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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落时光里的碎片-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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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初中以后跟哥哥见面的机会并不是特别多了,因为哥哥上高中后就开始住校了,只有周末和放假时才能回家。我上初三的时候哥哥也已经成了一个面临高考的毕业班学生了,所以回家的次数也就更少了起来,从一个月一次到两个月一次,到后来的更久。
  有一次哥哥放假回家,看到身高已经在不觉中超过他的我,眼神有那么一刻暗淡了下去。作为一直只关注哥哥的我是不会漏看了哥哥的任何一个表情的,我问他怎么了,他有点落寞的笑着摸了摸我的头发,说:“你看你已经长得比我还高了,以后也不会再是那个只追着我跑的小小跟屁虫了。”
  我掐掐他的脸,露出痞痞的笑,语气却是无比的认真:“韩子韩永远是韩子卓的小跟屁虫,韩子韩永远只追着韩子卓一个人跑!”
  哥哥拉过我的手,把我搂在了怀中。
  我闻着他耳后淡淡的洗发水味道,在他耳边轻轻地说:“等到大学我就追上你了。”
  “嗯?”哥哥拉开一点和我的距离,盯着我的脸不解地问。
  “等你大四时我就上大一了,我们就可以在同一个学校了。”我天真地笑了。哥哥你知道吗?这些年我一直都在追赶你的脚步,以后,还有以后的以后,也还会一直追赶下去,直到我们站在同一直线上拉起手一起向前奔跑。
  哥哥愣了一下也笑了,伸手胡乱揉乱了我的头发。
  


☆、1。5 初恋

  …5…
  我说过,青春期也是情窦初开的时候,于是我那不记得跟谁的初恋也就在那时顺理成章地发生了。在那个小男生小女生关系开始暧昧不清的年纪里,我理所当然不能落后要跟紧潮流努力跻身早恋大潮中去啊。于是初三时,我的第一次恋爱发生了,虽然老师们把这说成是早恋,但是我还真是有点惭愧地觉得到初三才初恋确实是有点晚了。
  我真的实在是记不起跟我初恋的那女孩叫什么名字,不过除了这一点,我对那次恋爱的记忆其实还是蛮深刻的,绝对不是因为初恋的缘故,而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这是后话,暂且搁下不说。
  其实那时喜欢我的小姑娘还是挺多的,本来痞子就总是更招小姑娘喜欢嘛,再加上学习还能名列前茅的痞子就更不多见。而且用现在的眼光来看,那时的我也算一典型的高富帅了,有时候照照镜子还真觉得我就是女孩们心中梦想的白马王子的原形(众:大哥你能谦虚点不?韩:滚!)。
  我那时的女朋友就是一个跟我这坏小子名声很般配的疯丫头,长得还是挺不错的,不过性子却是疯的很。每天坐我单车后面跟我们一帮痞子混迹在各种的迪厅网吧里,就连我们去打架都拎根铁棍跟我们一起上,用现在的话来讲,那也算是一纯爷们儿了(…_…!)。当然这些还都不足以让我对她深刻铭记,这就要说到后来发生的那件足以在我心中深深烙印的事了。
  其实我觉得我在恋爱方面还真是个比较后知后觉的迟钝的人,那时的初恋其实也不过是跟风一般意义不明的恋爱。所以当那个比我更称流氓称号的女朋友在某个周末带我去她家看某种和谐小影片的时候,我再一次震撼了。现在想来,当时的我还真是个天真无邪的纯良好少年,因为当时我想到的绝对不是扑倒眼前那个蓄意诱人犯罪的疯丫头,一点点都没有来得及往那方面想。因为当时在我脑中另一个曾经深深震撼过我后来却被岁月深深埋葬在记忆里的画面复苏了,我一时还没能做好适应它的准备,它就无预期的赤、裸、裸的血淋淋的蹦现在我脑海中了。就是六年级时我在暗巷里偷窥到的那一幕,那个两个男生狂乱亲吻在一起的画面。复苏的还不只这些,还有一些更深刻的,我那时不懂现在却开始懵懵懂懂明白的一些曾经丢失在记忆中的片段,就是他们伸在腰下摩挲的手,这一刻这么清晰的都记起来了。我突然觉得头脑有点恍惚,有种很微妙很微妙却又没法形容的躁动感觉。
  在恍惚中还有女生诡计没有得逞的失望眼神中,我离开了女生的家。一路有些跌跌撞撞地回到了自己的家。那个周末刚好是哥哥回家的日子,到家中迎上哥哥那清透大眼睛里射出的温柔的目光,那幅画面却又在脑中无比鲜明的复苏了。我感到了强烈的罪恶感,非常非常强烈的罪恶感。哥哥那么清透干净的眼睛,我为什么会联想到这么不堪的画面,我在心里暗暗地咒骂着自己,带着强烈的罪恶感。那时候什么都还不懂,只知道哥哥在心中是个干净神圣的存在,是偶像一般的存在。
  那一晚我做了奇怪的梦,梦到了暗巷里的那一幕。那个人抬起头目光与我相交的那一刻,我呆住了,那双清透的大眼睛,那是哥哥。惊醒后摸到身下湿了一小片,罪恶感和深深的自我厌恶感强烈袭来。
  之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女生家,痞子也是有节操的啊(…_…|||)。然后就到了高中,跟她理所当然的也便没了联系,然后便慢慢的在记忆中淡去了这个身影。
  高中自然还是哥哥上过的高中,只是这时他已经顺利地考进了大学。我一刻不停地在追的同时,他也不曾停下脚步来歇一歇,于是我还是没能清楚地看见他的背影。但是这并没有动摇我继续追逐下去的坚定决心。我知道,再过三年,只剩三年了,我就可以追到你的背影了。只是当时的我没有预料到这三年里却发生了如此多的事。
  


