写的,因为很佩服泥人运用第一人称的功力。写了一段之后,感觉难以为继,只得推翻重来,又回到传统的第三人称。不过在手法上,仍然尽可能地随着主人公的视角进行。
由于个人对中国历史和古代诗歌比较偏好的缘故,对这部作品也设定了背景,是自南宋孝宗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起始,一是当时金宋的对抗,可以做为很好的素材,二是之前的唐诗宋词就可以随便引用。
对于当时的历史,我做了一些考证,在细节处力求比较真实,细心的读者也许能够看的出来。但由于手中资料的局限,还有很多地方做不到考究,请各位达人见谅。
至于为了作品需要而有意与史实不符之处,暂时有两处:一是在那时,扬州由于饱经战乱摧残,不可能如作品描述的一般繁华,事实上八年后的扬州,仍然是“入其城则四壁萧条”,“过春风十里,尽荠麦青青。”(姜夔《扬州慢》)。二是南宋的货币,当以铜钱、铁钱及会子(一种纸币)为主,金银日常少见,但考虑到武侠小说的习惯,在作品中仍然使用金银。
我计划是五千字左右为一章,每卷六章。卷名和章题往往不能涵盖内容,只是为了读起来方便而已。
第一卷铺开了许多线头,显得比较杂,另外由于写第一卷前后拖的时间比较长,情节甚至笔调可能都有些不太连贯的地方,望读者不吝指出,我保证从第二卷开始会越来越好。
我对这部小说的想法,是以史为根,以武为干,以情为枝。“武”虽然是武侠小说的基础,但并不想把太多的笔墨花在武打场面的描写上,更多的精力还是投入在情节和布局的延伸,而感情和心理的描述亦将占去很大一部分空间,我期望我的作品能够感动人。
在奇幻和架空小说当道的网络中,我对这篇传统武侠的点击率和票数也许会是惨淡的现实,心中已经有了觉悟。然而自小对武侠小说的热爱,仍然让我有热情继续写下去,希望能借着此部作品,和那些为着传统武侠奋斗的朋友互勉,于愿足矣!
当时明月
2005。1
第一卷 歌吹是扬州
第一章 入城
桃花依然妩媚,柳丝依然婀娜,仍是烟花三月,细雨迷离,落红似锦,芳草如茵。碧水清波从来未变,城池却又一次销尽了繁华,褪去了容光。
虽说宋金和议修成已逾三载,今上又于去岁诏令修葺,但自南渡以来,两淮之地兵火不绝,扬州数度沦于金人之手,焚掠无算,自不是这短短时间可以恢复的。昔人“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的梦中之地,如今就像恹病的美人,三分颜色,难掩七分憔悴。
“少爷,小杜是不是骗人啊?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可是哪里有玉人呢?我分明只看到贼人嘛!”
说话的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书僮,想是平日读了些诗文,便憧憬起扬州的风月来,不料甫一下船,就看到面前围了五六名凶神恶煞般的大汉,不由怨起诗书误人了。
书僮身边站着的这位公子哥儿,头戴描金束冠,身着水色缎袍,衫上的团花刺绣煞是精致,行家一看便知是京城的手工。腰上束了一条玉带,还配了一把镶嵌着各色宝石的长剑,正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子弟做派,也难怪这些强盗对同船的其他人不屑一顾,单单截住了他们主仆二人。
“文墨你还真是笨啊。”那公子摇头晃脑地道,“小杜他自己也不知道哪里有玉人,所以才问 ‘何处’嘛。”
“嘻嘻,听少爷这么一解,文墨真是茅塞顿开啊。”
两人自顾自地说话,竟似完全没将面前的强盗放在心上,为首的大汉眼中就不由闪过了一丝犹疑。可他的手下显然缺乏这份冷静,对方的不屑一顾激起了他们的火气,几声怒喝之后,数把大刀带着呼呼风声向那公子当头罩下!
这些蟊贼倒是训练有素啊。那公子皱了皱眉,俊脸上便多了一点煞气,双手微动,扬起一片珠光宝气,长剑脱鞘而出。
书僮文墨丝毫没有慌张的神色,从小跟在自家少爷身边的他,对主人的武功有绝对的信心。
“不好!”
“咦?”
