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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吹,单就长相来说,咱虽然不敢说貌比潘安,至少也是一被人从小夸到大的主!我老娘当年就曾经很是有名,据她说我不比她当年差。说明一下,老娘说我不比她当年差的意思,其实就是我比她好。我老娘那人,就是死要面子!
然後我就嬉皮笑脸地:“宋哥,您找我?”
宋乔斜眼看我,说:“哟,这阵子挺得意吧?”
我点头哈腰:“宋哥您说笑呢,昨儿不是给我教训了麽?宋哥您直说吧,小弟怎麽得罪你了?”
宋乔总算转正了目光看我:“还挺识相哈!行,我就给你说两条。第一,从现在开始,你别再跟安佩佩见面。”
我琢磨过来了,敢情这小子是看上人家了,可人家偏看上我,丫就急了。
後来我才知道,事情哪是这麽简单?宋乔追安佩佩,那是可以追溯到幼儿园的历史,可惜安佩佩对他一点兴趣没有,见到他就皱眉头。究其原因,据说是因为小时候经常被宋乔拿毛毛虫小老鼠吓唬留下的心理阴影。
这一点,凭良心说,我得替宋乔喊声冤,送花请吃那都是人长大了才会的玩意儿,小时候哪家的小男孩不是用违心欺负的方式,力图引起“心上人”注意的?一般那麽小的时候的事,也不至於就有什麽後果,两人要真能成,日後回想起来,说不定还挺甜蜜。可人家安佩佩就留下心理阴影了,现在看到他都还满心不悦。
宋乔追了一年又一年,年年月月,月月又年年。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两家算得世交,所以才打小就上的同一个幼儿园,後来小学、中学,直到大学都还是同一个,只是相差一个年级而已,可他望穿了秋水,也没盼到安佩佩这个月亮稍微转过脸来照他一下。没奈何,只得采取了下策。
那天夜里那流氓就是宋乔安排好的,就等著宋乔来英雄救美,好让美人以身相许呢!结果姓宋的临时有事耽搁了几分锺,就这麽几分锺的功夫,就前功尽弃了。後来安美人对著我频送秋波,差点没把姓宋的气吐血。
我重重点头:“成!”
姓宋的我可惹不起,反正安美人我也不来电,不见就不见吧!
宋乔“唔”了一声,显得很满意的样子,说:“第二,明儿晚上我们几个兄弟要聚一聚,你也过来,给我磕三个头,这样,咱们的事儿,就算了了。”
嘿!还挺便宜,不伤筋不动骨的就放过我了!我知道这回我可不只是坏了他好事,还大大削了他面子。对这样的公子哥儿来说,面子大过天哪!
我瞅著他一会,笑了。然後我问:“要不要我再说三声‘宋爷爷,我错了’这样?”
他一琢磨,点头:“更好!”
我又瞅了他一会,嘿嘿一笑,转身走了。
过了半分锺,宋乔大概是琢磨过来了,背後传来的声音阴沈沈的:“小子,就这一个机会,明天不来磕头,就等著叫人给你收尸!”
第二天我没去。我知道姓宋的不会放过我,我不是不怕。可我不去。
当天夜里回寝室,我在自己的床上发现了一只血肉模糊的死老鼠。次日上课,课间去了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一坐下,屁股剧痛,有人乘我不在的时候在我椅子上放了枚大头针。
第三天、第四天,类似的事情络绎不绝。
第五天我就找上安佩佩了,挺坦率地把事情和她一说,她就怒了,小脸气得红通通的,咬了半天嘴唇,然後说:“你别担心,以後,我们一块儿……一块儿上课,一块儿吃饭,一块儿下课,我就不信,这样他还敢动你!”
这法子可行!我向来不是要脸不要命的人,被女人保护就被女人保护吧!英雄救美那都是老古董,现在流行的就是美人救英雄,说不定一来二去的我就对她日久生情,顺便把我这终身大事给解决了呢!坦然地正打算点头,就又犯愁了:“咱没法儿一块上下课,不是一个系的,还有,你大二,我大一呢!”
她望过来的眼波脉脉的:“没关系,我陪你。”
我觉得我真挺喜欢她的。这麽漂亮的女孩子,又温柔,还不矫情,多难得!
可惜喜欢是喜欢,爱是爱。
我懊恼地心想,我他妈的老分这麽清楚干吗?