☆、1。6 萧漓

  …6…
  高中我也开始了住校生活。其实住不住校对我来说没什么差别,反正哥哥上了大学就离开家去了别的城市,家和学校对我来说都一样,都是没有哥哥的地方。高中的宿舍是比较简单的上下铺,一个屋四张床,八个人,电脑电视什么的宿舍是不允许有的,于是生活开始有了一点点的无聊,不过这无聊没能持续多久。
  我睡上铺,我的下铺是个白白净净的男生,名叫萧漓。我曾经嘲笑过他的名字女气,他便也嘲笑我的名字偷工减料,名和姓用同一个字。我说那是因为我原本姓卓,后来才改姓韩。于是他也说了他妈妈的故乡在广西,漓江江畔,所以才给他取了这个名字。
  萧漓带来个新鲜玩意——吉他,正是这个改变了我无聊的生活,以至于后来影响了我的整个人生,不只是萧漓的吉他,还有萧漓这个人。
  萧漓是个特别的人,很特别的人,不只因为他会弹吉他,也不只因为他还会自己写歌,他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他注定了不可能跟普通人一样,然而这些都还不足够完全构成他的特别,他最特别的一点是——他喜欢男生,没错,他是个同。性。恋。我知道了这些已经是高二的事了。在这之前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弹吉他、写歌……
  高二的那个晚自习,那是我一辈子都没法忘记的一个晚上。就是从那一晚,我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彻底崩坏颠覆然后重建了。那天晚饭后萧漓的脸色就开始变得不太好,晚自习的时候就开始更加重了,于是老师就让我送他回宿舍休息,照看他一下。
  回了宿舍吃了药,我扶他去床上躺好,他的脸色才稍稍的有所好转。他在床上浅睡了一会儿,我就一直守在宿舍没回教室。我觉得这个时候他身边不能没人看着,毕竟那是心脏病不是感冒咳嗽,是随时都可能发生危险的病。
  他睡的时间并不长,醒来后脸色明显好转了很多。“谢谢。”他静静地微笑着看着我说。
  “干嘛突然这么客气了,我都不习惯了。”我坐到了他的床边。
  我本是看他醒了打算陪他说说话,他却只是一直微笑地看着我没说话,用一种意味不明的很温柔的目光一直注视着我。我被他注视得有点不知所措,似乎从心底涌起来一股微妙的感觉。就在我极度不自然准备站起来离开的时候,他忽然坐起来,上身靠近我,然后下一秒我感觉到嘴唇被温柔的碰触,柔软湿滑的触感,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脑中只有四个字——他在亲我!那不是个点到为止的浅吻,他舔、舐吮吸着我的嘴唇,温柔却又很有力道。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没有想到要推开或者阻止他,一点都没有想到,反而陶醉在那种感觉中去刻意感受那种奇妙的感觉。
  我是个不合格的痞子、流氓,真的。虽然我从六年级就开始堵截强吻小女孩,但是这么多年来我却没有一次像这样认真吻过一个人,高中后甚至连女朋友都没有再交过。我总是觉得自己越长大反而越没有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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