剑一出鞘,为首的大汉便看出事态不妙,可只来得及吐出一句“不好”,几名手下的大刀就已纷纷被贯注着充沛气劲的长剑震飞,人也齐齐向后跌出。
那公子得势更不饶人,身形一起一落,翩翩好似蝴蝶飞舞,却又极是迅捷,为首的大汉还没回过神来,剑光已逼近了咽喉,再也躲闪不及了。
眼看便是一剑夺命,那公子的侧后方突然飞来一道白练,一柄轻盈的细纹剑堪堪将刺向咽喉的金光长剑架住。
那强盗首领眨眼间便在鬼门关外?了一遭,饶是他心如磐石,也不禁额头见汗。
“姑娘阻止在下为民除害,意欲何为啊?”那公子嘴角扯出一丝冷笑。从一开始他便发现身后有个头戴面纱的女子一直关注这边动静,刚刚那声“咦”不仅证明那女子年纪不大,也拥有一身不俗的武功,方能看出那一剑的凌厉。
少女明显愣了一愣,迅速收剑入鞘,歉然道:“原来公子并未存有伤人之意,倒是小女子鲁莽了。”
“不妨事。姑娘侠义心肠,慈悲为怀,在下十分佩服。”
“公子谬赞了。”似是并不习惯对方话里的这种大帽子,少女语气里颇有些赧然。虽然剑一接触,便发现对方含劲未吐,并不是真心要杀人,但以自己的武功,竟然如此后知后觉,显然是经验未足所致。
年轻气盛,挟一身绝技而入江湖,第一次出手却做了件毫无意义的事,换了谁也会感到郁闷吧,何况还是个薄面皮的小女孩呢。那公子这么想着,眼神里便多了一点点促狭和嘲弄的味道。
虽然面纱遮住了少女泛红的脸颊,不过微微垂头和摆弄手指的细小动作还是泄露了她心里的惭愧,落在那公子的眼里,又是一阵好笑。
“在下临安薛真,草字安仁,敢问姑娘芳名?”
若不是那柄长剑仍然指在为首那强盗的咽喉上,平添了紧张的气氛,文墨便要忍不住掩嘴偷笑了。少爷还真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啊,就算眼前这女子的长相如何还不得而知,恐怕他已经把人家想象得沉鱼落雁了吧。
少爷曾经说过,制造神秘是女人吸引男人注意的最好武器之一。既是如此看得明白,今日怎会自入瓮中呢?
“原来是薛公子,小女子……告辞了。”
满心的期待化作愕然,眼睁睁地看着那少女曼妙的身影飘出三丈之外,芳踪渐远,薛真苦笑着摇了摇头,自己的江湖经验又比人家强到哪里呢?
此时最为尴尬的便是那群贼人,这一男一女落在他们眼中不啻于打情骂俏,好似完全忘记了他们这一干人的存在,偏生头领的性命又捏在对方手里,让他们进退两难。好容易熬到那女子离开,便有一个扯着破锣嗓子叫道:“这位公子,要如何方能放过我们老大性命,就请划下道儿来罢!我等上刀山下油锅,也是不皱一下眉毛的!”
“哦?”转向这些强盗,薛真的目光又冷了起来,“如果我要你们不再做这个买卖呢?”
“兄弟们也是不得已。”感到剑上传来的压力骤然减轻,那为首的大汉开了腔,“我们都是被除了籍的士兵,也不会什么营生。若说做保镖护院,大户人家对我们放心不下,一般人家又供不起我们,没奈何只得落了这步田地。”
难怪感觉进退有倨,训练不俗,原来是行伍出身。薛真心下释然,两淮战乱频繁,败兵流寇极多,有的聚在一处,便成了大股的山贼水盗,令官府极为头痛;有的散到江湖中去,或入了帮派,或三五成群打家劫舍,也是一乱。
那大汉又道:“穷凶极恶的勾当,兄弟们是万万不做的,今日以为公子是富户家的纨绔子弟,才致冒犯,平日我们对周围的穷人,倒是多有接济。”
这种话薛真自是不会往心里去,从庙堂之上到草莽之中,人人都争着往自己脸上贴金,十有八九都是做伪,说者听者心照不宣而已。
“既然你们是不得已,那现在就有条出路。这次我来扬州,要住上一段日子,正缺少可用的人手……”
薛真前后扫了一眼,看众人都露出思索的表情,续道:“虽说待遇及不上你们现在的所得,但总不至像如今这般惶惶不可终日,既要防备官府,又要担心碰上扎手的点子。如何决断,我不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