宋乔果然就消停了。後来路上偶尔碰到,射过来的目光那叫一个苦大仇深,但是一碰到我身边安美人的目光,立马就变得哀怨无比了。
我昂首挺胸,和安美人说说笑笑地打他身边经过。
我一直都觉得自己这人挺识时务的,可事实证明,每次好容易命运把选择权放一回在我手里的时候,我总会选错答案。後来我总想,要早知道後来的事,那会儿我就去给宋乔磕这三个头得了。不伤筋不动骨的,就什麽事儿也没了。可那个时候,我却怎麽也咽不下这口气。
陆扬的出现,是在我以为事情就这麽著了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和安佩佩已经“一块儿”了快两个月了,学期都过去了大半,久到我都快习惯了这样的日子,甚至忘了宋乔的存在,开始想象著以後是不是也就这样了。
然而宋乔终究不曾忘了我,更不曾忘了安佩佩。
所以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
我一直都记著那一天,陆扬的样子,他的发型,他的衣服,他的一举手一投足,甚至,一个不经意的眼神。
若我是画师,必然可以连他的每一根发丝都描绘得清清楚楚。
相遇的地点,是S城最顶级的酒吧,我从来没去过的地方。酒吧我是偶尔有去的,并且相当喜欢,可惜囊中羞涩,去的次数很少,这样高档的地方就绝对不可能了。
那天是安佩佩带我去的,说是有朋友从国外回来,一帮朋友给接风洗尘。那时她正计划著让我慢慢融入她的世界,这样的聚会是个很好的机会,当然不会错过。
我没所谓地跟著去了,去之後发现宋乔也在,才想起一个一直被我忽略了的事实──就凭两家的交情,就算他一直追不到安佩佩,他也仍然是安佩佩的朋友之一。
我和宋乔已经很久没有交集,以前的梁子,算是已经揭过了,但是视野里出现这个人,仍然是令人相当不愉快的一件事。
宋乔看向我的目光,当然更不会友善。可是那天,我没来得及介意他的存在。
酒吧的名字,叫绝色。里面的侍应生不分男女,确实个个年轻漂亮,尤其灯光照射之下,有几个甚至颇有些倾国倾城的感觉。绝色之所以会是S城消费最高、人气也最高的酒吧,这一点绝对是主要原因。但那天,我的目光一刻也不曾落在这些穿梭来去的俊男美女身上。
我的目光,一直借著黯淡光线的掩护,隔著几个座位的距离,落在那个叫陆扬的男人身上。
我不曾见过这样俊美的男人。
他只是很随意地坐在半阴暗的角落里,很随意地和人喝酒聊天,散发出的光彩就已经足以叫人目眩神迷。
那是个和我一样的男人,可是那时,我却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只是专注地,一直看著他,并未发觉有任何不对。
甚至连安佩佩也没觉得有什麽不对。有的人,生来就是众人瞩目的焦点,谁看他都是应该。
事实上,连安佩佩的目光,除了有一半落在我身上之外,剩余的一半,也是落在他身上。而她的话题,就基本都是关於陆扬。於是在我真正认识陆扬之前,就先通过安佩佩的嘴,知道了他太多太多的事,以至於那天夜里回去之後,我的梦里,清晰地出现了他的身影。
我一直都不能确定到底我是天生的同性恋,陆扬只是让我发现了这个事实,就算没有他,迟早也会有别的男人出现,还是,我原本不是,陆扬却让我无法抗拒地变成了是。
可以确定的是,就是从那一夜的相遇开始,我的命运改变了原定的轨迹,向著一个我从未预料过的方向,不可逆转地前进。
只是那时,我并不曾意识到这一点。
甚至後来,当我陷於其中时,我也不曾察觉。
再後来,当我终於醒悟,想要回头时,一切,都已太迟太迟。
第三章
陆扬就是今天的主角,安佩佩他们要接风洗尘的对象。陆扬和宋乔同龄,今年也是二十二岁,只是以前读中学时跳了一级,在国外读大学时学分又修得快了点,所以宋乔还在念大三,他却已经毕业了。
家世当然也足够好,否则也不能让身边的人个个唯他马首是瞻。朋友要讲缘分,但大多数时候,都脱不开身份地位的限制。尤其今天出现在这里的人,除我之外,个个出身非富即贵,对这些人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