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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该死的前男友-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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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工作服配红色领巾是低层主管,黑色制服配桔色领巾是中级主管必备,红色制服是普通服务员,蓝色是客服部的员工,灰色的是后勤部员工,褐色的是清洁工,怎么,你也想从我这里偷师?”
段无邪笑笑,“是呀,你把饭店管理的那么好,我确实是想偷点技术回去。”嘴上说着,脑海里却在想,刚才他看到的是蓝色制服,连低级主管都不是,以爱爱的性子,她哪能屈就饭店做名普通服务员?想来还真不是她,不由心里一阵失望。
失望过后,又升起一股恼恨,那女人真的太可恨了,说走就走,害他手忙脚乱了好一阵子才适应了没有她的日子,现在有管家和钟点工侍候,他才不稀罕她呢,他只是想让她知道,他在没有她的日子仍是过的很好,倒贴她的女人仍是多如牛毛。
偷偷观望段无邪进入电梯后,玉爱爱才敢从转角处闪身出来,心里苦恼至极,这死家伙,还真是阴魂不散。不过,陪在他身边的男人怎么看起来那么面熟?
唉,算了,不去想了,还是赶紧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吧,这几天正是考察期,万万不能出差错,等会抽空还得把刚从银行里取出的两万块给那个衬衣男呢。
只是,老天似乎真要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心志,饿其体肤,空泛其肤”的至理名言发挥到极至,我们的女主人公在成功之前,仍是经历了许多磨难,在及时避开段无邪后,却没能避得开来自职场里的打压。
那个被她弄脏衬衣的男人,可能还真是饭店里的高层,瞧那死德性,这死王八蛋男人一言不发地接过厚厚两沓钱,唇角仍是那抹熟悉的轻蔑笑容,玉爱爱恨不得一巴掌打掉他脸上那可恨的恼人的笑。但她天生无胆,只能在心里腹诽。
“先生,钱我赔给您了,再一次向您说声抱歉,我要上班了,再见。”
男人望着她的背影,很意外她居然还了钱就走人,他还以为她会………不过,饭店客服人员的蓝色制服穿在她身上还真不错,尽显阿娜多姿,望着她包裹在蓝色及膝套裙下的一双玉腿,眸光一沉,心里想着:看来这女人确实有做梦的本钱。
玉爱爱以为把衣服的钱赔了就完事,却不料更大的打击还在后头,本来她胜券在握的主管之位也与她擦肩而过,眼睁睁地看着她的死对头聂炎坐上主管的位置上威风八面,把她们几个小职员呼来喝去的嚣张模样,便忍不住去质问经理。
经理的回答让她如五雷轰顶,“小爱啊,我以为你已经明白了事情的始末,怎么还跑来质问我?不错,是我推荐你做主管的,但也须上头的回复。本来一个小小的主管也犯不着惊动总经理,但偏偏这次就是总经理亲自任命的,我也无能为力。”
现在,玉爱爱不只头大,还火大,那该死的衬衣男,有本事他就一直做她的上司,不然她会让他死的难看。
玉爱爱想,那死衫衣男能左右总经理的意向,应该职位不低,只是年纪轻轻就喜欢仗势欺人,真的太可恨了。不就是小人得志么?
还有那个总经理金炎堂,是谁说他是英明果决,干净俐落?
又是谁说他公私分明,严已律人,奖罚分明………她玉爱爱马上去吐一口口水,太太太缺德,太太太过分了。
不就是送餐时没能送到他手上,犯得着那样惩罚她?
总经理大人太过高高在上,玉爱爱连骂他的勇气都没有,只能把满肚子委屈发泄在那个害她赔钱又丢主管职位的衬衣男。
幸好段无邪在饭店留了一宿就离开了,玉爱爱偷偷望着接送他的出租车驶离饭店后,才大大松了口气。
双手合什,她向老天祀悼,“天灵灵地灵灵,姓段的瘟神终于离开,希望老天爷能还给我一个太平的日子。”末了,她又小小声地加了句,“最好再帮我找个有钱又帅气的白马王子。”虽然受过一次感情创伤,但女人天生爱幻想的心思仍是占了上风。
玉爱爱的小动作被另一双眸子看进了眼里,对她的不屑再度加深。
玉爱爱并不知道自己的小动作被别人看进去,小声念完后,才折了回去,这时,从角落处走出一个男人,不正是刚才亲自送段无邪离开的金炎堂么?
