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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考试的时候,我正在中山陵,跟在领导身后,带着几个德国来的外宾,走得双脚发麻。
郑辰逸考试过了,坐等通知书。我的实习期也结束了,我知道后几月领导完全将我当正式员工在用,经理让我好好考虑。
大四终于要毕业。
张展凡要回哈尔滨。廖巧要去海南。两人天天在家里吵得天昏地暗。
郑辰逸要去南京读研,虽然我想回重庆那家地理杂志,不过想到郑辰逸还是决定去南京。几天休息下来,在房间里做得天昏地暗。
一个月的空闲,我和郑辰逸在南京物色了一间屋子,郑辰逸用之前存的钱租了下来,我到那家公司面试,不出意外地顺利通过。
世界明媚了。没有失恋的痛苦,没有生活的窘迫,一切都否极泰来。
郑辰逸读研时,终于轮到我养他。正式工作还算顺利,比同届进来的几个同事要适应得多。那时我还只负责文稿翻译和外宾接待,一个月只需要安排一两次外宾接待,其余时间都用来写策划和传邮件约时间。工资待遇挺好,与郑辰逸过得还算滋润,只过了一年,回想大学那阵子吃面条和馒头的时间已经难以想象,唏嘘不已。
年底分红着实让我震惊了,看来公司效益不错,如果接下来三年都是这个势头,那凭我一人的收入也能在南京和郑辰逸安定下来。
三年之后,郑辰逸光荣毕业,那时他25,我24,我已经七年没回家,已经在南京辗转换了三四个住处。
他毕业后,我请了四天假,请他去泰国玩了一把,就当做大学时同甘共苦对他的奖励。我俩并肩走在曼谷街头,恍然一想,我们竟已经交往了六年,但我们竟然还没结婚。
哦,同性没法结婚。
在普吉岛人声吵杂的海滩上,我一眼就望见了郑辰逸,他穿着大喇喇的沙滩裤,身影有些瘦了,还是白白的,手臂上若隐若现的肌肉还是很合我胃口。
泰国回来后,郑辰逸黑了些,我为办公室几个同事带了些东西。
郑辰逸最后进了一家园林设计公司,从事规划设计工作。我一打听他的工资,心想还好,没比过我,不然又算他养我了。
不过这种侥幸心理并没存在多久,一到年底分红,我被他秒杀得连渣渣都不剩。
自从郑辰逸开始工作,我也开始向母亲银行卡里打钱。或许母亲是发现了,每天都回来一两个电话,我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态,老是不想接听。
“辰逸,你说,咱们这样南漂,也不是个办法呀。”周末我和郑辰逸牵着手逛街,突然想到了点什么。
“怎么?”
“咱买套房吧。”我道。
“买啊。”
“买个二手房吧,便宜。”
“不,二手房要闹鬼,一般恐怖片都这么演。”
“卧槽你别吓我。”
于是我俩又忙碌着去看房,最后选了一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环境挺好,小小的,但很温馨。
他学这专业的,自觉自愿做了一番规划。我俩辛苦了半年,把室内重新装修了一遍,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住了进去。
不过刚搬新家不久,我升职,又被调到外事办做出境工作,一年有四个月都在国外,由于公司性质,主要是日本和德国。每次去两三个月,一个月跟着领导工作,一个月跟着领导玩,工作的时候累得精疲力竭,“玩”的时候更是。
郑辰逸一年有四个多月都独守空房,他提出严肃抗议,不过每次都被我驳回就是了。
但那时候我俩通常会经历两个多月的干涸期,于一文推荐我俩用电话这样那样,但当我和郑辰逸想尝试的时候,都会迎来一阵尴尬的沉默,最后不了了之。
在一直被工作困住的这段时间,我俩也经常吵架,但都是以你唬唬我,我哄哄你的方式结束。或许是性格太过契合,也或许是都讨厌变动,我俩若无其事地度过了七年之痒。
我25岁那一年,终于回家过了一次春节。
那时候姥爷病危,我和郑辰逸刚住进新房里没几月。母亲给我发了条信息,说姥爷病危,想看我最后一眼。
