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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话说的。我们那儿人寿命好几百岁呢。”赢稷失笑:“我还这么年轻,和你相差十几岁对你们来说很大,对我们来说不是问题。”
“现在是在大秦。”
“那我们还是会活很久的,相信我。”赢稷拍了拍他的手放开他,笑眯眯的逗他:“白卿,你应该高兴才对。有我这样的五高青年倒贴你,是你的魅力。”
我宁可不要这样的魅力。白起心里这么想但是嘴上问道:“五高青年,什么是五高?”
“权利高,身高高,学问高,相貌高,智商高。”赢稷笑道:“这也就是大秦,以前倒贴我的多的是,可惜我就是看不上。”
现在应该也有很多人倒贴,只不过他们不是白起,赢稷看不上眼而已。
白起默然不语,暗自思索。
赢稷这人大部分事情上都挺精明的,但偏偏在感情方面看的很紧。他倒不是说一定要找一个人爱的死去活来。他的原则是要自己看得上看得上眼,两人能互利互惠,不要到中途发现有什么不死不休矛盾那可就搞笑了。这货眼界奇高,他能看得上的也就一个楚珏。他倒是向人家表白过,楚珏也没有拒绝。
他认识楚珏时他们还在帝国第一军事大学念书。楚珏出身平民,能进帝国两大名校中的帝国第一军事大学,自然是有天分的。说句公允点的话,楚珏是天才的机甲修复师。
在帝国话语权足够,却又隐然游离于帝国派系之争外的杨家并不需要那些所谓的贵族和他们联姻。杨家子孙婚姻都是相当自由的。楚珏出身平民没有什么关系,他的容貌能力都不容小觑。
赢稷大学是在帝国民族大学念得,读硕士时候和楚珏一个宿舍。楚珏容貌之好白起都比不上。人嘛,都是视觉动物,这么一个有才有貌的大美男他观察了半年就向人家表白了。
楚珏没有拒绝。尼玛能拒绝吗?赢稷这货是怎样和人家表白的?他说,你跟我在一起,我将你送上帝国之巅。
这句话任何一个人都会动心,更何况聪明人都爱脑补,楚珏觉得赢稷这货下一句没说出来的是拒绝了我,你绝对会碌碌无为。所以楚珏没有拒绝。
其实,赢稷真的没有那种意思的。两人在一起(赢稷这货一厢情愿)七年,赢稷遵守约定将楚珏送上帝国之巅,楚珏能成为第一机甲修复师和他的天分分不开,但是更离不开赢稷的大力栽培和照顾。
赢稷从别人口中知道楚珏和有名的美女明星贾蔷薇交往的时候真的怔住了。他倒是没有多大的难过伤心,但是他很愤怒。
赢稷当时还在一个酒会上,闻言直接给楚珏打了一个电话:“你和别人交往了?”
楚珏沉默了一下,回答说:“是的。”
赢稷没有再问什么,直接把电话挂了。但不过片刻楚珏就打过来了。
楚珏说:“杨宁,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我不希望你为难蔷薇。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一直都是你在自以为是。我喜欢女人。”
赢稷淡淡的笑道:“我不会为难她的,你放心。”自以为是?楚珏过河拆桥也太快了一点。既然不喜欢你可以拒绝啊,接受他的照顾和栽培时怎么没有拒绝呢?
对付贾蔷薇?楚珏是在说笑吗?
别人都在看他的笑话,他何必演绎出一副丑态?楚珏结婚时他还送了不错的礼物。贾蔷薇那种女人一看就不是个安分的,一个楚珏怎么能满足得了贾蔷薇的胃口?既然那个女人有青云之志,那就推她一把好了。当年只是凭着女人身份在帝国演艺圈混的不错的贾蔷薇成了全球有名的大明星,粉丝们称呼她为蔷薇夫人,帝国元首亲口说她是帝国明珠。
美丽的蔷薇夫人除了楚珏这个正牌老公外,还和帝国元首、联合国议员、帝国第一财阀少主等等亲密异常。
蔷薇夫人的第一个孩子是珍贵的女儿,那个孩子长得和元首一看就有知道是亲父女,第二个孩子是个黑发蓝眸的混血男孩,而贾蔷薇和楚珏都是纯正的东方人。
赢稷并没有多理会过楚珏和他的事。但是蔷薇夫人的风流韵事太多,偶尔听到,他也只是笑一笑。
再次和楚珏面对面已经是二十三年后,他对着楚珏和其他人一样,微微笑着,不嗔不喜。楚珏想和他说话他避开了,不是一路人还是少接触,再后来就是他出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3 章
第十三章留宿
“国主在想什么?”看到赢稷沉思的神情,白起问道。
“在想以前的事情。”赢稷微微一笑:“今天晚膳要吃什么?”