只见他望向玉爱爱消失在玄关处的背影,薄薄的唇角倏地浮现出浅浅的讥嘲。
*
第二十章
玉爱爱做梦都想报复那个鸡心眼男,没料到老天还真开眼,这天下班时,忽然刮起了大风,又下起了大雨,今晚她值中班,仍是要等到饭店大多数职员离开后才能下斑,没办法,做客服的,总是锁事一堆堆。
外边下起了大雨,她也不惧怕,因为她每天都有看天气预报的习惯,也带了伞,在走出大厅时,发现门口立着个人,不正是那个小心眼的臭男人么?
这个时候饭店除了值班的少数员工外,并没什么人,外边又漆黑黑的,这个时候出租车也不好打,你不是很有钱吗?两万块的衬衫都能买,为什么连把伞都没有?
偷偷瞟到他望着外边如豆大的雨点那急紧的眉头,忽然心情大好,装着没看到他,在路过他身边时,骄傲地打开宝蓝色蕾丝伞,然后从容走入雨幕。
“等等。”
是谁在叫她?不会是那个自大男吧?不好意思的很,她耳朵不好使,没有听到。
“喂,前面的女人等一下。”
唉,雨声太大,她仍是没听到。
“喂,前边穿蓝色制服的女人………”
拜托,穿蓝色的衣服的女人那么多。
“那个打蕾丝蓝色伞穿蓝色套裙的女人请等一下………”
唉,抱歉,她已经走得太远了,仍是………没,听,到!
身后又响来一声低咒,“那个叫什么来着,我叫你停下,你耳朵聋了吗?”最后是火冒三丈的怒吼。
唉,还真如阁下言中,她玉爱爱就是聋了,所以听不到。
在转角时,她偷偷倚在柱头处望着他,发现他恶狠狠地瞪着她方才离去的方向,最后看了看外边,咬牙,拿着黑色公文包顶在头顶一口气冲入雨幕,心里笑翻了,对衬衣男的恨意终于减平不少。
*
心情大好的玉爱爱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小套房,从小冰箱里拿出自制的面膜敷在自己脸上,这款面膜还是冬儿教给她的,鸡蛋清加番茄做成的面膜,还滴了几滴柠檬汁,不但能紧致皮肤,还有美白作用,替皮肤增加了营养,还排毒,一举数得。
敷好面膜,又去厨房拿起小小的煮粥煲,淘好了米,加上足够的清水,再放了几颗红枣,插上电,不必她管,第二天早上起来就可以吃到好吃又美味的红枣粥了。
听冬儿说,常吃红枣粥不但美容养颜,还补血。因为红枣本身就是补血圣品,女人只要补充足了血气,皮肤自然而然会光滑水嫩。这也是冬儿教给她的美容秘籍之一。
如果没有进一步认识冬儿,玉爱爱还真以为她那身上好的肌肤是靠昂贵化妆品保养出来的,后来才知道,冬儿人家只用少量的眼部精华液与营养面霜,其他的都很少用,之所以还能保持那么好的肌肤,完全是靠吃出来的,自己DIY做的疏菜水果面膜,哪有成亦城那王八蛋所说的拜金虚荣又败家?
尽管不喜欢吃香焦,但她仍是每天坚持吃一根,听冬儿说,香焦能排毒通便顺气,只要大小肠通透了,便秘也就消失了,便秘消失了,体内就没有毒素了,脸上皮肤自然而然就好了。如果体内有毒素,就会长到脸上去,再好的化妆品就无法解决。
如果在以往,打死她都不会如此勤快,但现在不同了,女人想要坚强,首先就要从外表自信起来,外表自信了,内心也就跟着自信了。内心自信了,脸上就是容光焕发了,脸上容光焕发了,周身的神采便出来了,神采出来了,性感风情等等也跟着随传随到,为了把自己修炼成男人眼中的极品女人,每天必修的课程可不能马虎的。
虽然她才只“修炼”了三个多月,但好像也开始有成就了,脸上不再黯淡了,开始往白里透红迈进,做了四个多月的初级瑜伽,感觉身子轻盈了许多,精神也充足起来,精神充足了,做事也就利落了,工作起来也很卖力,也难怪经理大人会如此喜欢她。
可那死衬衣男实在太可恨,居然为了区区小事就把她三个多月的努力付之流水,这口气她怎能咽得下?
幸好今天终于小小地报复了下,他不是高高在上吗?居然连把伞都没有,他不是能决定他人命运吗?仍是要被雨淋啊,呵………活该!
*
第二天,得意了一晚上又清神气爽的玉爱爱哼着不知名的歌踏进饭店,又与那个臭衬衫男不期而遇。
她赶紧别开眼,装着没看到似的大步朝电梯走去。她只顾着逃开,却没有发现其他饭店员工在见了这男人纷纷朝他恭敬鞠躬。

第二十一章
在客服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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