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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起同人)战天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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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他第一次让御膳房用这两样做佐料时,所有厨子都吓尿了好吗?王上这是因为不能掌握大权在向太后表达不满么?
  赢稷看不惯御厨们的苦瓜脸,手脚相当麻利的做了一个小炒肉,一个热羊汤。他笑盈盈的对宫正道:“宫正,寡人命你速速送到白府,让大良造趁热用了。”
  宫正哭着个脸,恭恭敬敬:“诺。”艾玛,王上这是要毒死大良造吗?他一边亲自给白将军送去,一边悄悄的吩咐他的心腹寺人给魏冉和宣太后报密了。
  宣太后和魏冉并不管赢稷在干什么,实际上赢稷越玩物丧志他们越放心。他们对于内侍的告密也不以为然。他们并不认为赢稷要毒死白起。实际上,以前的赢稷一直很喜欢白起。白起长相优,能力强,把他和自家儿子一比,赢稷就对这个后辈满意的不得了。
  白起接到御赐的吃食,还热气腾腾的,盛在精致美丽的青瓷盅里,香气扑鼻。当然,宫正也隐晦的提了这两样东西出自自家那最近十分不靠谱的主子,并且里面加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白起却不以为意,轻轻抚着美丽的青花瓷,微笑道:“这么美丽的东西想必也是出自王上之手?”
  宫正点头应是。
  君主赐食,是要当着来传膳人的面用的,白起也就当着宫正的面趁热吃。这个时代佐料稀少,烹制手法粗略。倒是有些较为精致的膳食,但也就是那些姬氏诸侯有这些珍贵的吃食方子。大秦的国主是周天子的马夫出身,身份底蕴差的各国其他诸侯不是一星半点,这些密不外传的东西大秦不能说没有,还真没有多少。
  大秦奉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也只能这样掩饰自家底蕴浅薄了。
  赢稷的赐食看上去十分精致,色香俱全,尝一口,竟是从来没有尝过的味美。羊汤美味没有膻味,小炒肉鲜香劲道,白起不急不慢,等到停下筷子竟然发现自己把两样东西差不多吃完了。
  他吃过饭嚼了香叶,漱口净手之后,含笑面向咸阳宫向国主谢恩,之后才打发了宫正回宫。
  这之后,连着几天赢稷都按着饭点(他自己一日三餐的饭点,这个年代人还吃两餐呢)给白起赐食,换着花样,全是白起没有听过没有见过的美食。他并不知道这些都是赢稷亲手做出来的,吃的极为安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 6 章

  第六章赢稷心思
  赢稷在国家大事上话语权不大(只是不大,并不是没有。这会儿原身还在韬光养晦,在他老娘面前装孙子呢),但在咸阳宫中那可绝对是实权第一人,宣太后都不敢太过管教他。所以御膳房并不敢把赢稷天天自做饮食的事情说出去。
  赢稷其实也并不用自折身份天天给白起洗手作羹汤的,如果只把白起看作一个臣下的话。
  可惜,在赢稷眼里,白起就从来不只是一个臣子。
  他们初遇时,白起就是风华绝代的大良造。白起见过他狼狈的样子,白起知道他最大的秘密。这样攸关生死存亡的事情,他并不想考验白起的忠诚度。
  不管是他从历史里知道的白起,还是他自己在这里了解的白起,都是千年不遇的奇才,为大秦打下半壁江山。如果不是帝王的猜忌,如果不是白起的身体原因,不用等到嬴政手里,秦昭王就能一统天下。
  白起是不世出的名将,他赢稷想做不世出的帝王。明君良臣,千古盛事,他并不想错过。更何况他还有更深的想法。所以,他亲自在给白起调理身体。
  赢稷前世出身盗墓世家。别小看杨家盗墓世家,杨家作为帝国十三大世家之一,自然不容任何人小觑。作为家主,赢稷此人惊才绝艳,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他是当时最有名的高仿大师,任何古迹到了他手里,他都能临摹个八九成像;任何古董,他都能高仿的以假乱真。人家盗墓世家也要与时俱进,打着考古学家的名号,和国家考古队一道,不能明晃晃弄走的古迹,文物不知被赢稷仿造过多少。也就是说国家口口声声说的“XX是真的”都有可能是赢稷这货高仿的。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原则,赢稷确实很厉害,是杨氏历代最出色的高仿大师。
