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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而非作者:7醉-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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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在监狱里认了个小子做徒弟,他让我保护好他女朋友不被黑帮欺负。”想起那个小大人,萧凌不自知地上扬嘴角。

    “柳茵茵?”方是看到萧凌的神色后也温和下来。

    “你是方是?”杨帆提过他的恩人也在第一大学,一直都照顾着柳茵茵,但是怕他应付不了金鲨帮,所以请萧凌保护他们。早知道他口中的方是就是眼前这个人,萧凌一定会骂杨帆识人不济。

    方是这样的,哪里用得着萧凌照顾,十个八个金鲨帮也不是他的对手啊。

    “你们打什么哑谜呢。”白非抱怨道,眼看刚刚还剑拔弩张的俩人突然就哥俩好了。

    方是一把搂过白非,看向目瞪口呆的萧凌:“既然这样,柳茵茵就交给你了,正好我们放假要回A市。”

    萧凌一直在国外混,同性恋的见多了,甚至有一次暗杀前还看了一场同性活。春。宫呢,不过没想到国内也这么开放了。感叹了一声就恢复了状态。“知道了。不过,你之前干什么的?”凭他多年的见识,萧凌绝不相信方是是池中之物。

    “达摩克利斯之剑。”方是迟疑一会儿,还是说了出来。估计白非一定会缠着他问清楚的吧。

    萧凌默然许久,感慨万千:“我听说过有一个黄种人擎起过达摩克利斯之剑,没想到能亲眼见到,真是后生可畏,那时候你才16吧。”

    这是地下世界的隐语,【达摩克利斯之剑】代表世界最大的生死擂台。这把悬顶之剑寓意着:当一个人获取多少荣誉和地位,他都要付出同样多的代价。

    萧凌那时候得知一个东方男孩打了100场擂台,获得了【达摩克利斯之剑】的荣誉,但是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只拿走了钱后就人间蒸发了,搞得萧凌民族自豪感爆棚。

    原来如此,方是不属于地下世界,所以那些势力费了千辛万苦也想不到他只是一个,走在阳光下的市井小民而已。

    “以后打算回去吗?”萧凌怔怔地问。

    “没有人在享受过自由的空气后还会回去顶着一把大剑提心吊胆。你不也是吗?”方是难得地调侃了一回。

    “哈哈,没错。”方是要的从来都不是地位和荣誉,自由的空气对他而言比那些重要得多,这就是凌潇一直苦苦追寻的东西吧。所以他才会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杨帆的请求,不惜花费好大力气改了自己的履历,低薪应聘大学教师。

    思及此,萧凌周身的杀气和锋利消失的一干二净,从此以后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马路上,远离金戈铁马纸醉金迷,真正地为了自由而活。

    萧凌的变化方是和白非清晰的感受到了,相视一笑,不言而喻。

    

    第22章 凌潇番外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人类的肉眼所无法看到的黑暗角落,它们时刻等待机会,张牙舞爪准备袭向无知的人类。而我,就是在这个角落里生存、成长的。

    记忆延伸到最远端——从我有记忆的那一刻开始,我的世界就是黑灰色交织的。

    每天都是在生死边缘中挣扎,从森林中虎豹豺狼的威胁,到沙漠中的干渴饥饿的考验,最后是同龄人的相互厮杀。

    在这里没有人权道德,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伙伴朋友。

    尊严甚至还不如一个馒头来的重要,即使那是地上的血馒头;金钱也抵不上一滴水的价值,哪怕那是坑中的一汪雨水。

    因为这些,代表着生存,代表着性命。

    为了这些,我们剩下的全部就是杀戮,不论是动物亦或是人。

    在长达六年的所谓“训练”中,三百多名同龄人最后只有6人活了下来。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我成为了其中一员,代号凌潇,我们被分别送到了世界各地的杀手组织参与行动。那一年,我15岁。

    在行动中,失败的和死亡于我们而言毫无差别:我亲眼看见一个人刺杀失败后被同组织的人当场击毙,报告书上却写着鲜红的“在战斗中牺牲”六字。我一直在思考那“战斗”的敌人到底是谁?好久之后才想明白,原来敌人就是生存。

    同生存的战斗,失败,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杀手这一行业,有一个美称:

    【赫格尼之剑】

    一把“一旦被拔出就不夺人命不归鞘”的魔剑。

    这是地下世界的隐语。

    我喜欢这个名字,因为它让我感到我还有机会窥伺头顶的天空。

    我经常在想,明明身处这样的绝望中,我为什么还会这么乐观?