我和郑辰逸特意为这次春节回家买了新衣服,穿得精神抖擞些,默契地相视一笑,对方好像都成熟了不少。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四章 七年不见
除夕回家郑辰逸和我一起。
还是那个机场,还是我行李箱划过的那块瓷砖,还是那个位置。时隔七年,我身边已变成郑辰逸。
父母站在那里等我,父亲背着手,母亲眼中的泪还未清理干净。他们头发白了,白了许多,皱纹也生出不少。即使两人还穿着那两套熟悉的冬装,他们与我七年前离开时的样子大相径庭。
我牵着郑辰逸的手,他们迎上来,母亲哭了,父亲看看我,又看看郑辰逸,眼神之中少了许多波澜。
“我回来了,爸,妈。”我对母亲挤出一丝微笑,心中掀起海啸,覆盖一切埋怨,推翻我所经历了的一切,我奋斗的七年,在这眼泪之下看上去如此不堪一击,如此愚蠢。
“小睿小睿啊,你终于回来了,妈妈好想你。”母亲抱着我就在机场哭了起来,“瘦了这么多,这七年的到底怎么过的?苦吗?妈妈对不起你、对不起。。。。。。”
母亲消瘦了,皮肤也变得干黄。
时间是个非常神奇的东西。
我向父母说了七年间的事情,也向他们坦言了我与郑辰逸的关系。父亲没有再如此愤怒,母亲静静听着,没说要接受,也没说拒绝。
郑辰逸住在我家。我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卧室。
落地窗外薄雾绵绵,汽笛长鸣。我想起了苏林,那个挥之不去的烦人家伙。我把以往的东西拿出来给郑辰逸看,给他讲了许多初中和高中的事情,我们错过的六年。
“你看,这个是我离家出走前的。”我把牛津字典里的书签抽出来给他看,上面是苏林笨拙的字迹,写着‘Je t’adore’,“苏林写给我的哟。”我朝他挑眉。
他揪我脸,直到我求饶才肯松手。
再翻衣柜才发现,苏林的背心没拿走。
他当时走得这么匆忙,匆忙地要从此地逃走。他走得这么匆忙,留下这么多记忆在我脑海,无论历经多久的岁月都无法抹去,在那处隐隐作痛。
“我、呃好难受。”我像十七岁的我,躲在二十六岁的郑辰逸怀里痛哭。
郑辰逸那天非常沉默,他抱着我,什么也没说。他的陪伴就是他的诺言,多说反而不知道该用什么语气。
你不会像苏林一样离开我的对吗?你不会的。
第二天,我和郑辰逸随家人到医院看姥爷。
姥爷已经病重,捏着我的手,问我这七年去了哪,问我辛苦吗,说回来了就好。
三天后的病房外,常青树嗦嗦作响,寒风透过厚重的玻璃窗,将姥爷最后一口气息带走。
许多亲戚都来了,见过一两次的,素未蒙面的,都来了。岑轩长大了,十一岁了,是白净的小孩子,眼睛明亮。
“哥。”他见我,就像见着陌生人,勉强唤我一声。
婆婆来了,舅舅也来了,小姨示意郑辰逸,问我“这是你同学?”
“嗯。”我并不否定。
为什么一走要走七年?原来许多人都是冲着我来的。我和郑辰逸坐在灵堂里,几个亲戚路过灵堂,看见我俩,又侧头对身边人悄声说话。郑辰逸拉过我的手捏捏,又朝我微笑。
“煞笔。”我轻笑,白了他一眼,我已经过了那个耿耿于怀的年纪。
守灵的第二天,岑轩坐在灵堂里看杂志,正是我大三时去实习的那家地理杂志。
“喜欢摄影?”我见他一直看着占了两页的摄影作品,笑着问他道。
“嗯。”他点头。
“为什么?”我继续问他。
“我总觉得眼里看到的,没有这么漂亮。”他指着摄影里的星空,模样十分可爱,“我没见过这么多星星。”
我沉默着没再说话,看到作品旁的解说,是大三时带我的那个编辑写的,语气一模一样。
“那你喜欢旅游吗?”我又问他。
“喜欢。”他眼睛亮起来,带着笑意看我一眼,又转过头,“我喜欢攀岩,想去天山。”
“你还知道天山?”我逗他。
“我怎么不知道,文盲。”他活像个小大人,嘟着嘴斜我一眼。
我觉着好笑。
“岑睿,你看。”郑辰逸给我指了指那幅摄影作品的署名。
“呵还起得挺好的,天空天池。”我打趣道,“你觉得跟你的文艺气质相符吗?”话还没说完,眼睛往后一移就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