“我不知道,什么都行。”白起已经习惯了赢稷餐餐亲自下厨。赢稷下厨哪里有他挑的份?更何况,赢稷手艺出众,做什么都是好吃的。本来一直对吃食不怎么上心的白起胃口也被赢稷惯刁了。
赢稷摇头微笑。白起的军事才能毋庸置疑,但是他终究还是太年轻了。这一年多他一直在精心编制一张网,牢牢的将他网在里面,时间越长,网越密,白起越离不开他。这种温水煮青蛙的哲学白起现在还不明白。
等安置好饭菜的时候,白起才发现赢稷惯常吃的和自己根本不一样。赢稷吃的多是素菜和闻着药味就很浓的汤。
“白卿想尝一尝?”赢稷看他盯着自己面前的食案,以为他想尝自己的晚膳:“菜蔬你少用几筷子也行,但是汤还是别喝,我自己专门调理身体的,对我是补,对你就不一定了。”
白起迟疑着问:“为什么吃的这么素?”
“调养身体,沾不得荤腥。”赢稷没有细说,男男生子就是强行用药物改变男人的生理构造,把男人的身体改造到适合怀孕的状态。在几千年后那是手术为主,药物为辅,改造人体构造。赢稷却是全药物改造,过程艰难痛苦得多,而且有很多要注意的和忌讳的东西。食不言,两人在吃完饭前在没有交流过。
“今晚留下来。”赢稷吃完饭对白起说道:“我有些事情要和你说。”
白起显然不愿意。两人现在已经说开了,万一赢稷一定要他侍寝会闹得很难看。
“你放心,我正在调理身体,不会对你怎样。”赢稷加了一句。
白起无可奈何,也只能答应了。
不过很显然赢稷现在还要忙,他趁着天色不晚还在写东西。白起也不打扰他,自己在那里看起了《天下无谋之密卷八书》。白起很快就沉沁在书里面,根本不知道天已经黑了。几案上放着的夜明珠发出幽幽的光芒。
字写得太小,夜明珠看的都不太清楚,赢稷怕他伤了眼睛,走到他身边按住书册温和的道:“天色不早,明天再看,就寝吧。”
白起默不作声。
这是赢稷第一次留宿白起,他还是很有些高兴,两人躺下后他还拉了拉白起的手。
白起就想叹气。白起自小练武,手上厚厚一层茧子,粗糙的很。倒是赢稷,手掌温厚柔滑,保养得很好。
“怎么唉声叹气的?”赢稷闻声问道。
“王上可以放开臣下的手吗?臣下的手粗糙难看,实在是惶恐。”
赢稷不做声,也没有放开他的手。
他对白起各方面都很满意,唯一有些无奈的是白起是直男。人家真的是笔直笔直的,被赢稷握在怀里的手僵硬的不行。要让白起变弯,也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
白起一个晚上都没有睡着。第二天一早起来挂着明显的黑眼圈,惹得赢稷直笑。
赢稷也不问他,只是连续留宿他,到第三天晚上他没坚持住睡着了。
连住留宿一个月,他不习惯也要习惯。何况,作为一个将军,他那里有那么多讲究?只不过心里作用罢了。
当然,白起连宿咸阳宫,外面很多人都指着他的鼻子在骂他奸佞,以色侍主。这些白起自然能想到。可是他有什么办法?碰上这位任性的主子,他最先要学会的就是荣辱不惊。这一个月他除了调节自己的心情状态,剩下的就是在看那两本让他最终决定卖身的书。
“白卿。”赢稷笑眯眯的叫了一声。
白起抬头。
赢稷笑眯眯的往他的唇上亲了下来。
白起猝不及防被吻住,已经是吃了一惊,一不留神一条大舌头就滑进了他的嘴里。
白起脑子一哄立刻将赢稷推了出去。不等赢稷发作白起冲到痰盂面前一阵狂吐。原谅白起吧,人家和老婆接吻的时候享受的是老婆丁香小舌的美好,冷不丁被一条粗糙的大舌头侵占了口腔,简直不能忍!
赢稷沉着脸给他递上一杯水。白起没敢看他的脸色。
作者有话要说: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