    后来,我找到了答案。

    那是我第一次出任务,暗杀一个走私毒品的大老板。我搜集他的资料:习性、案底、人际关系以及身边保镖等等。

    阴差阳错,我发现他最得力的手下,竟然是国际刑。警的卧底。

    大老板做事狠辣干净,不留一点证据,所有的罪行都不经他手。如果被抓的话,多半是无罪释放。刑警潜伏在他身边,应该是寻找证据的吧。

    当然,这并不影响我的工作,如果说我们杀手是深海怪物的话,警察就是天空飞禽。一旦交集上了,就意味着一方死亡。

    我选择在他交易那天动手,却没想到警察也出动了。我只好在一旁隔岸观火。

    双方拼杀的很厉害,卧底刑警的倒戈使局面扭转。

    就在卧底将手铐拷上大老板的一瞬间,被旁边出来的手下一枪击中。

    场面又一次陷入混乱,枪林弹雨中双方无暇顾及倒在地上的卧底,也没人注意到百米开外直接射向大老板眉心的子弹。

    暗杀成功后,我想直接离开,喝个天昏地暗来纪念第一次任务的胜利。

    不过,这只是不切实际的愿望。作为杀手,决不允许自己喝醉,就连睡觉时都要保持清醒。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当你把枪对准别人的时候,会不会有一把刀正架在你的脖颈。

    然而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来到卧底的身边了。

    “刚刚开枪的是你!”卧底胸部中弹,大动脉破裂,死只是时间问题了。然而他眼里没有恐惧,只有不甘和遗憾。

    “你快死了。”我陈述一件即将发生的事。

    “我知道。”他十分平静。

    “为什么?你不怕死?”也许正是因为对他行为感到疑惑,我去接近的吧。

    他笑了,笑的苍白无力:“我在他身边卧底了7年,就是想亲手把他送进监狱,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

    “何必呢。”人生有几个7年。他的7年在卧底,我有6年在训练,后来7年在杀人。

    他突然转过头看我,目光坚定决绝:“这是我的信仰。”

    “信仰?”那是什么东西?比生命还要重要吗?我陷入了沉思,在深思中鄙夷。

    他大口喘着气,每次胸口起伏都会溢出汩汩血流。

    “因为信仰……我不对任何人妥协,不被任何人左右……我用心衡量善恶,从不曾乱了脚步。”

    他说得十分艰难,我只觉得他很傻,尤其是对从小一直走在生死边缘的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信仰不能拿来生存,他的死亡就是最好的例子。

    可是,那一刻的他仿佛全身散发着熠熠光辉。难道是回光返照?我嘲讽地笑了笑。

    “你、有信仰吗?”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直至瞳孔涣散,合上双眼。

    他死了,很狗血的情节不是吗?一个热血刑警,追求道德人性,最终死于非命。

    苟延残喘地活在黑暗的角落,和辉煌悲壮地刻在英雄纪念碑上,哪个更有意义?

    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我的乐观,来自信仰。

    哪怕是卑贱地活着,满手血腥,我也从未停止过追寻自由的脚步。

    那就是我的信仰。

    因此我除了刚开始的一年里稳固自己的生活外,剩下的时间都在学习知识,我极度渴望外面的世界。尽管是相同的空气、相同的天空,我却为之着迷。久而久之,我竟然成了顶尖黑客,连我自己都忍不住发笑。

    在别无选择中,我尽量让自己的手少沾点血。每年除了组织的限定任务外,我只接一单生意。

    不杀好人、不杀同胞、不杀目标之外的人。

    这是我唯一能为自己争取到的砝码,尽管在同行看来,这多么滑稽可笑。

    饶是如此,7年来100%的成功率依然让我坐上了杀手榜第二位。

    我见到了各式各样的人。

    比如威兹曼,亡灵医生。高超的手段可以从死神手里把人夺回,他救活的人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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