  盗墓世家的保命饭碗除了高仿就是养生。每每都在那些阴邪的地方干这些损阴德的行当,难免会阴邪入体。真碰上这些东西了只能驱除了,杨家自有养气的法子。但光是驱除肯定不行,还要养,这里的养,就是保养身体。饮食吃饭都得注意,杨家人都精通药理,人人都能做的一手调养身体的药膳,赢稷就是一个药膳大师。
  赢稷给白起调理身体自然是不希望他早早死了。白起也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他很聪明的知道这绝对是赐食的效果。
  就光是这种手段,白起也就不敢小瞧这位国主。白起知道他最大的秘密,他并不打算追究反倒是替他调养身体,光是这份信任和容人之量就让白起佩服。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士为知己者死,白起已经相信他那天说的“我执咸阳,卿战天下”是真心诚意的了。既然君王信任他,他也不会辜负了这份信任(只要赢稷的身体还流着赢氏的血就行,没有人管身体里面的灵魂是谁的。在白起甚至当下人眼里,马小平就是赢稷,是大秦的王)。
  白起是信义之人,他既然决定了那就不会反悔。以前他是为大秦战,以后他只为赢稷战。但他实在高估了赢稷这货的容人之量,赢稷前世就是一个盗墓世家的家主,别把他想的有多么高尚多么大度,他根本没有什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君主大气派。他的管理经验也只有一个家族而已,而且这不是个高尚的家族。从家主到每个人,人前一个个装样子似模似样,人后一个比一个猥琐。由此可以想象得到赢稷的肚量。
  所以,大良造,一路好走不送。
  赢稷这货从来就没有想过要用人格魅力去征服白起。想一想他们猥琐到让人不忍回忆的的初遇,赢稷更倾向于他在白起面前已经没有什么人格魅力了。但是秦国主你忘了吗?这是一个用人格魅力征服能人异士的时代啊!想一想人家用人格征服世界,啊不,征服能人异士的战国四公子。
  别说赢稷没有想起来,就算想起来了,他也不打算用人格魅力征服白起。
  为什么呐?因为赢稷这货一向务实,他觉得其他人人格魅力能征服就行,但白起不行。究其原因,却是“人格魅力”四个字太过飘渺,他信不过。
  他必须找一个办法,能把白起帮在他身边,对他不离不弃。这对他好,对白起也好。因为就算白起对他效忠,他都不确定在白起大权在握时封无可封之时会不会将他弄死。他并不认为他是一个比前任赢稷更有容人之量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 章

  第七章规划
  “怎么了?”赢稷看到宫正送饭回宫来的以后一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不由奇怪的问道。
  “王上,奴才刚刚从白府回来时,依稀听闻白府有喜事了。”
  “喜事?”赢稷笑道:“寡人问问大良造吧。”
  白起因为国主有召,还以为有什么事,进了宫才被问白府出了什么喜事。
  白起就和他说了,意思就是魏氏怀孕了。
  传宗接代,这当然是喜事。白起眼睛里都含着淡淡的笑意,被赢稷补得身体好转的脸上涌着淡淡的红晕,整个人看上去更加的光华灼灼。
  赢稷心中并不高兴,他把他养的这么好又不是为了让他和魏氏滚床单的。但他脸上并不露半点,只是让白起教他认字。
  对于赢稷这个高仿大师来说,前任的笔迹并不难仿,难的是他并不识字。
  白起也看出了赢稷真的只是不认识字,也就是隔三差五给他教一教大篆,再就是给他讲一些风土民情、当下局势甚至后宫走向。
  赢稷一边和他说话一边隐晦的问起他和妻子魏氏的感情如何。白起有些不高兴,但还是笑着调侃:“陛下心仪魏氏女,自然可以宣几位入宫,想必魏相一定是高兴的。”
  赢稷笑了笑也不试探他,直接让他走了。
  不急,赢稷暗暗说道。
  他做事谋定而后动,极稳极慎,不会因小失大。
  他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过。
  想到他那个独揽大权的母亲宣太后,居然敢来什么兄终弟及,简直扯淡!原主能装的了几十年孙子,最后干掉了自家的弟弟公子悝和公子市,又干掉了即功高盖主又是宣太后心腹的白起,他并不打算忍那么久。
  现在的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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